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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9

快讯播报

永春县煤炭快讯

2024-04-29 17:25

4月29日蒙古国煤炭短盘运费价格指数报50.0元/吨,较上一通关日持平,4月份均价49.3元/吨。

2024-04-29 13:51

据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YANCOAL)最新季度报告显示,2024年一季度该公司原煤产量1400万吨,环比下降23%,同比增长25%;煤炭销量830万吨,环比下降17.82%,同比增长40.68%。

2024-04-29 10:55

日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了《煤炭行业信用状况分析报告(2023)》,报告》指出,当前,煤炭行业信用质量总体向好。行业信用体系组织架构基本建立,制度标准体系日渐完善,信用应用场景逐步拓展,信用环境不断改善,特别是先进产能不断释放、供需趋于平衡、盈利能力稳定、价格仍将维持高位、智能化建设和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等行业运行特点,有利于确保煤炭行业信用质量整体稳定并持续改善。

2024-04-29 10:00

4月29日晨间蒙古国煤炭短盘运费价格指数报50.0元/吨,较上一通关日持平。

2024-04-29 09:46

4月29日鄂尔多斯市场动力煤暂稳运行。主产区多数煤矿生产销售保持常态化,以长协发运为主。个别煤矿完成生产任务停产检修,整体煤炭供应略有缩减。随着港口报价小幅上探,产地市场活跃度有所提升,部分销售较好的煤种价格小幅上调5-10元/吨。但现阶段终端需求释放缺乏连续性和集中性,对煤价上涨支撑力度不足,预计短期内煤价或将小幅震荡运行,后市需关注港口市场情况及下游实际存耗情况。

永春县煤炭相关资讯

  • 福建关于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建设生产煤矿产能更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变职能改进和加强煤炭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3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建设生产煤矿的产能信息予以公告(更新)。

  • 福建关于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建设生产煤矿产能更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变职能改进和加强煤炭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3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截至2020年6月30日建设生产煤矿的产能信息予以公告(更新)。

  • 福建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377号)以及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煤监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开展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1号)等精神,进一步深化煤炭去产能工作,推动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快退出煤炭落后产能,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大力破除无效低效供给,形成稳定的落后产能退出政策预期,引导市场主体提前制定退出计划,积极稳妥开展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到2021年底全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比2018年底减少60%以上。

  • 福建省关于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建设生产煤矿产能更新的公告

    闽工信能源〔2020〕15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变职能改进和加强煤炭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3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产能在9万吨/年(不含)以上建设生产煤矿的产能信息予以公告(更新)。

  • 福建省煤炭去产能指标交易信息公告

    根据福建省煤炭去产能指标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经企业自愿申请、设区市煤炭去产能牵头单位审查、福建省工业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全省2019年已关闭退出的43家煤矿(见附件)符合指标出让相关规定要求,定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9时整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以“公开挂牌、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现予以公告 附件载明的43家煤矿均不享受中央奖补资金,退出煤矿产能417万吨/年,可交易产能417万吨/年。

  • 关于福建省首批列入2019年煤炭去产能范围矿井名单公示

  • 关于福建省第二批列入2019年煤炭去产能范围矿井名单公示

  • 关于2017年12月底福建省建设生产煤矿产能更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转变职能改进和加强煤炭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3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3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建设生产煤矿的产能信息予以公告(更新)。

  • 关于2017年12月底福建省建设生产煤矿产能更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转变职能改进和加强煤炭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3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3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建设生产煤矿的产能信息予以公告(更新)。

  • 关于2017年12月底福建省建设生产煤矿产能更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转变职能改进和加强煤炭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3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3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建设生产煤矿的产能信息予以公告(更新)。

  • 福建煤监局开展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专项监察

    检查组在永春县煤管局召开煤炭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分别听取县煤管局、国土、安监有关涉煤部门、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下洋、坑仔口、横口等产煤乡镇政府工作汇报,对2018年煤炭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要求煤矿企业要认真对照学习国家和省里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制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位,同时要重点抓好水害、火灾、瓦斯专项整治及机电装备提升与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确保辖区内煤矿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

