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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04

快讯播报

稀土国资改革快讯

2024-01-02 08:36

1月1日晚间,广晟有色公告,间接控股股东广晟集团拟将其直接持有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的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稀土集团,导致中国稀土集团间接持有公司38.45%的股份。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广东稀土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广东省国资委变更为中国稀土集团。

2024-01-02 08:18

广晟有色公告,间接控股股东广晟集团拟将其直接持有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的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稀土集团,导致中国稀土集团间接持有公司38.45%的股份。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广东稀土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广东省国资委变更为中国稀土集团。

2023-04-13 14:53

【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重要通知】4月12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自然资源部负责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放射性矿产、钨、稀土、锡、锑、钼、钴、锂、钾盐、晶质石墨14种战略性矿产的矿业权出让、登记。(自然资源部)

2023-02-13 17:29

2月13日晚间,北方稀土公告,拟参与厦门钨业全资子公司金龙稀土增资扩股同步引入员工持股暨混合所有制改革,即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约1.05亿万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投资参股金龙稀土。投资完成后,公司约占金龙稀土本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的3%。

2023-01-17 08:34

广晟有色公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2.2亿元-2.6亿元,同比增长58.17%-86.93%。2022年公司大力推进生产和营销改革,一方面加大稀土矿开采力度,提升矿产品产量;另一方面努力开拓稀土与非稀土产品市场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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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稀土行业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国资、海关、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稀土管理有关工作 第四条【规划制定】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稀土行业发展规划,规范、引导和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技术进步】国家鼓励稀土勘查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和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支持稀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和产业化。

  • 江西省:关于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支持省内有实力的企业研发稀土铜、稀土钢等特种合金材料对稀土产业领域重大项目,支持优先申报中央预算内有关专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 5.培育龙头企业支持稀土应用企业上市,重点支持中国南方稀土集团加快上市步伐,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稀土企业支持稀土永磁、催化剂、陶瓷等细分领域优势企业加快发展,打造2-3家稀土深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培育一批稀土新材料、终端应用“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

  • Mysteel产经早读:逆周期政策将加码落地 螺纹主力创近两个月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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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安市:转发省工信厅等12部门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

    10月14日,吉安市工信局网站发布转发省工信厅等12部门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对吉安市稀土行业整顿作出安排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国资、税务、市场监督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稀土行业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赣工信有色字〔2019〕366号,下称《通知》)。

  • 南昌市: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近日,我市工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国资、税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联合转发省《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 江西省: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国资、税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市海关,中国南方稀土集团,省稀土行业协会、赣州市稀土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稀土行业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要求,现就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环节管理 (一)确保稀土资源有序开采 加大对重点资源地和矿山动态督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关闭以采代探、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外包等违法违规开采稀土矿点(含回收利用),没收违法所得,彻底清理地面设施。

  • 四川省: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部门《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的通知

    川经信冶建〔2019〕164号 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国资、税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市海关,省稀土协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稀土行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稀土行业发展秩序,提升行业发展质量,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 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国资、税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市海关: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市场流通监管各市税务、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不定期检查稀土贸易企业,核实交易产品来源、数量,对买卖非法稀土产品,不开或虚开稀土增值专用发票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有关处理情况及时抄送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安徽省: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国资、税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市海关: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市场流通监管。

  • 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国资、税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有关直属海关,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发布以来,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地方开展了多轮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行业秩序明显好转,营造了较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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