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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1

快讯播报

201不锈钢和镀锌快讯

2024-04-19 17:13

【无锡市场卷板-晚评】 4月19日无锡市场不锈钢冷热轧价格上涨。今日不锈钢期货盘面强势。受盘面较强影响,早间300系商家多上探冷热轧现货价格以探成交况,午后部分观望订单入场采购,热轧价格继续上涨,日内成交较好。200系日内成交一般,早间热轧因现货规格较少,部分商家上涨价格,午后受市场氛围较好影响,冷轧现货价格进一步拉涨。400系早间贸易商稳价为主,受市场氛围影响,上午询单成交尚可,商家让利空间收窄,午后成交氛围较好,商家上调冷轧价格。截至下午四点,民营304冷轧毛基主流价格至13700-13800元/吨,民营热轧资源五尺毛边主流价格至13650-13750元/吨。201J2/J5四尺的主流价格至8300-8350元/吨,201J1五尺热轧主流价格至8700元/吨。酒钢、太钢430冷轧切边主流价格报至8100-8150元/吨,热轧五尺毛边主流价格至7300元/吨。

2024-04-19 17:09

【卷板——淄博市场晚评】 4月19日淄博市场不锈钢现货价格部分上涨,其中201J1、J2冷轧早市上涨50元/吨,晚市持稳;201 J5冷轧早市持稳,晚市上涨50元/吨;304冷轧早市上涨50元/吨,晚市上涨150元/吨;304热轧早市上涨50元/吨,晚市上涨100元/吨;201 J5冷轧、QN系、430价格持稳运行。4月19日不锈钢期货盘面强势运行,早间市场价格多有上调,市场高价资源普遍,高价刺激下游下单心态,下游对高价资源认可度一般,市场普遍持观望态度,成交情况一般。价格方面,北港新材料等304民营热轧价格13650,涨100;宏旺等民营冷轧毛基13800,涨200。(单位:元/吨)

2024-04-19 11:59

 【无锡市场卷板-午评】4月19日无锡市场不锈钢卷板早盘价格持稳为主。不锈钢期货午盘维持强势,价格上涨买方观望态度较强,上午市场询单较多,实际成交一般。午间商家冷热轧价格持稳。价格方面,民营冷轧资源毛基主流价格至13700-13750元/吨,稳;民营热轧资源五尺毛边主流价格至13550-13650元/吨,稳;201J2/J5主流价格8250-8300元/吨,稳;201J1五尺热轧主流价格至8700元/吨,涨50元/吨;酒钢、太钢430冷轧切边主流价格报至8050-8100元/吨,稳;热轧五尺毛边主流价格至7300元/吨,稳。

2024-04-19 10:41

4月19日唐山废不锈钢市场报价:201无膜料5050,304工业料9600,单位:元/吨,基地现金价。

2024-04-19 10:41

4月19日唐山废不锈钢市场报价:201无膜料5050,304工业料9600,单位:元/吨,基地现金价。

201不锈钢和镀锌相关资讯

  • 发改委公布钢铁行业最新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清单!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涉及钢铁鼓励类13项、钢铁限制类21项、钢铁淘汰类36项与此前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相比,钢铁鼓励类项目由15项调整到13项,钢铁淘汰类项目由40项调整到36项 此次公布的钢铁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具体如下: 鼓励类(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 2.焦炉加热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热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 3.非高炉炼铁技术 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电工钢,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桥梁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半导体用高纯高性能钢 5.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 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 7.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 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 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 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 12.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 13.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 限制类(钢铁) 1.钢铁联合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独立焦化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铸造焦<60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热轧生产线 淘汰类(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钢铁生产用环形烧结机、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河北2020年底前淘汰45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 8.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河北2020年底前淘汰4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其中生产特殊质量合金钢的转炉除外) 9.30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煅烧石灰土窑 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0.钢铁行业用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1.电解金属锰用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有效容积17立方米及以下的化合槽 32.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热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热能回收装置的焦炉 33.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4.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35.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36.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钢铁类

