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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8

快讯播报

兰炭执行标准快讯

2024-04-25 08:56

4月25日内蒙古市场部分主流电石企业兰炭采购价格上调,中料上调60元/吨执行885元/吨,小料上调90元/吨执行830元/吨,均出厂价承兑含税,自4月26日到厂执行

2023-11-27 17:38

11月27日神木市场兰炭价格暂稳运行,下游部分主流电石企业下调兰炭采购价格30元/吨,29日到厂执行,现中料价格1200-1300元/吨,小料价格1140-1230元/吨,焦面主流价格680-750元/吨,均出厂价现金含税。

2023-10-23 17:22

10月23日硅铁市场动态:硅铁期货震荡反弹,主力合约期货2312收盘上涨0.6%,收盘至7006,涨42。硅铁期货小幅反弹,厂家存在完成检修恢复生产情况,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召开《镁冶炼配套制气装置 第一部分:半焦炉》宣贯会的补充通知,部分厂家表示兰炭炉子陆续可恢复生产,具体时间未定,若府谷完成复产75硅铁消耗将呈现增加趋势,短期来看硅铁市场或呈现窄幅震荡运行。陕西72硅铁自然块报价在6700-6800元/吨左右,75硅铁自然块价格7500-7600/吨左右。金属镁市场大幅降价,府谷兰炭拆炉迎来复产消息,具体时间尚未确定,99.90%镁锭陕西主流出厂现金含税21500-21600元/吨。宁夏72硅铁自然块6750-6800元/吨,72硅铁标块报价6850-6900元/吨,75硅铁自然块报价7400-7500元/吨。青海72硅铁自然块报价在6800-6900元/吨左右,75硅铁自然块价格7500/吨左右。贸易商市场72硅铁自然块不含税价格6700元/吨左右,75硅铁自然块不含税6900-7000元/吨。钢厂利润缩减,检修企业陆续增加,硅铁需求进一步减少。

2023-10-06 11:49

Mysteel煤焦:哈密市场兰炭价格持稳运行,假日期间企业多以执行前期订单为主,使得市场多数企业库存均处低位或无库存状态,现哈密市场中小料价格FC>92,S0.2,A<4,V<4,MT<13报1900,低位中小料价格报1050-1150,高位焦面价格的报1000,低位焦面价格报330,高位混料报价850,低位混料价格报340-360,以上均为出厂价现金含税。

2023-08-03 15:50

Mysteel:3日淖毛湖元瑞圣湖兰炭混料报330元/吨,均出厂价现金含税,由于前期合同还未执行完,所以价格暂无涨幅。

兰炭执行标准价格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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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ysteel年终盘点:2023年硅铁行业大事记

    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本通知核定标准90%执行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为用户所属全部计量点当月总用电量除以合同变压器容量 六、陕西镁厂停产整改 5月10日开始,府谷受兰炭拆炉影响的镁厂逐步开始减产停产,至5月中下旬涉及影响的21家镁厂,已基本按照政策落实停产陕西硅铁日产约减少620吨。

  • 矿热炉未密闭等整改要求,乌兰察布市落实得如何了?

    对铁合金企业分类认定提出标准课题组从项目审批手续、工艺装备准入、原料条件、产品执行标准、节能环保配套措施和运行效果等五大方面提出了具体认定标准 以锰硅合金为例,锰硅合金矿热炉企业认定须具备以下条件:拟申请认定的矿热炉涉及的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备;采用原料须以锰矿、硅石、焦炭、兰炭等为主;最终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工艺装备、能源利用、环境保护、固废处置和利用等配套措施,须满足锰硅合金矿热炉封闭技改要求;能耗、环保指标须满足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铁合金产品的能耗限额标准和铁合金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 Mysteel晚餐:钢坯利润约360元,首钢上调3月板材价格

    严格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准入标准,新建井工煤矿原则上产能不低于300万吨/年,改扩建煤矿改扩建后产能不低于120万吨/年详情>> ◎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印发,“十四五”时期,全区原则上不再审批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烧碱、纯碱(《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内蒙古鼓励类项目除外)、磷铵、黄磷、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超高功率600毫米以下石墨电极、钢铁(已进入产能置换公示阶段和限制类退出置换的项目,按国家规定执行)、铁合金、电解铝、氧化铝(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除外)、蓝宝石等新增产能项目。

  • 关于Mysteel计划优化兰炭市场价格行情的通知

    计划上线后逐步增加更多兰炭生产企业,力求涵盖主要市场所有代表性兰炭企业 我们严格按照煤焦价格方法论编制要求,尽可能多的采集市场有效交易信息,以市场实际成交价格为主,并结合报盘和询盘价格,严格按照标准化流程编制价格该价格将于每个工作日发布两次,发布时间分别为上午09:00和下午17:30 上述变更将自 2021 年 6月 23日开始执行,我们将充分听取和收集各方意见。

