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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8

快讯播报

冬季煤炭供应标准快讯

2024-03-22 10:12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主要目标包括,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9.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以上,天然气保持快速上产态势。发电装机达到31.7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9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持续提升。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2023-07-05 08:38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进一步推进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制修订】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下一步,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同时,积极稳妥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推动终端用能清洁化低碳化,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到2025年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达到30%左右;积极推动核能综合利用示范;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加强能源转型政策机制保障,进一步推动完善促进能源转型的市场机制、价格机制,推进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制修订,推动完善重点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体系,持续完善能源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政策。

2023-11-21 07:51

11月20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迎峰度冬保暖保供工作视频会,传达国务院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集团公司迎峰度冬保暖保供工作。会议提出,抓牢抓紧稳产增供,确保能源安全。科学合理组织煤炭生产,在安全合规前提下,最大程度挖掘稳产增产潜力。加快推动产能核增手续,抓好年度中长期合同履约兑现和明年合同签订组织。加强资源统筹调配,提高煤炭供应和发电供热保障能力。做强做优电热供应,做好民生工程,确保温暖过冬。严格落实电网调度命令,加强冬季设备管理,确保电热供应安全。加快推进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全力冲刺新能源投产年度目标。

2023-11-16 11:06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在11月份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加强煤炭生产监测调度,推动地方和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稳产增产。推动地方和电力企业持续做好发电机组用煤供应,严控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规模,推动各类发电机组应发尽发,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地区能源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协调上游供气企业加大增储上产力度,管网企业加强管道运输保障,尽可能强化冬季资源供应保障。

2023-11-13 10:39

11月13日鄂尔多斯市场动力煤暂稳运行。产地内多数煤矿保持正常生产,煤炭供应端基本稳定,坑口销售情况良好,大部分煤矿出货顺畅库存压力较小,多以发运长协保供为主。虽然我国大部分地区已步入冬季,但下游电厂等终端暂未表现出较强补库需求,对市场资源采买依然较为谨慎,后市仍需关注下游终端日耗及库存情况。(2023中国国际煤炭贸易年会--福建厦门期待您的到来1583513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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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进一步推进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制修订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下一步,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同时,积极稳妥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推动终端用能清洁化低碳化,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到2025年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达到30%左右;积极推动核能综合利用示范;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加强能源转型政策机制保障,进一步推动完善促进能源转型的市场机制、价格机制,推进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制修订,推动完善重点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体系,持续完善能源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政策。

  • 国家能源集团胜利能源稳增产保供应首季煤炭产销创新高

    截至3月26日,国家能源集团胜利能源年累计完成煤炭产销696万吨,超一季度均衡计划6万吨,同比提升30万吨,创历史新高,实现首季“开门红” 一季度以来,胜利能源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41663”总体工作方针,本着开局即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思想,统筹组织精益生产、精细销售,全面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公司牢固树立煤矿可以不出事故的安全理念,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切实开展各类隐患排查与整治,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及领导下现场制度,加强冬季“三防”等季节性风险管控,为稳产稳供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年方式、月计划、周平衡、日调度”生产运营管理模式,深化全局统筹和精细管理,积极应对极寒、大风沙尘等不利气候影响,确保目标不松、标准不减;优化生产组织,科学排布车铲匹配,充分挖潜提效,想方设法保证煤炭稳产增产,实现日均生产煤炭超过8万吨,有力保障了煤源安全、高效供应

  • 贵州省财政厅预拨10085万元支持冬季煤电保供

    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21年冬季以来,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优化奖补程序、提高奖补标准等一系列组合拳,打赢了冬季取暖、迎峰度夏期间全省电力供应和煤电运行攻坚战,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平稳运行 近期,为进一步做好全面复工复产及2022年冬季煤电保供工作,缓解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压力,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能源局优化支出结构,新增省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10836万元,并采取“事前承诺,先期预拨,年底据实清算”的方式,预拨盘江煤电集团、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朗月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众一金彩黔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煤炭企业2022年度电煤供应考核奖励资金10085万元。

  • 动力煤价格将下行至何处

    在此背景下,短期来看煤炭供给侧有以下特征: 煤炭产能有较大弹性,政策调控偏量不偏价 2021年3月冬季保供结束后,上半年煤炭整体供应不及预期,特别是6—7月的产量处在历史新低,山西和陕西的库存也低于2019年水平,主要原因一是安全环保检查常态化,2021年3月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超产入刑”;二是内蒙古2020年以来持续进行“倒查20年”反腐,按月、按周发放煤管票,不得以“保供名义超产”,绝大部分煤矿生产都不超过核定产能;三是2021年喜迎建党百年大庆,安全生产标准趋严,任何一起煤矿事故都会导致全国范围内安全大检查。

