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 煤炭采掘企业巷道

更新时间:2024-04-26

快讯播报

煤炭采掘企业巷道快讯

2024-04-26 10:01

4月26日鄂尔多斯市场动力煤暂稳运行。区域内多数煤矿保持正常生产状态,个别煤矿因安检、月度生产任务完成等停产,整体煤炭供应水平稍有缩减。大型煤企外购价调涨余温下,坑口中低卡煤种需求有所增加,个别煤矿小幅探涨5-10元/吨。但本周电力企业库存处于中高位,补库意愿降低,贸易商防止囤货仅维持刚需采购,市场观望情绪蔓延,坑口整体以稳为主。

2024-04-22 15:49

近日,《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其中提及,严格执行钢铁、电解铝等新建项目产能置换要求,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鼓励钢铁冶炼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基地聚集发展。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到15%。

2024-04-18 11:14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3月,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原煤11.1亿吨,同比下降4.1%;3月,生产原煤4.0亿吨,同比下降4.2%。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统计数据显示,排名前10家企业原煤产量合计为5.5亿吨,同比减少3676万吨,占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的49.5%。

2024-04-17 08:39

4月16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其中提及,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国家钢铁产能置换办法,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

2024-04-02 14:02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统计数据显示,排名前10家的企业原煤产量合计为3.7亿吨,同比减少2110万吨,占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的52.1%。

煤炭采掘企业巷道相关资讯

  • 湖南关于大力推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按照“只减不增、简化流程、集中从快”原则,重新核定其生产能力煤矿企业要按照重新评估核定的产能调整下达生产计划 (1)严格煤矿产能核增,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 √ √ √ 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2)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020]28号文件要求,完成20处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煤矿产能重新核定工作 √     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三 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6 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淘汰的落后产能; 2.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备的;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隐瞒作业地点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6.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的; 7.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8.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入井人员多且未采取“一优三减”措施的; 9.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突出矿井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或采掘工作面未实现独立通风的,突出煤层未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进入煤巷施工或瓦斯抽采未达标组织生产的;在突水威胁区域未落实探放水措施进行采掘作业或擅自开采防隔水煤柱的; 10.已公示列入当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的; 11.限期退出煤矿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批准区域外组织生产或在批准区域内多头多面作业、以掘代采的; 12.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或边技改边生产的,恢复整改矿井不按批准的整改方案进行作业的,超批准范围(人数)进行采掘作业或整改的,或以整改为名组织生产的; 13.证照不齐、过期组织生产的; 14.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15.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 16.其他方面。

  •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1个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未淘汰的落后产能; (2)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备的;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6)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的; (7)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8)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入井人员多且未采取“一优三减”措施的; (9)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10)已公示列入当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的; (11)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其他方面。

