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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24

快讯播报

热浸镀锌标准快讯

2024-03-23 08:17

23日无锡新安后严桥中富达码头大量收购:下船钢筋切粒:2650(沙钢标准),下船钢板料:2650(长度80以内,厚度10个以上),下船重废、下船钢立柱:2600(厚6个以上;长60公分以下),钢筋头毛料:2530(利用钢筋;大扎钢料看货定价),新钢板料毛料:无缝管切头2600(6个厚以上),模具钢;圆钢切头;2650(厚度8个以上,长度80以内),工角槽钢、重废毛料、钢立柱毛料:2500-2550(6个厚以上;清一色),打包钢筋:2460-2530(干净小包无废钢) ,冷轧冲子、冲豆、冲片、矽钢片:2500(3个厚,10公分以下;低于3个厚下80元/1 吨),冷扎扁丝、冷轧冲皮、汽车切片、矽钢片:2480-2530(清一色无镀锌),电脑板:2550,镀锌冲子、镀锌扁丝:2480,镀锌冲皮:2500,轻钢龙骨、镀锌圈、白铁皮:2300-2350(清一色),剪切料毛料、C行钢、方管:2330-2380(2-4厚) ,建筑钢管、烂扣件:2430。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安镇国道路20号进大门左手转弯到底右手边上地磅。电话:邓:130 6363 7945,金:130 2335 6776

2024-03-22 12:34

3 月22日无锡新安后严桥中富达码头大量收购:下船钢筋切粒:2620(沙钢标准),下船钢板料:2620(长度80以内,厚度10个以上),下船重废、下船钢立柱:2570(厚6个以上;长60公分以下),钢筋头毛料:2530(利用钢筋;大扎钢料看货定价),新钢板料毛料:无缝管切头2590(6个厚以上),模具钢;圆钢切头;2620(厚度8个以上,长度80以内),工角槽钢、重废毛料、钢立柱毛料:2500-2550(6个厚以上;清一色),打包钢筋:2460-2530(干净小包无废钢) ,冷轧冲子、冲豆、冲片、矽钢片:2470,冷扎扁丝、冷轧冲皮、汽车切片、矽钢片:2430-2480(清一色无镀锌),电脑板:2500(清一色4个厚以上;无镀锌),镀锌冲子、镀锌扁丝:2430,镀锌冲皮:2450,轻钢龙骨、镀锌圈、白铁皮:2250-2300(清一色),剪切料毛料、C行钢、方管:2330-2380(2-4厚) ,建筑钢管、烂扣件:2430(3个厚以上)。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安镇国道路20号进大门左手转弯到底右手边上地磅。电话:邓:130 6363 7945,金:130 2335 6776

2024-03-22 11:1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需加快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汾河谷地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加快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和淘汰退出。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轧企业及工序。加快推动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100吨以下电炉(合金钢50吨)等限制类工艺装备淘汰退出,重点区域率先淘汰退出;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

2024-03-21 15:36

21日无锡新安后严桥中富达码头大量收购:下船钢筋切粒2620(沙钢标准),下船钢板料2620(长度80以内,厚度10个以上),下船重废、下船钢立柱2570(厚6个以上;长60公分以下),钢筋头毛料2500,新钢板料毛料2590(6个厚以上),模具钢2620(厚度8个以上,长度80以内),工角槽钢、重废毛料、钢立柱毛料2470-2520(6个厚以上;清一色),打包钢筋2430-2500(干净小包无废钢) ,冷轧矽钢片2470(3个厚,10公分以下;低于3个厚下80元/1 吨),冷扎扁丝2430-2480(清一色无镀锌),电脑板2500(清一色4个厚以上;无镀锌)剪切料毛料2330-2380(2-4厚),气割重废2380-2430,钢模板、大管子:2430-2480(5~8厚),黑色打包带2200-2250(干净的),所有货物中不得有轮胎橡胶 密封件,若经发现扣50-100元/1个。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安镇国道路20号进大门左手转弯到底右手边上地磅电话邓13063637945金13023356776

2024-03-20 21:55

21日无锡新安后严桥中富达码头大量收购:下船钢筋切粒:2600(沙钢标准),下船钢板料:2600(长度80以内,厚度10个以上),下船重废、下船钢立柱:2550(厚6个以上;长60公分以下),钢筋头毛料:2470(利用钢筋;大扎钢料看货定价),新钢板料毛料:无缝管切头2570(6个厚以上),模具钢;圆钢切头2600(厚度8个以上,长度80以内),工角槽钢、重废毛料、钢立柱毛料:2450-2500(6个厚以上;清一色),打包钢筋:2400-2470(干净小包无废钢) ,冷轧冲子、冲豆、冲片、矽钢片:2450(3个厚,10公分以下;低于3个厚下80元/1 吨),冷扎扁丝、冷轧冲皮、汽车切片、矽钢片:2400-2450,电脑板:2470,镀锌冲子、镀锌扁丝:2400,镀锌冲皮:2420,轻钢龙骨、镀锌圈、白铁皮:2200-2250(清一色),剪切料毛料、C行钢、方管:2300-2350(2-4厚),建筑钢管、烂扣件:2400(3个厚以上)。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安镇国道路20号进大门左手转弯到底右手边上地磅。电话:邓:130 6363 7945,金:130 2335 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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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代理商、经销商和合作伙伴: 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是第一批获得钢管标推委认证合规企业(GB/T3091-2015产品),根据集团要求:我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对“友发”牌镀锌钢管执行 GB/T3091-2015标准的管体打字进行变更,由原来的“友发®YOUFA® GB/T3091-2015DNx6000中国企业500 强可追溯码”变更为“友发®YOUFA® GB/T3091-2015 DN x6000 中国企业500强可追溯码钢管标推委认证产品” 特此说明! 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2023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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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改委公布钢铁行业最新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清单!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涉及钢铁鼓励类13项、钢铁限制类21项、钢铁淘汰类36项与此前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相比,钢铁鼓励类项目由15项调整到13项,钢铁淘汰类项目由40项调整到36项 此次公布的钢铁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具体如下: 鼓励类(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 2.焦炉加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 3.非高炉炼铁技术 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电工钢,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桥梁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半导体用高纯高性能钢 5.在线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 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 7.焦炉、高炉、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 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 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 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 12.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 13.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 限制类(钢铁) 1.钢铁联合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独立焦化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 6.145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铸造焦<60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电炉 20.间断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轧生产线 淘汰类(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3.土烧结矿 4.烧结矿 5.钢铁生产用环形烧结机、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河北2020年底前淘汰45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 8.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河北2020年底前淘汰4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其中生产特殊质量合金钢的转炉除外) 9.30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煅烧石灰土窑 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0.钢铁行业用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1.电解金属锰用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有效容积17立方米及以下的化合槽 32.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能回收装置的焦炉 33.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4.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35.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36.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钢铁类

    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涉及钢铁鼓励类13项;钢铁限制类21项;钢铁淘汰类36项,具体如下: 第一类鼓励类(节选) 八、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 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 2、焦炉加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 3、非高炉炼铁技术 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 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 铁损高磁感取向电工钢,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 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桥梁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 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 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半导体用高纯高性能钢 5、在线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 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 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 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 7、焦炉、高炉、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 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 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 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 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 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 12、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 13、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 第二类限制类(节选) 六、钢铁 1、钢铁联合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 置的炼焦项目;独立焦化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装煤、推焦除尘装置 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 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 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 用生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 50 吨)以下电弧炉; 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 50 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 6、145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 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 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 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 企业生产能力<100 万吨/年(铸造焦<60 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 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 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电炉; 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 9000 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电炉(中西部具有独 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 电炉容量<2×1.25 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 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 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 3200千瓦时/ 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电炉 20、间断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出工艺;10000吨/年 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 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轧生产线 第三类淘汰类(节选)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 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半焦(兰 炭)生产装置 104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 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3、土烧结矿 4、烧结矿 5、钢铁生产用环形烧结机、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 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 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河北2020年底前淘汰 450 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 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200立方米及以下铸 造用生铁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 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 8、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河北2020年底 前淘汰4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其中生产特殊质量合金钢的转炉除 外) 9、30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 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 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 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 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煅烧石灰土窑 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 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0、钢铁行业用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1、电解金属锰用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有效容积17立方米及以下的化合槽 32、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 能回收装置的焦炉 33、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4、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35、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36、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附原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 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钢铁有色行业有何调整?

