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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03

快讯播报

散装煤炭堆高快讯

2024-04-30 09:32

4月30日鄂尔多斯市场动力煤以稳为主。月末部分煤矿完成生产任务停产检修,整体煤炭供应略有缩减。当前冶金、化工企业维持刚需采购,矿区整体销售一般,受近日港口报价转涨影响,部分贸易商拉运有所好转,少数中低卡矿区、性价比较的煤矿拉煤车增多,矿价小幅上涨5-10元/吨,但未形成联动涨势,坑口价格整体以稳为主。

2024-04-29 10:55

日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了《煤炭行业信用状况分析报告(2023)》,报告》指出,当前,煤炭行业信用质量总体向好。行业信用体系组织架构基本建立,制度标准体系日渐完善,信用应用场景逐步拓展,信用环境不断改善,特别是先进产能不断释放、供需趋于平衡、盈利能力稳定、价格仍将维持位、智能化建设和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等行业运行特点,有利于确保煤炭行业信用质量整体稳定并持续改善。

2024-04-28 10:06

4月28日鄂尔多斯市场动力煤暂稳运行。目前区域内大部分煤矿生产销售均维持常态化,个别煤矿完成本月生产任务进入停产检修阶段,煤炭整体供应水平略有下降。由于受到近日大型煤企外购价格上调,产地煤矿销售情况有所好转,部分煤矿坑口煤价进行上调。目前处于动力煤传统淡季,终端电厂库存处于中位运行且日耗偏低,对市场资源采购意愿不强,煤价缺乏稳定上行动力,后市需关注下游终端存耗情况。

2024-04-26 10:01

4月26日鄂尔多斯市场动力煤暂稳运行。区域内多数煤矿保持正常生产状态,个别煤矿因安检、月度生产任务完成等停产,整体煤炭供应水平稍有缩减。大型煤企外购价调涨余温下,坑口中低卡煤种需求有所增加,个别煤矿小幅探涨5-10元/吨。但本周电力企业库存处于中位,补库意愿降低,贸易商防止囤货仅维持刚需采购,市场观望情绪蔓延,坑口整体以稳为主。

2024-04-22 15:49

近日,《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其中提及,严格执行钢铁、电解铝等新建项目产能置换要求,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鼓励钢铁冶炼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基地聚集发展。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推广效精馏系统、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有序引导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到15%。

散装煤炭堆高相关资讯

  • 湖南水渣:市场需求一般 水渣价格持稳运行

    湖南讯:近日湖南水渣部分地区价格持稳为主,目前主流钢厂水渣均价210元/吨左右 据了解,近期水泥价格下跌,跌价幅度在30-50元/吨现主流品牌P.O42.5散装水泥报580元/吨左右 钢厂方面,当前湖南地区钢厂短期水渣销售情况一般当地有钢厂进入炉“检修期”,因炉检修,一定程度上减少库存积情况市场方面,随着煤炭价格有所下跌,成本降低。

  • 唐山3月7日再发Ⅱ级应急响应通知,水泥企业限产停产

    3.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停止生产、运输 4.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5.露天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对裸露地块(非道路区域)、停工工地、矿山增加洒水频次 6.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当空气湿度小于80%且气温于3℃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当空气湿度大于80%或气温低于3℃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增加吸扫频次。

  • 唐山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停止生产、运输 3.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4.露天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对裸露地块(非道路区域)、停工工地、矿山增加洒水频次 5.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当空气湿度小于80%且气温于3℃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当空气湿度大于80%或气温低于3℃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增加吸扫频次。

