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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7

快讯播报

汽车铅蓄电池内阻快讯

2024-01-09 11:06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要加强废旧电池再生利用先进技术研发,推广快速无损检测、自动化拆解、正负极材料修复、低温连续熔炼、全组分循环利用等技术,提高电池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水平。依托焦作超威、豫光金等废蓄电池资源化利用企业,利用再生和原生联合生产模式,完善“废电池—再生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依托科隆新能源、多氟多、中鑫新材料、河南新天力等龙头企业,实施动力锂电池再生利用示范工程,扩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

2023-12-21 08:49

12月21日市场早评:隔夜沪2402合约窄幅震荡运行,报收于15650元/吨。再生炼企减产现象仍存,下游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市场更换需求清淡,汽车起动蓄电池市场更换需求因低温影响相对有所好转,但电池厂整体开工率水平仍不高,整体锭市场表现供需双弱局面。炼企原料端废电瓶到货不佳,企业上调价格补库,对价下方有一定支撑;料今日价持平,废电瓶价格或稳中有涨。

2023-12-20 08:58

12月20日市场早评:隔夜沪2402合约窄幅震荡运行,报收于15630元/吨。供应方面,炼企减产现象仍存,原料端废电瓶到货不佳,企业上调价格补库,价下方有一定支撑;需求方面,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市场更换需求清淡,汽车起动蓄电池市场更换需求因低温影响相对有所好转,但电池厂整体开工率水平仍不高。料今日价企稳为主,废电瓶价格或稳中有涨。

2023-11-21 14:08

近日,比亚迪在与投资者互动时表示,公司自 2009 年起开始研发磷酸铁锂启动电池,至今已成熟应用多年,已完成(在售)混动车型的全系搭载。磷酸铁锂启动电池具有寿命长、不亏电、轻量小型、绿色环保的优点,彻底解决了蓄电池的痛点。截至目前,比亚迪已有超 200 万辆实现整车无化的新能源汽车,实现削减达2万余吨,避免造成14万余亩土壤金属污染,对环境的效益十分显著。另外,比亚迪积极布局钙钛矿电池技术,推动电池转换效率屡创新高,激发技术创新活力。

2024-04-24 09:09

4月24日,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年报。年报显示,公司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已入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拥有“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前驱体/碳酸锂→正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技术,在国内同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2024年,公司将积极布局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上游资源,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需求变化,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完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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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收】推进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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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 七部门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8〕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交通、商务、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18〕6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组织对有关地区及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议。

  • 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018年5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规范和指导各相关方履行溯源管理责任。

  • 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中国新能源汽车正处于由政策培育期向市场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核心资源,对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 能源局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环保、交通、商务、质检、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 安徽省启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推荐工作

    近日,安徽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为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试点企业(站)推荐工作通知明确了设立区域中心企业(站)的基本原则和应满足的条件,包括工厂应依法设立,经营服务范围涵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领域,近一年来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等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区域中心企业(站)的建设,在前期培育指导的基础上,遴选影响力大、综合实力强的企业重点推荐。

  • 福建: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若干措施

    日前,福建工信厅印发《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处理能力在1万吨及以上、年再生利用量达到5000吨(或75万KWh)及以上且信息完整、生产前驱体或正极材料的企业,按1000元/吨(或6.6元/KWh)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

  • 拟公告的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 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

    拟公告的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 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20 17:18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拟公告的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一批)、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以及拟变更名称、变更公告产能和撤销的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监督。

  • 荆门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日前,湖北荆门市政府印发《荆门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政策表示荆门市支持回收利用,对回收利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给予财政补贴,每回收利用1吨废旧动力蓄电池给予补贴50元,支持和鼓励企业壮大产能,扩大规模对新建年综合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5万吨或废旧动力电池材料循环再生1.5万吨以上的项目,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建成投产的,按照项目生产性设备购置发票金额的8%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 钢材下游周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来了,水利投资创新高

    本周,全国主要市场五大品种钢材均价涨跌不一其中,螺纹钢、高线分别累计上涨1元/吨、9元/吨,热轧板卷、冷轧板卷、中厚板分别累计下跌12元/吨、12元/吨、2元/吨 ◎据Mysteel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22日,共有8家建筑央企公布其2024年一季度新签合同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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