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 眉山煤炭调整

更新时间:2024-04-28

快讯播报

眉山煤炭调整快讯

2024-04-24 09:59

4月24日鄂尔多斯市场动力煤稍有分化。区域内多数煤矿保持正常生产状态,近期安检力度加强,加之月末个别煤矿生产任务完成停产检修,整体煤炭供应水平稍有缩减。近日受港口降价影响,贸易商观望情绪升温,部分前期涨幅较大的煤矿拉运车辆减少,价格小幅下调10元/吨,其余煤矿在长协拉运支撑下,出货相对平稳,库存压力较小,坑口价格以窄幅调整为主。

2024-04-22 09:56

4月22日鄂尔多斯市场动力煤震荡运行。临近月末个别煤矿完成本月生产任务进入检修阶段, 安全检查力度趋严也导致个别煤矿停产整顿,煤炭供应水平有小幅度下跌。在经历上周煤价上浮之后,本周产地市场情绪有所回落,煤矿根据销售情况对煤价进行调整,今日坑口价格涨跌互现。下游电厂库存仍处中高位运行,当下已进入水电发力期,动力煤需求端表现较弱,后市需重点关注终端存耗情况。

2024-04-19 10:02

4月19日鄂尔多斯市场动力煤窄幅震荡运行。区域内多数煤矿保持正常生产,近日煤矿安监力度加严,个别煤矿停产自查,整体煤炭供应稍有缩减。本周在市场情绪以及各方补库行为拉动下,煤价多日连续上涨,但昨日上涨动力不足,北港报价止涨企稳。随着阶段性采购结束,下游对市场煤价接受程度减弱,贸易商拉运节奏放缓,坑口排队车辆有所减少,市场煤价支撑减弱,煤矿随自身销售情况小幅上下调整煤价。

2024-04-15 07:27

【Mysteel早读:高层再提保交楼,山西煤炭资源税率上调落地】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强调,要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对符合“白名单”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要积极给予资金支持,做到“应贷尽贷”,保障项目按时建成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稳定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月1日起,山西省对煤炭资源税进行上调,其中煤炭原矿税率从8%调整至10%,选矿税率从6.5%上调至9%,煤层气适用税率也从1.5%提高至2%。

2024-04-11 09:47

4月11日鄂尔多斯市场动力煤弱稳运行。区域内多数煤矿保持正常生产,以落实长协发运为主,整体煤炭供应水平稳定。近期港口报价止跌企稳,坑口市场呈僵持态势,洗煤厂、贸易商等市场用户观望情绪浓厚,采购意愿较为疲软,个别煤矿根据自身销售情况调整煤价,涨跌均有。现阶段下游需求有限,煤价支撑不足,短期内市场难改偏弱格局。

眉山煤炭调整相关资讯

  • 内蒙古能源局发布6处煤矿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其中包括2处千万吨矿井

    内蒙古纳林河矿区营盘壕煤矿、内蒙古吉林郭勒矿区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南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乌海市恒实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煤矿、鄂托克旗千里沟卧龙煤矿、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产能置换方案公示期间未接到反映指标使用情况的举报电话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规定,现对上述6处煤矿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

  • 关于对内蒙古纳林河矿区营盘壕煤矿、内蒙古吉林郭勒矿区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南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产能置换方案指标使用情况的公示

    内蒙古纳林河矿区营盘壕煤矿为我区新建煤矿,核准规模1200万吨/年;内蒙古吉林郭勒矿区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为我区新建煤矿,建设规模1800万吨/年;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南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为我区整合技改煤矿,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净增能力30万吨/年以上煤矿均编制了产能置换方案,产能指标使用情况见附表,其中营盘壕煤矿、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产能置换方案国家能源局已批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上述3处煤矿产能置换方案指标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4月2日至4月9日,举报电话0471-6604641、6604643。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违法违规新增产能的通知

    (五)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大力调整全市能源结构,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减少煤炭消耗总量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监管局、甘眉(铝硅)工业园区、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 四川化解煤炭产能奖补资金达17.6亿

    四川省财政厅近日表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精神,现将四川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预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公示显示,四川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176018.93万元,预分配情况为:省属企业92513.93万元、自贡市4172.72万元、攀枝花市6362.94万元、泸州市8509.64万元、德阳市4123.31万元、广元市2709.33万元、乐山市13797.77万元、眉山市927.74万元、宜宾市19855.47万元、广安市6907.60万元、达州市5624.19万元、雅安市8781.43万元、巴中市1732.86万元。

点击加载更多
分类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9 符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