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播报
水泥类别快讯
- 2019-11-21 11:04
-
【贵港市发布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按照企业分类管理,将木材加工、水泥、砖瓦、陶瓷、家具、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化工、造纸、火电、钢铁、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分为A、B、C三类,企业按分级类别采取错峰、停产、限产等不同方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并按响应级别逐级加严管理。
水泥类别价格行情
-
4月26日宿州市场水泥价格行情
水泥 2024-04-26 11:52
-
4月26日雅安市场水泥价格行情
水泥 2024-04-26 11:49
-
4月26日伊犁哈萨克市场水泥价格行情
水泥 2024-04-26 12:21
-
4月26日连云港市场水泥价格行情
水泥 2024-04-26 11:52
-
4月26日蚌埠市场水泥价格行情
水泥 2024-04-26 11:52
-
4月26日淮北市场水泥价格行情
水泥 2024-04-26 11:52
-
4月26日内江市场水泥价格行情
水泥 2024-04-26 11:53
-
4月26日淮安市场水泥价格行情
水泥 2024-04-26 11:52
-
4月26日乐山市场水泥价格行情
水泥 2024-04-26 11:50
-
4月26日亳州市场水泥价格行情
水泥 2024-04-26 11:53
水泥类别相关资讯
-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审批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其适用对象,涵盖建设项目范围与《原审批原则》保持一致,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2021年版名录》),明确适用该审批原则的建设项目共包括三类:(1)水泥制造项目(含水泥粉磨站),对应《2021年版名录》中项目类别为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中的水泥制造(含水泥粉磨站);(2)石灰石开采项目(水泥熟料制造配套),对应《2021年版名录》中项目类别为土砂石开采101(不含河道采砂项目);(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对应《2021年版名录》中项目类别为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
-
国家统计局: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60582亿元,比上年增长5.2%
(2024年1月17日) 国家统计局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
-
新建、扩建水泥熟料制造项目不得位于城镇和集中居民区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选址还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5063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等要求 第四条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的入窑固体废物类别、规模、投加位置和投加设施等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等要求。
-
在清洁方式运输上,石灰石等原料优先采用铁路、水路、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等清洁方式运输进厂,厂内运输使用新能源车辆等措施二是对协同处置固废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对入窑固体废物类别、规模、投加位置和投加设施提出明确要求;要求窑尾除尘采用高效布袋(或电袋复合)除尘设施;对采用导入水泥窑高温区的方式处理废气的贮存设施,要求同时配置其他气体净化装置,以备在水泥窑停窑期间使用三是鼓励项目从原料替代、燃料替代、能效提升、碳捕集封存等方面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
第七条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区域削减、碳排放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对煤电、煤化工、钢铁、铁合金、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降低审批要求。
-
10月26日,上海钢联钢管事业部资讯编辑赵海英、张璐一行拜访河北宝隆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市场交流,本次拜访受到河北宝隆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叶钦慈叶总的热情接待非常感谢叶总对上海钢联螺旋钢管价格采集等工作的长期支持。
-
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第三批绩效分级拟评为B级及以上企业名单的公示》,其中,水泥行业中,商洛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拟被评为A级企业,汉中勉县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惠塬工业园分厂拟被评为B级企业,陕西民意建材有限公司、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厂、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分厂、陕西固基实业有限公司商砼生产线(不含沥青砼)拟被评为引领性企业。
-
(2023年10月20日) 自治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 前三季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紧扣办成办好“两件大事”,聚焦“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凝心聚力抓经济、补短板、强基础、提效能、防风险,全区经济持续向上向好,积极因素累积增多,生产供给稳中加快、快中提质,有效需求持续扩大,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
生态环境部发布《水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
由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等)项目窑尾烟气污染物中含有二噁英,而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按照报告表编制指南,当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时,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结合该类报告表项目存在未设置大气专项评价的情况,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中明确应符合报告表编制指南的要求 。
-
前三季度,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精准有力实施宏观政策调控,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向好,生产供给稳步增加,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就业物价总体改善,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因素累积增多。
-
全面排查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及烟道、炉体密闭负压情况,杜绝烟气泄漏 推进煤炭、火电、钢铁、焦炭、建材等行业企业清洁运输,中长距离运输主要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货车 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重型货车以及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等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 积极创建大气治理标杆企业各地应以钢铁、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建设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分行业分类别建立绩效提升企业名单,着力培育一批绩效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企业,推动环保水平整体提升。
-
对煤电、煤化工、钢铁、铁合金、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降低审批要求 第八条实施“两高”项目清单管理根据国家、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定期组织开展“两高”项目排查,建立存量、在建和新建项目清单。
-
7月14日,河南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其中提出,全市矿山数量控制在150个以内,固体矿山大中型比例大于40%难选矿、低品位矿、共伴生矿、新兴矿产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提升;矿业产值逐步趋于稳定,矿山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矿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郑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郑州市是河南省乃至全国重要的非金属和能源开发生产基地,主要矿产品产量和产值居河南省前列。
-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23〕166号)要求,我委将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9〕4号)要求,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对全市钢铁、水泥、焦化、铁合金、电解铝、电石、烧碱、黄磷、锌冶炼等行业装备情况进行了排查复核,其中钢铁、水泥、焦化、铁合金等四个行业有关装备涉及差别化电价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企业装备复核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
-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严格“两高”项目管控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两高”项目科学化、精准化管理水平,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借鉴外省经验做法,我委起草了《江西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7月21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