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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6

快讯播报

新煤炭管理规程快讯

2024-04-12 16:10

郑州煤电公告,接到所属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报告,郑煤电接上级煤炭管理部门通知,因存在1条重大隐患,矿井于2024年4月4日停止生产。待隐患整改完成,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后恢复生产。

2024-03-26 15:48

3月26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有关工作的通知,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十三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外核算减少的煤炭消费量(主要包括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第一产业中的畜牧业、林业,第二产业中的规模以下工业,第三产业中规模以下交通运输、邮政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及其他行业等)不作为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源。

2024-03-05 14:32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了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等内容。Mysteel梳理了其中的煤炭相关要点,其中提及,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2024-03-05 10:07

政府工作报告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2023-12-08 08:21

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其中提到,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

新煤炭管理规程相关资讯

  • 发改委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煤炭类)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    2. 修订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7月14日 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煤炭分类相关内容 第一类:鼓励类(煤炭) 1.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管道输煤,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储煤设施建设和环保改造 2.智能化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装备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 3.矿山生态修复: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4.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矿井采空区、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填充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煤电一体化建设5.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煤炭清洁高效洗选和洁净型煤技术开发与应用,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实施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的大型煤矿项目(井工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露天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 第二类:限制类(煤炭) 1.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4.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2个的煤矿项目5.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商品煤、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限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第三类:淘汰类(煤炭) 1.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小煤矿 2.长期停产停建的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僵尸企业”煤矿;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煤矿 3.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以及高砷煤炭(动力用煤中砷含量超过80μg/g,炼焦用煤中砷含量超过35μg/g)生产煤矿 4.6AM、φM-2.5、PA-3型煤用浮选机 5.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6.PG-27型真空过滤机 7.X-1型箱式压滤机 8.ZYZ、ZY3型液压支架 9.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 10.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的煤矿(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淘汰) 11.采用以掘代采等非正规开采工艺的煤矿 12.同时生产的水平超过2个(不含2个)的煤矿 13.其他煤炭加工中产能5000吨以下煤制活性炭,5万吨以下煤制活性焦 。

  •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修订工作启动

    要严格准入,突出源头治理,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煤矿安全水平,加快实现煤岩“零冲击”的目标要强化顶层设计,衔接法规,在《煤矿安全规程》基础上有效衔接和细化要统筹安排,加强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按期完成调研、起草、研讨完善、编审等任务,确保修订工作顺利完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机关有关司、部分省级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煤炭企业相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征集《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修订意见的函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决定对《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进行全面修订,现广泛征集以下修订意见: 1.《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修订意见建议; 2.需要修订的具体条款和理由。

  • 国家矿山安监局印发《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3年6月8日 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冲击地压矿井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制定本办法。

  • 贵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审批管理工作(征求意见稿)

    上报时应当包括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高瓦斯、突出矿井不再进行周期性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但应当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6 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 √ √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水平,应当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鉴定结果必须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达钢搬迁升级项目-铁路单元-翻车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二)技术要求 1.主要技术标准 翻车机系统及自动采样装置设计、制造、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应以中国国家最标准(GB)为基础,并参考下列规范和标准:JB/T7015 回转式翻车机GB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GB1801 公差与配合尺寸至500mm 孔、轴公差带与配合GB/T1804 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GB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10089 圆柱蜗杆、蜗轮精度GB10095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GB10096 齿条精度GB11368 齿轮传动装置清洁度JB/ZQ4000.7 锻件通用技术要求GB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7935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GB2346 液压气动系统元件公称压力系列GB/T15622 液压缸试验方法GB/T15623 电液伺服阀试验方法GB8104 流量控制阀试验方法GB8105 压力控制阀试验方法GB8106 方向控制阀试验方法GB9094 液压缸气缸安装尺寸和安装型式代号GB7936 液压泵马达空载排量测定方法GB/T14211 机械密封试验方法JB4127 机械密封技术条件JB/ZQ4286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4720 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J55 工业与民用通用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SD19 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混合区评价标准GB7709 13号车钩基本尺寸和性能DL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5187.1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DL/T504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锅炉机组篇GB474 煤样制备方法GB/T477 煤炭筛分试验方法GB/T475 商品煤样采取方法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JB/T5000.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要求锻件GB/T5677 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GB/T6402 钢锻材超声纵波探伤方法GB/T13126 机械工业产品湿热带保护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06 标牌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755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4942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混合区评价标准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9850 《焊接标准》DLJ5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GB5096 《环境噪声标准》GB/T4720 《低压电器电控设备》DL50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BJ115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ONC-TB201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安装与开通程序》《远端图像与环境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11920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242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2887 《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标志)GB9361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DL/T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GBJ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912 《普通碳素钢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薄钢板技术条件》GB3247 《普通碳素钢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技术条件》GB985 《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755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1032 《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5157 《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JB3964 《Y系列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1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 《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汇编》《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范》JGJ107-2003J257-2003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预埋铁件图集》(东北电力设计院)《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程序文件》《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其他未注标准按最的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制造验收。

