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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02

快讯播报

兰炭水煤浆快讯

2020-04-14 15:45

【鄂州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本通告所称高污染燃料包括生产和生活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油类等常规燃料。

2019-09-23 18:14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扩大我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从11月1日起,焦作市扩大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对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类别进行了明确。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类别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不含集中供热、电厂锅炉燃煤以及工业企业原料煤)。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2019-09-23 11:10

【焦作市自11月1日起扩大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类别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不含集中供热、电厂锅炉燃煤以及工业企业原料煤)。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2019-09-12 14:00

【襄阳市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类别,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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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炭水煤浆相关资讯

  • 漳州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7.营造良好氛围锅炉整治涉及行业多、领域广,要做好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有利于锅炉污染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跟踪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高污染燃料和锅炉类型说明 (一)高污染燃料:指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 太原市市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两家水泥厂除外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提出将太原市市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本通知自2023年4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高污染燃料范围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

  • 太原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市政府决定将本市市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污染燃料范围 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

  • 福建: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18.营造良好氛围锅炉整治涉及行业多、领域广,要做好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有利于锅炉污染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跟踪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一)高污染燃料:指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 唐山滦南县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煤炭及其制品 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生产和生活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油类等常规燃料 三、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煤炭,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严禁散煤流入;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原料煤和发电、集中供热等具备高效污染治理设施企业用煤除外)。

  • 佛山市关于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

    (七)其它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必须拆除或改燃清洁能源 六、国家或广东省发布相关行业、燃用设备、燃料等新的强制性排放标准或者对相关行业提出更严格烟气深化治理要求、燃料管理要求,从其新标准、要求实施 七、本通告有关专用词汇说明: (一)《高污染燃料目录》第Ⅲ类燃料组合类别,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 邯郸市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二、高污染燃料范围 《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Ⅲ类(严格)”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类别具体指非车船用的下列燃料和物质: (一)煤炭及其制品: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二)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 关于征求《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二、高污染燃料范围 《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Ⅲ类(严格)”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类别具体指非车船用的下列燃料和物质: (一)煤炭及其制品: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二)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 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的通告

    西至盛世大道,南至南环路,东至富康道、东外环,北至蓟海路 (二)高污染燃料范围执行原环保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III类(严格)标准: 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 鄂州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鄂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范围 鄂州市的城市、镇规划区为禁燃区 二、禁燃类别 本通告所称高污染燃料包括生产和生活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油类等常规燃料。

  •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发布

    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3号)要求,修订形成了《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 第一类能耗类 一、通用标准 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2723—201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二、电力行业 GB21258—2017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三、石油石化行业 GB21343—2015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4—2015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5—2015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38—2012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39—2012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40—2012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41—2012工业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37—2012工业冰醋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38—2012聚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39—2012硫酸钾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0—2012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1—2012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9—2012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250—2013乙烯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27—2014聚氯乙烯树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28—2014聚乙烯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29—2014乙酸乙烯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30—2014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四、钢铁行业 GB21256—2013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1—2008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2—2013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70—2008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五、建材行业 GB16780—2012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52—2013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0—2013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50—2012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51—2012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1—2013微晶氧化铝陶瓷研磨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2—2013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3—2013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4—2013沥青基防水卷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5—2013铝塑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252—2013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26—2014烧结墙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六、有色金属行业 GB21248—2014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49—2014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50—2014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51—2014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6—2013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7—2012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8—2014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9—2014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50—2013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51—2014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3—2010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4—2014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5—2014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6—2010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7—2010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6756—2011铝及铝合金热挤压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36—2012海绵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37—2012铜及铜合金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45—2012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46—2012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13—2012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35—2012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2—2012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3—2012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7—2012多晶硅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8—2012钛及钛合金铸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七、煤炭行业 GB29436.1—2012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第1部分:煤制甲醇 GB29444—2012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5—2012煤炭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6—2012选煤电力消耗限额 GB29994—2013煤基活性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995—2013兰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996—2013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78—2013煤直接液化制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79—2013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0—2013煤制烯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标准解释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65728761) 第二类环保类 DB41/276—2011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 DB41/681—2011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684—2011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756—2012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41/758—2012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41/776—2012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777—2013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790—2013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908—2014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918—2014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066—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135—2016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41/1257—2016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258—2016涧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538—2017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未按时完成有组织及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产能 (标准解释部门:省生态环境厅联系电话:663090826630935563886722) 第三类质量类 一、钢铁行业 GB/T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二、水泥行业 GB/T748—2005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GB/T2938—2008低热微膨胀水泥 GB/T20472—2006硫铝酸盐水泥 GB/T200—2017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 GB/T13693—2017道路硅酸盐水泥 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 GB/T25029—2010钢渣道路水泥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三、平板玻璃行业 GB11614—2009平板玻璃 (标准解释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6556907165569068) 第四类安全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行〔2016〕55号)要求:钢铁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五个问题之一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关停退出。

  • 太原市“禁煤区”范围达到1574平方公里区域内禁止煤炭储存销售燃用

    当年,除太钢、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西山白家庄矸石热电厂及保留的燃煤热电厂外,城六区、综改示范区(太原市区范围)、不锈钢园区共计1460平方公里范围被纳入“禁煤区”,这一范围内,除相关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燃烧、使用、采购、储存、囤积、运输、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我市明确,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城区政府、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组织工商、城管、能源、生态环境、交通、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和街道(乡镇)等部门,依法做好禁止燃煤的管理工作,对在禁煤区域内违法销售、运输、燃用煤炭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 焦作市自11月1日起扩大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 <高污染燃料目录> 的通知》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尽快调整“禁煤区”有关事项的函》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双替代”、集中供热等工作实际,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扩大我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从11月1日起,焦作市扩大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对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类别进行了明确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类别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不含集中供热、电厂锅炉燃煤以及工业企业原料煤)。

  • 焦作市自11月1日起扩大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 <高污染燃料目录> 的通知》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尽快调整“禁煤区”有关事项的函》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双替代”、集中供热等工作实际,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扩大我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从11月1日起,焦作市扩大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对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类别进行了明确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类别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不含集中供热、电厂锅炉燃煤以及工业企业原料煤)。

  • 襄阳市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二、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类别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类别选择《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Ⅱ类”类别,具体为: (一)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 襄阳市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二、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类别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类别选择《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Ⅱ类”类别,具体为: (一)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

    一、禁煤区范围 城市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吉利区、高新区、伊滨区行政区域 二、煤炭的种类 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包括洁净型煤)、兰炭、焦炭以及其他含煤制品 三、禁煤区管理 (一)2019年10月底前,禁煤区内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

  • 焦炭期价减仓上行 区间交易

    盘面情况:周四(9月12日)J2001合约大幅上行,最高报2010,最低报1961,收盘2005,较上一交易日+2.09%;持仓277890手,-15264;基差-155,-30;J5-1月价差-79,-5 消息:襄阳市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类别,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 中卫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各县(区)要将城市建成区内2017年应淘汰而未淘汰(承担居民供暖)的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等,拆除燃煤锅炉必须做到烟囱落地、断水断电、炉体移位,不具备复产条件),并逐步淘汰城市建成区外燃煤锅炉2018年4月30日前,拆除完成2017年应淘汰而未淘汰的燃煤锅炉;2018年5月底前,拆除完成2018年应淘汰的燃煤锅炉。

  • 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5.淘汰分散燃煤锅炉2018年9月底前,市区建成区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含煤粉锅炉)淘汰;县城建成区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淘汰燃煤锅炉方式主要包括取缔关闭、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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