    (2)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用于航空航天、核工业、医疗等领域高性能钨材料及钨基复合材料,高性能超细、超粗、复合结构硬质合金材料及深加工产品、蜂窝陶瓷载体及稀土催化材料、低模量钛合金材料及记忆合金等生物医用材料、耐腐蚀交换器用铜合金及钛合金村料、高品质稀土磁性材料、储氢材料、光功能材料、合金材料、特种陶瓷材料、助剂及高端应用 6、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空镀膜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 第二类 限制类 六、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 6、145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球团竖炉(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铸造焦<60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电炉 20、间断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轧生产线 七、有色金属 1、新建、扩建钨金属储量小于1万吨、年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矿石量的钨矿开采项目(现有钨矿山的深部和边部资源开采扩建项目除外);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冶炼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除外);稀土采选、冶炼分离项目(符合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稀土企业集团项目除外)以及稀土二次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再生铜项目及氧化矿直接出项目除外) 3、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 4、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5、新建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单系列3万吨/年规模以下的含锌二次资源及直接出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以下的湿法炼锌项目 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和先进节能环保工艺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7、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8、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 9、新建、扩建原生汞矿开采项目 10、新建、扩建竖罐炼锌项目 11、独居石提取氯化稀土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烧结矿 5、钢铁生产用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区域10平方米及下球团竖炉(其中8-10平方米球团竖炉淘汰时间截止2020年);铁合金生产用32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烧结机、6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100立方米及以下富锰渣高炉(2020年12月31日),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生产用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生产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的除外)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煅烧石灰土窑 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0、环形烧结机、120平米及以下步进式烧结机(2020年12月31日) 31、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3、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能回收装置 34、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5、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 37、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38、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39、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40、采用重铬酸盐钝化技术的电解锰项目 (六)有色金属 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 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3、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工艺装备 4、铝自焙电解槽及160KA以下预焙槽 5、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6、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浓酸洗涤技术 7、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 8、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 9、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 10、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1、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 12、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13、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14、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 15、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 16、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17、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18、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19、离子型稀土矿堆和池工艺 20、独居石单一矿种开发项目 21、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 22、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 23、20000吨/年(REO)以下混合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5000吨(REO)/年以下的氟碳铈矿稀土矿山开发项目;500吨(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 24、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 25、1500吨/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 26、原生汞矿开采(2032年8月16日) 27、鼓风炉炼铅工艺设备(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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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用于航空航天、核工业、医疗等领域高性能钨材料及钨基复合材料,高性能超细、超粗、复合结构硬质合金材料及深加工产品、蜂窝陶瓷载体及稀土催化材料、低模量钛合金材料及记忆合金等生物医用材料、耐腐蚀交换器用铜合金及钛合金村料、高品质稀土磁性材料、储氢材料、光功能材料、合金材料、特种陶瓷材料、助剂及高端应用 6、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空镀膜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 第二类 限制类 六、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 6、145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球团竖炉(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铸造焦<60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电炉 20、间断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轧生产线 七、有色金属 1、新建、扩建钨金属储量小于1万吨、年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矿石量的钨矿开采项目(现有钨矿山的深部和边部资源开采扩建项目除外);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冶炼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除外);稀土采选、冶炼分离项目(符合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稀土企业集团项目除外)以及稀土二次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再生铜项目及氧化矿直接出项目除外) 3、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 4、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5、新建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单系列3万吨/年规模以下的含锌二次资源及直接出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以下的湿法炼锌项目 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和先进节能环保工艺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7、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8、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 9、新建、扩建原生汞矿开采项目 10、新建、扩建竖罐炼锌项目 11、独居石提取氯化稀土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烧结矿 5、钢铁生产用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区域10平方米及下球团竖炉(其中8-10平方米球团竖炉淘汰时间截止2020年);铁合金生产用32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烧结机、6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100立方米及以下富锰渣高炉(2020年12月31日),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生产用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生产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的除外)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煅烧石灰土窑 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0、环形烧结机、120平米及以下步进式烧结机(2020年12月31日) 31、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3、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能回收装置 34、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5、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 37、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38、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39、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40、采用重铬酸盐钝化技术的电解锰项目 (六)有色金属 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 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3、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工艺装备 4、铝自焙电解槽及160KA以下预焙槽 5、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6、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浓酸洗涤技术 7、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 8、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 9、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 10、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1、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 12、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13、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14、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 15、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 16、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17、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18、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19、离子型稀土矿堆和池工艺 20、独居石单一矿种开发项目 21、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 22、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 23、20000吨/年(REO)以下混合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5000吨(REO)/年以下的氟碳铈矿稀土矿山开发项目;500吨(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 24、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 25、1500吨/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 26、原生汞矿开采(2032年8月16日) 27、鼓风炉炼铅工艺设备(2020年12月31日) 。

  • 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钢铁(铁合金)行业有何调整?

    小编摘录了钢铁(铁合金)产业相关条款如下: 第一类 鼓励类 八、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黑色金属矿山废石、尾矿规模化利用技术 2、分段加的超大容积焦炉、焦炉加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 3、非高炉炼铁技术 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硅钢片,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大桥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 5、在线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 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 7、焦炉、高炉、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 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 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 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 12、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 13、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 14、熔剂性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 15、铸造用高纯生铁、铸造用超高纯生铁工艺技术与设备 第二类 限制类 六、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 6、145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球团竖炉(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铸造焦<60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电炉 20、间断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轧生产线 第三类 淘汰类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烧结矿 5、钢铁生产用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区域10平方米及下球团竖炉(其中8-10平方米球团竖炉淘汰时间截止2020年);铁合金生产用32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烧结机、6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100立方米及以下富锰渣高炉(2020年12月31日),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生产用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生产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的除外)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煅烧石灰土窑 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0、环形烧结机、120平米及以下步进式烧结机(2020年12月31日) 31、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3、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能回收装置 34、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5、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 37、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38、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39、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40、采用重铬酸盐钝化技术的电解锰项目 。

