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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3

快讯播报

煤炭验收岗位快讯

2024-04-09 08:27

安源煤业公告,公司所属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此前因发生安全事故进行停产整顿。经公司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复产验收,矿井具备恢复生产条件,同意曲江公司于4月8日晚班开始恢复正常生产。曲江公司本次停产期间为1月18日至4月8日,实际停产天数为82天;本次停产预计影响公司商品煤产量约4.5万吨,预计损失5526万元左右。公司后期将通过进一步优化生产方案等措施,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2023-12-09 15:53

宝泰隆公告,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回执》,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联合试运转期限延期至2024年4月25日。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正在验收中,待验收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披露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项目进展情况。

2023-09-25 13:54

近日,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公司完成了重大隐患整改。长武县煤炭工业局组织验收合格并履行了重大隐患销号及复工复产程序,同意该矿恢复生产。

2023-06-12 14:59

根据《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能发煤炭〔2019〕1号)规定,2023年5月29日,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太行煤矿通过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确定煤矿生产能力60万吨/年。

2023-06-07 08:37

6日在中交二航局珲春进口百万吨煤炭产业园项目部了解到,可实现静态储煤100万吨、年吞吐能力达1000万吨的珲春市进口百万吨煤炭产业园于近日竣工,进入项目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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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中煤全力保障春节期间能源供应

    春节期间保供煤累计发运19.14万吨,商品煤发运33.38万吨,铁路日运力5列,全力保障煤炭外运 中煤资源发展集团各生产矿井干部职工队伍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切实做好保供保暖工作所属大同能源电厂和东坡电厂,提前制定春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厂内重要设备设施、高风险区域与薄弱环节进行逐一排查,结合“冬季五防”,做到隐患治理、验收、反馈闭环,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 新疆智慧矿区:工业智能化助推矿井作业安全高效

    于2022年4月竣工验收,当年产量完成1005万吨 魏文辉告诉记者,矿区通过推动安全生产科学化、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五化”管理,构建矿井安全制度、领导责任、管理、技术、信息智能“五个体系”,打造安全、绿色、智能、高效示范矿井 他举例说,矿区建设的华为超融合云平台,搭建新疆煤炭行业第一座现代化微模块数据机房,集成矿井安全监控、视频监控等27个子系统,通风、压风、供电、排水等固定岗点实现无人值守、实时监控、远程控制,累计减少岗位人员干预55人,有效降低矿井作业安全风险。

  • 河南省2023年煤炭工作要点

    推动煤炭企业建立完善班组评估制度,健全完善岗位标准化作业流程,规范和加强高风险作业管理,加强不安全行为量化考核,实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煤炭发展服务处、煤炭行业管理处、煤矿安全监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严把安全准入关口全面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查等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理顺与省政务服务大厅的职责关系,做好事前服务、严格事中审查、强化事后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

  • 河南省组织开展重点时段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沈天良指出,一要科学有序复工复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验收标准,有序推进煤矿复工复产,严禁一哄而上、搭车复工二要加强重大灾害的治理,持续做好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的超前治理,坚决做到措施制定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执行到位三要狠抓现场管理,扎实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覆盖全系统各环节四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煤炭企业和矿井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全员岗位责任,全面打造人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管理共同体,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煤矿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分包联系、驻矿盯守和安全巡查等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煤矿安全受控。

  • 河南三大国有煤企交出亮眼改革成绩单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郑煤集团——河南三大国有煤炭企业,承担了去产能总任务的80%以上,它们严格关闭标准,层层验收把关,为全省顺利圆满完成任务做出了决定性贡献 坚定不移去产能的同时,做好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河南三大国有煤企“先挖渠、后放水”,开辟内部退养、劳务输出、公益岗位托底等多种渠道,稳妥有序分流安置职工8.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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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五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及煤矿坚持分级负责、程序从严的原则,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第六条煤矿复工复产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安排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井下,全面排查矿井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特别是采掘工作面和重要硐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针对查出的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治理责任,彻底治理隐患;隐患治理完毕,煤矿企业或煤矿要先行组织验收