  • 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 倡导企业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效运转; 根据各市的Ⅰ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汽车制造、家具制造、船舶修造、印刷包装、汽车维修等行业暂停使用涂料、油墨; 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扬尘的物料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禁止运输车辆进出厂; 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禁行(不含预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浆、钢材等); 燃油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和保障生产生活必需的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全部停用(应急抢险用除外); 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或达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为民生保障物资、外贸货物、出入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除外);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城区禁行柴油货车,过境柴油货车绕行疏导; 船舶在港口码头停靠期间按照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优先使用岸电; 200总吨以下的干散货船、单壳化学品船、600吨载重以上的单壳油船停驶;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江苏兴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加大对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效运转; 根据Ⅰ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医药、玻璃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优先发电; 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汽车制造、家具制造、船舶修造、印刷包装、汽车维修等行业暂停使用涂料、油墨; 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一切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得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 燃油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全部停用; 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运输民生保障物资,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城区禁行柴油货车,过境柴油货车绕行疏导; 200总吨以下的干散货船、单壳化学品船、600吨载重以上的单壳油船停驶;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禁止露天烧烤; 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 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井工矿及洗(选)煤厂、电厂场内要建设、完善密封式运煤廊道,露天煤矿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封闭走廊内设置喷雾洒水设施,降低廊内粉尘,并保持正常通风鼓励采取管状皮带运输等技术先进、安全效、洁净环保、效益显著的新型煤炭运输方式 8.加快无尘散装煤系统建设煤炭煤场(储煤场、售煤场)、公路煤炭集运站鼓励建设无尘散装煤系统,设置固定装卸位置并采取封闭措施;不能固定位置的,应在装卸的同时采取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

  • 连云港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目录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 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效运转; 根据各地的Ⅱ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天然气电厂和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 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除民生保障项目以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得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 燃油工程机械全部停用,燃油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停用50%; 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运输民生保障物资,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禁止露天烧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 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效运转(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负责); 根据Ⅱ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牵头);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按职责负责); 除民生保障项目以外,其它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因工艺要求需连续浇筑混凝土的可正常进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按职责负责);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按职责负责); 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得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配合); 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全部禁行(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配合); 燃油工程机械全部停用,燃油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停用5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 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运输民生保障物资,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配合);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市城管局牵头);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管局、公安局配合); 禁止露天烧烤(市城管局牵头); 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市公安局牵头)。

  • 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 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效运转; 根据各辖市区的Ⅱ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天然气电厂和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 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除民生保障项目以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得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 燃油工程机械全部停用,燃油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停用50%; 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运输民生保障物资,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禁止露天烧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文)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 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效运转; 根据各地的Ⅱ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天然气电厂和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 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除民生保障项目以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得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 燃油工程机械全部停用,燃油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停用50%; 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运输民生保障物资,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禁止露天烧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文)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 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效运转; 根据各地的Ⅱ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天然气电厂和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 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除民生保障项目以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得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 燃油工程机械全部停用,燃油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停用50%; 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运输民生保障物资,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禁止露天烧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文)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 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效运转; 根据各地的Ⅱ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天然气电厂和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 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除民生保障项目以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得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 燃油工程机械全部停用,燃油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停用50%; 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运输民生保障物资,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禁止露天烧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文)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 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效运转; 根据各地的Ⅱ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天然气电厂和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 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除民生保障项目以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得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 燃油工程机械全部停用,燃油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停用50%; 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运输民生保障物资,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禁止露天烧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文)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 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效运转; 根据各地的Ⅱ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天然气电厂和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 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除民生保障项目以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得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 燃油工程机械全部停用,燃油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停用50%; 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运输民生保障物资,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禁止露天烧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关于修订调整山西禹王煤炭等五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公告

    露天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20%;停用20台打散机露天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10%;停用13台打散机露天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3 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 忻府区 兰村乡西曲村 机械炼焦,捣固焦炉炭化室度为4.3米 120 万吨 焦炉煤气 通过延长结焦时间至36小时,生产炉由原来244孔降低到162孔。

  • 关于修订调整山西禹王煤炭等五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公告

    露天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20%;停用20台打散机露天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10%;停用13台打散机露天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3 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 忻府区 兰村乡西曲村 机械炼焦,捣固焦炉炭化室度为4.3米 120 万吨 焦炉煤气 通过延长结焦时间至36小时,生产炉由原来244孔降低到162孔。