  • 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钢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第一类 鼓励类 八、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黑色金属矿山废石、尾矿规模化利用技术 2、分段加的超大容积焦炉、焦炉加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 焦 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an水等余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 3、非高炉炼铁技术 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硅钢片,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大桥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 5、在线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 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 7、焦炉、高炉、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 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 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 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 12、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 13、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 14、熔剂性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 15、铸造用高纯生铁、铸造用超高纯生铁工艺技术与设备 第二类 限制类 六、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 6、145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球团竖炉(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铸造焦<60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 钙合金和硅 钙Ba铝合金矿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 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电炉 20、间断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轧生产线 第三类 淘汰类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烧结矿 5、钢铁生产用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区域10平方米及下球团竖炉(其中8-10平方米球团竖炉淘汰时间截止2020年);铁合金生产用32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6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100立方米及以下富锰渣高炉(2020年12月31日),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生产用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生产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的除外)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煅烧石灰土窑 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 矾 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0、环形烧结机、120平米及以下步进式烧结机(2020年12月31日) 31、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3、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能回收装置 34、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5、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 37、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38、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39、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40、采用重铬酸盐钝化技术的电解锰项目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4月8日 。

  • 山西省2018-2019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指导意见:煤炭类

    焦化行业: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生产设施不在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的 部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修正))限制类项目 一、钢铁行业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电炉 20.间断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附原文: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2019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 。

  • 山西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指导意见:钢铁类

    ◎铸造行业:铸造熔炼设备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稳定达到2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冲天炉必须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 部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限制类项目 一、钢铁行业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电炉 20.间断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附原文: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2019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 。

  • 钢铁业面临更严格差别电价(附限制类、淘汰类装置)

    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附件:钢铁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钢铁部分)   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2025.886, 0.00, 0.00%)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电炉   20、间断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淘汰类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32、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3、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10.670, 0.00, 0.00%)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 钢铁业面临更严格差别电价(附限制类、淘汰类装置)

    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附件:钢铁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钢铁部分) 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电炉 20、间断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淘汰类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32、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3、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 钢铁业面临更严格差别电价(附限制类、淘汰类装置)

