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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8

快讯播报

监管煤炭快讯

2024-03-22 10:14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健全完善能源法律法规。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能源法》,加快修订《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推动修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规章制度。

2024-03-19 17:15

3月19日蒙古国ETT公司炼焦煤进行线上竞拍,蒙5#原煤A13.5、V26.5、S1.0、G75.0、Mt4.0起拍价143.7美元/吨,挂牌数量12.8万吨全部成交,成交价160.2美元/吨,以上价格均不含税。每个月供货,以出口合同协调,最后供应时间为2024年8月1日。此次竞拍订单供货地点首次调整为中国满都拉口岸监管区,据悉蒙古国2024年计划通过满都拉口岸出口1000万吨煤炭,6月份计划启用AGV模式通关运输。

2024-02-27 07:52

中国神华公告,按照符合监管要求、保障安全生产的原则,以及业务统计与财务核算相匹配的口径,2024年中国神华商品煤产量计划3.161亿吨,煤炭销售量计划4.353亿吨,发电量计划 2163亿千瓦时(不含公司自备电厂和BOT运营模式下按照金融资产核算的发电项目的发电量);资本开支计划(不含股权投资)368亿元,其中煤炭业务98亿元、发电业务172亿元、运输业务68亿元、煤化工业务24亿元、其他6亿元。

2024-02-23 08:40

华泰证券研报表示,2024年山西或迎煤矿安全监管大年,全年煤炭产量或难继续增长。山西作为全国炼焦煤主产地对炼焦煤供给影响较大,华泰证券看好今年炼焦煤价格。预计全年山西主焦煤均价在2200元/吨,主焦煤和动力煤的价差或走扩,由2018年以来的平均约1100元/吨增加到1400元/吨。

2024-02-22 09:03

2月22日晨间蒙古国进口炼焦煤市场偏弱运行。进口蒙煤市场正常通关,监管区库存继续累积,市场部分贸易企业降价出售煤炭,下游焦钢企业采购依旧冷清。主焦煤A10.5,V27.0,S0.65,G85.0,MT10.0报价为2015元/吨;主焦煤A11,V27.0,S0.65,G85.0,MT10.0报价为1965元/吨。

监管煤炭相关资讯

  • 山东能源监管办开展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现场监管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山东省能源局,组织业内专家组成检查组,赴山东能源集团开展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现场监管,对该企业增产保供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检查组听取了山东能源集团关于增产保供工作情况的汇报,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保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现场查阅了调度台账、销售发票、年度中长协合同、年度生产和停产检修计划、储备配煤基地建设情况、先进煤矿产能接续情况等资料,实地查看了鲁北配煤基地、邱集煤矿生产经营情况。

  • 华北能源监管局赴国家能源集团开展煤炭增产保供专项监管调研

    为扎实做好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全力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10月19日,华北能源监管局会同国家能源局煤炭司赴国家能源集团开展煤炭增产保供专项监管调研 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国家能源集团生产经营、产业布局、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等情况,听取了煤炭增产保供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增产保供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期间,华北局主要负责同志对企业做好煤炭稳定供应工作,确保今年迎峰度冬电力可靠供应提出了明确要求。

  • 华北能源监管局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开展煤炭增产保供专项监管工作

    华北能源监管局认真落实国家煤炭增产保供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全力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9月11日-12日,华北能源监管局会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赴鄂尔多斯市,对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监管 调研组一行来到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下属煤矿开展现场监管工作,查看企业调度中心,详细了解了煤矿井下工作面、设备运行及人员配备等情况就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增产保供、产能核增等方面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企业相关建议。

  • 山东能源监管办开展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现场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炭增产保供监管的工作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近日赴济南市开展了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现场监管 工作组听取了济南市发改委关于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分赴辛庄煤矿、万祥矿业开展了现场监管,深入了解有关企业煤炭煤种、产能、供应、储存和销售情况,听取了企业对煤炭增产保供工作意见建议,围绕持续做好煤炭增产保供工作深入交流,进一步明确了有关监管要求。

  • 西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开展陕西省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专项监管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炭增产保供的工作部署,督促陕西重点煤炭企业落实增产保供责任,全力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近期,西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开展陕西煤化工集团落实增产保供责任现场监管工作 本次现场监管工作重点围绕陕西煤化工集团落实国家煤炭增产保供工作部署情况,落实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企业内部工作机制运行情况,报送重点煤炭生产调度数据、报送产供销调度数据情况,科学制定迎峰度夏生产计划,先进煤矿产能接续情况等开展深入监管

  •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来陕开展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实施效果调研

    调研组在调研座谈时,对陕西省2022年以来落实国家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和煤炭保供稳价任务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表示,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初级产品,煤炭价格是否稳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此次调研中了解掌握的新情况新进展和相关意见建议,将进一步会同有关方面深入研究,努力把意见建议转化为完善煤炭价格政策的具体举措,切实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有关领导,委价格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并陪同调研。