  • 福建下发《关于2017年6月底全省建设生产煤矿产能更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转变职能改进和加强煤炭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3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3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截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建设生产煤矿的产能信息予以公告(更新)。

  • 福建省煤炭行业去产能实施方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根据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和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33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 福建省2015年淘汰煤炭落后产能302万吨

    改造升级煤矿10处,淘汰产能33万吨,改造后总产能为69万吨这部分煤矿分布于永定区,连城县,大田县,永安市,将乐县,永春县等区县 福建省煤田地质构造复杂,多为倾斜薄煤层,且断层发育,开采技术难度较大煤矿开发布局呈“小、散、乱、差”特点,煤炭生产矿井规模较小,机械化采煤难以推进。

  • 福建省2015年淘汰煤炭落后产能302万吨

    改造升级煤矿10处,淘汰产能33万吨,改造后总产能为69万吨这部分煤矿分布于永定区,连城县,大田县,永安市,将乐县,永春县等区县 福建省煤田地质构造复杂,多为倾斜薄煤层,且断层发育,开采技术难度较大煤矿开发布局呈“小、散、乱、差”特点,煤炭生产矿井规模较小,机械化采煤难以推进。

  • 新奥60亿元投建福建泉州煤制天然气

    9月23日,新奥能源控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永春县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清洁能源、煤制天然气等领域开展合作,其中,仅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投资就达60亿元 据悉,按照此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煤制天然气方面,双方将利用当地的煤炭资源和新奥集团的煤制天然气技术开展合作,共同致力于煤炭的清洁化利用,同时,该集团拟投资60亿元,形成13亿方/年的煤制气生产能力,届时将为泉州市乃至福建省提供更加稳定的清洁能源保障。

  • 福建省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

    据福建日报报道,滑脱构造理论指导深部找煤研究这一地质科技成果,为福建省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地质界突破性成果中脱颖而出经中国地质学会组织国土资源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41位两院院士、专家评选,省煤田地质局近日获2012年度中国“十大地质科技进展”突破性成果奖 近三年来,运用滑脱构造理论,省煤田地质局在福建省找矿“盲区”、“禁区”通过深部钻探验证,先后在永定县东门地矿区、新罗区悠远矿区、漳平市内林矿区、新罗区仁盘矿区、清流县瑶上矿区、尤溪县剑溪矿区、永春县含春北矿区等7个工作区发现了千万吨级的煤矿,提交煤炭资源量2.5亿吨。

  • 福建省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

    据福建日报报道,滑脱构造理论指导深部找煤研究这一地质科技成果,为福建省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地质界突破性成果中脱颖而出经中国地质学会组织国土资源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41位两院院士、专家评选,省煤田地质局近日获2012年度中国“十大地质科技进展”突破性成果奖 近三年来,运用滑脱构造理论,省煤田地质局在福建省找矿“盲区”、“禁区”通过深部钻探验证,先后在永定县东门地矿区、新罗区悠远矿区、漳平市内林矿区、新罗区仁盘矿区、清流县瑶上矿区、尤溪县剑溪矿区、永春县含春北矿区等7个工作区发现了千万吨级的煤矿,提交煤炭资源量2.5亿吨。

  • 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5.划定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   在落实和细化国家级重点调查评价区的基础上,将成矿条件有利,有资源潜力,但勘查工作程度相对较低的武夷山成矿带区域划为重点调查评价区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是部署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的重点区域   (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1. 能源矿产勘查   重点在永安市槐南—大田县广平、永春县下洋—安溪县感德、大田县武陵—漳平市吾祠、新罗区白沙—漳平市赤水、新罗区苏邦、新罗区铁山—漳平市永福、永定县培丰—新罗区适中等7个省级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区,部署开展煤炭资源勘查,力争探明一些新的矿产地,增强煤炭供应能力(附图3、附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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