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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9

快讯播报

稀土执法快讯

2021-04-13 16:05

自然资源部: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已经启动。自然资源部明确对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严重地区将实施约谈,督促限期整改。此外,今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还将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矿种,加强矿产卫片执法工作;特别强化对自然保护地、长江流域和黄河沿岸县域等重点地区、稀土等国家战略性资源重要矿种的监管,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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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执法相关资讯

  • 包头市安监局:对包头市聚峰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2019年1月8日,市安监局综合监管科科长何智敏带领综合监管科科员吕雯和邀请的3位安徽专家对包头市聚峰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市安监局何智敏听取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作业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人员通报了作业现场及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中存在问题隐患,对查出的22条问题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文书,要求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完成问题隐患的整改。

  • 包头市安监局:对内蒙古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2019年1月3日下午,市安监局副局长胡国柱带领综合监管科科长何智敏和聘请的3位安徽专家对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市安监局副局长胡国柱听取了企业2018年安全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作业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人员通报了作业现场及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中存在问题隐患,对查出的29条问题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文书,要求企业对查出的问题隐患立即整改,举一反三开展自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整改。

  • 环境监管执法升级严打稀土开采乱象

  • 龙南县稀土矿区执法视频监控系统通过专家组验收

    11月16日,江西理工大学专家组及赣州市矿管局信息科工作人员,对龙南县稀土矿区执法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验收经过专家组的现场查验,资料会审,总体评价,该县视频执法监控系统达到设计要求,顺利通过验收 赣州市矿管局党组徐新丰同志及龙南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验收

  • 龙南县稀土矿区执法视频监控系统通过专家组验收

    11月16日,江西理工大学专家组及赣州市矿管局信息科工作人员,对龙南县稀土矿区执法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验收经过专家组的现场查验,资料会审,总体评价,该县视频执法监控系统达到设计要求,顺利通过验收 赣州市矿管局党组徐新丰同志及龙南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验收

  • 《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实施

    五是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多部门矿产资源执法信息共享共用、联动执法的机制,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规划》按照福建省“十四五”规划总体战略布局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提出闽西北地区及闽东南地区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以保障国家战略性矿产安全和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矿产需求为重点,确定金、银、铜、铁、钨、锡、稀土、萤石、晶质石墨、高岭土、水泥用灰岩、地热、矿泉水等为重点勘查开发矿种。

  • 湖南广东跨省联合执法 打击稀土矿非法采选

     湖南省汝城县与广东省仁化县近日开展了跨省联合综合执法行动,打击位于两省交界处的三江口镇和城口镇区域的非法采选稀土矿行为。

  • 工信部:到2025年粗钢等重点原材料大宗产品产能只减不增

    实施节能审查,严格控制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主要耗煤行业的燃料煤耗量健全防范产能过剩长效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联合执法,加强行业预警,充分利用卫星监测、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大违法违规新增产能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推动原材料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向集群转型提升聚焦产业基础好、比较优势突出、技术领先的行业细分领域或重点产品,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带头作用,推动要素聚集和价值提升,强化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打造一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绿色建材、新材料产业集群。

  • 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制定、修订稀土管理条例

    二、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28件) 1.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定(司法部起草) 2.供销合作社条例(供销合作总社起草) 3.稀土管理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 4.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5.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监督管理条例(人民银行起草) 6.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证监会起草) 7.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证监会起草) 8.地下水管理条例(水利部起草) 9.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利部起草) 10.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起草) 1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12.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起草) 13.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条例(科技部起草) 14.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卫生健康委起草) 15.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起草) 16.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 17.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起草) 18.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网信办组织起草) 19.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外交部起草) 20.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交通运输部起草) 21.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修订)(密码局起草) 22.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修订)(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23.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起草) 24.地名管理条例(修订)(民政部起草) 25.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自然资源部起草) 2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修订)(生态环境部起草) 27.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卫生健康委起草) 28.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民政部起草) 此外,预备制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 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要求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在长江流域和黄河沿岸县域非法用地采矿以及非法开采稀土等战略性矿种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督促各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检验各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评估一个地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情况,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 我的有色:2016-2020有色行业两会声音回顾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矿集团副总经理李福利:中国稀土等有色金属类商品仍处于高端不高、低端过剩的局面,应转型升级,摆脱困局地下产能滥采滥挖现象依旧存在,只有提高行业门槛和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对地下产能全部关停掉,才是对我国的优势资源真正的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再生资源协会会长蒋省三:再生资源行业将是未来十年高速增长的行业,是越来越会被社会各界和政府高度关注的行业,应让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关注再生资源行业。

  • 包头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应当按照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督导企业严格落实黄色预警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企业落实“一厂一策”应急减排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并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城管执法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发布

