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消息,从2020年开始,为与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的发布时间安排一致,1月份和2月份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数据将合并发布。根据用户需求,我们将1-2月累计进(出)口量和累计进(出)口金额值以算术平均进行分拆,作为1月和2月的参考值。
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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