  • 吉林省安监局煤矿标准化建设多措并举

    通过培训,学员们不仅掌握了新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而且转变了传统的、旧的、落后的管理观念,意识到煤炭行业的发展已进入生产规模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的时期,高科技、高标准、高要求时不我待,煤矿安全生产已进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的新常态时期 深入推进,严格验收 吉林省安监局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专家组,由17位相关专业专家和局内相关处室7名同志组成。

  • Mysteel煤焦快讯:临汾市近期煤矿停产停建的措施

    对达不到验收条件的矿井,坚决不得复产复建,对未经市煤炭局备案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和建设 五、停产停建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加强停产停建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 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等要求,积极做好我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促进我省钢铁行业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坚决处置“僵尸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打击“地条钢”,严禁新增产能,防止退出产能死灰复燃.进一步加强监测调度,密切关注行业运行态势,及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了解企业和职工诉求,稳妥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户企业、每条生产线、每项工作,对列入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钢铁产能,原则上应先行停产,倒排设备拆除(封存)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要目标 确保2017年5月底前压减生铁产能30.5万吨、粗钢产能50万吨,取缔中频炉产能551.6万吨. ———压减产能.大理大钢钢铁有限公司退出1座258立方米高炉,淘汰生铁产能30.5万吨.玉溪合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淘汰1座30吨转炉,淘汰粗钢产能50万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取缔产能.取缔中频炉产能551.6万吨,涉及企业44户、中频炉238台,分布在玉溪市、曲靖市、文山州、保山市、楚雄州、丽江市、昆明市等7个州、市.其中,玉溪市有中频炉企业31户,中频炉183台,产能320万吨;曲靖市有中频炉企业3户,中频炉24台,产能152万吨;文山州有中频炉企业1户,中频炉6台,产能36万吨;保山市有中频炉企业1户,中频炉3台,产能36万吨;楚雄州有中频炉企业2户,中频炉4台,产能3.8万吨;丽江市有中频炉企业2户,中频炉6台,产能3万吨;昆明市有中频炉企业4户,中频炉12台,产能0.8万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牵头;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用好管好奖补资金 落实好国家奖补政策,更好发挥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配合做好2016年的奖补资金清算工作,做好2017年中央奖补资金申报、拨付和我省配套资金筹措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合理分配,规范使用.(省财政厅牵头;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稳妥做好职工安置 进一步核实2017年退出产能涉及职工人数,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和落实职工安置方案.支持企业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挖掘企业内部分流潜力,落实好稳岗补贴政策.加强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强化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做好社会保障衔接.加大对困难职工援助力度,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及时协调解决职工安置中的突发情况,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依法依规抓好去产能 坚持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推进工作.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优胜劣汰退出落后产能.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环境,严格执行安全、环保和质量标准,严格资源、能耗、技术和信用约束,依法依规退出不达标产能. 1.严禁新增产能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州市、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云南银监局配合) 2.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对于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等有关规定的落后产能,要立即关停有关生产设备.对因法院查封、资产抵押等暂不具备查处条件的,要采取断电断水、拆除辅助设备等措施封存装备,确保不再恢复生产.全面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3.坚决依法取缔“地条钢”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严厉打击“地条钢”的部署要求,坚决依法取缔“地条钢”生产设备.各州市、有关企业须于2017年5月底前彻底拆除中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设施.对已拆除“地条钢”生产装备设施的企业,要及时组织验收、加强监管,切实做到按要求彻底拆除,严禁“以停代关”、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牵头;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4.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环境保护、能耗、质量、国土资源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钢铁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达标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停产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应退尽退、尽量早退,对于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安全风险大、污染重的落后产能,须在2017年底前全部退出.(省安全监管局、环境保护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厅牵头) (四)着力抓好产业转型升级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开展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专题研究.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以新技术应用促进钢铁产品升级,进行差异化生产;通过增加产品技术含量来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发展市场需求的优质机械用钢、高强抗震钢筋、型钢、钢板、钢板桩等专用钢和特种钢新产品,更好地满足国际、国内钢材市场和用户需求,进而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企业联合重组,重点推动玉溪、曲靖钢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和改造升级,退出部分产能,同时提高钢铁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着力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搭建银企平台,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推动债转股,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鼓励企业提升内部管理、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水平,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云南银监局牵头) 四、加强监督检查 采取督查、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产能退出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真去真退.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强化社会公众监督,严防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对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完不成任务的企业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017年打击“地条钢”以各州、市上报的企业清单、处置措施和时间为依据,逐一进行考核.对举报或媒体反映并经核实,存在清单范围之外“地条钢”生产企业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有关企业的责任.(省政府督查室牵头) 五、做好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 有关州、市和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旬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政策宣传解读,做好社会舆论宣传引导;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要求,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做好纸质和视频资料归档等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计划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7日印发 。