  • 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的通告

    西至盛世大道,南至南环路,东至富康道、东外环,北至蓟海路 (二)高污染燃料范围执行原环保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III类(严格)标准: 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 工信部发布关于《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的公告

    (十四)焦化生产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十五)鼓励焦化生产企业建立系统化和规范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六、产品质量 (十六)焦化生产企业主要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鼓励焦化生产企业建立系统化和规范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焦炭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冶金焦执行GB/T1996,半焦(兰炭执行GB/T25212,铸造焦执行GB/T8729。

  • 工信部发布关于《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的公告

    (十四)焦化生产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十五)鼓励焦化生产企业建立系统化和规范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六、产品质量 (十六)焦化生产企业主要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鼓励焦化生产企业建立系统化和规范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焦炭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冶金焦执行GB/T1996,半焦(兰炭执行GB/T25212,铸造焦执行GB/T8729。

  • 唐山市乐亭县严格管控劣质散煤

    乐亭县全面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对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当前已进入攻坚阶段 9月起,乐亭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无烟煤、兰炭和洁净型煤,散煤经营户必须进入集中销售场所经营,县城建成区和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的区域一律禁止散煤销售,其他区域则按规定用煤 该县通过“七道关卡”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即严格管控散煤经营网点,所售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散煤输入管理,严禁劣质散煤流入;加强燃煤使用单位监管,燃用单位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加强生产领域洁净型煤质量监管,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流通领域民用散煤质量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走村串户、游击兜售等违法行为,民用散煤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严格管控劣煤处置,对没收的劣质散煤快速、依法规范处置到位,严防造成“二次污染”;统一规范煤炭抽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

  • 钢铁业面临更严格差别电价(附限制类、淘汰类装置)

    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附件:钢铁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钢铁部分)   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2025.886, 0.00, 0.00%)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淘汰类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32、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3、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10.670, 0.00, 0.00%)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 钢铁业面临更严格差别电价(附限制类、淘汰类装置)

    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附件:钢铁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钢铁部分) 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淘汰类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32、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3、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 钢铁业面临更严格差别电价(附限制类、淘汰类装置)

    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附件:钢铁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钢铁部分) 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淘汰类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32、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3、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 神木县2013年下半年推动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实施方案

    (二)执行时间:20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返还维简费;10月1日至12月31日,返还维简费、水资源补偿费、水土防治费、煤炭计量费 (三)执行标准兰炭产能释放在60%以上(含60%)的,给予返还本期费用的100%;兰炭产能释放在60%以下的,按照所释放的产能在总产能的60%中所占的比例给予返还。

  • 工信部产业司辛仁周考察神木兰炭产业

    三是加强环保,关于环保的大道理都知道,我们更要借鉴现实中许多环保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一定要加强管理新的污染排放标准即将出台,要认真执行好四是集约发展,产业园区化发展模式较好,但不是集中在那就行,要重视产业链建设,提升产业规模度、综合利用、循环发展水平五是行业自律,企业只有注重内部管理,促进行业发展,承担社会责任,才能最终成大器最后市县政府、企业,密切配合工信部做好兰炭准入标准修订工作,把兰炭产业做大做强,为地方经济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 锦源化工有限公司多措并举稳定电石生产