    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附件:钢铁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钢铁部分) 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电炉 20、间断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淘汰类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32、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3、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三、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 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 四、住宅项目 1.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7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 2.容积率不得低于以下标准:1.0(含1.0) 五、农林业项目 1.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不得低于以下规模:单线5万立方米/年 2.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不得低于以下规模:单线3万立方米/年 3.松香生产不得低于以下规模:1000吨/年 4.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不得以优质林木为原料;木竹加工项目: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不得偏低 5.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不得低于以下规模:1万立方米/年 6.根雕制造:不得以珍稀植物为原料 7.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不得以野外资源为原料 六、黄金项目 1.独立氰化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日处理金精矿100吨,原料自供能力50% 2.独立黄金选矿厂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日处理矿石200吨,配套采矿系统 3.火法冶炼不得低于以下规模:日处理金精矿100吨 4.独立堆场不得低于以下规模: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年处理矿石10万吨、华东、中南、西南年处理矿石20万吨 5.采选不得低于以下规模:日处理岩金矿石100吨 6.砂金开采不得低于以下规模:年处理砂金矿砂30万立方米 七、其他项目下列项目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1.机动车交易市场、家具城、建材城等大型商业设施项目 2.大型游乐设施、主题公园(影视城)、仿古城项目3.大套型住宅项目(指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4.赛车场项目5.公墓项目 6.机动车训练场项目 2.《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一、农林业 1.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2.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3.松脂初加工项目 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 5.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二、煤炭 1.在国家发布新的煤炭产业政策前,单井井型不得低于以下规模:山西、内蒙古、陕西120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5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9万吨/年;其他地区30万吨/年 2.新建煤与瓦斯矿井不得低于以下规模:高瓦斯矿井3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45万吨/年(2015年前) 3.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4.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三、电力 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3.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却水的火电机组 4.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 四、石化化工 1.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2.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丙烯酸、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综合利用除外)生产装置 3.新建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连续法及间歇法)、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本体连续法除外)、3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 4.新建纯碱、烧碱、3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2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 5.新建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饲料磷酸氢钙、氯酸钠、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电解二氧化锰、普通级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平炉法高锰酸钾、大锅蒸发法硫化钠生产装置 6.新建黄磷,起始规模小于3万吨/年、单线产能小于1万吨/年氰化钠(折100%),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单线产能2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 7.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项目 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硫丹、磷化铝、三氯杀螨醇,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等)生产装置 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 10.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11.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 12.新建氟化氢(HF)(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10万吨/年及以上、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含氢氯氟烃(HCFCs)(作为原料用的除外),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纯级除外)生产装置 13.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除外)、橡胶塑解剂五氯硫酚、橡胶促进剂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生产装置 五、信息产业 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 2.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六、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生产项目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电炉 20.采用间断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出工艺的项目;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项目 21.采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工艺或虽未采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工艺但未配备SO2回收装置的钼铁生产线 22.采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纳、铬酐生产工艺的金属铬生产线 七、有色金属 1.新建、扩建钨、锡、锑开采、冶炼项目 2.新建、扩建钼金属资源量小于20万吨、开采规模小于100万吨/年的钼矿项目 3.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在确保产能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有利于布局优化和兼并重组的项目除外) 4.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 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6.电解铝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优化产业布局项目除外) 7.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8.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直接出除外) 9.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10.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11.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 八、黄金 1.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九、建材 1.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 2.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 3.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 4.6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5.3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无碱、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7.粘土空心砖生产线(陕西、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宁夏除外)和粘土实心砖生产线 8.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2.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9.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10.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11.10000吨/年以下岩(矿)棉制品生产线和8000吨/年以下玻璃棉制品生产线 12.100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 13.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简称PCCP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50千米,PCCP-E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 十、医药 1.新建、扩建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包括药用、食品用和饲料用、化妆品用)生产装置,新建药品、食品、饲料、化妆品等用途的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除外)、维生素E原料生产装置 2.新建青霉素工业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化学法生产7-氨基头孢烷酸(7-ACA)、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青霉素V、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c发酵、土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安乃近、扑息痛、林可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利福平、咖啡因、柯柯豆碱生产装置 3.新建紫杉醇(配套红豆杉种植除外)、植物提取法黄连素(配套黄连种植除外)生产装置 4.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生产装置 5.新开办无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6.新建及改扩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 7.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2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 十一、机械 1.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制造项目 2.装岩机(立爪装岩机除外)制造项目 3.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制造项目 4.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制造项目 5.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制造项目 6.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制造项目 7.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制造项目 8.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 9.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 10.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制造项目 11.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自2015年起执行与轻型卡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12.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 13.配套单缸柴油机的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配套单缸柴油机的手扶拖拉机,滑动齿轮换档、排放达不到要求的5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 14.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电联产机组除外) 15.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用于新能源、信息产业、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领域的特种电线电缆除外) 16.非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 17.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 18.非数控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 19.普通高速钢钻头、铣刀、锯片、丝锥、板牙项目 20.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 21.直径450毫米以下的各种结合剂砂轮(钢轨打磨砂轮除外) 22.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制造项目 23.P0级、直径60毫米以下普通微小型轴承制造项目 24.220千伏及以下电力变压器(非晶合金、卷铁芯等节能配电变压器除外) 25.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除外) 26.酸性碳钢焊条制造项目 27.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 28.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29.驱动电动机功率560千瓦及以下、额定排气压力1.25兆帕及以下,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制造项目 30.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 31.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 32.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 33.5吨/小时及以下短炉龄冲天炉 34.有色合金六氯乙烷精炼、镁合金SF6保护 35.冲天炉熔化采用冶金焦 36.采用无再生的水玻璃砂造型制芯工艺的项目 37.盐浴氮碳、硫氮碳共渗炉及盐 38.电子管高频感应加设备 39.亚硝盐缓蚀、防腐剂 40.铸/锻造用燃油加炉 41.锻造用燃煤加炉 42.手动燃气锻造炉 43.蒸汽锤 44.弧焊变压器 45.含铅和含镉钎料 46.新建全断面掘进机整机组装项目 47.新建万吨级以上自由锻造液压机项目 48.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 49.动圈式和抽头式手工焊条弧焊机 50.Y系列(IP4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及其派生系列,Y2系列(IP5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 51.背负式手动压缩式喷雾器 52.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 53.手动插秧机 54.青铜制品的茶叶加工机械 55.双盘摩擦压力机 56.含铅粉末冶金件 57.出口船舶分段建造项目 58.新建风电装备整机制造厂项目 59.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 60.4档及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AT) 十二、轻工 1.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2.年加工生皮能力2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1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 3.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和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 4.新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 5.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 6.普通照明白炽灯、高压汞灯 7.最高转速低于4000针/分的平缝机(不含厚料平缝机)和最高转速低于5000针/分的包缝机 8.电子计价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电子皮带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电子吊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弹簧度盘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 9.电子汽车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电子静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电子动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 10.