    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3号)要求,修订形成了《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 第一类能耗类 一、通用标准 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2723—201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二、电力行业 GB21258—2017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三、石油石化行业 GB21343—2015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4—2015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5—2015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38—2012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39—2012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40—2012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41—2012工业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37—2012工业冰醋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38—2012聚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39—2012硫酸钾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0—2012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1—2012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9—2012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250—2013乙烯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27—2014聚氯乙烯树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28—2014聚乙烯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29—2014乙酸乙烯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30—2014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四、钢铁行业 GB21256—2013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1—2008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2—2013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70—2008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五、建材行业 GB16780—2012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52—2013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0—2013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50—2012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51—2012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1—2013微晶氧化铝陶瓷研磨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2—2013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3—2013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4—2013沥青基防水卷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5—2013铝塑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252—2013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526—2014烧结墙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六、有色金属行业 GB21248—2014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49—2014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50—2014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51—2014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6—2013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7—2012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8—2014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9—2014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50—2013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51—2014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3—2010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4—2014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5—2014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6—2010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5327—2010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6756—2011铝及铝合金热挤压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36—2012海绵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37—2012铜及铜合金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45—2012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146—2012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13—2012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35—2012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2—2012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3—2012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7—2012多晶硅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8—2012钛及钛合金铸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七、煤炭行业 GB29436.1—2012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第1部分:煤制甲醇 GB29444—2012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5—2012煤炭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446—2012选煤电力消耗限额 GB29994—2013煤基活性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995—2013兰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9996—2013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78—2013煤直接液化制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79—2013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30180—2013煤制烯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标准解释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65728761) 第二类环保类 DB41/276—2011盐业、碱业氯化物排放标准 DB41/681—2011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684—2011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756—2012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41/758—2012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41/776—2012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777—2013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790—2013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908—2014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918—2014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066—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135—2016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41/1257—2016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258—2016涧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538—2017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未按时完成有组织及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产能 (标准解释部门:省生态环境厅联系电话:663090826630935563886722) 第三类质量类 一、钢铁行业 GB/T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二、水泥行业 GB/T748—2005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GB/T2938—2008低热微膨胀水泥 GB/T20472—2006硫铝酸盐水泥 GB/T200—2017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 GB/T13693—2017道路硅酸盐水泥 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 GB/T25029—2010钢渣道路水泥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三、平板玻璃行业 GB11614—2009平板玻璃 (标准解释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6556907165569068) 第四类安全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行〔2016〕55号)要求:钢铁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五个问题之一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关停退出。

  • 山东关于上报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负责节能监察执法单位: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部署要求,山东省将安排部署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任务为保证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请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上报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重点上报炼油、对二甲苯、纯碱、聚氯乙烯、硫酸、轮胎、甲醇等石化化工行业,金冶炼、稀土冶炼加工、铝合金、铜及铜合金加工等有色金属行业,建筑石膏、烧结墙体材料、沥青基防水卷材、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等建材行业,糖、啤酒等轻工行业的所有重点用能企业。

  • 江西省:关于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9.严格执法监管落实国家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各项要求,加强行业秩序整顿和执法动态巡查,保持对私挖盗采、非法加工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省直有关部门) 10.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支持依法依规建设以独居石为代表的共伴生资源提取氯化稀土综合利用项目鼓励省内稀土集团依法依规开展稀土枯竭矿山资源接续工作,支持非稀土矿业权依法变更为稀土矿业权。

  • 四川省:对凉山州稀土矿开采工作进行专项督导,严格落实稀土开采指标控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稀土行业秩序整顿工作要求,9月10日由厅矿权处、执法总队、评审中心组成的督导组赴凉山州开展稀土矿开采专项督导督导组听取了州自然资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德昌县、冕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稀土矿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稀土行业秩序整顿要求,打击无证越界开采,执行稀土开采总量指标控制制度等方面情况。

  • 广东韶关: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调研组到韶关开展非法盗采稀土矿集中打击行动和2019红线行动工作情况实地调研

    8月14日至15日,省森林公安局李文将副局长和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处李玉侨调研员带领调研组莅临我市调研指导工作调研组先后赴新丰、翁源两县实地调研,对我市开展非法盗采稀土矿资源集中打击行动和2019红线行动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就韶新高速、农村新业态等用地情况以及国庆期间安全维稳工作进行了指导市自然资源局徐建华副局长、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梁家禄局长以及新丰县、翁源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 Mysteel产经早读:中办、国办出台专项债支持新政 多地公布重大投资项目

    ◎中国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督察专员夏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淡水河谷官方宣布将恢复Vitória-Minas铁路货物运输支线——Belo Horizonte路段 ◎中国证券报:中国五矿稀土集团在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投资开发的稀土矿项目正式开工。

  • 安徽省: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 傅海峰 62602740/2734(传真)   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黄乐 62801033(兼传真)   安徽省财政厅企业处 徐冰华 68150635/0165(传真)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 黄建华 62553155(兼传真)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张石龙 62376220/9317(传真)   安徽省商务厅对外贸易管理处 齐美发 63540089/0073(传真)   安徽省应急厅监管一处 夏小牛 62999529/9534(传真)   安徽省国资委企业发展规划处 马雷 62687948(兼传真)   合肥海关办公室 周玉梅 63549161/9116(传真)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稽查局 张耀贵 65100815(兼传真)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 胡太桥 63356038(兼传真)   附件:1. 《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      2.2018年全省稀土企业名单      3.稀土企业自查表、采购和销售明细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 徽 省 公 安 厅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 徽 省 商 务 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8日 。

  • 赣州安远县:集中整治稀土矿业秩序

    为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遏制稀土矿业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和维护全县稀土矿业监管秩序3月13日至14日,县自然资源局、生态执法局、相关乡镇、国有林场联合组成执法大队,深入各乡镇开展稀土矿业秩序(收捡尾水)集中执法整治活动 联合执法整治组兵分三路,分别前往高云山、蔡坊、车头等10个乡镇及部分国有林场,对原非法废弃稀土矿点和停产的岗下有证稀土矿点,逐一进行排查并做好情况登记;对执法整治排查中发现的存在非法收捡稀土尾水的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取缔,杜绝稀土尾水持续非法收捡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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