    二是把好原料进厂关严格执行《锦源化工有限公司原辅材料验收标准》,确保进厂原料符合电石炉冶炼要求把控投料兰炭、白灰配比等关键指标控制,从源头上为电石炉安全稳定高效生产保驾护航 三是持续改进工艺不断完善和改进工艺上的设计、安装缺陷,重点把控电石炉测电极的操作方法、炉料配比、炉压调整和炉内料层结构、气体的调整等环节,并在计量方面改革原有的人工计量,实现当班产量无线传感计量,实现了及时、准确的计量,为企业的科学化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三、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 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 四、住宅项目 1.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7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 2.容积率不得低于以下标准:1.0(含1.0) 五、农林业项目 1.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不得低于以下规模:单线5万立方米/年 2.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不得低于以下规模:单线3万立方米/年 3.松香生产不得低于以下规模:1000吨/年 4.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不得以优质林木为原料;木竹加工项目: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不得偏低 5.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不得低于以下规模:1万立方米/年 6.根雕制造:不得以珍稀植物为原料 7.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不得以野外资源为原料 六、黄金项目 1.独立氰化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日处理金精矿100吨,原料自供能力50% 2.独立黄金选矿厂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日处理矿石200吨,配套采矿系统 3.火法冶炼不得低于以下规模:日处理金精矿100吨 4.独立堆浸场不得低于以下规模: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年处理矿石10万吨、华东、中南、西南年处理矿石20万吨 5.采选不得低于以下规模:日处理岩金矿石100吨 6.砂金开采不得低于以下规模:年处理砂金矿砂30万立方米 七、其他项目下列项目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1.机动车交易市场、家具城、建材城等大型商业设施项目 2.大型游乐设施、主题公园(影视城)、仿古城项目3.大套型住宅项目(指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4.赛车场项目5.公墓项目 6.机动车训练场项目 2.《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一、农林业 1.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2.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3.松脂初加工项目 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 5.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二、煤炭 1.在国家发布新的煤炭产业政策前,单井井型不得低于以下规模:山西、内蒙古、陕西120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5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9万吨/年;其他地区30万吨/年 2.新建煤与瓦斯矿井不得低于以下规模:高瓦斯矿井3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45万吨/年(2015年前) 3.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4.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三、电力 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3.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却水的火电机组 4.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 四、石化化工 1.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2.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丙烯酸、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综合利用除外)生产装置 3.新建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连续法及间歇法)、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本体连续法除外)、3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 4.新建纯碱、烧碱、3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2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 5.新建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饲料磷酸氢钙、氯酸钠、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电解二氧化锰、普通级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平炉法高锰酸钾、大锅蒸发法硫化钠生产装置 6.新建黄磷,起始规模小于3万吨/年、单线产能小于1万吨/年氰化钠(折100%),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单线产能2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 7.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项目 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硫丹、磷化铝、三氯杀螨醇,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等)生产装置 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 10.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11.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 12.新建氟化氢(HF)(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10万吨/年及以上、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含氢氯氟烃(HCFCs)(作为原料用的除外),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纯级除外)生产装置 13.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除外)、橡胶塑解剂五氯硫酚、橡胶促进剂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生产装置 五、信息产业 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 2.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六、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生产项目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采用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的项目;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项目 21.采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工艺或虽未采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工艺但未配备SO2回收装置的钼铁生产线 22.采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纳、铬酐生产工艺的金属铬生产线 七、有色金属 1.新建、扩建钨、锡、锑开采、冶炼项目 2.新建、扩建钼金属资源量小于20万吨、开采规模小于100万吨/年的钼矿项目 3.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在确保产能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有利于布局优化和兼并重组的项目除外) 4.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 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6.电解铝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优化产业布局项目除外) 7.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8.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直接浸出除外) 9.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10.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11.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 八、黄金 1.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九、建材 1.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 2.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 3.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 4.6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5.3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无碱、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7.粘土空心砖生产线(陕西、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宁夏除外)和粘土实心砖生产线 8.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2.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9.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10.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11.10000吨/年以下岩(矿)棉制品生产线和8000吨/年以下玻璃棉制品生产线 12.100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 13.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简称PCCP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50千米,PCCP-E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 十、医药 1.新建、扩建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包括药用、食品用和饲料用、化妆品用)生产装置,新建药品、食品、饲料、化妆品等用途的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除外)、维生素E原料生产装置 2.新建青霉素工业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化学法生产7-氨基头孢烷酸(7-ACA)、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青霉素V、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c发酵、土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安乃近、扑热息痛、林可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利福平、咖啡因、柯柯豆碱生产装置 3.新建紫杉醇(配套红豆杉种植除外)、植物提取法黄连素(配套黄连种植除外)生产装置 4.