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 11.3万吨/年及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12.以人工操作方式制备玻璃配合料及秤量 13.未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指标的玻璃窑炉 14.生产能力小于18000瓶/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 15.羰基合成法及齐格勒法生产的脂肪醇产品 16.法生产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17.单层喷枪洗衣粉生产工艺及装备、1.6吨/小时以下规模磺化装置 18.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 19.牙膏生产线 20.100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新建南方海盐盐场项目;60万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 21.单色金属板胶印机 22.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 23.元素氯漂白制浆工艺 24.原糖加工项目及日处理甘蔗5000吨(云南地区3000吨)、日处理甜菜3000吨以下的新建项目 25.白酒生产线 26.酒精生产线 27.5万吨/年及以下且采用等电离交工艺的味精生产线 28.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29.浓缩苹果汁生产线 30.大豆压榨及出项目(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大豆主产区除外);东、中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200吨及以下,花生100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西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花生等油料100吨及以下的加工项目 31.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 32.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33.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 34.2000吨/年及以下的酵母加工项目 35.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 十三、纺织 1.单线产能小于1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 2.采用常规聚酯的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法生产工艺的项目 3.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 4.间歇式氨纶聚合生产装置 5.常规化纤长丝用锭轴长1200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 6.粘胶板框式过滤机 7.单线产能≤1000吨/年、幅宽≤2米的常规丙纶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 8.25公斤/小时以下梳棉机 9.200钳次/分钟以下的棉精梳机 10.5万转/分钟以下自排杂气流纺设备 11.FA502、FA503细纱机 12.入纬率小于600米/分钟的剑杆织机,入纬率小于700米/分钟的喷气织机,入纬率小于900米/分钟的喷水织机 13.采用聚乙烯醇浆料(PVA)上浆工艺及产品(涤棉产品,纯棉的高支高密产品除外) 14.吨原毛洗毛用水超过20吨的洗毛工艺与设备 15.双宫丝和柞蚕丝的立式缫丝工艺与设备 16.采用绞纱染色工艺项目 17.亚氯酸钠漂白设备 十四、烟草 1.卷烟加工项目 十五、消防 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项目 2.灭火器项目 3.碳酸氢钠干粉(BC)和环保型水系灭火剂 4.防火门项目 5.消防水带项目 6.消防栓(室内、外)项目 7.普通消防车(罐类、专项类)项目 十六、民爆产品 1.非人机隔离的非连续化、自动化雷管装配生产线 2.非连续化、自动化炸药生产线 3.高污染的起爆药生产线 4.高能耗、高污染、低性能工业粉状炸药生产线 十七、其他 1.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2.高尔夫球场项目 3.赛马场项目 4.党政机关(含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建、改扩建培训中心(基地)和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 5.未依法取得探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6.未依法取得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 。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业 1.粮食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 2.国家级农产品基地建设 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4.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和养殖技术开发及应用 5.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疾病防治 6.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 7.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 8.种(苗)脱毒技术开发及应用 9.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以及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 10.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11.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农田土壤重金属降解技术开发及应用 12.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研究开发 13.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 14.远洋渔业 15.奶牛养殖 16.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 17.农业克隆技术研发 18.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 19.农、林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以及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和应用 20.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包括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牛、还田、气化、培育食用菌等) 21.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态家园等) 22.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恢复工程 23.食(药)用菌菌种培育 24.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5.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还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 26.动物疫病的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新药开发 27.高产牧草人工种植 28.天然橡胶种植生产 29.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及应用 30.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及应用 31.农牧渔产品的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33.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 34.植树种草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 35.水土保持综合技术开发及应用 36.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37.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 38.防护林工程 39.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 40.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 41.抗盐与耐旱植物的培植 42.速生丰产林工程、工业原料林工程及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 43.竹藤基地建设及竹藤新产品生产技术开发 44.中幼林抚育工程 45.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 46.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47.林业基因资源保护工程 48.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和三剩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开发 49.野生动植物种源繁育、培植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50.地道中药材和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养)殖 51.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的人工培育及开发 52.木基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 53.竹质工程材料、植物纤维工程材料生产及综合利用 54.林产化学品深加工 55.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开发和应用 二、水利 1.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及干支流控制性工程 2.跨流域调水工程 3.水资源短缺地区水源工程 4.农村人畜饮水及改水工程 5.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6.海堤防维护及建设 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8.病险水库和堤防除险加固工程 9.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应用 10.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 11.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1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13.牧区水利工程 14.淤地坝工程 15.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 16.大中型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17.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 18.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制造 19.水情水质自动监测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 2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 三、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120万吨/年及以上的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 3.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等)防治 4.工业及生活用环保型煤开发及生产 5.水煤浆技术开发及应用 6.煤炭气化、液化技术开发及应用 7.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 8.低值燃料(含煤矸石)及煤矿伴生资源开发利用及设备制造 9.管道输煤 10.煤炭高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及应用 11.节水型选煤工程技术开发及应用 12.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及利用 13.煤电、煤焦化(焦炉煤气、煤焦油深加工)一体化建设 14.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应用及装备制造 四、电力 1.水力发电 2.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3.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机组的电联产,以及、电、冷多联产 4.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5.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6.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 7.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 8.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 9.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 10.投运发电机组脱硫改造 11.城乡电网改造及建设 12.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 13.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 14.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 15.输变电新技术推广应用 16.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及应用 17.分散供电技术开发及应用 五、核能 1.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 2.低温核供堆、快中子增殖堆、聚变堆、先进研究堆、高温气冷堆 3.核电站建设 4.高性能核燃料元件制造 5.乏燃料后处理 6.核分析、核探测仪器仪表制造 7.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8.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 9.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 10.核设施实体保护仪器仪表开发 六、石油、天然气 1.石油、天然气勘探及开采 2.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 3.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4.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5.提高油气田采收率、生产安全保障技术和设施、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和应用 6.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 七、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 2.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宽500毫米以上配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新一代大容积机械化焦炉建设 3.煤捣固炼焦、配型煤炼焦工艺技术应用 4.干法熄焦、导油换技术应用 5.120万吨/年以上大型链篦机回转窑和带式球团焙烧机等氧化球团生产 6.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还原法炼铁 7.先进适用的熔融还原技术开发及应用 8.废钢加工处理(分类、剪切和打包,不含炼钢) 9.合金钢大方坯、大型板坯、圆坯、异型坯及近终型连铸技术开发及应用 10.现代化轧宽带钢轧机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及关键部件制造 11.薄板坯连铸连轧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及关键部件制造 12.高强度钢生产 13.高速重载铁路用钢生产 14.石油开采用油井管、电站用高压锅炉管及油、气等长距离输送用钢管生产 15.H型钢、400MPa及以上螺纹钢筋生产 16.冷连轧宽带钢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及关键部件制造 17.冷轧硅钢片生产 18.控制轧制、控制冷却工艺技术应用 19.直径550毫米以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 20.大型高炉用微孔、超微孔炭砖生产 21.优质合成、不定形耐火材料生产 22.铁合金新工艺、新技术开发应用 23.全燃煤气电联产 24.蓄式燃烧技术应用 25.冶金综合自动化技术应用 八、有色金属 1.有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 2.铜、铝、铅、锌、镍大中型矿山建设 3.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 4.硫化矿物无污染强化熔炼工艺开发及应用 5.高效萃取设备和工艺技术开发 6.高精铜板、带、箔、管材生产及技术开发 7.高精铝板、带、箔及高速薄带铸轧生产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8.轨道交通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制造 9.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 10.高性能、高精度硬质合金及深加工产品和陶瓷材料生产 11.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及其应用 12.锡化合物、锑化合物(不含氧化锑)生产 13.高性能磁性材料制造 14.超细粉体材料、电子浆料及其制品生产 15.非晶合金薄带制造 16.新型刹车材料制造 17.高品质镁合金铸造及板、管、型材加工技术开发 18.有色金属生产过程检测和控制技术开发 19.焙烧、压预氧化和细菌氧化提金工艺技术开发及应用 九、化工 1.化工原料矿产资源勘探及大中型化工原料矿山建设 2.资源节约和环保型氮肥装置建设以及原料本地化、经济化改造 3.优质磷复肥、钾肥及各种专用复合肥生产 4.高效、低毒、安全新品种农药及中间体开发生产 5.用清洁生产技术建设和改造无机化工生产装置 6.环保型涂料生产 7.新型生物化工产品、专用精细化学品和膜材料生产 8.新型高效、无污染催化剂开发及生产 9.有机硅、有机氟及高性能无机氟化工产品生产 10.无机纳米及功能性材料生产 11.新型染料及其中间体开发及生产 12.大型芳烃生产装置建设 13.提高油品质量的炼油及节能降耗装置改造 14.大型乙烯建设(东部及沿海80万吨/年及以上、西部60万吨/年及以上)及现有乙烯改扩建 15.大型合成树脂及合成树脂新工艺、新产品开发 16.大型己内酰胺、乙二醇、丙烯腈的生产技术开发和成套设备制造 17.大型合成橡胶、合成胶乳和塑性弹性体先进工艺开发、新产品制造 18.新型环保型油剂、助剂等纺织专用化学品生产 19.复合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及低成本化、新型塑料合金生产 20.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的大型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生产 21.高等级道路沥青、聚合物改性沥青和特种沥青生产 22.低硫含酸重质原油综合利用 23.合成树脂加工用新型助剂、新型吸附剂、高性能添加剂和复配技术开发 24.20万吨/年及以上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 25.氯化法钛白粉生产 26.高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 27.醇醚燃料生产 十、建材 1.日产4000吨及以上(西部地区日产20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及装备和配套材料开发 2.