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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5

快讯播报

规范煤炭快讯

2024-01-09 10:05

【山西:推动煤炭高标准交易市场建设】2024年,山西省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建设成为全省统一的煤炭交易中心,实现全省全品种煤炭资源全部统一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第三方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上线交易、规范运行,形成统一开放、层次分明、方式多样、功能齐全、数据完整的中国太原煤炭交易市场,并逐步辐射全国。

2023-06-06 15:10

日前,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煤炭洗选行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煤炭洗选建设项目的备案、初步设计、开工建设、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标准化评定等管理环节及事中事后监管进行了规范

2023-03-01 08:46

据哈通社2月28日消息,哈萨克斯坦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拟禁止通过公路出口煤炭,禁令为期6个月。根据该国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在规范性法案公开讨论门户网站公布的命令草案,将禁止从哈萨克斯坦境内通过公路出口硬煤、硬煤制成的煤球、煤粉和褐煤。该部称,这是为了防止在向民众和公用事业部门供应煤炭时出现短缺,并维护国家的能源安全。据悉,内容将公示至2023年3月14日接受公众讨论。

2022-12-22 15:31

【两部门:规范有序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电力中长期合同高比例签约。燃煤发电企业2023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发电量的80%,月度(含月内)及以上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发电量的90%。水电和新能源占比较高省份签约比例可适当放宽。对于足额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的煤电企业,各地应优先协调给予煤炭和运力保障,支撑电力中长期合同足额履约。鼓励签订多年中长期合同。

2022-10-18 09:51

【陕西省发布关于规范煤炭企业价格行为的告诫书】各煤炭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陕西省价格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竞争发〔2022〕60号),切实加强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共同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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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内首个《煤炭汽车智能运输管理规范》立项

    1月22日,国家能源集团数智科技公司牵头编制的国内首个《煤炭汽车智能运输管理规范》正式通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审查,成功获批立项

  • 国家发改委进一步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行为

    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煤炭行政处罚办法》(煤炭工业部令第1号)进行了修订,充分征求并吸纳了有关方面意见,形成了《煤炭行政处罚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 山西省煤炭洗选行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达标企业公告(第三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山西省地方标准《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DB14/T2245-2020)和《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晋能源规〔2023〕1号)的要求,经县级初评、省市抽查、分级公示,截至目前,达到标准化管理规范三级以上的企业(第三批)626个(一级企业10个,二级企业92个,三级企业424个),洗选能力8.78亿吨/年,现予以公告。

  • 山西省煤炭洗选行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达标企业公告(第二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 号)、山西省地方标准《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DB14/T2245-2020)和《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试行)》(晋能源煤技发〔2021〕90 号)的要求,经县级初评、省市抽查、分级公示,截至目前,达到标准化管理规范三级以上的企业(第二批)252个(一级企业6个,二级企业38个,三级企业208个),洗选能力3.35亿吨/年,现予以公告。

  • 全国煤炭交易中心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做好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有关工作

    企业登录平台后在供需企业公示信息查询功能中可查询煤炭企业2023年电煤任务分解量、发电供热企业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需求量,以及供需企业联系方式等公示信息 公示信息仅限线上查询供需对接使用,严禁下载拍照,特别是汇总信息后对外传播,对有关信息数据故意泄露传播,引发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有关部门将进行严肃追责并取消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资格 三、尽快完成关联煤炭销售、采购企业绑定工作 为规范合同录入流程,准确计算各煤矿、电厂签订的电煤中长期合同数量,请企业在合同录入确认前尽快完成所属集团煤炭销售公司、燃料采购公司关联绑定操作。

  • 陕西省发布关于规范煤炭企业价格行为的告诫书

    省内各煤炭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供稳价等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价格行为,引导督促各煤炭企业认真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告诫如下: 一、各煤炭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陕西省价格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竞争发〔2022〕60号),切实加强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共同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