  • 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等要求,积极做好我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促进我省钢铁行业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坚决处置“僵尸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打击“地条钢”,严禁新增产能,防止退出产能死灰复燃.进一步加强监测调度,密切关注行业运行态势,及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了解企业和职工诉求,稳妥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户企业、每条生产线、每项工作,对列入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钢铁产能,原则上应先行停产,倒排设备拆除(封存)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要目标 确保2017年5月底前压减生铁产能30.5万吨、粗钢产能50万吨,取缔中频炉产能551.6万吨. ———压减产能.大理大钢钢铁有限公司退出1座258立方米高炉,淘汰生铁产能30.5万吨.玉溪合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淘汰1座30吨转炉,淘汰粗钢产能50万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取缔产能.取缔中频炉产能551.6万吨,涉及企业44户、中频炉238台,分布在玉溪市、曲靖市、文山州、保山市、楚雄州、丽江市、昆明市等7个州、市.其中,玉溪市有中频炉企业31户,中频炉183台,产能320万吨;曲靖市有中频炉企业3户,中频炉24台,产能152万吨;文山州有中频炉企业1户,中频炉6台,产能36万吨;保山市有中频炉企业1户,中频炉3台,产能36万吨;楚雄州有中频炉企业2户,中频炉4台,产能3.8万吨;丽江市有中频炉企业2户,中频炉6台,产能3万吨;昆明市有中频炉企业4户,中频炉12台,产能0.8万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牵头;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用好管好奖补资金 落实好国家奖补政策,更好发挥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配合做好2016年的奖补资金清算工作,做好2017年中央奖补资金申报、拨付和我省配套资金筹措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合理分配,规范使用.(省财政厅牵头;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稳妥做好职工安置 进一步核实2017年退出产能涉及职工人数,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和落实职工安置方案.支持企业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挖掘企业内部分流潜力,落实好稳岗补贴政策.加强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强化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做好社会保障衔接.加大对困难职工援助力度,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及时协调解决职工安置中的突发情况,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依法依规抓好去产能 坚持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推进工作.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优胜劣汰退出落后产能.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环境,严格执行安全、环保和质量标准,严格资源、能耗、技术和信用约束,依法依规退出不达标产能. 1.严禁新增产能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州市、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云南银监局配合) 2.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对于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等有关规定的落后产能,要立即关停有关生产设备.对因法院查封、资产抵押等暂不具备查处条件的,要采取断电断水、拆除辅助设备等措施封存装备,确保不再恢复生产.全面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3.坚决依法取缔“地条钢”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严厉打击“地条钢”的部署要求,坚决依法取缔“地条钢”生产设备.各州市、有关企业须于2017年5月底前彻底拆除中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设施.对已拆除“地条钢”生产装备设施的企业,要及时组织验收、加强监管,切实做到按要求彻底拆除,严禁“以停代关”、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牵头;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4.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环境保护、能耗、质量、国土资源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钢铁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达标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停产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应退尽退、尽量早退,对于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安全风险大、污染重的落后产能,须在2017年底前全部退出.(省安全监管局、环境保护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厅牵头) (四)着力抓好产业转型升级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开展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专题研究.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以新技术应用促进钢铁产品升级,进行差异化生产;通过增加产品技术含量来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发展市场需求的优质机械用钢、高强抗震钢筋、型钢、钢板、钢板桩等专用钢和特种钢新产品,更好地满足国际、国内钢材市场和用户需求,进而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企业联合重组,重点推动玉溪、曲靖钢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和改造升级,退出部分产能,同时提高钢铁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着力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搭建银企平台,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推动债转股,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鼓励企业提升内部管理、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水平,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云南银监局牵头) 四、加强监督检查 采取督查、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产能退出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真去真退.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强化社会公众监督,严防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对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完不成任务的企业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017年打击“地条钢”以各州、市上报的企业清单、处置措施和时间为依据,逐一进行考核.对举报或媒体反映并经核实,存在清单范围之外“地条钢”生产企业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有关企业的责任.(省政府督查室牵头) 五、做好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 有关州、市和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旬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政策宣传解读,做好社会舆论宣传引导;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要求,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做好纸质和视频资料归档等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计划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7日印发 。

