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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7

快讯播报

兰炭符合环保快讯

2024-03-25 17:41

3月25日硅铁市场动态:今日硅铁期货低位徘徊,主力合约期货2405收盘下降0.28%,收盘至6520,跌18。硅铁市场弱势运行,随着原料端兰炭价格再次下降50元/吨,硅铁即期成本再次下降,但部分企业因原料多为前期库存实际成本变动较小,近日宁夏中卫环保检查问题影响市场,伴随厂家产量小幅调整的同时,现货市场价格仍需观望等待,短期来看硅铁市场弱势运行。陕西72硅铁自然块报价在6100-6200元/吨左右,75硅铁自然块价格6300元/吨左右。99.90%镁锭陕西主流出厂现金含税报价17600-17800元/吨。宁夏72硅铁自然块6200-6250元/吨,72硅铁标块价格6300-6350元/吨,75硅铁自然块报价6300-6400元/吨。安阳贸易商市场受市场低迷情绪影响,实际成交表现一般。72硅铁自然块不含税价格5900-5950元/吨左右,75硅铁自然块不含税6200元/吨。江苏某钢厂硅铁招标价格6530元/吨,数量常量,现金含税到厂。

2024-01-12 17:27

1月12日硅铁市场动态:硅铁期货弱势震荡,主力合约期货2403收盘下降0.12%,收盘至6700,跌8。硅铁期货处于低位,市场成交情况一般,考虑到河钢招标定价较询盘上涨20元/吨,基本符合市场预期,北方钢厂陆续定价,短期来看硅铁市场弱势运行。陕西72硅铁自然块报价在6350-6500元/吨左右,75硅铁自然块价格7000-7100元/吨左右。原料兰炭市场暂稳运行,神木地区小料价格980-1200元/吨。金属镁市场整体维持弱稳运行,99.90%镁锭陕西主流出厂现金含税报价20100元/吨,主流成交价格20100元/吨。宁夏72硅铁自然块6400-6450元/吨,72硅铁标块报价6500-6550元/吨,75硅铁自然块报价7000-7100元/吨。青海72硅铁自然块报价在6400-6450元/吨左右,75硅铁自然块价格7000-7100元/吨左右。贸易商市场72硅铁自然块不含税价格6300-6350元/吨左右,75硅铁自然块不含税6400元/吨。1+2月河钢75B硅铁招标定价7020元/吨,较12月下降80元/吨,招标数量2656吨,承兑含税到厂。

2024-01-08 09:01

1月8日石嘴山市场兰炭价格暂稳运行,当前环保政策基本解除,对企业生产影响较小,现混料价格680元/吨,中料价格1120-1150元/吨,小料价格1100-1120元/吨,焦面价格710-750元/吨,均出厂价现金含税。

2024-01-05 09:01

1月5日石嘴山市场兰炭价格暂稳运行,随着环保政策有所缓解,个别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现混料价格680元/吨,中料价格1120-1150元/吨,小料价格1100-1120元/吨,焦面价格710-750元/吨,均出厂价现金含税。

2023-03-27 17:31

3月27日金属镁市场动态:周初镁市价格较上周大幅回调,主流报价较上周末上调500元/吨,目前厂家端生产普遍亏损,另外兰炭主产区举行环保整改会议,成立价格委员会,对兰炭企业减产与最低价格进行指导,对镁市进行支撑。今日99.90%镁锭陕西主流出厂现金含税报价20500元/吨,主流成交价格20300-20400元/吨,其他区域跟随小幅调整,山西闻喜镁锭主流出厂现金含税20400-20600元/吨。


兰炭符合环保价格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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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瑞达期货:硅铁建议区间交易为主

    上周硅铁市场暂稳运行原料方面,兰炭补跌,缓解厂家成本压力,同时现货支撑减弱供应方面,市场成交偏弱,报价松动,厂家利润亏损,部分硅企为镁厂复产提前做好原料储备,但下游复产进度受阻,采购缓慢,市场观望增加,硅企开工下滑需求方面,主流钢招表现环比下行,整体符合市场预期,钢厂保持压价采购意愿,从业者对后市较为悲观本周来看:成本方面,兰炭调降后宁夏厂家利润大幅改善,除青海部分企业受环保组检查有避峰生产或停产,其余地区生产持稳,整体产量有所减少,叠加拉运受影响,供应呈现偏紧,期现弱势,厂家低价惜售。