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绝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建筑密封材料、建筑涂料开发生产 3.优质环保型摩擦与密封材料生产 4.3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和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 5.优质节能复合门窗及五金配件生产 6.新型管材(含管件)技术开发制造 7.优质浮法玻璃生产技术、装备和节能、安全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开发 8.一次冲洗用水量6升及以下的坐便器、节水型小便、蹲便器及节水控制设备开发生产 9.高新技术和环保产业需求的高纯、超细、改性等精细加工矿物材料生产及其技术装备开发制造 10.新型干法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建材产品生产中消纳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的无害化与资源化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 1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玻璃钢)机械化成型技术开发 12.散装水泥装备技术开发 13.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技术开发与生产 14.50万吨/年及以上人工砂生产线及其技术装备开发生产 15.10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建设 16.20万立方米/年以上大型石材荒料、30万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复合石材生产 17.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生产技术开发 十一、医药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与生产 2.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开发与生产 3.新型诊断试剂及生物芯片技术开发与生产 4.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及器具开发与生产(含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药,第三代宫内节育器等) 5.天然药物、海洋药物开发与生产 6.制剂新辅料开发与生产 7.关键医药中间体开发与生产 8.医药生物工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9.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10.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生产、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 11.药物生产中的膜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手性技术及自控技术等开发和应用 12.原料药清洁生产工艺开发与应用 13.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 14.中药现代化(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开发;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有效成份的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中药饮片创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15.少数民族医药开发生产 16.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开发与制造 17.早期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开发制造 18.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开发制造 19.医疗急救及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开发生产 20.实验动物养殖 21.微生物开发利用 十二、机械 1.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及刀具制造 2.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制造 3.新型传感器开发及制造 4.轿车轴承、铁路轴承、精密轴承、低噪音轴承制造 5.转轮直径8.5米及以上混流、轴流式水电设备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 6.大型贯流及抽水蓄能水电机组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 7.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成套设备技术开发、设备制造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 8.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 9.40万千瓦级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设备制造 10.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1.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制造 12.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制造(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潮汐等) 13.3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氨成套设备制造 14.6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制造技术开发及应用 15.集散型(DCS)控制系统及智能化现场仪表开发及制造 16.精密仪器开发及制造 17.新型液压、气动、密封元器件及装置制造 18.自动化焊接设备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9.大型、精密模具及汽车模具设计与制造 20.可控气氛及大型真空处理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21.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设计制造 22.城市垃圾处理设备制造 23.粉煤灰储运、利用成套设备制造 24.废旧电器、塑料、废旧橡胶回收利用设备制造 25.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设备制造 26.工业机器人及其成套系统开发制造 27.50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综合采掘、装运成套设备及大型煤矿洗选机械设备制造 28.2000万吨级/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成套设备制造 29.大型油气集输设备制造 30.自动化高速多色成套印刷设备制造 31.种、肥、水、药高效施用和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具制造 32.5吨/时以上种子加工成套设备开发制造 33.禽、畜类自动化养殖成套设备制造 34.设施农业设备制造 35.农、林、渔、畜产品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36.秸秆综合利用关键设备制造 37.农业(棉花、水稻、小麦、玉米、豆类、薯类、草饲料等)收获机械制造 38.营林及人工植被工业化生产设备制造技术开发 39.大型工程施工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及制造 40.电控内燃机及关键零部件技术开发与制造 41.蓄冷()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42.大型能量回收装置成套设备设计制造 43.7000米及以上深井钻机成套设备设计制造 44.高性能清淤设备制造 45.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备制造 46.自动气象站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47.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制造 48.地震台站、台网和流动地震观测技术系统开发及仪器设备制造 49.地质灾害监测治理新技术及设备研发 50.有害气体净化设备制造 51.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及设备 52.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处理设备制造 十三、汽车 1.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系统设计开发 2.自动变速箱、重型汽车变速箱等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具有自主产权(品牌)的先进、适用汽车、发动机制造 3.汽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制造 4.汽车重要部件的精密锻压、多工位压力成型及铸造 5.汽车、摩托车型式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开发制造 6.压缩天然气、氢燃料、合成燃料、液化石油气、醇醚类燃料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及制造 7.先进的小排量经济型乘用车、集装箱运输车、多轴大型专用车辆 8.先进的轿车用柴油发动机开发制造 9.城市用低底盘公共汽车开发制造 十四、船舶 1.高技术、高性能、特种船舶和10万吨级及以上大型船舶设计及制造 2.万吨级及以上客船、客滚船、滚装船、客箱船、火车渡船制造 3.5000立方米及以上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船制造 4.3000标准箱(TEU)及以上集装箱船制造 5.船用动力系统、电站、特辅机制造 6.大型远洋渔船及海上钻井船、钻采平台、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轮等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 7.船舶控制与自动化、通讯导航、仪器仪表等船用设备制造 十五、航空航天 1.飞机及零部件开发制造 2.航空发动机开发制造 3.机载设备系统开发制造 4.直升机总体、旋翼系统、传动系统开发制造 5.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及生产 6.航空航天用燃气轮机制造 7.卫星、运载火箭及零部件制造 8.航空、航天技术应用及系统软硬件产品、终端产品开发生产 9.航空器地面模拟训练系统开发制造 10.航空器地面维修、维护、检测设备开发制造 11.卫星地面系统建设及设备制造 十六、轻工 1.符合经济规模的林纸一体化木浆、纸和纸板生产 2.高新技术制浆造纸机械成套设备开发制造 3.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 4.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 5.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和农用多层薄膜开发、生产 6.高技术陶瓷(含工业陶瓷)产品及装备技术开发 7.陶瓷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8.光、机、电子一体缝制机械及特种工业缝纫机开发制造 9.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新技术开发和产品制造 10.新型、生态型(易降解、易回收、可复用)包装材料研发、生产 11.新型塑料保温板、大口径塑料管材(直径0.5米以上)、超低噪音排水塑料管、防渗土工膜、医用塑料等新型塑料产品开发、制造 12.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及应用 13.高技术绿色电池产品制造(无汞碱锰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燃料电池、锌空气电池、太阳能电池) 14.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制造 15.天然食品添加剂原料及生产技术开发应用 16.无元素氯(ECF)和全无氯(TCF)化学纸浆漂白工艺开发及应用 十七、纺织 1.高档纺织品生产、印染和后整理加工 2.采用化纤高仿真加工技术生产高档化纤面料 3.各种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高技术纤维生产 4.纤维及非纤维用新型聚脂(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聚葵二酸乙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等)生产 5.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包括除羊毛以外的其他动物纤维、麻纤维、竹纤维、桑蚕丝、彩色棉花等)产品加工 6.采用高新技术的产业用特种纺织品生产 7.新型高技术纺织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制造 8.高档地毯、抽纱、刺绣产品生产 9.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高档服装生产 10.利用可再生资源的新型纤维(聚乳酸纤维、溶剂法纤维素纤维、动植物蛋白纤维等)生产 11.纺织、纺机企业生产所需检测、试验仪器开发制造 十八、建筑 1.节能省地型建筑暨绿色建筑的开发 2.高层建筑与空间结构技术开发 3.低噪声建筑施工机具开发与制造 4.住宅高性能外围护结构材料与部件制造 5.新型建筑结构系统开发 6.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与推广 7.建筑节水、节能、节地及节材关键技术开发 8.智能建筑产品与设备的生产制造与集成技术研究 9.居住及公共建筑集中采暖按量计量技术应用 10.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及其施工技术开发 十九、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城市基础空间信息数据生产及关键技术开发 2.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3.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 4.城市交通管制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5.城镇地下管道共同沟建设 6.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 7.城镇燃气工程 8.城镇集中供建设和改造工程 9.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10.节能、低污染取暖设备制造 11.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 12.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 13.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和推广 14.燃气汽车加气站工程 15.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化技术开发 16.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开发 17.城际快速、城市轨道交通(经国家批准)系统开发、建设及车辆制造 18.城市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 19.城市照明智能化、绿色照明产品及系统技术开发 20.国家住宅示范工程建设 二十、铁路 1.铁路新线建设 2.既有线路提速及扩能 3.客运专线、高速铁路系统技术开发及建设 4.机车同步操纵、列车电空制动(ECP)、25吨及以上轴重货运重载技术开发 5.铁路行车及客运、货运安全保障系统技术与装备开发 6.编组站自动化、装卸作业机械化设备制造 7.铁路运输信息系统开发 8.铁路集装箱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 9.交流传动机车、动车组、高原机车、机车车辆救援设备制造及技术开发 10.交流传动核心元器件制造(含IGCT、IGBT元器件) 11.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接触网、道岔、牵引供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2.电气化铁路牵引供电功率因数补偿技术开发 13.铁路线路检测、机车车辆监测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4.大型养路机械、多用途养路机械、轨道检测设备、工务专用设备开发制造 15.行车调度指挥自动化技术开发 16.混凝土结构物修补和提高耐久性技术、材料开发 17.高速磁悬浮交通系统技术及材料开发与应用 18.铁路旅客列车集便器及污物地面接收、处理工程 二十一、公路 1.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 2.公路智能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 3.公路快速客货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 4.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建设 5.公路工程新材料开发及生产 6.公路工程及养护新型机械设备设计制造 7.公路集装箱和厢式运输 8.特大跨径桥梁修筑和养护技术开发 9.长大隧道修筑和维护技术开发 10.农村客货运输网络开发与建设 11.农村公路建设 二十二、水运 1.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建设 2.出海深水航道及内河干线航道建设、通航建筑物建设 3.大型港口装卸自动化工程 4.海运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开发 5.水上安全保障系统和救助打捞装备建设与开发 6.内河航运及船型标准化 7.港口、深水航道及航电枢纽建设所需特种工程机械设备设计制造 8.集装箱多式联运及水上集装箱运输 9.水上高速客运 10.原油、成品油、天然气船舶运输 11.船舶溢油监测及应急消除系统建设开发 12.水上滚装多式联运及水路大宗散货运输 13.水运行业信息系统建设 14.国际邮轮运输 二十三、航空运输 1.机场建设 2.公共航空运输 3.通用航空 4.空中交通管制和通讯导航系统建设 5.航空器维修 6.航空计算机管理及其网络系统开发与建设 7.航空油料设施建设 8.航空特种车辆、货场设备、仓储设备、货物集装器、高性能机场安检设备、高性能机场消防设备开发与制造 9.海上空中监督巡逻和搜救设施建设 二十四、信息产业 1.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 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 3.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 4.网管监控、七号信令、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 5.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 6.智能网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 7.宽带网络设备制造及建设 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9.IP业务网络建设 10.邮政储蓄网络建设 11.邮政综合业务网建设 12.邮件处理自动化工程 13.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 14.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 15.32波及以上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 16.10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7.支撑通讯网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18.同温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9.数字移动通信(含GSM-R)、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 20.大中型电子计算机及高性能微机、工作站、服务器设备制造 21.线宽1.2微米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 22.大规模集成电路装备制造 23.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24.