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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6

快讯播报

铅蓄电池准入快讯

2024-03-29 10:51

天能动力2023年年报:综合营业额838.9亿元 ,同比增长约12.46% 】3月28日,天能动力发布2023年年报,综合营业额约为838.91亿元,同比增长12.46%。其中,蓄电池营业额约为424.23亿元,同比增长18.68%。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8.22亿元,同比增长1.42%;基本每股溢利增长至1.62元。(天能控股集团)

2024-03-22 15:05

3月22日电动自行车主流型号蓄电池价格行情:48V-12Ah,265-275元/组,中间价270元/组;48V-20Ah,365-375元/组,中间价370元/组。

2024-03-15 15:12

【天能股份申请蓄电池安全阀专利,能延长电池使用寿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项名为“一种蓄电池安全阀和蓄电池及其使用方法“,公开号CN117673638A,申请日期为2023年11月。专利摘要显示,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蓄电池安全阀,包括阀体,所述阀体内部具有沿轴向设置的第一排气孔,所述第一排气孔的顶端具有用于安装胶帽的胶帽阀座,所述阀体的顶端配合设有阀盖;所述阀体的底端装配有模块。(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03-15 14:54

南都电源公告,公司再中标中国铁塔2024年阀控式密封蓄电池产品集中招标项目,中标金额约为3.27亿元。(南都电源)

2024-03-11 17:58

2月份国内蓄电池生产企业整体开工率为50.90%,环比1月份下滑28.44%,同比2023年2月份下滑41.85%

铅蓄电池准入价格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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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蓄电池准入相关资讯

  • 14家企业入围第三批蓄电池行业准入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告 2015年第9号 根据《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专家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复核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14家《符合<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告。

  • 第三批蓄电池行业准入企业名单公示

  • 2014年第二期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培训班

    参与前几轮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工作的各位专家受邀担任本期培训的授课教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从蓄电池制造工艺、生产设备、产能核算、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各项要求,重点讲解了前几轮现场审核中曾经多次发现的不正确做法,并回答了学员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宾国际(吴江)电池有限公司分别介绍了企业申请准入改造升级方面的经验。

  • 工信部发布第二批蓄电池准入企业名单 七家企业入围

    8月19日,工信部网站公告第二批符合《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其中,入围企业包括双登集团、金长兴电源、丰江实业、南都能源科技、雄韬电源等7家企业入围 目前国内市场现存的蓄电池生产企业近2000家,而整顿目标是要控制在300家左右上海一位券商分析师表示,技术带动行业发展将成为酸电池主流情况,行业局面将大大改善。

  • 工信部发布第二批蓄电池准入企业名单 七家企业入围

    8月19日,工信部网站公告第二批符合《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其中,入围企业包括双登集团、金长兴电源、丰江实业、南都能源科技、雄韬电源等7家企业入围 目前国内市场现存的蓄电池生产企业近2000家,而整顿目标是要控制在300家左右上海一位券商分析师表示,技术带动行业发展将成为酸电池主流情况,行业局面将大大改善。

  • 关于第二批符合《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第二批符合《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推动蓄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开展了蓄电池企业准入审核工作。

  • 关于第二批符合《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

  • 2014年第一期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培训班举办

    为推动我国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及公告管理工作,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消费品工业司委托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及全国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专家组,于5月8日-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举办了2014年第一期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培训班 本次培训的授课专家均参与了去年以来的两轮准入审核工作。

  • 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研讨会和再生行业准入专家评审会召开

    与会各方围绕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展开深入讨论,提出很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提出了下一步推进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研究的工作思路 在再生行业准入专家评审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和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分别通报了涉行业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蓄电池和再生行业环保核查进展情况,以及申报再生行业准入的相关要求等。

  • 首批符合准入条件蓄电池企业公布

    该公司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骆驼股份2013年半年报显示,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有限公司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34亿元 据了解,《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5月11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发布的第一部关于蓄电池行业的准入条件

  • 消费品工业司举办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第一期培训班

    2013年1月16日至17日,消费品工业司在江苏省泰州市举办了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第一期培训班,来自江苏、江西、河南、湖北和广东5省的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蓄电池行业管理人员及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蓄电池行业专家前来授课培训内容紧紧围绕贯彻《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及《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蓄电池企业准入审查申请书》的顺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蓄电池制造工艺、生产设备的工作原理、产能核算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 两部门印发《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组织好本地区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初审、上报等相关管理工作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李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邮编:100846电子邮箱:XFPSQGYC@miit.gov.cn 电话:010-68205680传真:010-66017178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2012年11月29日 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实施《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开展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 两部门印发《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组织好本地区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初审、上报等相关管理工作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李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邮编:100846电子邮箱:XFPSQGYC@miit.gov.cn 电话:010-68205680传真:010-66017178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2012年11月29日 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实施《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开展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 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解读

    现就做好《准入条件》的贯彻和执行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蓄电池生产企业及企业集团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关要求,联系蓄电池行业的实际,认真学习《准入条件》的各项规定,掌握要点,把握大局、统一思想,做好《准入条件》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依据《准入条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负责本地区蓄电池行业的整顿、规范、调整,要在深入了解本地区蓄电池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准入管理工作。

  • 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解读

    现就做好《准入条件》的贯彻和执行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蓄电池生产企业及企业集团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关要求,联系蓄电池行业的实际,认真学习《准入条件》的各项规定,掌握要点,把握大局、统一思想,做好《准入条件》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依据《准入条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负责本地区蓄电池行业的整顿、规范、调整,要在深入了解本地区蓄电池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准入管理工作。

  • 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解读

    现就做好《准入条件》的贯彻和执行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蓄电池生产企业及企业集团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关要求,联系蓄电池行业的实际,认真学习《准入条件》的各项规定,掌握要点,把握大局、统一思想,做好《准入条件》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依据《准入条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负责本地区蓄电池行业的整顿、规范、调整,要在深入了解本地区蓄电池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准入管理工作。

  • 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解读

    现就做好《准入条件》的贯彻和执行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蓄电池生产企业及企业集团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关要求,联系蓄电池行业的实际,认真学习《准入条件》的各项规定,掌握要点,把握大局、统一思想,做好《准入条件》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依据《准入条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负责本地区蓄电池行业的整顿、规范、调整,要在深入了解本地区蓄电池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准入管理工作。

  • 蓄电池准入名单将公布

    继去年九部委联合开展的“重金属行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后,环保部《关于加强蓄电池及再生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相继出台,将大大加剧行业洗牌力度 工信部消费品司副司长高延敏11月底表示,工信部将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蓄电池企业名单,对进入准入名单的蓄电池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准入资格有效期为4年。

  • 蓄电池准入名单将公布

    继去年九部委联合开展的“重金属行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后,环保部《关于加强蓄电池及再生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相继出台,将大大加剧行业洗牌力度 工信部消费品司副司长高延敏11月底表示,工信部将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蓄电池企业名单,对进入准入名单的蓄电池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准入资格有效期为4年。

  • 环保部拟提高蓄电池环境准入门槛

    过去十年来,我国蓄电池行业呈快速增长趋势特别是随着汽车、通信、金融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也成为全球最大的蓄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 蓄电池行业快速发展和生产回收环节缺乏标准导致的污染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为此,环保部制定上述《技术政策》,对蓄电池生产及再生行业提出要求,促进行业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促进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引导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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