  • Mysteel早报:原料价格下行 今日全国焊管价格或被迫跟降

    【市场热点】 1.宏观资讯 英国央行宣布将基准利率上调25个基点至4.25%,符合市场预期,利率水平达2008年10月以来最高这是2021年12月以来英国央行连续第11次加息,累计加息415个基点 2.产业热点 当前兰炭市场呈现疲软态势,企业处于持续亏损状态,为保证兰炭产业稳定运行发展,近日神木、府谷、内蒙、榆阳协会和重点企业举行环保整改会议。

  • 矿热炉未密闭等整改要求,乌兰察布市落实得如何了?

    对铁合金企业分类认定提出标准课题组从项目审批手续、工艺装备准入、原料条件、产品执行标准、节能环保配套措施和运行效果等五大方面提出了具体认定标准 以锰硅合金为例,锰硅合金矿热炉企业认定须具备以下条件:拟申请认定的矿热炉涉及的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备;采用原料须以锰矿、硅石、焦炭、兰炭等为主;最终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工艺装备、能源利用、环境保护、固废处置和利用等配套措施,须满足锰硅合金矿热炉封闭技改要求;能耗、环保指标须满足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铁合金产品的能耗限额标准和铁合金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 Mysteel周报:硅铁期货上涨 钢招价格冲高(4.8-4.15)

    神木兰炭方面,神兰炭办发布关于兰炭整改的通知:神木市兰炭行业环保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存在最大问题是无节能批复近日,榆林市发改委将组织专人对各企业的节能整改工作进行现场审查验收各企业顺利通过验收,进而获得节能批复如未能通过节能审查验收,影响节能报批,由此造成的停工停产损失,企业自负按照有关要求,兰炭企业节能手续办理按一企一策分三类进行:一类是2010年11月之前开工的项目,进行节能诊断确认;二类是2010年11月至2020年底建成投运但未落实节能手续的项目,按照能效评价报批;三类是2021年之后备案的符合规模100万吨以上的兰炭技改项目,按照节能评估报批。

  • 【内蒙古正能化工】年前兰炭偏稳运行 年后市场有待观望

    受冬储和库存影响,下游硅铁、电石企业的兰炭需求良好,叠加环保督察和冬奥会影响,今年下游企业冬储量较往年增加年前部分焦化厂的停产,以及部分下游企业的停采,促使兰炭库存增加,由于时间较短,对兰炭市场没有太大影响年前神木市场受环保督察影响,较多神木兰炭生产企业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助推兰炭价格坚挺 目前自家企业出货价格符合鄂尔多斯市场的一个整体市场趋势,出货正常,整体比较看好节前市场年后市场走势,观望神木市场,政策性因素影响不好预测,市场涨跌还有待考察。

  • 榆林市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2.新建兰炭项目尾气原则上不得用于发电,鼓励其采用全循环干馏工艺,将尾气用于生产液化天然气(LNG)或化工产品 3.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市县两级原则上不得审批气固混烧机组 4.对不符合供电煤耗、入炉燃料收到基热值等标准要求的民生供热机组,应改造为背压式供热机组 该类机组如不进行背压式改造,在暂无替代热源且环保水耗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由企业向市、县两级政府承诺在非供暖期停产并经同意后,可暂予保留,但必须在替代热源落实后或新建替代热电项目投产后三个月内关停。

