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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4

快讯播报

兰炭和石油快讯

2023-12-08 08:21

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其中提到,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

2024-04-24 17:35

4月23日硅铁市场动态:今日硅铁期货高位震荡,主力合约期货2406收盘上涨0.42%,收盘至6582,涨28。硅铁市场涨势受阻,目前现货价格报价稳挺,盘面震荡波动,原料端兰炭价格上调80元/吨,带动硅铁成本增加,下游钢招价格初现涨势,但高价接受度低。短期来看硅铁市场高位运行。72硅铁自然块报价在6350-6450元/吨左右,75硅铁自然块价格6750-6850元/吨左右。99.90%镁锭陕西主流出厂现金含税报价18700-18800元/吨。宁夏72硅铁自然块6450-6500元/吨,72硅铁标块价格6550-6600元/吨,75硅铁自然块报价6700-6800元/吨。安阳贸易商市场好转,随着供需矛盾减弱市场多关注下游表现。72硅铁自然块不含税价格6150元/吨左右,75硅铁自然块不含税6400元/吨。4月23日华南某钢厂硅铁招标价格6850元吨,数量200吨,承兑含税到厂。

2024-04-24 17:32

4月24日鄂尔多斯市场兰炭价格持稳运行,市场开工下降,供应缩减,现中料报730-920元/吨,小料报730-820元/吨,焦面报650-680元/吨,均出厂价现金含税。

2024-04-24 17:32

4月24日天津港兰炭涨后暂稳运行,现小料FC>84.0、A<9.0、V<8.0、S<0.4、MT<18.0报1100元/吨,小料FC>87.0、A<7.0、V<5.0、S<0.3、MT<18.0报1150-1200元/吨,以上均港口平仓价现金含税。

2024-04-24 17:32

4月24日哈密市场兰炭价格持稳运行,哈密市场混料FC92、S0.2、A4、V4、MT13报1900,低位混料报320-350,中小料报900-1000,高位焦面报860,低位焦面报340,以上均为出厂价现金含税。(单位:元/吨) 。

兰炭和石油价格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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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2024年10月底前,关中地区完成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7座430万吨焦炉淘汰

    关中地区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措施;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 (十二)积极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关中地区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

  • 长治市:到2025年底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力争达到5%

    持续做好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扎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市能源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12.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要求,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

  • 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制定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计划,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重点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内容对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三)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鼓励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 山西省人民政府:逐步淘汰半封闭式硅锰合金电炉

    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5年,重点区域城市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其他城市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全省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严格落实国家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要求,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 四川:持续推动水泥行业压减过剩产能

    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 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

  • 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5年,重点区域城市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其他城市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全省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 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稳步推进“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建设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十)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用煤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防止劣质煤炭流入市场到2025年,原煤消费量控制在7000万吨以内,实现全省煤炭消费量达峰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 榆林:前11个月生产原煤55223.81万吨 金属镁42.57万吨 铁合金103.77万吨 兰炭3098.89万吨

    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5.1%;制造业增长7.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2.2%分能源和非能源行业看,能源行业增加值增长5.9%,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5.5%,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2.3%,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长22.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4%;非能源工业增加值下降6%,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3.3% 分产品产量看,全市36种主要工业产品中21种产品产量保持正增长,其中原煤产量55223.81万吨,原油988.08万吨,原油加工量451.85万吨,天然气208.13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131.16亿立方米,发电量1441.44亿度,精甲醇322.55万吨,聚乙烯197.02万吨,聚丙烯156.62万吨,聚氯乙烯151.32万吨,电解铝56.86万吨,金属镁42.57万吨,多晶硅14581.7吨,铁合金103.77万吨,兰炭3098.89万吨,煤焦油259.87万吨,烧碱104.33万吨,电石205.52万吨,水泥602.56万吨,平板玻璃756.62万重量箱。

  • 国务院关于印发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 (十一)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 国务院关于印发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 (十一)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 国务院: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其中提到,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 国务院: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十)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 榆林:前10个月生产原煤49870.63万吨 电解铝51.67万吨 金属镁39.14万吨

    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4.5%;制造业增长7.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2%分能源和非能源行业看,能源行业增加值增长5.5%,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4.5%,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3.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长24.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9%;非能源工业增加值下降6.7%,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3.7%分产品产量看,全市36种主要工业产品中20种产品产量保持正增长,其中原煤产量49870.63万吨,原油899.65万吨,原油加工量418.25万吨,天然气188.46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116.63亿立方米,发电量1309.28亿度,精甲醇290.22万吨,聚乙烯178.7万吨,聚丙烯142.2万吨,聚氯乙烯137.26万吨,电解铝51.67万吨,金属镁39.14万吨,多晶硅13097.5吨,铁合金93.84万吨,兰炭2753.37万吨,煤焦油230.98万吨,烧碱94.75万吨,电石185.3万吨,水泥544.58万吨,平板玻璃686.66万重量箱。

  • 济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工作要求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替代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明确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高起点设定项目准入类别,引导产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不得将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 Mysteel:神木市场兰炭价格能否继续上涨

    截至8月31日Mysteel动力煤矿山数据显示,陕西地区样本开工率为90.4%,周环比降4.2%,八月底产地部分煤矿因完成月度产销任务或设备检修暂停生产,整体供应收紧,叠加受北港煤价上涨传导,产地市场情绪有所改观,化工、民用及长途拉运积极,部分煤矿拉运车辆有所增多,无明显库存压力,调涨价格10-50元/吨不等,陕煤、延长石油等集团大矿竞拍价均有不同程度上涨进入九月,产地供应水平逐步恢复,随着兰炭开工提升,对原料需求增多,叠加九月下旬兰炭企业节前原料补库,块煤价格或仍存小幅上涨预期,但受沫煤价格牵制,上涨幅度有限,能否推动兰炭价格继续上涨有待考量。

  • 漳州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7.营造良好氛围锅炉整治涉及行业多、领域广,要做好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有利于锅炉污染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跟踪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高污染燃料和锅炉类型说明 (一)高污染燃料:指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 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替代政策不得将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国家布局我省的重大煤电项目和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按国家规定不实行产能替代。

  • 太原市市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两家水泥厂除外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提出将太原市市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本通知自2023年4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高污染燃料范围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

  • 太原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市政府决定将本市市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污染燃料范围 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

  • 河南省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行动方案

    具备上网条件的现役自备燃煤机组(含煤与其他燃料混烧机组)纳入电网统一调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参与) 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持续实施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全省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重点压减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产能煤炭消费总量,不得以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使用量替代煤炭削减量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费占比降至60%以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参与)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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