  • 山西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清单

    露天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停产停止大宗物料运输(新能源车除外)露天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2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峨口铁矿 代县 代县峨口 竖炉 200 万吨 煤 停产 停产 停用官地2台10t锅炉,运行2台6吨燃气锅炉,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53 代县鑫顺球团厂 代县 陈家庄 竖炉2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停用一台竖炉,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54 代县鑫荣球团厂 代县 陈家庄 竖炉2台 3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停用一台竖炉,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55 代县源峰球团厂 代县 苗圃 竖炉1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56 代县龙马球团厂 代县 枣林镇 竖炉3台 3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停用一台竖炉,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57 代县宝兴球团厂 代县 红墙村 竖炉1台 1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58 代县鹿晋球团厂 代县 大墩素 竖炉2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59 代县吉兴球团厂 代县 枣林 竖炉2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停用一台竖炉,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60 代县启航球团有限公司 代县 枣林 竖炉2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停用一台竖炉,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61 代县顺峰球团厂 代县 陈家庄 竖炉2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62 代县和泰球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县 上馆镇 竖炉2台 3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停用一台竖炉,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63 代县宝丰球团厂 代县 陈家庄 竖炉2台 35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停用一台竖炉,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64 代县金桥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代县 上桥庄 竖炉2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65 代县雁鑫球团厂 代县 阳明堡 竖炉1台 25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66 代县元发球团厂 代县 五里村 竖炉2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67 代县大诚球团厂 代县 雁门关 竖炉2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停用一台竖炉,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68 代县奥鑫球团厂 代县 东若院 竖炉2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停用一台竖炉,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69 代县红光矿业有限公司 代县 磨坊 竖炉1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70 代县鸿海球团厂 代县 西泉 竖炉1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71 代县宏达球团厂 代县 西留属 竖炉1台 1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72 代县盛旺球团厂 代县 下田村 竖炉1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停用一台竖炉,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73 代县枣林隆达球团厂 代县 枣林 竖炉2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停用一台竖炉,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74 代县雁山球团厂 代县 陈家庄 竖炉1台 1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75 代县宝旺球团厂(原亿隆球团) 代县 十里铺 竖炉2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76 代县宝来矿业有限公司二车间(球团厂) 代县 新乡 竖炉1台 2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77 代县兴达球团厂 代县 上馆镇 竖炉1台 10 万吨 天然气 停产 停产 减少原料投入量,限产50% 正常生产,加强管理 78 代县八塔三山铁矿龙鑫有限责任公司 代县 滩上镇 铁矿粉 5 万吨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79 代县鑫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代县 枣林镇大敦素村 铁矿采选业 5 万吨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80 代县宏胜选矿厂 代县 聂营镇 铁矿粉 5 万吨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81 代县春升选矿厂 代县 枣林镇 铁矿粉 5 万吨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82 代县众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县 聂营镇东段景村 铁矿采选业 5 万吨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83 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县 聂营镇 铁矿石开采 90 万吨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84 代县顺满选矿厂 代县 韩曲村 破碎、筛分、球磨、磁选 5.2 万吨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生产线停产 85 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矿) 保德县 保德县义门镇梁家村 露天煤炭采选 90 万吨 电、煤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 86 保德县浩天祥煤化有限公司 保德县 保德县义门镇岳家里村 洗煤(跳汰) 180 万吨 电 生产线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 87 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 保德县 保德县城东南6KM处 煤炭采选 120 万吨 电、煤 停止大宗物料运输(新能源车辆除外)。

