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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9

快讯播报

一批煤炭快讯

2024-04-12 09:55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2023-12-06 11:11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煤炭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产能储备煤矿的设计产能由常规产能和储备产能两部分组成。常规产能是指非应急状态下煤矿正常生产的产能,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组织生产,不纳入国家统一调度范围。储备产能是指在常规产能基础之上预留的规模适度、用于调峰的产能,应急状态下按国家统一调度与常规产能同步释放,实现煤矿“向上弹性生产”。产能储备煤矿的常规产能与储备产能之和为设计产能。

2023-12-06 10:50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煤炭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2023-10-30 09:36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提到供给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力度,增强煤炭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培育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产能核增一批、加快建设一批、规划新建一批、前期储备一批,推动煤矿扩3能增产,提升生产煤矿产能总量,夯实煤炭供应基础,2023—2025年,力争每年新增释放煤炭产能1000万吨左右,2023年原煤产量达到7100万吨,2024年原煤产量达到8000万吨,2025年原煤产量达到9000万吨。

2023-10-16 17:21

【国务院:优先支持内蒙古开展煤炭产能储备,建立一定规模的煤炭调峰储备产能】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意见提出,提升传统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有序释放煤电油气先进产能,加快推进煤炭储备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内蒙古开展煤炭产能储备,建立一定规模的煤炭调峰储备产能。强化煤电兜底保障,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内煤电建设,储备一批煤电项目。全面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持续推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按照延寿运行、淘汰关停和“关而不拆”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分类处置。支持内蒙古油气勘探开发,加大油气勘查区块出让力度,推进鄂尔多斯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高质量建设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和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带动煤基新材料高端化发展。

一批煤炭相关资讯

  • 四川2023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一批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要求,经煤矿企业申请和宣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确定全省2023年第一批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全国政协委员宋海良:建议加快推进绿色新型煤电建设,适当布局一批煤炭储配保障基地

    对此,宋海良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统筹做好煤电规划布局建议合理规划未来煤电装机,特别在中东部和南方等受电地区,选择煤炭消费集中区、靠近煤炭运输铁路和港口等地区,适当布局一批煤炭储配保障基地,针对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和煤电功能定位,对新建煤电在装备设备、工艺系统层面进行定制化设计和建设 二是完善煤电健康发展长效市场机制结合煤电定位转变,适应性改革煤电行业体制机制,构建煤电企业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体系。

  • 四川省2021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第一批)公告名单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要求,2021年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第一批)16处,涉及产能192万吨/年,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 四川2021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一批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公示

    附件:四川省2021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一批关闭退出煤矿名单 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兼并重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

  • 江西省2021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公告(第一批

  • 黑龙江省2020年度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通过省级联合验收的公告(第一批

  • 广西2020年第一批煤炭去产能公告

  • 阳泉市淘汰煤炭洗选企业名单公示(第一批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13号)有关规定,经市、县人民政府及能源、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对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平定县、盂县5个县(区)的15家淘汰煤炭洗选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 澜沧县2020年煤炭行业整治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公示(第一批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29号)、《云南省煤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以及《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煤矿关闭退出的紧急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9〕538号)、《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煤矿整治清单的公示情况,现按照煤矿关闭退出程序对澜沧县2020年煤炭行业整治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共计7个工作日,即2020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 关于2020年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预算分配第十一批拨付计划的公示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9号)、《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17〕9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拟下达2020年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预算分配第十一批,用于煤矿智能化机械化升级改造2020年度项目第二批预拨资金 现将其资金拨付计划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书面反映。

  • 2020年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省级专项资金第一批清算资金项目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有序退出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9号)精神和要求,2020年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省级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由各煤矿主体企业申请,经逐级审核,符合条件筛选出第一批清算资金项目,共21处煤矿,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四川省2020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一批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8部门《关于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应急〔2019〕178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要求,经煤矿企业申请和县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有关市(州)申报,已确定全省2020年第一批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一批

    五、各有关单位要依法及时撤销或注销煤矿相关证照;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煤矿企业做好涉及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 六、完成去产能煤矿经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组织验收后按规定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685860537 联系人:周明 贵州省2020年度拟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第一批).xlsx 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能源局代章) 2020年4月 日 。

  • 山西省煤炭洗选企业认定名单公示 (第一批

    公示时间自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向公示机关山西省能源局进行反映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67号 邮编:030012邮箱: sxsnyjxx@163.com 电话:0351-4117273(传真) 山西省煤炭洗选企业认定名单公示(第一批).pdf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4月18日 。

  • 2020年广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

    百色、河池市人民政府,自治区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377号)精神,自治区工信厅牵头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已上报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根据安排,2020年我区有2处30万吨/年以下矿井实施政策性关闭,即百色双田矿业有限公司林场煤矿、广西环江红山朝阳煤业有限公司朝阳矿。

  • 江西省2020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公告(第一批

  • 黑龙江省2019年度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煤矿通过省级联合验收的公告(第一批)

    按照《黑龙江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办法》以及《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验收办法》要求,经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牵头组织省级联合验收,黑龙江省专项整治关闭并作为2019年度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的47处煤矿已关闭退出到位,达到国家和省级关闭退出标准,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黑龙江省通过省级验收2019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第一批).xls 黑龙江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

  • 云南省2019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计划退出煤矿名单公示(第一批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9〕53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有关州(市)、单位报送的2019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计划退出煤矿名单及公示情况,现按程序对《云南省2019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计划退出煤矿名单公示(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共计7个工作日。

  • Mysteel 快讯:博茨瓦纳私营煤企生产出第一批可销售煤炭

    博茨瓦纳(非洲南部国家)已经生产出第一批由私企拥有的的可出售的煤炭,并且已经出口到南非和纳米比亚 私企Minergy 的CEO表示,自7月以来,Masama煤矿已开采约39000吨煤,目标是明年将产量提高至每月10万吨可销售煤 从本月开始,预计Minergy每月将开采110000吨原煤,生产70000至80000吨可售煤炭,预计明年将月产量增加至100000吨, 该露天矿和相关的洗煤厂位于博茨瓦纳首都哈博罗内西北60公里处,开发成本为4亿普拉(3700万美元)。

  • 四川2019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一批关闭退出煤矿名单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要求,经煤矿企业申请和县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有关市(州)申报,已确定全省(四川省)2019年第一批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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