  •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发布

    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3号)要求,修订形成了《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 第一类能耗类 一、通用标准 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2723—201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二、电力行业 GB21258—2017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三、石油石化行业 GB21343—2015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4—2015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5—2015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38—2012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39—2012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40—2012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41—2012工业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37—2012工业冰醋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38—2012聚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39—2012硫酸钾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0—2012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1—2012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9—2012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250—2013乙烯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27—2014聚氯乙烯树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28—2014聚乙烯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29—2014乙酸乙烯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30—2014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四、钢铁行业 GB21256—2013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1—2008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2—2013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70—2008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五、建材行业 GB16780—2012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52—2013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0—2013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50—2012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51—2012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1—2013微晶氧化铝陶瓷研磨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2—2013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3—2013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4—2013沥青基防水卷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5—2013铝塑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252—2013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26—2014烧结墙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六、有色金属行业 GB21248—2014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49—2014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50—2014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51—2014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6—2013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7—2012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8—2014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9—2014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50—2013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51—2014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3—2010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4—2014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5—2014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6—2010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7—2010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6756—2011铝及铝合金热挤压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36—2012海绵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37—2012铜及铜合金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45—2012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46—2012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13—2012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35—2012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2—2012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3—2012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7—2012多晶硅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8—2012钛及钛合金铸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七、煤炭行业 GB29436.1—2012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第1部分:煤制甲醇 GB29444—2012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5—2012煤炭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6—2012选煤电力消耗限额 GB29994—2013煤基活性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995—2013兰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996—2013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78—2013煤直接液化制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79—2013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0—2013煤制烯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标准解释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65728761) 第二类环保类 DB41/276—2011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 DB41/681—2011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684—2011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756—2012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41/758—2012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41/776—2012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777—2013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790—2013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908—2014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918—2014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066—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135—2016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41/1257—2016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258—2016涧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538—2017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未按时完成有组织及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产能 (标准解释部门:省生态环境厅联系电话:663090826630935563886722) 第三类质量类 一、钢铁行业 GB/T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二、水泥行业 GB/T748—2005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GB/T2938—2008低热微膨胀水泥 GB/T20472—2006硫铝酸盐水泥 GB/T200—2017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 GB/T13693—2017道路硅酸盐水泥 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 GB/T25029—2010钢渣道路水泥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三、平板玻璃行业 GB11614—2009平板玻璃 (标准解释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6556907165569068) 第四类安全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行〔2016〕55号)要求:钢铁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五个问题之一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关停退出。

  • 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钢铁有色行业有何调整?

    (2)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用于航空航天、核工业、医疗等领域高性能钨材料及钨基复合材料,高性能超细、超粗、复合结构硬质合金材料及深加工产品、蜂窝陶瓷载体及稀土催化材料、低模量钛合金材料及记忆合金等生物医用材料、耐腐蚀热交换器用铜合金及钛合金村料、高品质稀土磁性材料、储氢材料、光功能材料、合金材料、特种陶瓷材料、助剂及高端应用 6、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空镀膜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 第二类 限制类 六、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球团竖炉(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铸造焦<60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热轧生产线 七、有色金属 1、新建、扩建钨金属储量小于1万吨、年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矿石量的钨矿开采项目(现有钨矿山的深部和边部资源开采扩建项目除外);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冶炼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除外);稀土采选、冶炼分离项目(符合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稀土企业集团项目除外)以及稀土二次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再生铜项目及氧化矿直接浸出项目除外) 3、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 4、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5、新建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单系列3万吨/年规模以下的含锌二次资源及直接浸出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以下的湿法炼锌项目 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和先进节能环保工艺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7、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8、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 9、新建、扩建原生汞矿开采项目 10、新建、扩建竖罐炼锌项目 11、独居石提取氯化稀土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钢铁生产用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区域10平方米及下球团竖炉(其中8-10平方米球团竖炉淘汰时间截止2020年);铁合金生产用32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烧结机、6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100立方米及以下富锰渣高炉(2020年12月31日),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生产用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生产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的除外)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煅烧石灰土窑 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0、环形烧结机、120平米及以下步进式烧结机(2020年12月31日) 31、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3、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热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热能回收装置 34、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5、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 37、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38、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39、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40、采用重铬酸盐钝化技术的电解锰项目 (六)有色金属 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 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3、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工艺装备 4、铝自焙电解槽及160KA以下预焙槽 5、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6、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 7、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 8、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 9、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 10、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1、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 12、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13、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14、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 15、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 16、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17、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18、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19、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 20、独居石单一矿种开发项目 21、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 22、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 23、20000吨/年(REO)以下混合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5000吨(REO)/年以下的氟碳铈矿稀土矿山开发项目;500吨(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 24、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 25、1500吨/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 26、原生汞矿开采(2032年8月16日) 27、鼓风炉炼铅工艺设备(2020年12月31日) 。

  • 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钢铁有色行业有何调整?