    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涉及钢铁鼓励类13项;钢铁限制类21项;钢铁淘汰类36项,具体如下: 第一类鼓励类(节选) 八、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 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 2、焦炉加热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热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 3、非高炉炼铁技术 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 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 铁损高磁感取向电工钢,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 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桥梁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 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 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半导体用高纯高性能钢 5、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 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 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 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 7、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 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 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 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 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 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 12、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 13、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 第二类限制类(节选) 六、钢铁 1、钢铁联合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 置的炼焦项目;独立焦化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装煤、推焦除尘装置 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 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 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 用生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 50 吨)以下电弧炉; 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 50 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 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 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 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 企业生产能力<100 万吨/年(铸造焦<60 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 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 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 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 9000 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 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 电炉容量<2×1.25 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 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 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 3200千瓦时/ 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 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 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热轧生产线 第三类淘汰类(节选)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 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半焦(兰 炭)生产装置 104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 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钢铁生产用环形烧结机、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 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 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河北2020年底前淘汰 450 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 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200立方米及以下铸 造用生铁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 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 8、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河北2020年底 前淘汰4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其中生产特殊质量合金钢的转炉除 外) 9、30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 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 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 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 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煅烧石灰土窑 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 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0、钢铁行业用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1、电解金属锰用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有效容积17立方米及以下的化合槽 32、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热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 热能回收装置的焦炉 33、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4、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35、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36、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附原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 台湾省将对中国大陆冷轧钢材征收关税

    台湾国际贸易委员会九月中旬曾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冷轧不锈钢镀锌板卷不锈钢扁平材(包括不锈钢热轧以及钢板)做出过肯定性的损害终裁 今年9月初,台湾省海关部门在对来自中国和韩国的冷轧不锈钢产品进行审议后,决定将上述产品现有的反倾销税展期5年至2024年8月28日 台湾国际贸易委员会在7月下旬认定,终止上述关税将损害当地产业 2018年台湾省进口钢铁约760万吨,其中120万吨来自中国大陆,约占总量的16%,中国大陆成为了台湾省第二大钢铁供应来源地,仅次于日本290万吨的。

  • 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钢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第一类 鼓励类 八、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黑色金属矿山废石、尾矿规模化利用技术 2、分段加热的超大容积焦炉、焦炉加热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 焦 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an水等余热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 3、非高炉炼铁技术 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硅钢片,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大桥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 5、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 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 7、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 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 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 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 12、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 13、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 14、熔剂性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 15、铸造用高纯生铁、铸造用超高纯生铁工艺技术与设备 第二类 限制类 六、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球团竖炉(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铸造焦<60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高炉)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 钙合金和硅 钙Ba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 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热轧生产线 第三类 淘汰类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钢铁生产用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区域10平方米及下球团竖炉(其中8-10平方米球团竖炉淘汰时间截止2020年);铁合金生产用32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6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100立方米及以下富锰渣高炉(2020年12月31日),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生产用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生产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的除外)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煅烧石灰土窑 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 矾 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0、环形烧结机、120平米及以下步进式烧结机(2020年12月31日) 31、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3、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热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热能回收装置 34、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5、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 37、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38、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39、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40、采用重铬酸盐钝化技术的电解锰项目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4月8日 。

  • 汇总丨各地钢市2018年市场回顾及2019年展望

    截止2018年12月29日,我网分地区的钢材品种年报已经陆续出炉,后续还将不断新增,敬请关注收藏具体内容请点击下方蓝色字体查看 ◎建筑钢材:江苏省(南京)浙江省(杭州、甬台温)、江西省(南昌)、安徽省(安徽皖北)、山东省、海南省、广西、广东省、四川省、云南省(昆明)、贵州省、重庆、山西省、东北区域、内蒙古(包头)、新疆、宁夏、陕西省(西安、汉中)、青海省(西宁)、甘肃省、京津冀地区、河南省、福建省 ◎中厚板:全国、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贵阳)、重庆、河南省(郑州)、湖南省(长沙)、湖北省、江苏省 ◎热轧板卷: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南昌)、安徽省、广东省(深圳)、四川省、云南省(昆明)、重庆、新疆、河北省(邯郸、唐山)、河南省(郑州)、湖南省、湖北省 ◎优特钢:江苏省、重庆 ◎带钢: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宁波)、河北省(唐山) ◎H型钢:江苏省 ◎型钢:浙江省、海南省、云南省 ◎结构钢:浙江省(杭州)、东北区域、河南省(郑州) ◎废钢:浙江省、华南地区、西南地区、福建省 ◎碳结板:全国 ◎热轧带钢:广东省 ◎型材:广东省、河南省(郑州) ◎硬线:四川省(成都) ◎冷镦钢:重庆 ◎热轧管坯:全国 ◎生铁:全国 ◎板材:陕西省(西安) ◎冷镀:福建省、西北区域 ◎镀锌板卷:东北区域、山东省、西南地区 ◎冷轧板卷:山东省、西南地区 ◎焊管:安徽省 ◎钢管:河南省、江苏省(江阴) ◎废不锈钢:全国 ◎模具钢:全国 ◎钢厂:福建省 ◎宏观:福建省 ◎价格回顾:福建省 。

