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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06

快讯播报

江西省煤炭资源税快讯

2024-04-15 08:20

何立峰在郑州调研,要求全力保障在建房地产项目按时保质交付;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9.46万亿元;山西省煤炭资源税上调落地。

2024-04-15 07:27

【Mysteel早读:高层再提保交楼,山西煤炭资源税率上调落地】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强调,要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对符合“白名单”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要积极给予资金支持,做到“应贷尽贷”,保障项目按时建成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稳定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月1日起,山西省对煤炭资源税进行上调,其中煤炭原矿税率从8%调整至10%,选矿税率从6.5%上调至9%,煤层气适用税率也从1.5%提高至2%。

2023-12-13 08:42

近两年,江西省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362.32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5%,表明该省规模以上工业对煤炭依赖程度依然很高。

2023-09-04 17:30

【Mysteel晚餐:唐山钢厂烧结机停产30%,台风致铁矿石到港量大降】唐山市钢铁企业接到环保限产减排指示,自9月4日起,长流程钢厂烧结机限产20%-30%至月底;中国47港铁矿石到港总量2010.9万吨,环比减少573.2万吨;两部门出台政策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2023-09-04 16:07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为了鼓励煤炭资源集约开采利用,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江西省煤炭资源税相关资讯

  • 钢联资讯6月30日热点点评

    从价计征,有利于解决目前矿业资源税费过高、负担过重问题,提高国内矿山竞争力;可促使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有利于提高矿山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淘汰一批高能耗、低技术含量的企业,抑制目前矿业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 ◎2016年江西省关闭退出煤矿205处 新闻回放: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江西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江西省关闭退出煤矿283处以上,退出产能1868万吨以上,保留的煤矿全面实现正规开采。

  • 下游需求萎靡 焦炭小幅走低

    据我的钢铁网监测:(1)江西省煤炭工业协会调研报告显示,全省520多个小煤矿中只有189对勉强能维持生产,331对小煤矿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2)1-5月份,潞安集团省内公路煤炭销售189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64.05亿元,缴纳煤炭资源税4.82亿元 26日J1509合约区间整理,开盘价报875.0元/吨,终盘报收877.0元/吨,跌0.5元/吨,持仓量为148440,日减仓18896。

  • 瑞达期货:焦煤焦炭弱势震荡 维持区间操作

    消息面:(1)江西省煤炭工业协会调研报告显示,全省520多个小煤矿中只有189对勉强能维持生产,331对小煤矿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2)1-5月份,潞安集团省内公路煤炭销售189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64.05亿元,缴纳煤炭资源税4.82亿元 小结: 周五JM1509合约冲高回落,国内炼焦煤市场价格保持稳定,各大钢厂采购价格没有明显变化;操作建议,在670-685区间高抛低吸,止损各7点。

  • 山西、江西明确煤炭资源税改革相关政策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同意山西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为8%,江西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为2% 山西省财政厅联合省地税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本省煤炭资源税改革的相关政策通知明确,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 瑞达期货:焦煤焦炭走势分化 可考虑套利交易

    一级冶金焦太原报价965元/吨(出厂含税价),持平;天津港报价1185元/吨(平仓含税价),持平二级冶金焦天津港报价1080元/吨(平仓含税价),持平;河北唐山报价1035元/吨(到厂含税价),持平 消息面:(1)1月13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批复同意江西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为2%(2)根据广西防城港检验检疫局统计,防城港口岸2014年完成进口煤炭检验重量达2352.93万吨、货值192622万美元,连续4年煤炭进口量超过2000万吨,进口量位居全国前列,在广西各口岸中稳居首位。

  • 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今日起施行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修订了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 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

  • 资源税上调 煤企可能凭定价权转移影响

    因而在利好的趋势之下,即便这一煤种的资源税上调,影响也能够得到及时释放 历次煤炭资源税率调整情况 序号调整时间 调整内容 1 1994年1月开始实施按煤炭销售量0.3-5元/吨缴纳煤炭资源税制度 2 2004年1月陕西、青海煤炭资源税上调为2.3元/吨 3 2004年7月内蒙古、山西资源税分别上调为2.3元/吨、3.2元/吨 4 2005年5月上调8省(市)煤炭资源税:河南2.5-4元/吨;安徽2元/吨;宁夏2.3元/吨;重庆2.5元/吨、贵州2.5元/吨; 云南2.5-3.0元/吨;福建2.5元/吨;山东3.6元/吨 5 2006年4月江苏省提高至每吨2.5元;黑龙江省提高至每吨2.3元;陕西省提高至每吨3.2元;江西省提高至2.5元 6 2006年9月辽宁省统一提高至每吨2.8元;四川省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河北省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吉林省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7 2007年2月将焦煤的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确定为每吨8元 。

