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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6

快讯播报

煤炭掺石油焦快讯

2019-07-12 14:33

生态环境部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重点区域禁止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烧高硫石油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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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

    燃用石油焦、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参照燃煤锅炉管理 2.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完成1吨/小时以上用于工业生产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鼓励民用和其他用于工业生产的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m3;新建或整体更换的燃气锅炉排放浓度原则上稳定在30mg/m3以下 3.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

  • 武汉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禁燃区散煤加工销售点整治“回头看”,依法查处违规销售散煤行为(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 4.开展石油焦燃用设施整治加强企业环境监管,依法依规禁止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督促禁燃区内燃用石油焦的企业在2020年底之前完成改燃工作(责任单位: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 5.严格煤炭质量监督管理。

  • 嘉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

    继续完善工业炉窑管理清单,重点掌握燃用煤炭及其他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使用和排放情况,推进八大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工业炉窑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禁止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

  • 温州平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

    继续完善工业炉窑管理清单,重点掌握燃用煤炭及其他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使用和排放情况,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工业炉窑禁止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淘汰1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取缔1台燃煤热风炉(平阳县翁迪相熟食加工厂)。

  • 浙江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8年11月1日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含水煤浆)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煤矸石、生物质、油页岩、石油焦等燃料或以煤炭及其制品为主烧其他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本标准执行;非发电锅炉参照发电锅炉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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