  • 河南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

    未严格落实煤矿安全分级属地监管责任或将监管责任下放,监管执法力量薄弱,人员不足,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罚的不罚,该停的不停,该关的不关 (二)重点整治内容 1.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上级公司向所属煤矿超额下达生产指标的,突击冒险蛮干的; 2.超层越界开采和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的,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生产的; 3.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的,违规使用井工煤矿禁止的设备及工艺的; 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的,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的,瓦斯超限作业的; 5.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6.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会诊”和高风险煤矿“体检”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7.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及河南省煤矿瓦斯防治“三个十条”、“瓦斯防治32条措施”的;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细则》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水害区域超前治理和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水害防治措施的;未按照《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要求开展冲击危险性鉴定的,冲击地压煤矿未执行“三限三强”防冲措施和冲击危险区域限员管理制度的;未制定并落实井下综合防灭火措施的; 8.列入2019年关闭退出煤矿未关闭到位或仍以“过渡期”“回撤设备”等名义违规生产的; 9.停工停产煤矿违规复工复产的或借隐患整改之名违规生产的,技改煤矿不按批准工期施工的; 10.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11.河南能源车集煤矿2901采煤工作面等7个采煤工作面、河南能源赵固二矿西总回风大巷等5个掘进工作面未完成智能化建设或改造的,冲击地压、采深超千米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安装的采煤和掘进工作面未实现智能化改造的; 12.生产能力6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未实现“一井一面”的,24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超过3个的,采煤工作面与回采巷道掘进工作面的比例未控制在1:2以内的; 13.煤炭企业、生产建设煤矿未编制“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规划并进行审查论证的,未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的; 14.井下单班作业人数未控制在800人以内的,交接班高峰时段入井人数超过900人的,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限员煤矿未将超限人员数量控制在限员规定20%以内的; 15.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不能达到“规范管用、可持续、全覆盖、信息化”目标的; 16.各地认为应当集中整治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 关于深化河南省煤矿“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与回采巷道掘进工作面个数的比例控制在1∶2以内 2.矿井生产工效明显提升省骨干煤炭企业骨干矿采煤工作面回采工效达到70吨/工以上;煤巷掘进工效达到0.25米/工以上;岩巷掘进工效达到0.12米/工以上兼并重组煤矿和地方主体煤矿采煤工作面回采工效达到50吨/工以上;煤巷掘进工效达到0.17米/工以上;岩巷掘进工效达到0.08米/工以上 3.矿井采掘机械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 阳泉煤炭去产能攻坚战打得正响

    今年1月至7月,阳泉市煤矿累计生产原煤3016.03万吨,同比减少427.24万吨,降幅12.41%。预计全年产量将控制在6000万吨以内,同比减产500万吨以上。

  • 财政部明确煤炭采掘企业两项增值税抵扣事宜

    中国证券网讯财政部、国税总局11月4日发布通知,明确煤炭采掘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事项 通知明确,煤炭采掘企业购进巷道附属设备及其相关的应税货物、劳务和服务;用于除开拓巷道以外的其他巷道建设和掘进,或者用于巷道回填、露天煤矿生态恢复的应税货物、劳务和服务等两个项目,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河北煤炭行业步入“大矿时代”煤矿数量降至198处

    步入“大矿时代”后,我省煤炭产业面貌一新目前全省煤矿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综采和掘进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98%和80%以上大功率采掘设备和高效洗选工艺及设备在全省煤矿得到普遍采用巷道锚喷、充填采煤、保水开采、瓦斯抽放、矿井低温热能、煤矿安全监测、井下人员定位等新技术得到普遍推广以重点煤炭企业为依托,我省加快发展非煤产业。

  • 河北装备制造业实现重大突破 填补该行业国内空白

    长期以来,我国十分重视采煤机械化的普及,但由于掘进装备相对落后,特别是矿山掘进的高端产品———大功率岩石掘进机一直依赖进口,成为制约煤炭采掘业自动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石煤机是原煤炭部直属骨干企业,是专业生产煤矿采掘设备及辅助运输设备的厂家近年来,该公司充分发挥自主研发能力强的优势,在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率先在国内研制成功大功率岩石掘进机 全自动数控大功率岩石掘进机采用计算机程控技术,液压系统采用变量泵控制,截割系统采用岩石专用截齿,实现了全自动数控截割岩石巷道

  • 河北装备制造业实现重大突破 填补该行业国内空白

    长期以来,我国十分重视采煤机械化的普及,但由于掘进装备相对落后,特别是矿山掘进的高端产品———大功率岩石掘进机一直依赖进口,成为制约煤炭采掘业自动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石煤机是原煤炭部直属骨干企业,是专业生产煤矿采掘设备及辅助运输设备的厂家近年来,该公司充分发挥自主研发能力强的优势,在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率先在国内研制成功大功率岩石掘进机 全自动数控大功率岩石掘进机采用计算机程控技术,液压系统采用变量泵控制,截割系统采用岩石专用截齿,实现了全自动数控截割岩石巷道

  • 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实施办法

    第五条对企业生产过程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查企业生产组织设计是否合理、有效,综合生产能力是否得到充分发挥 煤炭生产企业采煤工作面、提升与运输、排水、压风、储装、洗选加工等生产环节是否形成综合生产能力,采掘比例关系是否正常,三个煤量可采期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采区部署、巷道布置、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是否采用先进技术,做到优化设计,是否符合有利生产、保障安全和提高效益的原则。

