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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6

快讯播报

煤炭消费量标量快讯

2024-04-23 14:55

张宏表示,浙江省煤炭消费量超亿吨,煤炭稳定供应是保障全省能源安全的重中之重。他分析认为,我国宏观经济企稳向好,按今年经济增速5%的预期目标测算,将拉动煤炭消费总量保持2~3%的增长,其中电煤消费增量占总增量的80%左右,做好电煤保供稳价工作责任重大;总体看,全国煤炭供需仍保持基本平衡态势,但受水电、新能源出力和波动情况,还必须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和极端气候时段的煤炭应急保障工作。

2024-03-26 15:48

3月26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有关工作的通知,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十三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外核算减少的煤炭消费量(主要包括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第一产业中的畜牧业、林业,第二产业中的规模以下工业,第三产业中规模以下交通运输、邮政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及其他行业等)不作为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源。

2023-12-13 08:42

近两年,江西省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362.32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5%,表明该省规模以上工业对煤炭依赖程度依然很高。

2023-12-12 08:32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11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浓度要下降20%,汾渭平原要下降15%,对这些区域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是行之有效的一条措施,这是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的,要求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要下降5%,汾渭平原要实现负增长。至于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外的地区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没有明确的法律上的要求。

2023-12-08 08:21

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其中提到,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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