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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24

快讯播报

鄂尔多斯大源煤炭快讯

2021-01-05 09:32

5日Mysteel动力煤产地讯:鄂尔多准格尔旗地区市场煤炭行情稳中偏强运行,目前在产煤矿出货顺畅,因下游化工、电厂等用户采购稳定,加之近期气温较低,北方供暖需求尚好,同时临近年底各矿主要以保安全生产为主,煤炭整体产量有所缩减,短期对煤价形成一定支撑,价格持续稳步上涨,涨幅为5-10元/吨不等,现沫煤(Q5500S0.6)坑口含税价510-515元/吨左右。

2020-12-29 09:27

29日Mysteel动力煤产地讯:鄂尔多准格尔旗地区市场煤炭行情稳中偏强运行,区域在产煤矿大多出货顺便,但基于年底部分煤矿产能任务完成停产或减产,煤炭整体供应趋紧,而下游终端采购积极,煤矿拉煤车较多,价格持续稳步上涨,涨幅为5-10元/吨不等,矿方表示短期煤价难以下降,仍有一定支撑,现沫煤(Q5500S0.6)坑口含税价495元/吨左右。

2020-12-22 09:24

Mysteel动力煤产地讯:22日鄂尔多准格尔旗地区市场煤炭行情稳中偏强运行,部分煤矿临近年度生产任务基本完成,且多以保安全生产为主,整体煤炭供给不足,叠加下游采购需求较好,场地存煤较少,煤炭公路销量保持在150万吨以上,区域煤价延续涨势,涨幅5-10元/吨不等,现沫煤(Q5500S0.6)坑口含税价470元/吨左右。

2020-12-16 15:11

15日Mysteel动力煤产地讯:16日,鄂尔多准格尔旗地区煤价继续上涨,涨幅10-25元/吨,现沫煤(Q5600S0.3)坑口含税价485元/吨。供应方面,煤矿多以保安全生产为主,生产积极性普遍不高,叠加当地煤管票管控严格,部分煤矿缺票停产,导致当地煤炭供应不足;需求方面,下游电厂、化工厂需求良好、站台采购积极,后市煤价将继续保持高位运行。

2020-12-08 09:14

Mysteel动力煤产地讯:8日内蒙古鄂尔多准旗区域煤炭市场行情整体偏强,目前在产煤矿生产情况良好,下游化工、建材及供暖用煤需求支撑煤价,矿区无库存或低库存,加之月初煤票稍微宽松,但基于后续主产地安监趋严,多数煤矿基本以保安全生产为主,煤炭供给或将缩减。现沫煤(Q5500,s0.3)坑口现汇含税420-425元/吨左右。

鄂尔多斯大源煤炭相关资讯

  • 鄂尔多近期30处煤矿临时用地批复汇总

    使用期两年 3、同意鄂尔多大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柳林沟煤矿露天开采项目五期临时使用纳日松镇红进塔村、勿图门村集体土地35.8080公顷(天然牧草地11.9443公顷、农村道路1.8535公顷、其它林地0.1695公顷、有林地2.8948公顷、灌木林地0.0664公顷、村庄0.6576公顷、采矿用地18.2219公顷)使用期两年 4、同意鄂尔多市宏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开采首采区二期临时使用东胜区铜川镇枳机塔村集体土地11.3097公顷(牧草地3.4314公顷、林地6.7608公顷、农村道路0.1369公顷、未利用地0.9806公顷)。

  • 内蒙古对2021年一季度建设生产煤矿生产能力等信息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煤矿生产要素登记公告制度的通知》(内煤局字〔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一季度我区生产、建设煤矿生产能力等信息予以公告 生产煤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能力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 内蒙古公布362座煤矿生产能力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煤矿生产要素登记公告制度的通知》(内煤局字〔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上半年生产、建设煤矿生产能力等信息予以公告生产煤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能力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 对内蒙古2019年上半年建设生产煤矿生产能力等信息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煤矿生产要素登记公告制度的通知》(内煤局字〔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上半年生产、建设煤矿生产能力等信息予以公告生产煤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能力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 对内蒙古2019年上半年建设生产煤矿生产能力等信息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煤矿生产要素登记公告制度的通知》(内煤局字〔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上半年生产、建设煤矿生产能力等信息予以公告生产煤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能力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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