  • 山东坚决制止煤质下滑确保冬储煤质量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卜昌森说,商品煤质量的下滑,影响了省内企业尤其是统调发电企业等主要消费者的正常生产和运行,对部分发电锅炉及设备造成了损害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分析认为,造成当前煤炭质量下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省属煤矿受煤质禀赋条件影响,断层增多,采掘巷道延伸,井深不断增加,煤质条件变坏;由于省外来煤不足,部分省属煤炭企业为完成电煤任务,减少了煤炭入洗量;部分小矿忽视质量管理,缺乏基本的质量保障措施;由于当前是卖方市场,一些企业忽视了质量管理;一些不法煤炭生产、经营、运输商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分层转运。

  • 我国煤矿瓦斯事故不断:投入不足 基础薄弱

    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煤炭市场低迷,煤矿企业经营十分困难,多数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和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欠账太多,有的矿井甚至在新水平、新采区延深时没有能力开拓回风巷道采掘工作面很难形成独立的回风系统;突出矿井严禁的串联通风时有发生,通风系统抵御突出灾害综合能力差,一旦发生突出,就会造成风流逆转,瓦斯逆流,致使灾害扩大 最近几年,煤炭市场形势好转,不少突出矿井急于增加产量,采掘接替紧张。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 中低产农田改造   2. 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水果、茶叶无公害栽培技术及产品系列化开发、生产   3. 糖料、果树、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技术、新品种(转基因品种除外)开发、生产   4. 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   5. 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   6. 中药材种植、养殖(限于合资、合作)   7. 林木(竹)营造及良种培育   8. 天然橡胶、剑麻、咖啡种植   9. 优良种畜种禽、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   10. 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深水网箱养殖   11. 防治荒漠化及水土流失的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经营   二、采掘业   *1.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开发   *2.低渗透油气藏(田)的开发   *3.提高原油采收率的新技术开发与应用   *4.物探、钻井、测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5.煤炭及伴生资源勘探、开发   6.煤层气勘探、开发   7.低品位、难选冶金矿开采、选矿(限于合资、合作)   8.铁矿、锰矿勘探、开采及选矿   9.铜、铅、锌矿勘探、开采(限于合资、合作,在西部地区外商可独资)   10.铝矿勘探、开采(限于合资、合作,在西部地区外商可独资)   11.硫、磷、钾等化学矿开采、选矿   三、制造业   (一)食品加工业   1.粮食、蔬菜、水果、禽畜产品的储藏及加工   2.水产品加工、贝类净化及加工、海藻功能食品开发   3.果蔬饮料、蛋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的开发、生产   4.婴儿、老年食品及功能食品的开发、生产   5.乳制品生产   6.生物饲料、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   (二)烟草加工业   1.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加工   2.造纸法烟草薄片生产   (三)纺织业   1. 工程用特种纺织品生产   2. 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   (四)皮革、皮毛制品业   1. 猪、牛、羊蓝湿皮新技术加工   2. 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   (五)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1.林区“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六)造纸及纸制品业   1.按林纸一体化模式建设的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木浆和年产1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机械木浆(限于合资、合作)   2.高档纸及纸板生产(限于合资、合作)   (七)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1.针状焦、煤焦油深加工   2.重交通道路沥青生产   (八)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   1.重油催化裂化制烯烃生产   2.年产60万吨及以上规模乙烯生产(中方相对控股)   3.乙烯副产品C5—C9产品的综合利用   4.大型聚氯乙烯树脂生产(乙烯法)   5.有机氯系列化工产品生产(高残留有机氯产品除外)   6.苯、甲苯、二甲苯、乙二醇等基本有机化工原料及其衍生物生产   7.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双酚A、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生产   8.合成纤维原料:精对苯二甲酸、丙烯腈、己内酰胺、尼龙66盐生产   9.合成橡胶:溶液丁苯橡胶、丁基橡胶、异戊橡胶、丁二烯法氯丁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橡胶、氯醇橡胶生产   10.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生产   11.精细化工:催化剂、助剂及石油添加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皮革化学品、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粉体填料生产   12.纺织及化纤抽丝用助剂、油剂、染化料生产   13.汽车尾气净化剂、催化剂及其他助剂生产   14.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单离香料生产   15.高性能涂料生产   16.氯化法钛白粉生产   17.氟氯烃替代物生产   18.大型煤化工产品生产   19.林业化学产品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20.烧碱用离子膜生产   21. 生物肥料、高浓度化肥(钾肥、磷肥)、复合肥料生产   22. 高效、低毒和低残留的化学农药原药新品种开发与生产   23.生物农药开发与生产   24.环保用无机、有机和生物膜开发与生产   25. 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   (九)医药制造业   1.我国专利或行政保护的原料药及需进口的化学原料药生产   2.维生素类:烟酸生产   3.