  • 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8版):钢铁类

    据Mysteel梳理,《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8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钢铁限制类清单 1、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2、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电按等价值)、新水耗量大于1.5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3、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1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4、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70公斤标煤/吨(电按当量值)、新水耗量大于1.5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5、150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生产线 6、30万吨/年以上35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生产线 7、含铬质耐火材料 8、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9、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0、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1、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生产线 12、冷却循环水系统管式喷淋冷却装备 13、冷却循环水系统重力式无阀过滤器 14、高炉煤气湿法除尘工艺 15、轧钢加热炉炉底梁水冷技术 16、100万吨/年以下球团回转窑及带式焙烧机 钢铁淘汰类清单 1、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2、60吨及以下电弧炉(特钢企业30吨及以下电弧炉)及配套的AOD、VOD、VD、LF精炼炉 3、100吨及以下转炉及配套的AOD、RH、VOD、LF精炼炉 4、复二重线材轧机 5、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6、叠轧薄板轧机 7、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8、热轧中宽带钢(宽度低于900mm)及窄带钢轧机 9、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0、直径100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1、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12、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13、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 14、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15、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16、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17、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 18、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19、环形烧结机 20、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 21、固定床煤气发生炉 22、单独镀锌板材生产线 23、热轧硅钢片 24、普通松弛级别的钢丝、钢绞线 25、年产60万吨及以下板材、25万吨及以下线材不锈钢冶炼装置 26、年产100万吨及以下普通钢冶炼装置 2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生产线 2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生产线 29、400兆帕级以下的螺纹钢,300兆帕级以下的光圆钢筋 附原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8版)》的通知 。

  • 欧盟对中国镀锌板征高达28.5%临时反倾销税

    欧盟委员会8月9日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镀锌钢板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17.2%-28.5% 应当地镀锌生产厂家蒂森克虏伯钢公司、安赛乐米塔尔、塔塔欧洲钢公司的请求,在历时8个月的调查之后,欧盟最终对自中国进口镀锌板征临时反倾销税此消息将使上述钢厂受益,有助于提高他们在当地的市场份额和盈利水平。

  • 欧盟对中国镀锌板征高达28.5%临时反倾销税

    欧盟委员会8月9日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镀锌钢板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17.2%-28.5% 应当地镀锌生产厂家蒂森克虏伯钢公司、安赛乐米塔尔、塔塔欧洲钢公司的请求,在历时8个月的调查之后,欧盟最终对自中国进口镀锌板征临时反倾销税此消息将使上述钢厂受益,有助于提高他们在当地的市场份额和盈利水平。

  • 一周国际钢铁动态(1.15-1.21)

    2016年国际对中国钢铁反倾销史上最严厉 2016年是继2015年之后史上钢铁贸易纷争最多、措施最为严厉的又一年,从亚洲到欧盟、北美和中南美,再到非洲,涉及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几乎囊括所有的钢材品种,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反规避。

  • 一周国际钢铁动态(01.15-01.21)

    2016年国际对中国钢铁反倾销史上最严厉 2016年是继2015年之后史上钢铁贸易纷争最多、措施最为严厉的又一年,从亚洲到欧盟、北美和中南美,再到非洲,涉及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几乎囊括所有的钢材品种,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反规避 2016年世界各国对中国新发起的贸易案总计43起,其中亚洲20起,北美7起,欧洲5起,中南美和非洲各4起,大洋洲2起。