  • 资源税上调 煤企或凭定价权转移影响

    因而在利好的趋势之下,即便这一煤种的资源税上调,影响也能够得到及时释放 历次煤炭资源税率调整情况 序号 调整时间 调整内容 1 1994年1月 开始实施按煤炭销售量0.3-5元/吨缴纳煤炭资源税制度 2 2004年1月 陕西、青海煤炭资源税上调为2.3元/吨 3 2004年7月 内蒙古、山西资源税分别上调为2.3元/吨、3.2元/吨 4 2005年5月 上调8省(市)煤炭资源税:河南2.5-4元/吨;安徽2元/吨;宁夏2.3元/吨;重庆2.5元/吨、贵州2.5元/吨;云南2.5-3.0元/吨;福建2.5元/吨;山东3.6元/吨 5 2006年4月 江苏省提高至每吨2.5元;黑龙江省提高至每吨2.3元;陕西省提高至每吨3.2元;江西省提高至2.5元 6 2006年9月 辽宁省统一提高至每吨2.8元;四川省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河北省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吉林省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7 2007年2月 将焦煤的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确定为每吨8元(上海证券报) 。

  • 下半年煤价走势的两种声音 “煤炭新政”影响几何

    自4月1日起,江西、陕西、江苏和黑龙江四个省的煤炭资源税上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江西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人民币2.5元;江苏省也提高至2.5元;陕西省提高至3.2元;黑龙江省提高至2.3元 我国按照原煤销量定额征收煤炭资源税,目前各地区、各矿务局和煤炭公司缴纳的煤炭资源税各不相同。

  • 财税政策调整箭指三大方向 支持企业重组改制

    在此背景下,管理层运用税收杠杆功能,整顿开采秩序,促进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2006年3月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部分铜及铜材出口暂定税率:自2006年4月10日起,将精炼铜及铜合金的出口暂定税率由5%调至10%,铜材的出口暂定税率由0%调至10% 2006年3月29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将陕西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2元,江苏省提高至每吨2.5元,黑龙江省提高至每吨2.3元,江西省提高至每吨2.5元。

  • 2006下半年国内煤价可望保持高位运行

    据了解,这次调整,是继去年5月份对河南、安徽、宁夏、重庆、贵州、云南、福建、山东等地的煤炭资源税额标准进行调整后的又一次调整我国管理层的数度出手,表明资源税税制改革将进一步走向深入,未来还可能出台更多的相关政策措施,以进一步保护煤炭等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提高资源利用率 对这次税额调整,江西省煤炭集团易总经理认为,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上调将提高煤炭企业的生产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拉动四省的煤炭价格,对后市煤炭价格形成一定支撑。

  • 四省上调煤炭资源税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向外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上调陕西、江苏、江西和黑龙江四个省的煤炭资源税 国税总局在发给上述四个省财政厅和地方税务局的通知中称,自4月1日起,将陕西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人民币3.2元;将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将江西省煤炭资源税提高至每吨2.5元;将黑龙江省煤炭资源税提高至每吨2.3元。

  • 四省上调煤炭资源税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向外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上调陕西、江苏、江西和黑龙江四个省的煤炭资源税 国税总局在发给上述四个省财政厅和地方税务局的通知中称,自4月1日起,将陕西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人民币3.2元;将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将江西省煤炭资源税提高至每吨2.5元;将黑龙江省煤炭资源税提高至每吨2.3元。

  • 四省上调煤炭资源税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向外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上调陕西、江苏、江西和黑龙江四个省的煤炭资源税 国税总局在发给上述四个省财政厅和地方税务局的通知中称,自4月1日起,将陕西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人民币3.2元;将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将江西省煤炭资源税提高至每吨2.5元;将黑龙江省煤炭资源税提高至每吨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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