氨基酸类:丝氨酸、色氨酸、组氨酸等生产   4.采用新技术设备生产解热镇痛药   5.新型抗癌药物及新型心脑血管药生产   6.新型、高效、经济的避孕药具生产   7.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生产的新型药物生产   8.基因工程疫苗生产(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避孕疫苗等)   9.海洋药物开发与生产   10.艾滋病及放射免疫类等诊断试剂生产   11.药品制剂: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的新剂型、新产品生产   12.新型药用佐剂的开发应用   13.中药材、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加工及生产(中药饮片传统炮制工艺技术除外)   14.生物医学材料及制品生产   15.兽用抗菌原料药生产(包括抗生素、化学合成类)   16.兽用抗菌药、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新产品及新剂型开发与生产   (十)化学纤维制造业   1.差别化化学纤维及芳纶、年产5000吨及以上功能化环保型氨纶、碳纤维、高强高模聚乙烯等高新技术化纤生产   2.粘胶无毒纺等环保型化纤的生产   3.日产500吨及以上非纤维用聚酯生产,纤维及非纤维用新型聚酯(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聚葵二酸乙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等)生产   (十一)塑料制品业   1.聚酰胺保鲜薄膜生产   2.农膜新技术及新产品(光解膜、多功能膜及原料等)开发与生产   3.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再利用   (十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日熔化500吨级及以上优质浮法玻璃生产(限于中西部地区)   2.日产2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限于中西部地区)   3.年产1万吨及以上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工艺生产线)及玻璃钢制品生产   4.年产50万件及以上高档卫生瓷生产   5.陶瓷原料的标准化精制、陶瓷用高档装饰材料生产   6.玻璃、陶瓷、玻璃纤维窑炉用高档耐火材料生产   7.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生产(人工晶体、高性能复合材料、特种玻璃、特种陶瓷、特种密封材料、特种胶凝材料)   8.新型建筑材料生产(轻质高强多功能墙体材料、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优质防水密封材料、高效保温材料)   9.非金属矿深加工(超细粉碎、高纯、精制、改性)   (十三)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直接还原铁和熔融还原铁生产   (十四)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 低品位、难选冶金矿冶炼(限于合资、合作,在西部地区外商可独资)   2. 硬质合金、锡化合物、锑化合物生产   3. 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   4. 稀土应用   (十五)金属制品业   1. 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制造   2. 汽车、摩托车模具(含冲模、注塑模、模压模等)、夹具(焊装夹具、检验夹具等)设计、制造   3. 高档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五金件开发、生产   (十六)普通机械制造业   1. 三轴以上联动的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制造   2. 高性能焊接机器人和高效焊装生产设备制造   3. 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F、H级)及绝缘成型件生产   4. 比例、伺服液压技术,低功率气动控制阀,填料静密封生产   5. 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生产   6. 精密轴承及各种主机专用轴承制造   7. 汽车、摩托车用铸锻毛坯件制造   (十七)专用设备制造业   1. 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水果、花卉、牧草、肉食品、水产品的贮藏、保鲜、分级、包装、干燥、运输、加工的新技术、新设备开发与制造   2.设施农业设备制造   3.农业、林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发动机设计与制造   5.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6.农用废物的综合利用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的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7.节水灌溉新技术设备制造   8.湿地土方及清淤机械制造   9.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   10.长距离调水工程的调度系统设备制造   11.特种防汛抢险机械和设备制造   12.食品行业的高速、无菌灌装设备、贴标机等关键设备制造   13.氨基酸、酶制剂、食品添加剂等生产技术及关键设备制造   14.10吨/小时及以上的饲料加工成套设备、关键部件生产   15.卷筒纸和对开以上单纸张多色胶印机制造   16. 皮革后整饰新技术设备制造   17.高技术含量的特种工业缝纫机制造   18.新型纺织机械、新型造纸机械(含纸浆)等成套设备制造   19.公路、港口新型机械设备设计与制造   20.公路桥梁养护、自动检测设备制造   21.公路隧道营运监控、通风、防灾和救助系统设备制造   22.铁路大型施工及养护设备设计与制造   23.园林机械、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   24.城市环卫特种设备制造   25.路面铣平、翻修机械设备制造   26.隧道挖掘机、城市地铁暗挖设备制造   27.8万吨/日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工业废水膜处理设备,上流式厌氧流化床设备和其他生物处理废水设备,废塑料再生处理设备,工业锅炉脱硫脱硝设备,大型耐高温、耐酸袋式除尘器制造,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   28.年产30万吨及以上合成氨、48万吨及以上尿素、45万吨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中的透平压缩机、混合造粒机制造   29.火电站脱硫技术及设备制造   30.薄板连铸机制造   31.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   32.井下无轨采、装、运设备,1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3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5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全断面巷道掘进机制造   33.石油勘探开发新型仪器设备设计与制造   34.机电井清洗设备制造和药物生产   35.电子内窥镜制造   36.