    (2)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用于航空航天、核工业、医疗等领域高性能钨材料及钨基复合材料,高性能超细、超粗、复合结构硬质合金材料及深加工产品、蜂窝陶瓷载体及稀土催化材料、低模量钛合金材料及记忆合金等生物医用材料、耐腐蚀热交换器用铜合金及钛合金村料、高品质稀土磁性材料、储氢材料、光功能材料、合金材料、特种陶瓷材料、助剂及高端应用 6、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空镀膜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 第二类 限制类 六、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球团竖炉(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铸造焦<60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热轧生产线 七、有色金属 1、新建、扩建钨金属储量小于1万吨、年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矿石量的钨矿开采项目(现有钨矿山的深部和边部资源开采扩建项目除外);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冶炼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除外);稀土采选、冶炼分离项目(符合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稀土企业集团项目除外)以及稀土二次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再生铜项目及氧化矿直接浸出项目除外) 3、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 4、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5、新建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单系列3万吨/年规模以下的含锌二次资源及直接浸出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以下的湿法炼锌项目 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和先进节能环保工艺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7、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8、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 9、新建、扩建原生汞矿开采项目 10、新建、扩建竖罐炼锌项目 11、独居石提取氯化稀土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钢铁生产用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区域10平方米及下球团竖炉(其中8-10平方米球团竖炉淘汰时间截止2020年);铁合金生产用32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烧结机、6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100立方米及以下富锰渣高炉(2020年12月31日),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生产用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生产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的除外)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煅烧石灰土窑 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0、环形烧结机、120平米及以下步进式烧结机(2020年12月31日) 31、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3、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热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热能回收装置 34、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5、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 37、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38、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39、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40、采用重铬酸盐钝化技术的电解锰项目 (六)有色金属 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 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3、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工艺装备 4、铝自焙电解槽及160KA以下预焙槽 5、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6、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 7、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 8、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 9、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 10、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1、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 12、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13、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14、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 15、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 16、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17、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18、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19、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 20、独居石单一矿种开发项目 21、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 22、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 23、20000吨/年(REO)以下混合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5000吨(REO)/年以下的氟碳铈矿稀土矿山开发项目;500吨(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 24、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 25、1500吨/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 26、原生汞矿开采(2032年8月16日) 27、鼓风炉炼铅工艺设备(2020年12月31日) 。

  • 东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6.散煤清洁化治理对全市现役低效和排放不达标的炉窑进行淘汰或升级改造煤炭加工储备配送体系基本建成推广“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与“优质无烟煤块、兰炭”并行模式,在农村进行散煤治理加大洁净型煤生产供应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煤炭质量标准(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优化运输结构与布局。

  • 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煤炭类

    3.散煤清洁化治理对全市现役低效和排放不达标的炉窑进行淘汰或升级改造煤炭加工储备配送体系基本建成推广“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与“优质无烟煤块、兰炭”并行模式,在农村进行散煤治理加大洁净型煤生产供应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煤炭质量标准 4.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规定的申请与核发程序和工作要求,2018年完成农副食品加工等7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2019年开展热力生产和供应等19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

  • 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煤炭类

    3.散煤清洁化治理对全市现役低效和排放不达标的炉窑进行淘汰或升级改造煤炭加工储备配送体系基本建成推广“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与“优质无烟煤块、兰炭”并行模式,在农村进行散煤治理加大洁净型煤生产供应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煤炭质量标准 4.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规定的申请与核发程序和工作要求,2018年完成农副食品加工等7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2019年开展热力生产和供应等19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

