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 煤炭批单

更新时间:2024-04-24

快讯播报

煤炭批单快讯

2024-04-24 11:06

近日,《广东省2024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印发,其中提及,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广东省煤炭行业已整体退出,不再列入),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一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2023-10-27 07:23

【Mysteel早读:大商所调整铁矿石交易限额,印尼煤炭出口迎来转机】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告,自2023年10月30日交易时(即10月27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铁矿石期货I2401和I2405合约上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手,在铁矿石期货其他合约上日开仓量不得超过2000手;据最新消息显示,印尼RKAB新规迎来转机,部分印尼煤矿增产申请已得到有关部门的口头复。但据了解,仍有部分矿方表示暂未收到复通知。另印尼用于申请LHV驳船交税的MVP系统已恢复正常,煤炭装船已无影响。预计短期内,印尼煤炭出口量将有明显增加。

2024-04-15 07:27

【Mysteel早读:高层再提保交楼,山西煤炭资源税率上调落地】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强调,要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对符合“白名”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要积极给予资金支持,做到“应贷尽贷”,保障项目按时建成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稳定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月1日起,山西省对煤炭资源税进行上调,其中煤炭原矿税率从8%调整至10%,选矿税率从6.5%上调至9%,煤层气适用税率也从1.5%提高至2%。

2024-04-12 09:55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2024-04-03 14:10

“十四五”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稳定,充分把握全国煤炭生产力西移的有利契机,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增产能增产量增外运,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煤炭产量4.57亿吨,同比增长10.7%,较2020年增长近2亿吨;新增核准煤矿产能4730万吨/年,新增煤炭产量4407万吨,生产煤矿平均井产能达到526万吨/年;“疆煤外运”量首次突破亿吨级大关,有力的保障了新疆及周边省区煤炭需求。

煤炭批单相关资讯

  • 2024年河南第二省重点建设项目名煤炭项目9个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位: 经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4年第二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印发给你们2024年第二省重点建设项目764个,总投资约1.8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5566亿元各地各有关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快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有效载体,从项目切入、以项目推动、用项目支撑,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在审服务、要素保障、进展调度、问题协调等方面靠前发力、持续用力,切实营造良好建设环境,保障每一个省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强力项目支撑。

  • 4煤炭项目入选《第三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名

    为持续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能源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切实保障关键技术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我局组织了第三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及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各有关位申请,经组织专家评审、复核和公示,决定将“新型高效灵活燃煤发电机组”等58个技术装备(项目)列为第三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各有关位要抓紧推动技术装备研制,突破并掌握关键技术,扎实推进示范应用,确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任务落地。

  • 四川2023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一关闭退出煤矿名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要求,经煤矿企业申请和宣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确定全省2023年第一关闭退出煤矿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四川省2021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第一)公告名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要求,2021年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第一)16处,涉及产能192万吨/年,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 四川关于2021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五关闭退出煤矿名公示

    附件:四川省2021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五关闭退出煤矿名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

  • 四川省2021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四关闭退出煤矿名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要求,经煤矿企业申请和有关县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有关市(州)申报,确定全省2021年第四关闭退出煤矿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四川2021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三关闭退出煤矿名

    附件:四川省2021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三关闭退出煤矿名 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

  • 四川关于2021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二关闭退出煤矿名公示 发布时间: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要求,经煤矿企业申请和有关县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有关市(州)申报,确定全省2021年第二关闭退出煤矿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重庆市2020年度第二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名公告

  • 四川2021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一关闭退出煤矿名公示

    附件:四川省2021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一关闭退出煤矿名 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兼并重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

  • 四川省2020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第五)公告名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要求,2020年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第五)19处,涉及产能204万吨/年,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 四川省2020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第四)公告名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要求,2020年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第四)12处,涉及产能105万吨/年,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 阳泉市保留煤炭洗选企业和第二淘汰煤炭洗选企业名公示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13号)有关规定,经各县(区)研究公示,决定全市保留79家煤炭洗选企业、第二淘汰11家煤炭洗选企业,现对上述企业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30日。

  • 福建省第二列入2020年煤炭去产能范围矿井名

  • 福建省2020年煤炭去产能完成任务名(第二

  • 萍乡市2020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公示(第二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二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入推进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7〕626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第二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予以公示。

  • 阳泉市淘汰煤炭洗选企业名公示(第一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13号)有关规定,经市、县人民政府及能源、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对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平定县、盂县5个县(区)的15家淘汰煤炭洗选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 四川省2020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第六关闭退出煤矿名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要求,经煤矿企业申请和县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有关市(州)化解办申报,确定四川省2020年第六关闭退出煤矿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澜沧县2020年煤炭行业整治关闭退出煤矿名公示(第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29号)、《云南省煤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以及《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煤矿关闭退出的紧急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9〕538号)、《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煤矿整治清的公示情况,现按照煤矿关闭退出程序对澜沧县2020年煤炭行业整治关闭退出煤矿名(第一)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共计7个工作日,即2020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 荣县2020年度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第二关闭退出煤矿名公告

    经煤矿企业主动申请和荣县人民政府公示,县政府确定荣县2020年度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第二关闭退出煤矿名,现予以公告: 荣县达源山实业有限公司(双马凼煤矿) 欢迎社会各界对关闭煤矿进行监督,及时举报关闭煤矿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813-6102031 特此公告 荣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 。

点击加载更多
分类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9 符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