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25.软件开发生产 26.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 27.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 28.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和数字产品用存储卡制造 29.新型显示器件、中高分辨率彩色显像管/显示管及玻壳制造及技术开发 30.新型(非色散)单模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制造 31.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设备制造 32.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播放机盘片制造 33.只读光盘和可记录光盘复制生产 34.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产品制造 35.普通纸传真机制造 36.信息安全产品、网络监察专用设备开发制造 37.数字多功能电话机制造 38.6英寸及以上单晶硅、多晶硅及晶片制造 39.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制造 40.汽车电子产品制造 41.医疗电子产品制造 42.金融电子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 43.无线局域网(Wi-Fi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等)技术开发、设备制造 44.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 45.卫星导航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二十五、其他服务业 1.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及以连锁经营形式发展的中小超市、便利店、专业店等新型零售业态 2.粮食、棉花、食糖、食用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的现代化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 3.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流通设施及农产品贸工农一体化设施建设 4.闲置设备、旧货、旧机动车调剂交易市场建设 5.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农、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7.租赁服务 8.后勤社会化服务 9.城市社区服务网点建设 10.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11.社会化养老服务 12.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13.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 14.血站建设 15.远程医疗服务 16.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众文化、科普、体育设施建设及产业化运营 17.文物保护及设施建设 18.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及特殊教育 19.远程教育系统建设 20.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及儿童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21.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 22.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森林旅游、生态旅游及其它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23.信用卡及其网络服务 24.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 25.就业创业咨询、辅导、中介及培训服务 26.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 27.科学普及、技术推广、科技交流、技术咨询、知识产权及气象、环保、测绘、地震、海洋、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 28.经济、规划、工程、管理、会计、审计、法律、环保等咨询服务 29.科学仪器、实验动物、化学试剂、文献信息等科研支撑条件共建共享服务 30.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 31.防伪技术开发和运用 32.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体系建设 33.动漫制作 二十六、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2.海洋开发及海洋环境保护 3.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4.微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工程 5.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开发与利用 6.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7.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 8.区域性废旧汽车处理中心建设 9.流出物辐射环境监测技术工程 10.环境监测体系工程和新型环保技术开发应用 11.放射性废物及其它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技术及设备开发、制造 12.流动污染源(火车、船舶、汽车等)防治技术开发及应用 13.城市交通噪声与振动控制及材料生产 14.电网、信息系统电磁辐射控制技术开发 15.削减和控制二恶英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 16.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 17.废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处置技术开发与应用 18.“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19.“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及生产 20.含汞废物的汞回收处理技术开发应用及成套设备制造 21.重复用水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与使用 22.高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23.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24.废物填埋防渗膜生产 25.新型水处理药剂开发及生产 26.煤气、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及装置开发、成套设备制造 27.墙体吸收噪声技术与材料开发 28.交流变频调速节能技术开发及应用 29.机动车、内燃机车节油技术开发及应用 30.新型节能环保家用电器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及技术开发 31.节水、节能产品生产 32.用水监测仪器开发、生产 33.新型节能照明产品、生产技术开发和配套的材料、设备技术开发 34.节能、节水、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35.日产20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余发电 36.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回收及综合利用 37.高能耗、污染重的石油、石化、化工行业节能、环保改造 38.高效、节能采矿、选矿技术(药剂)及设备开发、成套设备制造 39.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 40.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 41.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42.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第二类 限制类 一、农林业 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 2.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 3.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 4.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二、煤炭 1.单井井型低于以下规模的煤矿项目:山西、陕西、内蒙古30万吨/年;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北京、河北、东北及华东地区15万吨/年;西南和中南地区9万吨/年;开采极薄煤层3万吨/年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未经国家或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三、电力 1.除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除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发电机组,空冷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发电机组 四、石油、天然气和化工 1.10万吨/年以下及DMT法聚酯装置 2.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装置(连续法及间歇法) 3.1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装置 4.10万吨/年以下ABS树脂装置(本体连续法除外) 5.60万吨/年以下乙烯装置 6.8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炼油装置 7.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装置、4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装置、8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装置、80万吨/年以下延迟焦化装置 8.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装置 9.20万吨/年以下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装置、12万吨/年以下电石法聚氯乙烯装置 10.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装置(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 11.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装置 12.22.5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装置 13.20万吨/年以下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 14.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装置 15.20万吨/年以下乙烯法醋酸装置、1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装置 16.100万吨/年以下氨碱装置 17.30万吨/年以下联碱装置 18.2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装置、1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装置 19.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装置 20.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为原料的化肥生产项目 21.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废酸、亚铁能够综合利用,并实现达标排放的除外) 22.1000吨/年以下铅铬黄生产线 23.5000吨/年及以下氧化铁红颜料装置 24.2.5万千伏安以下(能力小于4.5万吨)及2.5万千伏安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电石矿炉项目 25.5000吨/年以下的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 26.15万吨/年以下烧碱装置 27.2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装置 28.单线2万吨/年以下或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 29.氯化汞触媒项目 30.单套1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氢(HF)生产装置(配套自用和电子高纯氟化氢除外) 31.单套反应釜6000吨/年以下、后处理3万吨/年以下的F22生产装置(作为原料进行深加工除外) 32.2万吨/年以下的(甲基)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 33.8万吨/年以下的甲烷氯化物生产项目(不包括为有机硅配套的一氯甲烷生产项目) 34.8万吨/年及以上、对副产的全部四氯化碳没有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项目 35.斜交轮胎项目 36.力车胎项目(手推车胎) 37.高毒农药原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甲基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磷化锌、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生产项目 38.以滴滴涕为原料的生产三氯杀螨醇项目 39.以六氯苯为原料的生产五氯酚钠项目 40.林丹生产项目 41.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 五、信息产业 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 2.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六、钢铁 1.钢铁企业和缺水地区,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焦炉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项目 3.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以下或1000立方米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项目 4.公称容量12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项目 5.公称容量7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项目 6.80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25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8.1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2.5万千伏安以下、2.5万千伏安及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铁合金矿电炉项目(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单台矿电炉容量≥1.25万千伏安) 10.含铬质耐火材料生产线 11.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直径550毫米以下及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3.5万吨/年以下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4.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气化炉) 七、有色金属 1.钨、钼、锡、锑及稀土矿开采、冶炼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改造项目除外)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3.电解铝项目(淘汰自焙槽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4.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下铅冶炼项目 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 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7.4吨以下的再生铝反射炉项目 8.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9.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0.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11.离子型稀土矿原矿池工艺项目 12.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项目 八、黄金 1.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独立氰化项目 2.日处理矿石100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 3.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 4.处理矿石5万吨/年以下的独立堆场项目(青藏高原除外) 5.日处理岩金矿石5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 6.处理砂金矿砂2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 7.在林区、农田、河道中开采黄金项目 九、建材 1.非浮法及日熔化量500吨以下普通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 2.10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砖生产线 3.5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4.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新建日产1500吨及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5.2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5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聚乙烯膜层厚度在0.5毫米以下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生产线 7.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8.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 9.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2.5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15万平方米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10.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11.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12.5000吨/年以下岩(矿)棉生产线 十、医药 1.维生素C原料项目 2.青霉素原料药项目 3.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项目 4.药用丁基橡胶塞项目 5.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 6.原料为濒危、紧缺动植物药材,且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产品生产能力扩大项目 7.使用氯氟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的医药用品生产项目 8.