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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3

快讯播报

煤炭含水扣快讯

2022-08-08 10:26

7月份,国家能源集团胜利能源生产运营紧“迎峰度夏保供”主题,全力抓好生产组织与资源保障,完成煤炭产销228.3万吨,创历史同期新高,全力完成煤炭保供任务。

2022-07-25 08:55

近日,“发改英才”、国家节能中心国际合作处处长时希杰同志,就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应邀接受采访。时希杰同志结合自身研究认为,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应紧煤炭加工利用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标杆水平的引领作用和基准水平的约束作用,引导相关行业不断提升煤炭加工利用的高效清洁程度,统筹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篇大文章。

2022-06-02 10:05

6月2日自6月1日起,俄罗斯铁路运费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11%,境内食品运输、矿物建筑产品和进口消费品除外,另暂停对出口硬煤的降价运输申请,暂停期为3个月,根据运输距离的不同,联邦政府可能会增加3个月的暂停期;煤炭一直是俄罗斯铁路运输的第一大宗货物,约占总运量的30%,在取消煤炭运价折后或将对煤炭铁路运输有一定影响。

2022-05-12 17:19

近期,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了港口、出矿环节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价格合理区间。对于港口、出矿环节以外,在车板、到厂等环节销售的煤炭除流通环节合理费用后,折算的出矿价、港口价也应在合理区间内。

2022-03-24 10:35

【关于做好陕西省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工作的通知】基准价,下水煤合同基准价按5500大卡动力煤675元/吨执行;非下水煤合同基准价按下水煤基准价除运杂费后的坑口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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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发布关于促进全省煤炭绿色开采的意见

    到2035年,随着科技进步、装备迭代,深入推动传统煤炭开采 方式变革,在我省发展出更加成熟稳妥的多种类型、各类场景的绿 色开采技术路线,煤炭资源开发向绿色开采方式转变,形成煤炭清 洁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有序开展绿色开采试点.在现有绿色开采试点基础上, 通过科学论证,在确保生产安全和保护地面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结 合区域煤矿地质赋存特点,选择适宜的绿色开采工艺和技术、装 备,高质量建设绿色开采示范煤矿,对已列入全国、山西省绿色矿 山名录的矿井优先开展试点,引领区域内煤矿积极开展绿色开采.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二)制定绿色开采技术标准.结合绿色开采试点和工作实 际,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技术攻关小组,研究制定我省煤炭绿色开采 技术标准,涵盖不同工艺、不同材料、不同设备、不同系统等技术路 线,持续推动煤炭绿色开采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省能源 局) (三)加快绿色开采技术创新.支持煤炭绿色开采领域科技创 新平台建设,加强绿色开采前沿理论研究和装备、工艺、材料、技术攻关,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不断提升绿色开采技术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属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配合) (四)推进智能绿色深度融合.将智能化、云计算、5G 和物联 网技术与绿色开采充分融合,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大智能 绿色开采装备的研制,提高绿色开采效率,降低绿色开采成本,提 高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三、实施重点 (一)科学确定绿色开采范围.相关市、县要将绿色开采作为 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区域内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煤炭赋存条件、井 型规模、服务年限等,认真梳理、全面摸排具备绿色开采条件的煤 矿情况,按照绿色开采工作目标,有序推进煤炭绿色开采.(责任 单位:省能源局) (二)建立绿色开采工作体系.从建设理念、系统架构、技术与 装备、综合管理、经济投入等方面建立绿色开采工作制度,明确各 部门工作职责,细化绿色开采工作任务,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强化对全省绿色开采工作的指导.(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三)不断提升水资源保护能力.采用科学探测方法探明地下 水赋存状况,利用留设保水煤柱、充填开采和区域治理等技术保护 矿区地下水资源.煤层上方有供水含水层或受下伏承压水威胁严 重等存在突出威胁的煤矿,均应采取适宜的保水开采方法.(责任 单位:省能源局、省水利厅) (四)持续加强瓦斯综合利用.开采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煤矿必须实行煤与瓦斯共采,高瓦斯煤矿根据实际情况实 行煤与瓦斯共采,优化煤层气抽采和利用方案,实现煤矿瓦斯抽采 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五)不断提高回采率.对条件适宜的矿井,积极推广应用无 煤柱沿空留巷或沿充留巷开采,提高采区回采率.开采中厚煤层 且为稀缺煤种的矿井,应最大限度实现沿空留巷.(责任单位:省 能源局) (六)加大固废综合利用和生态修复治理.对矸石等固体废 物,严格按照我省有关加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工 作的要求,积极开展综合利用.加快采煤沉陷区和矿山生态修复 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 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煤炭绿色开采工作的 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推 进我省煤炭绿色开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 化目标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各负其责抓好组织实施,加快绿色开 采的推广应用,并加强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能源 局) (二)完善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策联动,对列入全 国、山西省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和开展绿色开采的煤矿,在银行贴 息贷款、资源配置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支持性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绿色开采.因实施绿色开采而使地面土地等得到 保护的,涉及环保、地质灾害治理等收费,应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 减免、抵或免缴.将保护地上地下文物遗存列入绿色开采的重 要内容,在确保文物本体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满足开采需 求.实施充填开采的煤矿,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前提下,可增 加1个采煤工作面.(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科技厅、 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物局、省应急厅、省能源局) (三)加快人才培养.推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与我省煤炭企 业合作,共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创新煤炭绿色开 采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煤炭企业管理人员、一 线员工学历提升计划,改善地方人才短缺现状,为绿色开采奠定坚 实基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能源局) (四)落实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实施绿色开采的责任主体, 要结合实际,充分研究论证,坚持生态优先,积极与国内具有成熟 绿色开采技术经验的科研、设计、勘探等单位开展技术合作,研究 适合矿井条件、经济合理、技术可靠的技术装备,制定绿色开采方 案.同时加强项目管理、保证资金需求、落实项目责任、紧盯现场 安全,科学稳妥推进绿色开采.(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应急厅)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监督,引导煤矿企业 认真做好绿色开采各项工作.严厉处罚违规排放以及假借洗选、 再利用异地堆存矸石等固体废物的行为,规范绿色开采.建立健 全矿山恢复治理相关奖惩机制,满足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现绿色开采目标.(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 (六)加强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传 统媒体和新媒体多途径宣传普及绿色开采有关知识,提高全社会 和煤炭企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的 积极作用,宣传绿色开采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激发社会投资 动力和活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能 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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