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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5

快讯播报

环评煤炭快讯

2023-05-30 07:54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审批重大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煤炭保供、重大产业项目等环评14个,涉及总投资超过600亿元;前4个月全国共审批3.38万个项目环评,涉及总投资超过6万亿元。

2023-02-01 10:46

【陕西“两高”项目用能管理若干政策措施】能耗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实行动态清单管理,落实国家加强工作指导的要求。对不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严禁审批。

2023-01-29 17:27

【武汉市空气质量改善规划(2023—2025年)】新、改、扩建煤电、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建材、石化、化工、煤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相关要求;到2025年,除钢铁、电力、石化行业及水泥熟料企业以外,其他行业燃用煤炭单位全部清零。

2023-01-17 13:33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1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将落实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推进“十四五”重大工程建设。加强交通、能源、水利水电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环评保障,支持城市群、都市圈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及区域间基础设施联通。继续做好煤炭保供相关工作,推动保供煤矿全部按时保质完成环评办理。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2022-06-08 07:35

中国生态环境部7日表示,切实依法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全力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水利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煤炭保供、涉及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大投资项目落地见效。

环评煤炭相关资讯

  • 生态环境部:今年已审批煤炭保供项目等环评14个

    5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透露,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审批重大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煤炭保供、重大产业项目等环评14个,涉及总投资超过600亿元;1~4月全国共审批3.38万个项目环评,涉及总投资超过6万亿元 综合环评审批情况来看,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行业发展迅猛,涉及光伏发电项目952个,同比增长132.2%;风电行业项目586个,同比增长36%;抽水蓄能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涉及此类项目22个,占水电行业的88.8%。

  • 环保部:52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评未完成即审批

    从2003年《环评法》实施以来,通过审批的113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有52个是在规划环评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审批的作为环评管理体系的“龙头”,规划环评“落地难”使整个环评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 潘岳说,面对经济转型的巨大压力,面对严峻的环境质量,我们等不起、拖不得,要迎难而上,以规划环评落地引领环评的改革与创新。

  • 环保部:52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评未完成即审批

  • 四川省再次调整下放煤炭环评审批权限

  • 两部门: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

    已审核确认产能置换方案的(包括在建煤矿),其产能置换指标总量的60%、80%、100%可另行使用,指标不再进行折算 (二)优化调整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产能储备煤矿要严格按照已批复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办理核准相关手续当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在符合服务年限要求的前提下,设计产能可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基础上浮动1~3个设计级差,最大增幅原则上应低于规划建设规模的30%,且不出现《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规定的规划重大调整情形。

  • 《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分别从产能置换、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手续办理、新增产能指标等方面提出相关配套优惠支持政策,提高各产煤省区和煤炭企业建设产能储备煤矿的积极性在产能置换政策方面,新建和在建煤矿可根据储备产能建设规模占比,不同程度免予实施产能置换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手续办理方面,允许产能储备煤矿在现有规划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30%的规模在新增产能指标上,产能储备煤矿的储备产能不占用所在省区新增产能指标 四、组织实施 《实施意见》分别从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等3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形成推动产能储备煤矿建设的工作合力,保障煤炭产能储备制度落实落地。

  • 2024年山西省煤炭稳产稳供工作方案

    项目核准后,各相关部门加快办理环评批复、采矿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用地批复等手续,具备条件后尽快开工建设对未配置矿业权的煤矿项目,尽快研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项目开发主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煤炭资源配置与新增产能煤矿、露天煤矿相邻的夹缝和边角资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晋政发〔2022〕2号)要求优先配置出让。

  • 长治市:到2025年底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力争达到5%

    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分区管控、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总量控制、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双碳目标等相关要求,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能耗、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大宗物料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项目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其余项目原则上参照执行潞城区根据空气质量改善要求,提出更严格的准入要求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

  • 山西:全力抓好电煤稳供,2024年全省煤炭产量稳定在13亿吨左右

    项目核准后,各相关部门加快办理环评批复、采矿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用地批复等手续,具备条件后尽快开工建设对未配置矿业权的煤矿项目,尽快研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项目开发主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煤炭资源配置与新增产能煤矿、露天煤矿相邻的夹缝和边角资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晋政发〔2022〕2号)要求优先配置出让。

  • 六部门:支持内蒙古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一、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一)以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以库布其、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发展光热发电重点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边境地区、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合理布局新能源项目鼓励央地企业合作、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合作,联合建设运营风光基地 (二)大力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

  • 六部门:大力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优化鄂尔多斯、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煤炭产能