  • 山西发布关于促进全省煤炭绿色开采的意见

    到2035年,随着科技进步、装备迭代,深入推动传统煤炭开采 方式变革,在我省发展出更加成熟稳妥的多种类型、各类场景的绿 色开采技术路线,煤炭资源开发向绿色开采方式转变,形成煤炭清 洁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有序开展绿色开采试点.在现有绿色开采试点基础上, 通过科学论证,在确保生产安全和保护地面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结 合区域煤矿地质赋存特点,选择适宜的绿色开采工艺和技术、装 备,高质量建设绿色开采示范煤矿,对已列入全国、山西省绿色矿 山名录的矿井优先开展试点,引领区域内煤矿积极开展绿色开采.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二)制定绿色开采技术标准.结合绿色开采试点和工作实 际,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技术攻关小组,研究制定我省煤炭绿色开采 技术标准,涵盖不同工艺、不同材料、不同设备、不同系统等技术路 线,持续推动煤炭绿色开采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省能源 局) (三)加快绿色开采技术创.支持煤炭绿色开采领域科技创 平台建设,加强绿色开采前沿理论研究和装备、工艺、材料、技术攻关,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不断提升绿色开采技术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属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配合) (四)推进智能绿色深度融合.将智能化、云计算、5G 和物联 网技术与绿色开采充分融合,推广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大智能 绿色开采装备的研制,提高绿色开采效率,降低绿色开采成本,提 高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三、实施重点 (一)科学确定绿色开采范围.相关市、县要将绿色开采作为 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区域内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煤炭赋存条件、井 型规模、服务年限等,认真梳理、全面摸排具备绿色开采条件的煤 矿情况,按照绿色开采工作目标,有序推进煤炭绿色开采.(责任 单位:省能源局) (二)建立绿色开采工作体系.从建设理念、系统架构、技术与 装备、综合管理、经济投入等方面建立绿色开采工作制度,明确各 部门工作职责,细化绿色开采工作任务,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强化对全省绿色开采工作的指导.(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三)不断提升水资源保护能力.采用科学探测方法探明地下 水赋存状况,利用留设保水煤柱、充填开采和区域治理等技术保护 矿区地下水资源.煤层上方有供水含水层或受下伏承压水威胁严 重等存在突出威胁的煤矿,均应采取适宜的保水开采方法.(责任 单位:省能源局、省水利厅) (四)持续加强瓦斯综合利用.开采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煤矿必须实行煤与瓦斯共采,高瓦斯煤矿根据实际情况实 行煤与瓦斯共采,优化煤层气抽采和利用方案,实现煤矿瓦斯抽采 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五)不断提高回采率.对条件适宜的矿井,积极推广应用无 煤柱沿空留巷或沿充留巷开采,提高采区回采率.开采中厚煤层 且为稀缺煤种的矿井,应最大限度实现沿空留巷.(责任单位:省 能源局) (六)加大固废综合利用和生态修复治理.对矸石等固体废 物,严格按照我省有关加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工 作的要求,积极开展综合利用.加快采煤沉陷区和矿山生态修复 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 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煤炭绿色开采工作的 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推 进我省煤炭绿色开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 化目标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各负其责抓好组织实施,加快绿色开 采的推广应用,并加强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能源 局) (二)完善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策联动,对列入全 国、山西省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和开展绿色开采的煤矿,在银行贴 息贷款、资源配置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支持性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绿色开采.因实施绿色开采而使地面土地等得到 保护的,涉及环保、地质灾害治理等收费,应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 减免、抵扣或免缴.将保护地上地下文物遗存列入绿色开采的重 要内容,在确保文物本体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满足开采需 求.实施充填开采的煤矿,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前提下,可增 加1个采煤工作面.(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科技厅、 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物局、省应急厅、省能源局) (三)加快人才培养.推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与我省煤炭企 业合作,共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创煤炭绿色开 采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煤炭企业管理人员、一 线员工学历提升计划,改善地方人才短缺现状,为绿色开采奠定坚 实基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能源局) (四)落实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实施绿色开采的责任主体, 要结合实际,充分研究论证,坚持生态优先,积极与国内具有成熟 绿色开采技术经验的科研、设计、勘探等单位开展技术合作,研究 适合矿井条件、经济合理、技术可靠的技术装备,制定绿色开采方 案.同时加强项目管理、保证资金需求、落实项目责任、紧盯现场 安全,科学稳妥推进绿色开采.(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应急厅)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监督,引导煤矿企业 认真做好绿色开采各项工作.严厉处罚违规排放以及假借洗选、 再利用异地堆存矸石等固体废物的行为,规范绿色开采.建立健 全矿山恢复治理相关奖惩机制,满足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现绿色开采目标.(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 (六)加强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传 统媒体和媒体多途径宣传普及绿色开采有关知识,提高全社会 和煤炭企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的 积极作用,宣传绿色开采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激发社会投资 动力和活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能 源局) 。