具有高频技术、直接数字图象处理技术、辐射剂量小的80千瓦及以上医用X线机组制造   37.高场强超导型磁共振成像装置(MRI)的制造   38. 单采血浆机制造   39. 全自动酶免系统(含加样、酶标、洗板、孵育、数据后处理等部分功能)设备制造   40.药产品质量控制新技术、新设备制造   41.中药有效物质分析的新技术、提取的新工艺、新设备开发与制造   42.新型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及先进的制药设备制造   (十八)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汽车整车制造(包括研发)   2.汽车发动机制造(包括研发)   3.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盘式制动器总成、驱动桥总成、自动变速箱、柴油机燃油泵、发动机进气增压器、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粘性连轴器(四轮驱动用)、充气减震器、空气悬架、液压挺杆、组合仪表   4.汽车电子装置制造(含发动机控制系统、底盘控制系统、车身电子控制系统)   5.石油工业专用沙漠车等特种专用车制造   6.铁路运输技术设备:机车车辆及主要部件设计与制造,线路、桥梁设备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有关技术与设备制造,通信信号和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   7.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地铁、城市轻轨的动车组及主要部件设计与制造   8.民用飞机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9.民用飞机零部件制造   10.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11.航空发动机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12.民用航空机载设备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13.轻型燃气轮机制造   14.船舶低速柴油机的曲轴设计与制造   15.特种船、高性能船舶的修理、设计与制造(中方相对控股)   16.船舶中高速柴油机、辅机、无线通讯、导航设备及配件设计与制造(中方相对控股)   17.玻璃钢渔船、游艇制造   (十九)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火电设备: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机组、大型燃气轮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设备、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及装备(IGCC)、增压循环硫化床(PFBC)、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30万千瓦大型循环流化床(CFB)锅炉(限于合资、合作)   2. 水电设备:15万千瓦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机组、15万千瓦及以上大型贯流式机组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3. 核电机组: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4. 输变电设备: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直流输变电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二十)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1.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放声设备制造   2.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中高分辨率彩色显像管/显示管及玻壳生产   3.大屏幕彩色投影显示器用光学引擎、光源、投影屏、高清晰度投影管和LCOS模块等关键件制造   4.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广播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数字音频广播发射设备制造   5.集成电路设计与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   6.大中型电子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高档服务器制造   7.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开发与制造   8.计算机辅助设计(三维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   9.软件产品开发、生产   10.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   11.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工模具制造   12.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生产   13.无汞碱锰电池、动力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高容量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燃料电池、圆柱型锌空气电池等高技术绿色电池生产   14.高密度数字光盘机用关键件开发与生产   15.只读类光盘复制和可录类光盘生产   16.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17.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中方控股)   18.民用卫星零部件制造   19.民用运载火箭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20.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21.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22.光纤预制棒制造   23.622兆比/秒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系列传输设备制造   24.10千兆比/秒以上光同步系列传输设备制造   25.宽带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26.光交叉连接设备(OXC)制造   27.异步转移模式(ATM)及IP数据通信系统制造   28.移动通信系统(含GSM、CDMA、DCS1800、DECT、IMT2000等)手机、基站、交换设备及数字集群系统设备制造   29.高端路由器、千兆比以上网络交换机开发、制造   30.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二十一)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数字照相机及关键件开发与生产   2.精密在线测量仪器开发与制造   3.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新技术设备制造   4.水质及烟气在线监测仪器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5.