  • 四季度保供压力加大 煤炭进口政策或将调整

    不过,今年内蒙古煤炭供应形势较为紧张易煤研究院研究员杨洁介绍,目前内蒙古的煤矿严格按照核定产能生产,“煤管票”发放严格,生产受限,站台库存处于低位,截至9月下旬,库存同比下降47.9%陕西作为今年主产地的增量主力,对内蒙古的减量有一定补充,但在煤种结构上的补充作用有限加上今年有一定概率会出现冷冬,或进一步对冬季保供造成压力 煤炭行业人士透露,我国的煤炭进口量按照2017年全年进口量2.7亿吨的标准进行调控。

  • 山西芮城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

    9.强化煤质监控清洁取暖覆盖不到的地区,要组织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确保洁净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县能源局牵头,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加强煤炭质量销售渠道管控,重点对商品煤实施质量和销售范围管控,防止达不到民用煤质量标准的商品煤流入民用煤市场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民用散煤销售企业秋冬季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20%,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落实)。

  • 河钢采购邯钢分公司加强供应商管理

    同时,及时完善供应商准入标准文件、准入审批清单,积极查找是否分品种制定细则及有相当比例的明确量化指标,是否按审批制度流程执行,确保供应商管理再上新台阶 该分公司将冬季降雪期间原燃料保供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冬季断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降雪防潮、物流防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科室降雪期间防潮保供工作职责和措施针对元月份经营目标和春节期间产线生产需求,该分公司深入产线与供应商开展服务回访,准确把握煤炭发运情况,确保煤炭均衡进厂。

  • 忻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9.加强散煤管控各县(市、区)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区散煤复烧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依法划定为禁煤区,采暖期前逐一落实清洁取暖设施到位情况,并同步开展散煤清理能源部门要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加强洁净煤供应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加强对散煤经销点和使用散煤的居民用户煤炭质量进行全面抽检,秋冬季期间每月抽检覆盖率达到10%,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

  • 关于印发济南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煤炭及制品生产、销售、使用、存储等环节监管,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入消费市场,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煤炭质量符合《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商品煤质量标准要求的通告》(济政发〔2018〕9号)规定鼓励火电等高耗煤行业采用高热值煤炭,减少低热值煤炭使用量加快散煤替代和清洁化治理,优先以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2020年采暖季前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完成省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 济南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煤炭及制品生产、销售、使用、存储等环节监管,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入消费市场,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煤炭质量符合《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商品煤质量标准要求的通告》(济政发〔2018〕9号)规定鼓励火电等高耗煤行业采用高热值煤炭,减少低热值煤炭使用量加快散煤替代和清洁化治理,优先以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2020年采暖季前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完成省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 山西长治:水泥企业10月1日起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一律予以停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市环保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通报,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和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对各县市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天然气气源保障工作;市经信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淘汰落后产能,协调指导各县市区“煤改电”工程,会同市环保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工业行业错峰生产,协调铁路部门优化运输结构;市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依法查处排放检验(包括定期排放检验和监督抽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开展其他依法查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拨付和审核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城市道路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集中供热等工作;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对运营车辆抛撒、公路超限及货运源头装载治理,配合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落实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供应工作,加强对加油站点管理;市煤炭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煤炭生产、储存过程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未落实清洁取暖地区的洁净煤保障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各地对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车用尿素以及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煤炭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按相关规定注销超出淘汰时限燃煤承压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市气象局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和相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

  • 多省环保政策出台 削减煤炭消费量各有招式

    加强煤炭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严格煤炭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供应符合使用、销售标准的合格煤炭,打击违规销售散煤行为 河南省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7个省辖市和4个省直管县(市)要重点加强本地区2018年秋冬季煤炭消费控制措施,削减煤炭消费需求,着力整治燃煤设施,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确保7个省辖市和4个省直管县(市)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年度下降3.2%。

  • 关于印发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和市直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中心,实施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市环保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通报,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指导督促各县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和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全市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对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天然气气源保障工作;市经信委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的淘汰落后产能,协调指导全市的“煤改电”工程,督促指导全市的工业行业错峰生产,协调铁路部门优化运输结构;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排放检验(包括定期和监督抽测)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其他查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的筹集工作并及时拨付;市住建委负责指导各县区城市道路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工作;市市政委负责指导各县区增加集中供热面积和提高供热比例的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和大同公路分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对运营车辆抛洒、公路超限及货运源头装载治理,配合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落实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供应工作,打击黑加油站,按照要求加强对加油站点管理;市煤炭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开展煤炭质量管控,开展煤炭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好未落实清洁取暖地区的洁净煤保障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各县区实施秸秆的综合利用,防治面源污染,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程建设;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对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车用尿素以及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开展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按相关规定注销超出淘汰时限燃煤承压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进行监督管理;市气象局配合市环境保护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和相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