  • 煤炭行业卓越班组建设与评价规范》立项

    近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煤炭行业卓越班组建设与评价规范》立项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15家市场主体的煤炭价格指数行为开展了评估和合规性审查,评审发现,煤炭价格指数市场运行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多数市场主体存在不合规或明显不合规行

    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15家市场主体的煤炭价格指数行为开展了评估和合规性审查,评审发现,煤炭价格指数市场运行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多数市场主体存在不合规或明显不合规行为,个别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 Mysteel日评:7日动力煤弱稳运行 再度规范煤炭价格区间

    产地方面,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煤炭长期交易价格和现货价格的合理区间主产地煤价多保持限价水平,当前以长协保供为主,部分民营煤矿做下行调整,拉煤车排队增多,车辆滞留明显,当前受政策高压影响,站台及贸易商多以观望为主,等待政策落地情况鄂尔多斯Q5500报700元/吨,榆林Q5800报740元/吨,大同Q5500报700元/吨,以上均为坑口含税价。

  • 16座煤炭洗选企业为山西省煤炭洗选标准化管理规范三级达标企业公示

  • 发改委研究建立规范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煤炭价格长期稳定在合理区间

    近期,煤炭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按照《价格法》及制止牟取暴利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建立规范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煤炭价格长期稳定在合理区间 煤炭是重要基础性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基本依靠国内生产、主产地集中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正研究将煤炭纳入制止牟取暴利的商品范围,已组织开展煤炭行业成本效益调查,测算确定正常情况下煤炭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及其合理幅度等。

  • 陕西省关于规范煤炭市场价格行为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市场监管局,各煤炭企业: 近期煤炭价格快速上涨,大幅推高下游行业生产成本,也对冬季电力等能源供应保障和群众温暖过冬产生不利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稳定市场价格预期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价格行为,促进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炭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促进上下游行业协调发展。

  • 关于废止原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煤炭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煤建监字〔2009〕222号)的公告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86号)精神,经贵州省能源局第70次局务会研究,决定废止原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煤炭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煤建监字〔2009〕222号),相应取消下放各市(州)的“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开工备案”事项(毕节市仍然执行《贵州省能源局关于支持毕节试验区能源发展下放煤矿相关审批事项的函》<黔能源函〔2019〕120号>)。

  • 鄂尔多斯市废止45件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伊克昭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伊克昭盟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伊署办发〔2001〕15号)等45件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 一、废止的45件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各旗区、各部门和单位不得继续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 内蒙古关于公布废止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规定,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经营资格年检办法的通知》(内煤行规字〔2003〕7号)等20件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 附件:废止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020年7月31日 。

  • 山西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能源局: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能源办发〔2019〕80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下发后,各市能源局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动洗选行业产业升级规范发展工作,全省煤炭洗选企业认定复核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规范发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全省煤炭洗选产业合理布局的顶层设计,也是我省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重要内容。

  • 内蒙古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闭和合法保留小煤矿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字〔2001〕337号)等27件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

  • 朔州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及《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推进全市煤炭洗选企业实现规范发展,建设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结合我市(朔州市,下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五次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市委加快建设“四大基地”、打造“能源绿都”安排部署,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把提升全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作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淘汰落后过剩洗选能力,提高煤炭洗选行业质量效益,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奋力推进全市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塞上绿洲、美丽朔州。

  • 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等10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等10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HJ 1101-2020)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学纤维制造业》(HJ 1102-2020) 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 1103-2020) 四、《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 1104-2020) 五、《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 六、《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环境卫生管理业》(HJ 1106-2020) 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码头》(HJ 1107-2020) 八、《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羽毛(绒)加工工业》(HJ 1108-2020) 九、《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水产品加工工业》(HJ 1109-2020) 十、《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HJ 1110-2020)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 山西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省“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步伐,建设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促进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走“减、优、绿”发展道路,立足煤炭清洁利用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过剩洗选能力,提高煤炭洗选行业质量效益,促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推动全省煤炭洗选行业能源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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