充汞式玻璃体温计项目 9.充汞式血压计项目 10.银汞齐齿科材料项目 十一、机械 1.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制造项目 2.装岩机(立爪装岩机除外)制造项目 3.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制造项目 4.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制造项目 5.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制造项目 6.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制造项目 7.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制造项目 8.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 9.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 10.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制造项目 11.农用运输车项目(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 12.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先进的第二代单缸机除外) 13.50马力及以下拖拉机制造项目 14.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机组除外) 15.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特种电缆及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电缆除外) 16.普通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 17.普通电火花加工机床和线切割加工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 18.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数控压力机除外) 19.普通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 20.普通高速钢钻头、铣刀、锯片、丝锥、板牙项目 21.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 22.直径400毫米及以下各种结合剂砂轮制造项目 23.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制造项目 24.普通微小型球轴承制造项目 25.10~35千伏树脂绝缘干式变压器制造项目 26.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 27.普通电焊条制造项目 28.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 29.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30.100立方米及以下活塞式动力压缩机制造项目 31.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 32.20立方米以下螺杆压缩机制造项目 33.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 34.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 十二、船舶 1.未列入国家船舶工业中长期规划的民用大型造船设施项目(指船坞、船台宽度大于或等于42米,能够建造单船10万载重吨级及以上的船坞、船台及配套造船设施) 2.未列入国家船舶工业中长期规划的船用柴油机制造项目 十三、轻工 1.达不到国家《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电冰箱、冷柜)项目 2.达不到国家《电动洗衣机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洗衣机项目 3.达不到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空调器项目 4.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 5.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6.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线 7.年加工皮革1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 8.生产速度低于1500只/时的单螺旋灯丝白炽灯生产线 9.普通中速工业平缝机系列生产线 10.普通中速工业包缝机系列生产线 11.电子计价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 12.电子汽车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 13.电子静态轨道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 14.电子动态轨道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 15.电子皮带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 16.电子吊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 17.弹簧度盘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 18.二片铝质易拉罐项目 19.普通真空保温瓶玻璃瓶胆生产线 20.2万吨/年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21.合成脂肪醇项目(含羰基合成醇、齐格勒醇,不含油脂加氢醇) 22.3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23.糊式锌锰电池项目 24.镉镍电池项目 25.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项目 26.2000吨/年以下牙膏项目 27.原糖生产项目 28.北方海盐100万吨/年以下项目;南方海盐新建盐场项目;矿(井)盐60万吨/年以下的项目;湖盐20万吨/年以下的项目 29.白酒生产线 30.酒精生产线(燃料乙醇项目除外) 31.使用传统工艺、技术的味精生产线 32.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十四、纺织 1.74型染整生产线 十五、烟草 1.卷烟加工项目(改造项目除外) 十六、消防 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项目 2.灭火器项目 3.碳酸氢钠干粉(BC)灭火剂项目 4.防火门项目 5.消防水带项目 6.消防栓(室内、外)项目 7.普通消防车(罐类、专项类)项目 十七、其他 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 2.用地面积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 3.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4.高尔夫球场项目 5.赛马场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06年是指应于2006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土资源部、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57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12月12日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 (第一至第十类项目在规定的条件下不得用地) 一、农林项目 1. 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 2. 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 3. 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二、煤炭项目 1. 单井井型低于下列规模的煤矿项目:山西、陕西、内蒙古30万吨/年;东北及华北、西北其他地区、河南省15万吨/年;其他省区9万吨/年;开采极薄煤层3万吨/年 三、电力项目 1. 除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发电项目 2. 除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常规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常规空冷发电机组发电项目 四、石油、天然气和化工项目 1. 10万吨/年以下聚酯装置 2. 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装置(连续法及间歇法) 3. 1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装置 4. 10万吨/年以下ABS树脂装置(本体连续法除外) 5. 60万吨/年以下乙烯装置 6. 8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炼油装置 7. 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装置、4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装置、8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装置、80万吨/年以下延迟焦化装置 8. 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装置 9. 20万吨/年以下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装置、12万吨/年以下电石法聚氯乙烯装置 10. 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装置(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 11. 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装置 12. 22.5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装置 13. 20万吨/年以下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 14. 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装置 15. 20万吨/年以下乙烯法醋酸装置、1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装置 16. 100万吨/年以下氨碱装置 17. 30万吨/年以下联碱装置 18. 2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装置、1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装置 19. 1000吨/年以下铅铬黄生产线 20. 5000吨/年及以下氧化铁红颜料装置 21. 2.5万千伏安以下(能力小于4.5万吨)及2.5万千伏安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电石矿炉项目 22. 5000吨/年以下的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 23. 15万吨/年以下烧碱装置 24. 2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装置 25. 单线2万吨/年以下或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 26. 单套1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氢(HF)生产装置(配套自用和电子高纯氟化氢除外) 27. 单套反应釜6000吨/年以下、后处理3万吨/年以下的F22生产装置(作为原料进行深加工除外) 28. 2万吨/年以下的(甲基)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 29. 8万吨/年以下的甲烷氯化物生产项目(不包括为有机硅配套的一氯甲烷生产项目) 30. 8万吨/年及以上、对副产的全部四氯化碳没有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项目 31. 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 五、钢铁项目 1. 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项目 2. 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以下或1000立方米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项目 3. 公称容量12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项目 4. 公称容量7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项目 5. 800毫米以下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6. 25万吨/年及以下镀锌板卷项目 7. 1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8. 2.5万千伏安以下、2.5万千伏安及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铁合金矿电炉项目(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单台矿电炉容量≥1.25万千伏安) 9. 直径550毫米以下及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0. 5万吨/年以下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六、有色金属项目 1. 单系列10万吨/年以下规模粗铜冶炼项目 2. 单系列5万吨/年及以下规模铅冶炼项目 3. 单系列10万吨/年以下规模锌冶炼项目 4. 4吨以下的再生铝反射炉项目 5. 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6. 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项目 七、黄金项目 1. 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独立氰化项目 2. 日处理矿石100吨以下,无配套有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 3. 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 4. 处理矿石5万吨/年以下的独立堆场项目(青藏高原除外) 5. 日处理岩金矿石5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 6. 处理砂金矿砂2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 八、建材项目 1. 日熔化量500吨以下普通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 2. 10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砖生产线 3. 5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4. 新建日产1500吨及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5. 2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 5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聚乙烯膜层厚度在0.5毫米以下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生产线 7. 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年生产能力2.5万立方米以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年生产能力15万平方米以下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8. 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9. 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10. 5000吨/年以下岩(矿)棉生产线 九、机械制造项目 1. 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制造项目 2. 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制造项目 3. 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制造项目 4. 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制造项目 5. 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制造项目 6. 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制造项目 7. 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 8. 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 9. 50马力及以下拖拉机制造项目 10. 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机组除外) 11. 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数控压力机除外) 12. 直径400毫米及以下各种结合剂砂轮制造项目 13. 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制造项目 14. 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 15. 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16. 100立方米及以下活塞式动力压缩机制造项目 17. 20立方米以下螺杆压缩机制造项目 18. 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 19. 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 十、轻工项目 1. 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线 2. 年加工皮革1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 3. 生产速度低于1500只/时的单螺旋灯丝白炽灯生产线 4. 电子计价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 5. 电子汽车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 6. 电子静态轨道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 7. 电子动态轨道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 8. 电子皮带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 9. 电子吊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 10. 弹簧度盘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 11. 2万吨/年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12. 3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13. 2000吨/年以下牙膏项目 14. 100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60万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20万吨/年以下湖盐项目 十一、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 1. 中央和地方省级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须经国务院批准 2. 省级以下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十二、城市主干道路项目 1. 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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