水文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和防洪预警仪器及设备制造   6.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主要指智能型仪用传感器、仪用接插件、柔性线路板、光电开关、接近开关等新型仪用开关、仪用功能材料等)生产   7.新型打印装置(激光、喷墨打印机)制造   8.精密仪器、设备维修与售后服务   (二十二)其他制造业   1.洁净煤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煤炭气化、液化、水煤浆、工业型煤)   2.煤炭洗选及粉煤灰(包括脱硫石膏)、煤矸石等综合利用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及供应业   1.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站的建设、经营   2.煤洁净燃烧技术电站的建设、经营   3.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4.天然气发电站的建设、经营   5.发电为主水电站的建设、经营   6.核电站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7.新能源电站的建设、经营(包括太阳能、风能、磁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   8.城市供水厂建设、经营   五、水利管理业   1.综合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中方相对控股)   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1.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2.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经营(限于合资、合作)   3.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经营   4.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   5.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相对控股)   6.航空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7.农、林、渔业通用航空公司(限于合资、合作)   *8.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   *9.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   *10.公路货物运输公司   11.输油(气)管道、油(气)库及石油专用码头的建设、经营   12.煤炭管道运输设施的建设、经营   13.运输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经营   七、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1.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   八、房地产业   1.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   九、社会服务业   (一)公共设施服务业   1.城市封闭型道路建设、经营   2.城市地铁及轻轨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3.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   (二)信息、咨询服务业   1. 国际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服务   *2.会计、审计   十、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老年人、残疾人服务   十一、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高等教育机构(限于合资、合作)   十二、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工程技术   2.同位素、辐射及激光技术   3.海洋开发及海洋能开发技术   4.海水淡化及利用技术   5.海洋监测技术   6.节约能源开发技术   7.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   8.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   9.防沙漠化及沙漠治理技术   10.民用卫星应用技术   11.研究开发中心   12.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企业孵化中心   十三、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粮食(包括马铃薯)、棉花、油料种子开发生产(中方控股)   2.珍贵树种原木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二、采掘业   1.钨、锡、锑、钼、重晶石、萤石等矿产勘查、开采(限于合资、合作)   2. 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   3.金刚石等贵重非金属矿的勘查、开采   4.特种、稀有煤种勘查、开发(中方控股)   5.硼镁石及硼镁铁矿石开采   6.天青石开采   三、制造业   (一)食品加工业   1.黄酒、名优白酒生产   2.外国牌号碳酸饮料生产   3.糖精等合成甜味剂生产   4.油脂加工   (二)烟草加工业   1.卷烟、过滤嘴棒生产   (三)纺织业   1.毛纺、棉纺   2.缫丝   (四)印刷及复制业   1.出版物印刷(中方控股,包装装潢印刷除外)   (五)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1.炼油厂建设、经营   (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离子膜烧碱生产   2.感光材料生产   3.联苯胺生产   4.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麻黄素、3,4-亚基二氧苯基-2-丙酮、苯乙酸、1-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脑、异黄樟脑、醋酸酐)   5.硫酸法钛白粉生产   6.硼镁铁矿石加工   7.钡盐生产   (七)医药制造业   1.氯霉素、青霉素G、洁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盐酸四环素、土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生产   2.安乃近、扑热息痛、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维生素E生产   3.国家计划免疫的疫苗、菌苗类及抗毒素、类毒素类(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白百破、麻疹、乙脑、流脑疫苗等)生产   4.成瘾性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中方控股)   5.血液制品的生产   6.非自毁式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血袋生产   (八)化学纤维制造业   1.常规切片纺的化纤抽丝生产   2.单线能力在2万吨/年以下粘胶短纤维生产   3.