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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4

快讯播报

县级煤炭快讯

2020-10-15 10:15

【黔西南州煤矿9月淘汰落后产能情况】截至9月底,普安县桂兴煤矿和小岔沟煤矿通过省州县级相关部门关闭验收,退出产能69万吨/年;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兴义市超强煤矿和兴仁市菜子田煤矿关闭,公告关闭产能90万吨/年。

2020-03-23 10:34

【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煤炭类】按照《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提前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煤炭洗选企业(厂)核查认定,认定结果属于淘汰范围的,同步由当地县级政府依法予以取缔,认定一家取缔一家。

县级煤炭相关资讯

  • 湖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着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完善装配式建筑项目库、企业库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2%以上,长沙、株洲、湘潭力争达到60%以上推行高效无尘的机械化清扫作业方式,鼓励各地对重点路段建设一批雾化喷淋抑尘设施到2025年,地级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90%以上,县级保持80%以上运用遥感等综合手段排查建立城市裸露地块清单,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 重庆公布2024年市级重点项目清单,总投资约4.4万亿元

  • 贵州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第一批)

    三、有关企业要按《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实施关闭,并按《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6〕173号)相关要求及时整理完备相关资料 四、各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确保社会稳定关闭退出煤矿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人,加强对关闭煤矿的盯守巡查,严防私挖盗采。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制度创新

    《条例》第四章对煤矿安全监察制度作了细化规定,明确指出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实施监察,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明确了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方式、执法手段,完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实行事故分级调查处理的制度规定 四、搭建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近年来,煤炭价格处于高位运行,部分煤矿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大肆非法违法生产,部分煤矿甚至存在“屡查屡犯”“屡罚屡犯”的严重问题。

  • 发改委印发《煤炭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条煤炭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五条实施煤炭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煤炭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行政处罚,对煤炭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进行监督检查煤炭管理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黑龙江:严格执行国家钢铁产能置换办法,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

    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充分释放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燃煤锅炉和散煤。

  • 国务院: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 (十一)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

  • 贵州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第三批)

    三、有关企业要按《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实施关闭,并按《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6〕173号)相关要求及时整理完备相关资料 四、各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确保社会稳定关闭退出煤矿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人,加强对关闭煤矿的盯守巡查,严防私挖盗采。

  • 2023年贵州淘汰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第二批)

    三、有关企业要按《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实施关闭,并按《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6〕173号)相关要求及时整理完备相关资料 四、各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确保社会稳定关闭退出煤矿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人,加强对关闭煤矿的盯守巡查,严防私挖盗采。

  • 国家发改委进一步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行为

    第七条煤炭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管辖以下行政处罚案件: (一)在全国或者煤炭行业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规案件; (二)跨省跨区、影响重大的违法违规案件; (三)调查对象为中央企业总部的违法违规案件; (四)其他应该管辖的违法违规案件。

  • 吕梁:对服务期满的煤矸石、粉煤灰、赤泥填埋场进行摸底排查

    2022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煤炭消费统计制度 (三)强化工作督导考核市能源局牵头开展县级政府“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监督检查,将各县(市、区)煤炭消费减量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新建燃煤项目审批及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据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印发《吕梁市“十四五”煤炭消费控制工作方案》《吕梁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21年工作方案》《吕梁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22年工作方案》,明确全市2021年、2022年和“十四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 宁夏治理消除重污染天气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部门) 3.提升煤炭清洁利用水平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到2023年底,吴忠市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到2024年底,银川市、固原市、中卫市完成改造任务;到2025年底,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 泉州市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行动方案

    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高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着力整合供热资源,加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充分释放燃煤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在无法集中供热的区域研究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燃油锅炉和散煤到2023年底,全市范围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在用锅炉(燃煤、燃油、燃生物质)全面改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城市建成区外保留的锅炉(燃煤、燃油、燃生物质)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燃生物质锅炉参照燃煤锅炉执行);到2024年底,全市范围内每小时35蒸吨以下锅炉(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通过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深度治理等方式全面实现转型、升级、退出;到2025年底,具备一定规模用热需求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基本实现全覆盖。

  • 内蒙古发布关于调整煤矿项目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生产煤矿不提升生产能力实施的扩大开采范围、井工矿新增井筒或调整井筒功能,以及井工矿延伸水平开拓方式与原初步设计不一致的项目,由旗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项目备案服务,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 三、上述项目取得核准批复、备案文件后,建设单位应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煤矿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 龙岩: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煤矿改建项目由煤矿提出申请,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批准 二、煤矿实施改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同一煤矿或煤矿企业须确保由一个经济实体生产建设经营,同一经济实体须确保一个法人,实施统一财务核算和安全管理; (二)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三)生产能力经省工信厅公告; (四)煤矿的采矿许可范围内不得出现其他建设项目并存,不存在“楼上楼”关系(存在“楼上楼”关系的矿井隶属同一经济实体的除外); (五)煤矿现有生产规模和改建后的各生产系统、开采方法和生产工艺符合现行煤炭产业政策; 三、改建项目审批管理 (一)煤矿改建项目(含修改)审批流程:煤矿提交改建申请报告(含表格)和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及有关资料→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初审→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编制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设计→专家审查→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

    第四条自治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产供储销体系 第五条自治区建立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工作协调机制,设立工作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实施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 山西省煤炭洗选行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达标企业公告(第三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山西省地方标准《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DB14/T2245-2020)和《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晋能源规〔2023〕1号)的要求,经县级初评、省市抽查、分级公示,截至目前,达到标准化管理规范三级以上的企业(第三批)626个(一级企业10个,二级企业92个,三级企业424个),洗选能力8.78亿吨/年,现予以公告。

  • 长治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2.建立完善统计体系市能源局牵头督促指导各县(区)建立完善全口径煤炭消费统计体系,摸清全市煤炭消费底数,建立台账,市统计局加强业务指导,为煤炭消费控制提供坚实统计数据支撑2022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煤炭消费统计制度 3.强化工作督导考核市能源局牵头开展县级政府“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监督检查,将各县(区)煤炭消费减量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区)新建燃煤项目审批及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据。

  • 阳泉郊区税务:深化煤炭行业“以数治税”,推进税费服务行稳致远

    同时,该局充分发挥县级税务局和税务分局(所)身处一线,贴近煤炭企业的管理优势,将煤炭行业涉税事项数据按日常管理重要程度和处理难度分为“重点监控、日常管理、个性辅导”三大模块该局组建由“业务尖兵”组成的重点监控团队、日常管理团队、个性辅导团队等专业化队伍,实现对煤炭行业涉税事项管理的模块运作、团队管理,为煤炭行业“以数治税”按下快进键。

  • 福建省莆田市: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

    推广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有序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重点推进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稳步推进海上风电规划和建设,加快平海湾海上风电、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湄洲岛打造福建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县级示范区加速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进程,打造福建(莆田)国家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推动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推进工业炉窑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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