  • 张家口市发布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8.严格燃煤锅炉淘汰标准淘汰燃煤锅炉主要包括取缔关闭、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符合准入条件且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淘汰燃煤锅炉必须做到断水、断电、锅炉移位,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要严格控制拆除锅炉去向,严禁在市内区域销售,对于拆解的锅炉,要建立台账,留存资料,做到可核查、可追溯(市环保局负责)。

  • 张家口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8.严格燃煤锅炉淘汰标准淘汰燃煤锅炉主要包括取缔关闭、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符合准入条件且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淘汰燃煤锅炉必须做到断水、断电、锅炉移位,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要严格控制拆除锅炉去向,严禁在市内区域销售,对于拆解的锅炉,要建立台账,留存资料,做到可核查、可追溯(市环保局负责)。

  • 张家口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已实现集中供暖、煤改气、煤改电的区域,及时划定“禁燃区”、“禁煤区”,燃煤采暖小锅炉全部予以淘汰取缔(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负责) 8.严格燃煤锅炉淘汰标准淘汰燃煤锅炉主要包括取缔关闭、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符合准入条件且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淘汰燃煤锅炉必须做到断水、断电、锅炉移位,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

  • 山东省印发《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对已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并且没有出现散煤复烧的地区,减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纳入总量减排约束性考核指标核算体系(省环保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7.加强煤质监督管理对2017年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积极推广使用型煤、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同时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煤炭质量标准。

  • 鄂尔多斯360万吨煤炭分级分质利用项目投产

    2014年已跨入“百亿园区”行列 “走煤炭清洁高效分级分质梯级利用路线,既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又能有效提高附加值”鄂尔多斯市圣圆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苏新亚表示该园区已建成煤炭分质利用项目4个,初步链条已经形成这次360万吨煤炭分级分质清洁利用项目所形成的焦油供园区建成的清洁溶剂油项目,溶剂油供给煤制油项目、焦油加氢项目以及芳烃提取项目;兰炭制成型煤供应京津冀鲁市场;油渣供园区的油灰渣提取沥青项目。

  • 淄博四部门联手打“劣煤”鼓励经营清洁型煤

    业主的妻子也觉得不妥,一边劝其丈夫,一边忙不迭地向执法人员解释说“他有病”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了周荆路、天齐路两侧的储煤场记者看到,这两个路段的储煤场十分集中,仅仅3个多小时,执法人员就检查了10个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储煤场地既不在规划布点范围内,场地设施也不符合环保要求 政策:鼓励经营兰炭和清洁型煤 2015年10月13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禁止原煤散烧推广洁净型煤和兰炭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原煤散烧,全面推广清洁型煤、兰炭使用。

  • 金融支持煤炭产业优化升级的思考

    (四)煤炭产业生态环保需要金融优化资源配置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渭南市煤矿普遍存在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五大灾害产业结构调整中,渭南市通过低热值煤发电、瓦斯发电、兰炭等项目,提高了煤炭就地转化率和利用效率,治理污染源,使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如煤矸石利用率达到75%,矿井水利用率达到70%,矿井水达标排放率100%金融可以根据低碳产业政策、绿色产业项目规划等,把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纳入煤炭企业贷款审核评估和发放管理等各个环节,给予符合生态环保的煤炭企业信贷政策倾斜,引导资金流向,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功能。

  • 华泰长城:铁合金期货日报20140923

    本周首个交易日,黑色品种齐跌,硅铁硅锰纷纷低开低走,硅锰两近月合约跌停昨日两主力成交持仓纷纷上涨,前20增持情况反映硅铁空头增持明显,而硅锰多头增持明显,由于昨日硅铁主力较硅锰下跌幅度更大,两合约价比纷纷回调,但合金整体较其他黑色品种仍然更具抗跌性,合金与其他黑色品种价格纷纷上涨 在北京举行的优质燃煤替代会上,作为全国产煤大县的陕西神木,通过技术创新把煤炭转化为兰炭,并成功研制出与优质无烟煤媲美的兰炭型煤,由于其完全符合北京地标,不啻为京津冀地区的又一主要环保洁净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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