  • 认真宣传贯彻《煤矿防灭火细则》 坚决防范煤矿火灾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周德昶答记者问

    二是组织专家实地调研2020年7月,编制工作启动后,专家组先后赴内蒙古神东、乌海、平庄,宁夏宁东,疆乌鲁木齐、哈密,辽宁铁法,四川川南、芙蓉等矿区进行调研,组织6家高校、9家大型煤炭企业、3家科研院所的多名专家进行研讨,在《煤矿安全规程》的基础上,形成了《细则》(征求意见稿)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2021年6月,印发《关于征求<煤矿防灭火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全国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煤矿企业、煤炭科研和设计院所广泛征求意见,累计收到意见和建议324条。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近期,部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检查执法和事故救援过程中,发现一些煤矿下井人员未携带人员位置识别卡以及人卡不符、一人多卡等问题,易导致煤矿超定员生产,以及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准确掌握井下被困人员数量、位置,增加了事故救援难度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煤矿超定员违规组织生产引发事故,提高应急处置科学化水平,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要求,现就加强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立完善工作制度 煤矿应当建立完善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管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井下人员考勤管理、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使用管理等各项措施,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相关职责,加大对人员入井及作业期间随身携带标识卡的抽查力度,确保井下作业人员按规定携带标识卡。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灭火细则》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煤矿防灭火细则》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1年第2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1年10月12日 煤矿防灭火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灭火工作,有效防控煤矿火灾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煤矿防灭火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 山西省能源局公告8家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信息,涉及产能1230万吨/年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发改电〔2014〕226号)及《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生产煤矿生产能力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山西省能源局对8家煤矿的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信息进行公告 具体公告如下: 1、山西洪洞西山光道煤业有限公司 一、煤矿名称:山西洪洞西山光道煤业有限公司 二、隶属企业: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所在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山头乡 四、生产能力:120万吨/年 五、开拓方式:斜井开拓 六、井筒数量:3个 七、开采水平:+1284m 八、现采煤层:9# 九、采煤工艺:综采一次采全高 十、瓦斯等级:低瓦斯 十一、水文地质类型:中等 十二、自燃倾向性:自燃 2、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 一、煤矿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 二、隶属企业: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所在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陈区镇 四、生产能力:120万吨/年 五、开拓方式:主斜副平 六、井筒数量:3个 七、开采水平:+897m 八、现采煤层:3# 九、采煤工艺:综采一次采全高 十、瓦斯等级:高瓦斯 十一、水文地质类型:中等 十二、自燃倾向性:不易自燃 3、山西古交煤焦集团白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一、煤矿名称:山西古交煤焦集团白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二、隶属企业:山西古交煤焦集团有限公司 三、所在地址:太原市古交市梭峪乡 四、生产能力:90万吨/年 五、开拓方式:斜井开拓 六、井筒数量:3个 七、开采水平:+891m(8#水平);+867m(主水平) 八、现采煤层:8# 九、采煤工艺:综采一次采全高 十、瓦斯等级:低瓦斯 十一、水文地质类型:中等 十二、自燃倾向性:自燃 4、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家庄矿 一、煤矿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家庄矿 二、隶属企业:华阳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三、所在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乐平镇 四、生产能力:450万吨/年 五、开拓方式:主斜副立 六、井筒数量:6个 七、开采水平:+510m 八、现采煤层:15# 九、采煤工艺:综采一次采全高 十、瓦斯等级:煤与瓦斯突出 十一、水文地质类型:中等 十二、自燃倾向性:不易自燃 5、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一、煤矿名称: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隶属企业: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所在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胡底乡 四、生产能力:240万吨/年 五、开拓方式:斜井开拓 六、井筒数量:4个 七、开采水平:+320m 八、现采煤层:3# 九、采煤工艺:综采一次采全高 十、瓦斯等级:煤与瓦斯突出 十一、水文地质类型:中等 十二、自燃倾向性:不易自燃 6、山西晋煤集团晋圣坡底煤业有限公司 一、煤矿名称:山西晋煤集团晋圣坡底煤业有限公司 二、隶属企业: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所在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西上庄办事处 四、生产能力:60万吨/年 五、开拓方式:主斜副立 六、井筒数量:3个 七、开采水平:+641m 八、现采煤层:3# 九、采煤工艺:综采放顶煤 十、瓦斯等级:低瓦斯 十一、水文地质类型:中等 十二、自燃倾向性:不易自燃 7、山西保利金庄煤业有限公司 一、煤矿名称:山西保利金庄煤业有限公司 二、隶属企业: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三、所在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交口乡 四、生产能力:60万吨/年 五、开拓方式:斜井开拓 六、井筒数量:4个 七、开采水平:+815m 八、现采煤层:9# 九、采煤工艺:综采一次采全高 十、瓦斯等级:低瓦斯 十一、水文地质类型:中等 十二、自燃倾向性:自燃 8、山西襄矿西故县煤业有限公司 一、煤矿名称:山西襄矿西故县煤业有限公司 二、隶属企业:山西襄矿集团有限公司 三、所在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下良镇 四、生产能力:90吨/年 五、开拓方式:主斜副立 六、井筒数量:3个 七、开采水平:+731m 八、现采煤层:3-2#、3-3# 九、采煤工艺:综采一次采全高 十、瓦斯等级:低瓦斯 十一、水文地质类型:中等 十二、自燃倾向性:不易自燃 公告同时指出,煤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等,不得超能力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 宁夏关于开展2021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重点煤炭企业: 为加强煤矿瓦斯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根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开展2021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生产和建设(含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等)矿井均必须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并在三季度完成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 宁夏开展2021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重点煤炭企业: 为加强煤矿瓦斯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根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开展2021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生产和建设(含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等)矿井均必须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并在三季度完成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 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修改意见的公告