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生产装置 5.新开办无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6.新建及改扩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 7.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2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 十一、机械 1.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制造项目 2.装岩机(立爪装岩机除外)制造项目 3.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制造项目 4.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制造项目 5.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制造项目 6.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制造项目 7.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制造项目 8.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 9.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 10.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制造项目 11.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自2015年起执行与轻型卡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12.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 13.配套单缸柴油机的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配套单缸柴油机的手扶拖拉机,滑动齿轮换档、排放达不到要求的5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 14.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机组除外) 15.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用于新能源、信息产业、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领域的特种电线电缆除外) 16.非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 17.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 18.非数控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 19.普通高速钢钻头、铣刀、锯片、丝锥、板牙项目 20.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 21.直径450毫米以下的各种结合剂砂轮(钢轨打磨砂轮除外) 22.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制造项目 23.P0级、直径60毫米以下普通微小型轴承制造项目 24.220千伏及以下电力变压器(非晶合金、卷铁芯等节能配电变压器除外) 25.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除外) 26.酸性碳钢焊条制造项目 27.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 28.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29.驱动电动机功率560千瓦及以下、额定排气压力1.25兆帕及以下,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制造项目 30.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 31.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 32.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 33.5吨/小时及以下短炉龄冲天炉 34.有色合金六氯乙烷精炼、镁合金SF6保护 35.冲天炉熔化采用冶金焦 36.采用无再生的水玻璃砂造型制芯工艺的项目 37.盐浴氮碳、硫氮碳共渗炉及盐 38.电子管高频感应加热设备 39.亚硝盐缓蚀、防腐剂 40.铸/锻造用燃油加热炉 41.锻造用燃煤加热炉 42.手动燃气锻造炉 43.蒸汽锤 44.弧焊变压器 45.含铅和含镉钎料 46.新建全断面掘进机整机组装项目 47.新建万吨级以上自由锻造液压机项目 48.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 49.动圈式和抽头式手工焊条弧焊机 50.Y系列(IP4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及其派生系列,Y2系列(IP5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 51.背负式手动压缩式喷雾器 52.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 53.手动插秧机 54.青铜制品的茶叶加工机械 55.双盘摩擦压力机 56.含铅粉末冶金件 57.出口船舶分段建造项目 58.新建风电装备整机制造厂项目 59.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 60.4档及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AT) 十二、轻工 1.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2.年加工生皮能力2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1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 3.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和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 4.新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 5.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 6.普通照明白炽灯、高压汞灯 7.最高转速低于4000针/分的平缝机(不含厚料平缝机)和最高转速低于5000针/分的包缝机 8.电子计价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电子皮带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电子吊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弹簧度盘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 9.电子汽车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电子静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电子动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 10.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 11.3万吨/年及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12.以人工操作方式制备玻璃配合料及秤量 13.未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指标的玻璃窑炉 14.生产能力小于18000瓶/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 15.羰基合成法及齐格勒法生产的脂肪醇产品 16.热法生产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17.单层喷枪洗衣粉生产工艺及装备、1.6吨/小时以下规模磺化装置 18.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 19.牙膏生产线 20.100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新建南方海盐盐场项目;60万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 21.单色金属板胶印机 22.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 23.元素氯漂白制浆工艺 24.原糖加工项目及日处理甘蔗5000吨(云南地区3000吨)、日处理甜菜3000吨以下的新建项目 25.白酒生产线 26.酒精生产线 27.5万吨/年及以下且采用等电离交工艺的味精生产线 28.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29.浓缩苹果汁生产线 30.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大豆主产区除外);东、中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200吨及以下,花生100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西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花生等油料100吨及以下的加工项目 31.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 32.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33.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 34.2000吨/年及以下的酵母加工项目 35.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 十三、纺织 1.单线产能小于1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 2.采用常规聚酯的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法生产工艺的项目 3.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 4.间歇式氨纶聚合生产装置 5.常规化纤长丝用锭轴长1200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 6.粘胶板框式过滤机 7.单线产能≤1000吨/年、幅宽≤2米的常规丙纶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 8.25公斤/小时以下梳棉机 9.200钳次/分钟以下的棉精梳机 10.5万转/分钟以下自排杂气流纺设备 11.FA502、FA503细纱机 12.入纬率小于600米/分钟的剑杆织机,入纬率小于700米/分钟的喷气织机,入纬率小于900米/分钟的喷水织机 13.采用聚乙烯醇浆料(PVA)上浆工艺及产品(涤棉产品,纯棉的高支高密产品除外) 14.吨原毛洗毛用水超过20吨的洗毛工艺与设备 15.双宫丝和柞蚕丝的立式缫丝工艺与设备 16.采用绞纱染色工艺项目 17.亚氯酸钠漂白设备 十四、烟草 1.卷烟加工项目 十五、消防 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项目 2.灭火器项目 3.碳酸氢钠干粉(BC)和环保型水系灭火剂 4.防火门项目 5.消防水带项目 6.消防栓(室内、外)项目 7.普通消防车(罐类、专项类)项目 十六、民爆产品 1.非人机隔离的非连续化、自动化雷管装配生产线 2.非连续化、自动化炸药生产线 3.高污染的起爆药生产线 4.高能耗、高污染、低性能工业粉状炸药生产线 十七、其他 1.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2.高尔夫球场项目 3.赛马场项目 4.党政机关(含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建、改扩建培训中心(基地)和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 5.未依法取得探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6.未依法取得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 。

  •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三、主要产品质量 1.焦炭冶金焦应达到GB/T1996-2003标准;铸造焦应达到GB/T8729-1988标准;半焦(兰炭)应参照YB/T034-92标准2.焦炉煤气城市民用煤气应达到GB13612-92标准;工业或其它用煤气H2S含量应≤250mg/m3.化学工业产品硫酸铵符合GB535-1995标准(一级品);粗焦油符合YB/T5075-1993标准(半焦所产焦油应参照执行);粗苯符合YB/T5022-1993标准;甲醇、焦油和苯加工等及其他化工产品应达到国标或相关行业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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