日产400吨以下纤维及非纤维用聚酯生产,氨纶生产   (九)橡胶制品业   1.斜交轮胎、旧轮胎翻新(子午线轮胎除外)及低性能工业橡胶配件生产    (十)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   (十一)普通机械制造业   1.集装箱生产   2.中小型普通轴承制造   3.50吨以下汽车起重机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1.中低档B型超声显像仪制造   2.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制造   3.320马力以下履带式推土机、3立方米以下轮式装载机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十三)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1.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生产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以发电为主的常规燃煤火电厂的建设、经营(小电网除外)   五、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出入境汽车运输公司   *3.水上运输公司   *4.铁路货物运输公司   5.铁路旅客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6.摄影、探矿、工业等通用航空公司(中方控股)   *7.电信公司   六、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1.商品交易、直销、邮购、网上销售、特许经营、委托经营、销售代理、商业管理等各类商业公司,以及粮、棉、植物油、食糖、药品、烟草、汽车、原油、农业生产资料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   *2.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零售业务   *3.音像制品(除电影外)的分销   4.商品拍卖   *5.货物租赁公司   *6.代理公司(船舶、货运、外轮理货、广告等)   *7.成品油批发及加油站建设、经营   8.对外贸易公司   七、金融、保险业   1.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2.保险公司   *3.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4.金融租赁公司   5.外汇经纪   *6. 保险经纪公司   八、房地产业   1.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2.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   3.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   九、社会服务业   (一)公共设施服务业    1.大中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二)信息、咨询服务业   1.法律咨询   2.市场调查(限于合资、合作)   十、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医疗机构(限于合资、合作)   2.高尔夫球场的建设、经营   十一、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高中阶段教育机构(限于合资、合作)   2.电影院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电影制作(中方控股)   十二、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   1.测绘公司(中方控股)   *2.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公司   十三、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限制的其他产业    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 我国稀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养殖、种植(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2. 转基因植物种子生产、开发   3. 我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   二、采掘业   1.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2.稀土勘查、开采、选矿   三、制造业   (一)食品加工业   1. 我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及特种茶加工(名茶、黑茶等)   (二)医药制造业   1.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加工(麝香、甘草、黄麻草等)   2.传统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秘方产品的生产   (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   (四)武器弹药制造业   (五)其他制造业   1.象牙雕刻   2.虎骨加工   3.脱胎漆器生产   4.珐琅制品生产   5.宣纸、墨锭生产   6.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生产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电网的建设、经营   五、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1.空中交通管制公司   2.邮政公司   六、金融、保险业   1. 期货公司   七、社会服务业   1.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   2.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经营   3.社会调查   4.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   5.色情业   八、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机构   2.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总发行和进口业务   3.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总发行和进口业务   4.新闻机构   5.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6.广播电视节目出版及播放公司   7.电影发行公司   8.录像放映公司   九、其他行业   1.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十、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注:1、《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点击加载更多
分类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9 符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