  • 河南印发煤炭行业去产能实施方案

    按照煤矿关闭计划、程序、和标准,依法关闭辖区内关闭退出煤矿,对关闭煤矿进行审核验收,留存关闭档案制定本地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安置方案,拓宽职工安置渠道,为分流转岗职工提供新增和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强对分流转岗人员的再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落实职工安置补贴政策,负责转岗职工培训补助的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制定职工安置风险防控预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指导企业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 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营销中心10月采购降本目标完成4145万

    同时,坚持抓源头、控中间、优化验收管理,在煤炭取样、制样、煤场作业现场等关键岗位以及规定的物流通道上全部安装摄像头,对动力煤运输车辆全部加装GPS定位系统,由专职人员对煤炭运输过程及现场取样、制样、样品流转管理、化验分析等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确保煤炭进厂过程各环节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下一步,营销中心将坚持运用“四位一体”采购建议模型和“价格、库存、采购方式”联动策略,科学调整优化采购策略,发挥采购策略和库存联动效应,实现管理创效。

  • 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营销中心10月采购降本目标完成4145万

    同时,坚持抓源头、控中间、优化验收管理,在煤炭取样、制样、煤场作业现场等关键岗位以及规定的物流通道上全部安装摄像头,对动力煤运输车辆全部加装GPS定位系统,由专职人员对煤炭运输过程及现场取样、制样、样品流转管理、化验分析等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确保煤炭进厂过程各环节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下一步,营销中心将坚持运用“四位一体”采购建议模型和“价格、库存、采购方式”联动策略,科学调整优化采购策略,发挥采购策略和库存联动效应,实现管理创效。

  • 铜川矿业公司下石节煤矿连续七年实现安全“零”目标

    这是该矿继去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后荣膺国家级的又一殊荣9月份,该矿顺利通过了中煤政研会“全国煤炭工业企业文化示范矿”的检查验收一项项殊荣的纷沓而至,让全矿干群欢欣鼓舞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巩固提升的重要性矿党政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要凝心聚力,进一步细化深化基础工作,瞄准全煤系统“五精”管理样板矿目标,按照质量零缺陷、安全生产零事故、设备零隐患、岗位作业零差错、管理要素协调闭合零漏洞、物耗控制零浪费、物流供应零库存、保障服务零距离、环境管理零死角、客户(用户)零投诉的“五精”管理十条标准要求,深入细致的抓好工作,实现矿井的长治久安。

  • 阳泉煤矿复工复产逐个“筛”

    日前,山西省阳泉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地方煤矿复工复产工作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为:一是煤矿制定的停工停产整顿方案,在经县(区)煤炭局和主体公司上报阳泉市煤炭局批复后开始实施;二是各煤矿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大反思、大整顿”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整顿方案对矿井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治理,然后逐级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三是各煤矿经阳泉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阳泉市煤炭局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

  • 山西省政府:抓紧做好当前煤炭生产供应和安全保障工作

    节日检修的煤矿,主要生产系统包括通风、提升、运输关键环节、大型机电设备的检修,都要制定安全规程,严格检修程序,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责任制,保证安全、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节日停产的煤矿,要加强矿井通风、排水、巷道维护以及值班值守等工作,严防因停风和停排水滋生事故隐患节后复产的煤矿,在恢复生产之前,必须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送电、恢复通风和排放瓦斯等措施,整顿完毕后,向煤炭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当地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组织复产,严防复产之际发生事故;要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坚守岗位,全面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停产检修、恢复生产等动态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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