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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5

快讯播报

东营沥青混凝土快讯

2024-04-22 10:22

4月22日东营混凝土价格主流品牌C30报价335-350元/方。

2024-04-15 11:04

4月15日东营混凝土价格主流品牌C30报价335-350元/方。

2024-04-11 09:20

4月11日,东营混凝土价格主流品牌C30报价350-360元/方。

2024-04-07 10:55

4月7日东营混凝土价格主流品牌C30报价350-360元/方。

2024-04-01 11:04

4月1日东营混凝土价格主流品牌C30报价350-360元/方。

东营沥青混凝土价格行情

东营沥青混凝土相关资讯

  • 10家钢厂入选山东一季度工业领域“开门红”奖励企业名单

    各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号)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了一季度工业领域“开门红”奖励评选工作,确定了奖励企业名单。

  •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9年12月19日12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2月2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应急工作,并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依据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燃煤电厂(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限值,通过降低负荷、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10%以上;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实施停(限)产、提高治污效率、减少车辆运输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5%以上;砖瓦窑、水泥(粉磨、制品)、沥青拌合、砂石(建筑垃圾)破碎企业(设施)、商砼、混凝土搅拌企业(设施)停止生产;石化、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停止各类开停车和放空作业。

  • Mysteel:关于东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据Mysteel获悉,12月19日,山东环保厅网站发布《东营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9年12月19日12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2月2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依据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燃煤电厂(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限值,通过降低负荷、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10%以上;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实施停(限)产、提高治污效率、减少车辆运输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5%以上;砖瓦窑、水泥(粉磨、制品)、沥青拌合、砂石(建筑垃圾)破碎企业(设施)、商砼、混凝土搅拌企业(设施)停止生产;石化、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停止各类开停车和放空作业。

  • 东营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橙色预警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9年12月8日8时将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应急工作,并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依据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燃煤电厂(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限值,通过降低负荷、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10%以上;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实施停(限)产、提高治污效率、减少车辆运输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5%以上;砖瓦窑、水泥(粉磨、制品)、沥青拌合、砂石(建筑垃圾)破碎企业(设施)、商砼、混凝土搅拌企业(设施)停止生产;石化、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停止各类开停车和放空作业。

  • Mysteel:关于济南东营两市启动重污染橙色预警的通知

    据Mysteel获悉,12月8日,山东省济南、东营两市相继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决定分别于12月8日10时/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依据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燃煤电厂(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限值,通过降低负荷、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10%以上;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实施停(限)产、提高治污效率、减少车辆运输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5%以上;砖瓦窑、水泥(粉磨、制品)、沥青拌合、砂石(建筑垃圾)破碎企业(设施)、商砼、混凝土搅拌企业(设施)停止生产;石化、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停止各类开停车和放空作业;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除特殊情况(应急抢险、保障民生等)外,各类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建筑材料装卸、园林绿化施工、道路施工、拆迁等室外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除锈、护坡喷浆等作业;在正常保洁基础上适当增加城市主干道的机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减少道路扬尘;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需要外,城市建成区(南至南二路(不含)、西至西五路(含)、北至北外环(不含)、东至东八路(不含)区域内)、县区城区内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载货车、低速载货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柴油发电机等);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电力(供热)、石化、有色金属、化工、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重点用车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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