    相关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每半年将企业审批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能源局(填报格式附后) 三、其它煤矿项目 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要求,有关初步设计、开工、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事项由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请示文件格式,连同全部申请材料,通过智慧能源协同办公平台报送自治区能源局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闭环监管原则,要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创和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监管,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不按规范设计、项目手续不完整、未批先建、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内容、有关要件未办理、涉嫌造假等问题,要严肃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龙岩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效

    上半年,市、县两级共检查214矿次,排查隐患1572条,立案查处1家煤矿,罚款1.2万元 四是加强煤矿防汛防治水工作督促受9万吨/年煤矿关闭影响的4个水害防治重点区域煤矿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等规定要求,开展区域性水患调查分析和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源头预防、区域治理、工程治理、疏堵结合监管服务并重,针对重点水害防治煤矿组织开展专家服务:5月19日,罗区煤炭管理局组织专家,针对陆家地煤矿水害防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分析、会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科学有效的治理建议方案;6月8日,龙岩市煤炭服务中心、罗区煤炭管理局组织召开会议,并邀请4名技术专家组织技术专家组,对《龙岩市陆家地煤矿有限公司陆家地煤矿进一步完善东翼抽排水系统的方案》进行论证,出具专家论证意见,指导该矿做好汛期的抽排水工作,保障安全生产。

  • 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监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加强对有关技术装备应用情况的安全规律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规则和标准,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通过科学合理监管,激发煤矿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活力,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依法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规程制度措施不落实和“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行为;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坚决予以曝光。

  •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监局,有关煤矿企业,有关科研院所: 为从源头上加强煤矿瓦斯防治,进一步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根据《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

  •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安全规程(部分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局机关各司室,各有关单位: 国家煤矿安监局于2019年3月启动了《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文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程(部分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以及征求意见反馈表电子版可登录国家煤矿安监局网站(网址:www.chinacoal-safety.gov.cn),在“征求意见”栏目中下载。

  • 发改委:鼓励120万吨/年高产高效井工矿、400万吨/年高产高效露天矿建设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 在煤炭行业结构调整方面,鼓励类包含以下几方面: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12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井工煤矿、40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露天煤矿建设,大型高效选煤厂建设 3、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 4、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 5、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6、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7、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8、管道输煤 9、煤炭高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与应用 10、选煤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1、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2、煤电一体化建设 13、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 14、矿井采空区矸石回填技术开发与应用 15、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 16、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17、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 18、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 19、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充填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 20、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 21、储煤场环保改造 限制类有以下几方面: 1、禁止建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81瓦斯突出矿井,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禁止建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宁夏禁止建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5、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2个的建煤矿项目 6、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产品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限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淘汰类有以下几方面: 1、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煤矿 2、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甘肃、青海、疆15万吨/年以下(不含15万吨/年),其他地区9万吨/年及以下(含9万吨/年)的煤矿。

  •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征求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意见的函

    附件:《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刻汲取山东能源龙口矿业集团龙郓煤业“10?20”等冲击地压事故教训,推进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规章标准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现就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煤矿冲击地压源头防治 1.严格冲击地压矿井的界定。

  • 截至6月底山西共有生产煤矿595家 产能93950万吨/年

    《通知》要求,煤矿生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超能力生产煤矿生产要素发生变化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及时督促各煤矿企业变更登记 《通知》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山西省共有生产煤矿595家,合计产能93950万吨/年其中,11家煤矿取消公告,8家煤矿首次公告,5家煤矿重公告,3家煤矿减少产能,1家煤矿增加产能,变更名称2家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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