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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1

快讯播报

焦炭企业资质快讯

2024-04-19 17:36

4月19日蒙古国进口炼焦煤市场偏强运行。市场采购氛围重回活跃,成交价格上涨,线上竞拍全部溢价成交,内蒙古个别焦化企业对焦炭开启第二轮提涨,主流钢厂暂无回应。现甘其毛都口岸:蒙5#原煤1350,蒙5#精煤1560,蒙4#原煤1200,蒙3#精煤1550;策克口岸:马克A950,马克西970,欧斯克A760,,欧斯克B800,南戈壁A960,南戈壁B620,泰拉原煤1430,巴音低硫肥煤970,巴音低硫气肥煤800;满都拉口岸:主焦精煤1250,气原煤750。

2024-04-19 11:49

4月19日济源市场焦炭价格暂稳,现准一冶金焦A13,S0.7,CSR60,MT7报1890元/吨,出厂价现金含税。

2024-04-19 11:49

4月19日洛阳市场焦炭价格暂稳运行,现准一冶金焦A13,S0.7,CSR60,MT7报1860元/吨,出厂价现金含税。

2024-04-19 11:48

4月19日河南许昌市场焦炭价格暂稳,现一级冶金焦A12.5,S0.7,CSR65,MT0报2120元/吨,出厂价现金含税。

2024-04-19 10:04

4月19日六盘水市场焦炭价格暂稳,现二级冶金焦A14、S0.6、CSR65出厂现金含税2050元/吨。

焦炭企业资质价格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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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部公布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公布《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公告称,自2007年1月1日起,出口产品须从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标准》(以国家发改委公告的企业名单为准)的企业购买 商务部规定,2007年从事焦炭出口的企业都必须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标准》(以国家发改委公告的企业名单为准),生产企业2005年焦炭出口供货在25万吨(含)以上;流通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以上,近3年(2003—2005)年均焦炭出口数量在15万吨(含)以上(以海关统计数字为准),或具有焦炭内贸经营范围,且2003—2005年均出口供货在30万吨(含)以上。

  • 《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88号《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焦炭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 报程序》,其中不含外商投资企业

  • 今年取得焦炭出口资质的焦化生产企业

    New Page 4 New Page 2 2006年取得焦炭出口资质的焦化生产企业为数寥寥 根据商务部2005年第118号公告:2006年取得焦炭出口资质单位共70家,而其中生产企业占25.71%达18家。

  • 《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88号)

    为进一步加强焦炭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其中不含外商投资企业 附件: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格标准和申报程序                              商 务 部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一、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一)生产企业 1、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标准》(以国家发改委公告的企业名单为准),且2005年焦炭出口供货在25万吨(含)以上。

  •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88号 《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焦炭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其中不含外商投资企业   附件: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格标准和申报程序                                  商 务 部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7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一、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一)生产企业   1、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标准》(以国家发改委公告的企业名单为准),且2005年焦炭出口供货在25万吨(含)以上。

  • 提高焦炭出口企业资质后我国炼焦煤进口大幅下降

    据海关统计,今年1季度我国累计进口炼焦煤105.2万吨,价值1.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分别下降 43.7%和20.6%其进口主要特点有: 一、主要为一般贸易进口1季度我国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炼焦煤84.7万吨,下降47.6%,占进口总量的80.5%;同期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炼焦煤20.5万吨,下降18.7%,占进口总量的19.5%。

  • 山西要求焦炭出口企业申请焦炭出口资质

    山西省商务厅昨日下发《关于焦炭出口企业申请焦炭出口资质的通知》,要求山西省各市焦炭出口企业,于11月28日、29日提出资质申请  通知提出了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其中,生产企业必须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标准》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年产量在60万吨以上,铸造焦企业年产量在50万吨以上,2004年焦炭出口供货在20万吨以上,符合清洁生产二级标准和相关土地政策;流通企业注册资本须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三年年均焦炭出口数量在12万吨以上(以海关统计数字为准)或具有焦炭内贸经营范围,且年均出口供货在30万吨以上,出口产品须从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或进入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标准》企业名单的企业购买。

  • 《2006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及申报程序》(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92号)