  • 山西大同发布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和市直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中心,实施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市环保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通报,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指导督促各县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和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全市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对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天然气气源保障工作;市经信委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的淘汰落后产能,协调指导全市的“煤改电”工程,督促指导全市的工业行业错峰生产,协调铁路部门优化运输结构;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排放检验(包括定期和监督抽测)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其他查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的筹集工作并及时拨付;市住建委负责指导各县区城市道路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工作;市市政委负责指导各县区增加集中供热面积和提高供热比例的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和大同公路分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对运营车辆抛洒、公路超限及货运源头装载治理,配合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落实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供应工作,打击黑加油站,按照要求加强对加油站点管理;市煤炭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开展煤炭质量管控,开展煤炭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好未落实清洁取暖地区的洁净煤保障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各县区实施秸秆的综合利用,防治面源污染,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程建设;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对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车用尿素以及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开展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按相关规定注销超出淘汰时限燃煤承压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进行监督管理;市气象局配合市环境保护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和相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

  • 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市环保局负责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工业企业开展污染物排放升级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散乱污”企业取缔、燃煤污染综合治理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组织实施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协调解决清洁取暖气源保障工作;市经信(国资)委负责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指导各县(市、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协调指导“煤改电”工程,协调铁路部门优化运输结构;市公安局负责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拨付及审核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推进集中供热工作,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营车辆抛洒、公路超限及货运源头装载的治理,指导各县(市、区)错峰运输工作;市商务粮食局负责协调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供应工作,加强对加油站点、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负责全市煤炭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开展煤炭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好清洁取暖优质煤保障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市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车用尿素以及煤炭质量监督检查;市质监局负责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注销超出淘汰时限燃煤承压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重、中型柴油车辆禁、限行管控,依法查处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市气象局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和相关信息发布。

  • 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市环保局负责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工业企业开展污染物排放升级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散乱污”企业取缔、燃煤污染综合治理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组织实施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协调解决清洁取暖气源保障工作;市经信(国资)委负责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指导各县(市、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协调指导“煤改电”工程,协调铁路部门优化运输结构;市公安局负责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拨付及审核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推进集中供热工作,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营车辆抛洒、公路超限及货运源头装载的治理,指导各县(市、区)错峰运输工作;市商务粮食局负责协调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供应工作,加强对加油站点、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负责全市煤炭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开展煤炭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好清洁取暖优质煤保障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市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车用尿素以及煤炭质量监督检查;市质监局负责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注销超出淘汰时限燃煤承压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重、中型柴油车辆禁、限行管控,依法查处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市气象局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和相关信息发布。

  • 山东2017年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8万余家

    济南、淄博等7地市的钢铁和锅炉二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严格执行特殊排放限值;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铸造、医药等行业也严格实行冬季错峰生产方案17地市水泥行业实行错峰生产   山东2017年共查处“冒黑烟”交通违法8630起,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交通违法12.6万余起;部分港口分别按规定期限全面禁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泰安、莱芜等9市辖区内加油站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

  • 9月27日钢铁行业简讯

    ◎26日发布的《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提出,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调整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并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 ◎不愿具名知情人士称,中国国家发改委将于周二下午召开会议,讨论做好东北地区冬季发电供热煤炭供应保障有关事宜。

  • 16000吨煤炭海运到旅顺为啥被拒收

    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聘请供热辖区的社区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保质保量严格采购热值高、价格低的环保煤炭 按照大连市政府规定标准煤炭含硫量为0.8%,而旅顺供热公司已做到所采购的煤炭含硫量≤0.5%在保证煤炭发热量的同时,也得到区环保局的认可2014年冬季,因煤炭供应商供煤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旅顺供热公司拒收了某煤炭经销公司到达旅顺港口的煤炭11000吨;2015年11月下旬,又因一项指标不合格而拒收了大连某商贸有限公司运抵旅顺港口的5000吨煤炭

  • 焦煤焦炭:反弹加空 1106

    《通知》中指出,采暖期冬季采暖用煤采购额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采购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择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煤炭质量标准和价格由双方自行商定采购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采购人,应当由本单位相关部门组成价格比较小组,在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在煤炭质量、服务标准一致的前提下,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价格协商比较,确定若干家冬季采暖用煤供应商,煤炭质量标准和价格以价格协商比较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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