  • 哈密市基于信用监管手段推进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诚信履约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2〕637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煤炭重点中长期合同履约工作,切实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哈密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信用监管手段,推动煤炭供需双方不断提高签订履约水平,为煤炭安全稳定供应提供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双重保障 哈密市2022年签约总量6190万吨,实际兑现量6877.6万吨,履约率111.1%。

  • 印度电力监管机构:依赖进口煤炭的发电厂应得到补偿

    印度电力监管机构周二(1月3日)表示,依赖进口煤炭的印度发电厂在被迫的情况下提供电力需求,应得到充分补偿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CERC)在1月3日的一份命令中表示,进口煤炭发电厂的电价应涵盖其成本以及“合理的利润率”

  • 唐山市加大煤炭价格监管力度,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

    经营者的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不得超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煤炭现货交易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期间上限50% 下一步,唐山市发改委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 秦皇岛市强化煤炭价格监管力度,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

    秦皇岛市发改委要求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变相突破已签订的电煤中长期交易价格,严禁以“阴阳合同”等方式额外加价,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信用联合惩戒,坚决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 下一步,秦皇岛市发改委将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将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发现价格超出合理区间的煤炭经营企业立即进行提醒约谈,经提醒约谈仍拒不改正的,将作为涉嫌哄抬价格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 市场监管总局查处哄抬煤炭价格,服务迎峰度夏

    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按照能源保供稳价工作要求,持续加强煤炭价格监管,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更好地发挥监管执法的社会效应,全力以赴做好迎峰度夏能源保供稳价工作,更好服务宏观经济大局

  •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部署开展煤炭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服务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大局,更好服务宏观经济运行,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开展煤炭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以6月-9月为集中检查期,同时注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年推进,常抓不懈突出电煤重点,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煤炭,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煤炭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煤炭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通过搭售、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变相提高煤炭价格等行为,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定性处理。

  • 发改委部署煤炭主产省做好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宣讲工作

    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下,山西、陕西、内蒙古等重点省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当地煤炭和电力企业、行业协会、煤炭交易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以下称303号文)和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2022年第4号)的核心内容和政策要求,进行了系统讲解并现场释疑解惑,提醒督促煤炭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引导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 发改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

    会议明确,对于港口下水煤、坑口煤以外其他形式销售煤炭的,可扣除相关流通环节合理费用后折算为对应港口价或出矿价,并以此判断是否超过价格合理区间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关注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监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障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当发现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将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通过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对于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发改委:加强煤炭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引导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监测煤炭市场和价格运行情况,加强煤炭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 Mysteel晚餐:发改委加强煤炭价格监管,钢坯亏损近百元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监测煤炭市场和价格运行情况,加强煤炭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 工信部:2022年一季度,钢铁行业生产运行总体平稳,在2021年同期生产运行数据基数较高情况下,钢铁行业生产、铁矿石进口、钢材进出口、钢材价格和行业效益小幅下降。

  • 煤炭中长期合同不得捆绑销售现货变相超出价格合理区间——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系列解读之四

    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已明确了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中长期合同时,不得通过捆绑销售现货等方式变相提高交易价格,超出合理区间 例如,陕西省煤炭(5500千卡,下同)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520元/吨,按此测算的出矿环节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780元/吨当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了一份中长期合同,约定出矿价格按“1吨长协(520元/吨)捆绑销售2吨现货(780元/吨)”方式执行,平均价格为693元/吨,实际已超出当地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

  • 各环节煤炭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系列解读之三

    近期,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了港口、出矿环节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价格合理区间对于港口、出矿环节以外,在车板、到厂等环节销售的煤炭,扣除流通环节合理费用后,折算的出矿价、港口价也应在合理区间内 例如,山西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每吨570元,当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的一份中长期合同中,约定到电厂交货,到厂价格为每吨800元,如煤矿到电厂的合理流通费用为每吨200元,扣除合理流通费用后折算的出矿价格为每吨600元,超出合理区间上限,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若约定的到厂价格为每吨750元,扣除合理流通费用后折算的出矿价格为每吨550元,则在合理区间范围内。

  • 各类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系列解读之二

    签好煤炭中长期合同是稳定煤炭供需双方利益关系、促进上下游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煤炭中长期合同期限原则上为1年及以上,国家鼓励和支持供需双方签订期限更长的购销合同 煤炭供需双方可在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的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内,采取多种方式确定具体价格水平但无论采取“一旬一定价”“一月一定价”“一年一定价”,还是通过“基准价加浮动价”等方式确定具体价格水平,煤炭中长期合同的实际交易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

  • 目前7省区已明确煤炭中长期和现货价格合理区间——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系列解读之一

    截至5月9日,除秦皇岛港下水煤外,已有7省区(内蒙古分蒙东、蒙西两个区域)明确了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和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具体水平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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