  • 2016年国际对中国钢铁反倾销史上最严厉

    2016年是继2015年之后史上钢铁贸易纷争最多、措施最为严厉的又一年,从亚洲到欧盟、北美和中南美,再到非洲,涉及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几乎囊括所有的钢材品种,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反规避 2016年世界各国对中国新发起的贸易案总计43起,其中亚洲20起,北美7起,欧洲5起,中南美和非洲各4起,大洋洲2起。

  • 2016年国际对中国钢铁反倾销史上最严厉

    2016年是继2015年之后史上钢铁贸易纷争最多、措施最为严厉的又一年,从亚洲到欧盟、北美和中南美,再到非洲,涉及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几乎囊括所有的钢材品种,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反规避 2016年世界各国对中国新发起的贸易案总计43起,其中亚洲20起,北美7起,欧洲5起,中南美和非洲各4起,大洋洲2起。

  • 钢铁业面临更严格差别电价(附限制类、淘汰类装置)

    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附件:钢铁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钢铁部分)   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2025.886, 0.00, 0.00%)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淘汰类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32、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3、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10.670, 0.00, 0.00%)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 钢铁业面临更严格差别电价(附限制类、淘汰类装置)

    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附件:钢铁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钢铁部分) 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淘汰类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32、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3、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 钢铁业面临更严格差别电价(附限制类、淘汰类装置)

    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附件:钢铁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钢铁部分) 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淘汰类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32、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3、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

  • 【年终盘点】2015年钢铁贸易摩擦情况汇总

    2015年中国钢铁出口超过1亿吨,创历史纪录出口激增的同时,钢材产品所遭到的国家贸易救济调查次数也随之大增一些欧美钢铁协会甚至表示,中国钢铁企业是全球钢铁产能过剩危机的主要影响者,反对欧盟2016年后自动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为此,11月25日,中钢协在官网发表声明,对美国、欧盟等九家钢铁协会针对中国钢材出口的指责进行回应,并反对借此重新评估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建议。

  • 同质化严重 近3年彩涂产能新增量逐年下滑

    但从2010年开始至今,伴随着彩涂板卷市场同质化竞争日益严重,新增产能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一般而言,彩涂板卷指的是涂层板卷,是以冷轧板卷、热镀锌板卷、电镀锌板卷、镀铝板、高铝合金板、不锈钢板等为基材,经过表面脱脂、磷化、络酸盐处理后,在表面涂敷或有机涂料,然后进行烘烤固化而成的一种钢材产品因涂层可以有各种不同的颜色,业内习惯把涂层板卷叫做彩色涂层板卷,简称彩涂板卷(也称有机涂层板或预涂钢板)。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钢铁类条款解读

    为了控制产能过快增长,提高产能集中度,提高准入标准,《目录(2011年本)》把30万吨规模及以下的热镀锌板卷项目列入限制类彩色涂层板与热镀锌板卷的情况类似,《目录(2011年本)》同样提高了彩涂板的准入标准,把20万吨规模及以下的彩色涂层板卷项目列入限制类 (八)关于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淘汰类) 地条钢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差、能耗高、污染严重,200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等七部门即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打击地条钢建筑用材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04〕1003号),对其予以打击。

  • “十五”期间钢铁生产情况

  • 今年将是中国钢铁业高速增长的最后一年(上)

    在2005年至2010年5年期间,中国大陆原钢陈旧落后的生产能力将削减5700万吨;热轧板卷和带钢生产能力2005年为1.09亿吨,到2010年将达到2.07亿吨,增长90%;中厚板生产能力2005年为3900万吨,到2010年将达到4900万吨,增长26%;冷轧板卷生产能力2005年为3600万吨,到2010年将达到7500万吨,增长92%;热浸镀锌板卷和薄板生产能力2005年为l100万吨,到2010年将达到2200万吨,增长100%;彩色涂复生产能力2005年为380万吨,2010年将可能达到650万吨,增长71%;镀锡板生产能力2005年为180万吨,到2010年将可能达到200万吨,增长1%;冷轧电工薄板生产能力2005年为250万吨,2010年将可能达到460万吨,增长84%;冷轧不锈钢板卷和薄板生产能力2005年为540万吨,到2010年将可能达到800万吨,增长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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