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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2

快讯播报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快讯

2024-04-15 08:32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政务消息表示,将从引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出发,今年我省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实施奖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具体内容为,省级财政对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按每家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年处理能力在1万吨及以上、年再生利用量达5000吨及以上且信息完整、生产前驱体或正极材料的企业,按每吨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同时,省级财政对牵头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2024-04-10 08:43

4月9日,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的公告。文件表明,惠州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二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中商锂新能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为第五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上述两家企业均具有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置等资质。

2024-04-01 15:58

3月31日,中央电视台《财经调查》在一线走访中,发现锂电池回收中存在着诸多乱象。在当前锂电池回收行业中,一些资质不全的小作坊、小工厂进入到这个市场,擅自回收拆解旧的锂电池,生产出了很多“三无产品”,给社会公共安全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据业内人士介绍,当前动力电池回收存在准入门槛低、中间环节多、溯源管理难等问题,导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难以落地。据估算,目前电动自行车领域大概100多家电池企业在供货,其中大概有三分之一是小作坊违规改装的锂电池,他们生产的锂电池安全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2024-03-29 10:51

天能动力2023年年报:综合营业额838.9亿元 ,同比增长约12.46% 】3月28日,天能动力发布2023年年报,综合营业额约为838.91亿元,同比增长12.46%。其中,蓄电池营业额约为424.23亿元,同比增长18.68%。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8.22亿元,同比增长1.42%;基本每股溢利增长至1.62元。(天能控股集团)

2024-03-25 13:46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持续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启动水泥、焦化两个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把环评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北方地区散煤治理。谋划实施一批跨区域流域、陆海统筹、多要素协同的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工程。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价格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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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蓄电池行业准入相关资讯

  • 14家企业入围第三批蓄电池行业准入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告 2015年第9号 根据《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专家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复核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14家《符合<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告。

  • 第三批蓄电池行业准入企业名单公示

  • 2014年第二期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培训班

    参与前几轮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工作的各位专家受邀担任本期培训的授课教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从蓄电池制造工艺、生产设备、产能核算、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各项要求,重点讲解了前几轮现场审核中曾经多次发现的不正确做法,并回答了学员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宾国际(吴江)电池有限公司分别介绍了企业申请准入改造升级方面的经验。

  • 关于第二批符合《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第二批符合《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推动蓄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开展了蓄电池企业准入审核工作。

  • 关于第二批符合《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

  • 2014年第一期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培训班举办

    为推动我国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及公告管理工作,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消费品工业司委托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及全国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专家组,于5月8日-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举办了2014年第一期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培训班 本次培训的授课专家均参与了去年以来的两轮准入审核工作。

  • 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研讨会和再生行业准入专家评审会召开

    与会各方围绕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展开深入讨论,提出很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提出了下一步推进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研究的工作思路 在再生行业准入专家评审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和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分别通报了涉行业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蓄电池和再生行业环保核查进展情况,以及申报再生行业准入的相关要求等。

  • 消费品工业司举办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第一期培训班

    2013年1月16日至17日,消费品工业司在江苏省泰州市举办了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第一期培训班,来自江苏、江西、河南、湖北和广东5省的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蓄电池行业管理人员及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蓄电池行业专家前来授课培训内容紧紧围绕贯彻《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及《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蓄电池企业准入审查申请书》的顺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蓄电池制造工艺、生产设备的工作原理、产能核算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 两部门印发《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组织好本地区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初审、上报等相关管理工作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李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邮编:100846电子邮箱:XFPSQGYC@miit.gov.cn 电话:010-68205680传真:010-66017178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2012年11月29日 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实施《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开展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 两部门印发《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组织好本地区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初审、上报等相关管理工作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李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邮编:100846电子邮箱:XFPSQGYC@miit.gov.cn 电话:010-68205680传真:010-66017178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2012年11月29日 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实施《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开展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 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解读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制定的《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已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发布的第一部关于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节能环保和职业健康防护水平,促进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编制的,是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快蓄电池生产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国家对蓄电池行业的整顿和调整工作形成了统一的思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 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解读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制定的《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已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发布的第一部关于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节能环保和职业健康防护水平,促进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编制的,是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快蓄电池生产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国家对蓄电池行业的整顿和调整工作形成了统一的思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 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解读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制定的《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已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发布的第一部关于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节能环保和职业健康防护水平,促进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编制的,是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快蓄电池生产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国家对蓄电池行业的整顿和调整工作形成了统一的思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 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解读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制定的《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已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发布的第一部关于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节能环保和职业健康防护水平,促进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编制的,是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快蓄电池生产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国家对蓄电池行业的整顿和调整工作形成了统一的思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 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公示

    关于征求对《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推动《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入公告管理等后续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研究起草了《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 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关于征求对《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推动《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入公告管理等后续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研究起草了《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 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关于征求对《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推动《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入公告管理等后续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研究起草了《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 江西省加强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

    不符合要求企业全部关停整改符合要求企业发放准入核查证书 24日从江西省工信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发布的《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近日省工信委下发通知,加强全省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 据了解,为促进蓄电池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省工信委要求凡我省新建、改扩建或搬迁蓄电池及其含零部件生产项目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 江西省加强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

    不符合要求企业全部关停整改 符合要求企业发放准入核查证书 24日从江西省工信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发布的《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近日省工信委下发通知,加强全省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 据了解,为促进蓄电池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省工信委要求凡我省新建、改扩建或搬迁蓄电池及其含零部件生产项目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 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已于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规范我国蓄电池行业的发展,《准入条件》从企业布局、生产能力、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节能与回收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准入条件》提出,新建、改扩建企业应远离各类环境敏感区,且具有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确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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