    一、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一)以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以库布其、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发展光热发电重点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边境地区、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合理布局新能源项目鼓励央地企业合作、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合作,联合建设运营风光基地 (二)大力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

  • 国家发改委就《关于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问:《指导意见》在加强矿井水源头保护方面作了哪些安排? 答:一是推行源头控制矿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应明确区域所需保护的含水层,充分论证煤炭开发对地下水的影响程度,合理规划开采区域新建煤矿在设计时应根据开采条件因地制宜选择水资源保护措施在产和待产煤矿应严格落实矿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不得擅自开采可能对地下水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区域 二是合理选择治理工艺。

  • 2024年一季度山西省煤炭产量调度视频会议召开

    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紧盯时间节点,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抓好环评、安全许可、产能置换、资源配置等手续办理,确保依法依规释放产能要把目标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扎实做好全省煤炭安全生产和稳产稳供各项工作 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能源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区)能源局分管副局长、各集团分管副总经理、二级公司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会。

  • 国家发改委发布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意见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国矿井水利用量持续提高,利用率不断提升,其中黄河流域力争达到68%以上,矿井水保护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矿井水管理制度体系、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矿井水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矿井水源头保护 (三)推行源头控制矿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应明确区域所需保护的含水层,充分论证煤炭开发对地下水的影响程度,合理规划开采区域。

  • 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促进煤水共赢——《关于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之一

    (一)源头控制,保护地下水资源《指导意见》强调把煤炭生产限定在水环境承载能力之内,矿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应明确区域所需保护的含水层,新建煤矿在设计时应根据开采条件因地制宜选择水资源保护措施,在产和待产煤矿不得擅自开采可能对地下水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区域针对不同区域矿区主要含水层类型迥异的实际,《指导意见》明确,在华北受底板含水层影响矿区,建议采用超前区域治理、构造区局部注浆加固与封堵等技术,防控底板承压水进入矿井;在西北、东北主要受顶板砂岩含水层影响矿区,推荐采用含水层侧向帷幕截流、透水天窗和隔水薄弱区修复治理等技术,减少主要含水层的地下水流失;在西南岩溶含水层影响矿区,推荐采用综合探查与岩溶通道局部注浆帷幕、地面落水洞回填等措施,改变井田岩溶系统补给条件,减少大气降水直接补给岩溶水系统。

  • 山西煤炭猫儿沟煤业240万吨/年露天煤矿生产能力核增项目获批

    此次环评内容为240万吨/年露天矿生产能力核增项目猫儿沟露天煤矿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晋北煤炭基地河保偏矿区资源整合矿井,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1〕333号文对原规划环评予以审查同意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省历史遗留问题煤矿和保供煤矿纳入矿区总体规划调整的承诺函》,晋北煤炭基地河保偏矿区总体规划正在修编中,承诺将猫儿沟煤业240万吨/年产能纳入矿区总体规划调整中,并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规划调整和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 中煤平朔安家岭露天矿200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获批

    此次环评内容为2000万t/a露天矿生产能力核定项目安家岭露天矿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晋北煤炭基地平朔矿区矿井,生态环境部以环审〔2023〕112号文出具《关于<山西省晋北煤炭基地平朔矿区总体规划(修改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西省历史遗留问题煤矿和保供煤矿纳入矿区总体规划调整的承诺函》,晋北煤炭基地平朔矿区总体规划正在修编中,承诺将安家岭2000万吨/年露天矿项目产能纳入矿区总体规划调整中,并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规划调整。

  •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18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保供煤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48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2〕49号)、山西省能源局《关于我省煤矿产能核增项目有关情况的复函》、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评估报告(晋环研〔2023〕110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 八一钢铁2023年底前完成烧结机脱硫、脱销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2.除列入国家、自治区规划项目外,我市重点区域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炭项目新建和改(扩)建煤电、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煤化工、有色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 3.监督火电、钢铁、化工等行业企业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推进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5条物料皮带通廊全封闭改造、4座加热炉低氮燃烧及残氧控制改造,2023年底前完成烧结机脱硫、脱销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 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已审核确认产能置换方案的(包括在建煤矿),其产能置换指标总量的60%、80%、100%可另行使用,指标不再进行折算 (二)优化调整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产能储备煤矿要严格按照已批复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办理核准相关手续当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在符合服务年限要求的前提下,设计产能可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基础上浮动1~3个设计级差,最大增幅原则上应低于规划建设规模的30%,且不出现环环评〔2020〕63号文件规定的规划重大调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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