    为进一步加强焦炭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06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其中不含外商投资企业 附件: 2006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一、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一)生产企业 1、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第76号公告)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年产量在60万吨以上,铸造焦企业年产量在50万吨以上(以上均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为准),2004年焦炭出口供货在20万吨以上; 3、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并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清洁生产标准炼焦行业(HT/T126-2003)中规定的二级标准。

  • 《2006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及申报程序》(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92号)

    为进一步加强焦炭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06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其中不含外商投资企业 附件: 2006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一、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一)生产企业 1、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第76号公告)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年产量在60万吨以上,铸造焦企业年产量在50万吨以上(以上均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为准),2004年焦炭出口供货在20万吨以上; 3、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并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清洁生产标准炼焦行业(HT/T126-2003)中规定的二级标准。

  • 山西30家获焦炭出口资质企业出口配额占到六成

    经过山西省商务厅等部门的努力争取,2005年山西获得批准的焦炭出口企业数已占到全国的63%,配额份额也已提高到全国的51%左右 山西目前获得焦炭出口资质企业有30家省商务厅要求全省焦炭生产、出口企业要从全省焦炭产业的整体利益出发,维护全省焦炭出口的正常经营秩序,发挥好商品焦出口基地的作用各出口企业要用好配额,提高出口质量,确保全年出口任务的完成。

  • 山西37家焦炭企业通过明年出口资质初审

    从11月12日起,山西省商务厅开始接受焦炭生产、流通企业申报2005年度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日前最终确定了37家企业上报商务部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审定 在上报的37家企业中,有流通企业10家、生产企业27家,分布在全省5个焦炭生产市地其中既有多年从事焦炭出口业务,具有稳定客户、稳定市场、经营状况良好的主营公司,也有近来在自觉自愿、壮大实力,提高经营水平而整合、重组的大企业大集团;既包括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中重点扶持龙头骨干企业,也包括山西省焦化行业中发展迅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均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

  • 山西省2005年度焦炭出口企业资质初审工作结束

    根据商务部2004年第74号公告的要求,山西省商务厅负责全省焦炭出口企业资质初审工作接到商务部的通知后,山西省商务厅立即于11月12日起在山西日报上连续三天发布申报公告,要求符合条件的焦炭生产、流通企业尽快申报,同时,会商省经委、省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就企业规模、清理整顿工作中是否属省级以上部门批准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焦化项目,是否环保达标等内容请他们帮助把关,在此基础上,我们严格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对各市地相关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经集体研究并报分管厅长和厅长后,最终确定了37家企业于11月30日上报商务部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审定。

  • 商务部公布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商务部11月9日公布2004年第74号公告,公布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焦炭出口管理,规范焦炭出口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布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凡符合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均可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 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焦炭出口管理,规范焦炭出口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凡符合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均可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的时间为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74号 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焦炭出口管理,规范焦炭出口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凡符合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均可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的时间为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山西部分焦炭企业继续大幅下调出厂价格

    据了解,华北地区大部分厂家对焦炭后市不看好山西吕梁地区二级冶金焦价格目前参考价格在2,700元/吨,河北邯郸地区在2,650元/吨左右,大部分地区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调河北省现在仍有许多新建焦化厂将在下半年或2009年上半年投产,将增加产能1,000万吨,更会出现焦炭供过于求的局面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有关负责人也透露,在炼焦行业下一步结构调整工作的重点中,将加大淘汰落后能力的力度;建立和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进一步监控焦炭出口趋势,研究改革焦炭出口管理体制,研究调整出口配额、提高出口关税、审批出口企业资质、提高出口企业门槛等政策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抑制焦炭出口;同时研究实行“差别排污费”措施。

  • 焦炭市场一周评述(1.22-1.26)

    本周国内焦炭市场基本保持平稳盘整的局面,市场波动幅度较小,目前各地焦化企业生产正常,销售尚可由于目前煤炭市场行情仍然小幅上涨,加上钢材市场行情持续上涨,因此部分焦化企业对焦炭后期市场仍然持有涨价的态度而钢铁企业目前对焦炭价格方面暂时没有调整的意向焦炭出口方面,据了解,随着全球钢材市场的走好,以及焦炭出口征税的影响,焦炭出口价格也有不同幅度的上涨,据了解,部分企业的出口价格已经在175美元/吨(FOB)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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