  • 国内外港口物流园区功能的比较与借鉴

    天津保税物流园区,位于天津港区的中心位置,紧邻天津港集装箱码头,三面临港,于2005年3月30日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投入运营,总体规划面积1.5km2园区具有功能包括:实现集装箱综合处理与货物分拨、分销、配送等业务的联动,具备了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和国际贸易的四大功能 目前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占地12km2,其中商贸区1.56km2,煤炭作业区占地6km2,矿石、油品储存区占地4.44km2,散货物流中心的服务范围:土地开发、出让、租赁,为客户提供经营用地;通过铁路翻车机和机械化汽车卸车作业,保证煤炭效装卸;散货的存储、加工,可实现煤炭存、在线测量、精确计量、筛选、除杂、配煤、混煤和焦炭的各种加工:散装货物的长廊输送及水路运输(驳船和支线船运输)、陆路运输的货运代理:通过现代化信息系统开展电子商务,进行网上交易,并集中办理有关散货业务的各种手续。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业 1.粮食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产基本农田建设 2.国家级农产品基地建设 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4.优质、产、效标准化栽培和养殖技术开发及应用 5.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疾病防治 6.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 7.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 8.种(苗)脱毒技术开发及应用 9.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以及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 10.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11.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农田土壤重金属降解技术开发及应用 12.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研究开发 13.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 14.远洋渔业 15.奶牛养殖 16.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 17.农业克隆技术研发 18.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 19.农、林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以及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和应用 20.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包括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牛、还田、气化、培育食用菌等) 21.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态家园等) 22.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恢复工程 23.食(药)用菌菌种培育 24.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5.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还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 26.动物疫病的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新药开发 27.产牧草人工种植 28.天然橡胶种植生产 29.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及应用 30.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及应用 31.农牧渔产品的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33.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 34.植树种草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 35.水土保持综合技术开发及应用 36.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37.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 38.防护林工程 39.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 40.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 41.抗盐与耐旱植物的培植 42.速生丰产林工程、工业原料林工程及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 43.竹藤基地建设及竹藤新产品生产技术开发 44.中幼林抚育工程 45.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 46.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47.林业基因资源保护工程 48.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和三剩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开发 49.野生动植物种源繁育、培植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50.地道中药材和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养)殖 51.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的人工培育及开发 52.木基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 53.竹质工程材料、植物纤维工程材料生产及综合利用 54.林产化学品深加工 55.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开发和应用 二、水利 1.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及干支流控制性工程 2.跨流域调水工程 3.水资源短缺地区水源工程 4.农村人畜饮水及改水工程 5.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6.海堤防维护及建设 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8.病险水库和堤防除险加固工程 9.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应用 10.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 11.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1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13.牧区水利工程 14.淤地坝工程 15.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 16.大中型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17.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 18.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制造 19.水情水质自动监测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 2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 三、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120万吨/年及以上的效煤矿(含矿井、露天)、效选煤厂建设 3.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等)防治 4.工业及生活用环保型煤开发及生产 5.水煤浆技术开发及应用 6.煤炭气化、液化技术开发及应用 7.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 8.低热值燃料(含煤矸石)及煤矿伴生资源开发利用及设备制造 9.管道输煤 10.煤炭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及应用 11.节水型选煤工程技术开发及应用 12.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及利用 13.煤电、煤焦化(焦炉煤气、煤焦油深加工)一体化建设 14.提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应用及装备制造 四、电力 1.水力发电 2.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3.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 4.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5.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6.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 7.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 8.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 9.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 10.投运发电机组脱硫改造 11.城乡电网改造及建设 12.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 13.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 14.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 15.输变电新技术推广应用 16.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及应用 17.分散供电技术开发及应用 五、核能 1.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 2.低温核供热、快中子增殖、聚变、先进研究温气冷 3.核电站建设 4.性能核燃料元件制造 5.乏燃料后处理 6.核分析、核探测仪器仪表制造 7.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8.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 9.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 10.核设施实体保护仪器仪表开发 六、石油、天然气 1.石油、天然气勘探及开采 2.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 3.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4.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5.提油气田采收率、生产安全保障技术和设施、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和应用 6.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 七、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 2.炭化室度6米以上、宽500毫米以上配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新一代大容积机械化焦炉建设 3.煤捣固炼焦、配型煤炼焦工艺技术应用 4.干法熄焦、导热油换热技术应用 5.120万吨/年以上大型链篦机回转窑和带式球团焙烧机等氧化球团生产 6.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还原法炼铁 7.先进适用的熔融还原技术开发及应用 8.废钢加工处理(分类、剪切和打包,不含炼钢) 9.合金钢大方坯、大型板坯、圆坯、异型坯及近终型连铸技术开发及应用 10.现代化热轧宽带钢轧机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及关键部件制造 11.薄板坯连铸连轧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及关键部件制造 12.强度钢生产 13.速重载铁路用钢生产 14.石油开采用油井管、电站用压锅炉管及油、气等长距离输送用钢管生产 15.H型钢、400MPa及以上螺纹钢筋生产 16.冷连轧宽带钢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及关键部件制造 17.冷轧硅钢片生产 18.控制轧制、控制冷却工艺技术应用 19.直径550毫米以上超功率石墨电极生产 20.大型炉用微孔、超微孔炭砖生产 21.优质合成、不定形耐火材料生产 22.铁合金新工艺、新技术开发应用 23.全燃煤气热电联产 24.蓄热式燃烧技术应用 25.冶金综合自动化技术应用 八、有色金属 1.有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 2.铜、铝、铅、锌、镍大中型矿山建设 3.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 4.硫化矿物无污染强化熔炼工艺开发及应用 5.效萃取设备和工艺技术开发 6.精铜板、带、箔、管材生产及技术开发 7.精铝板、带、箔及速薄带铸轧生产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8.轨道交通用性能金属材料制造 9.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 10.性能、精度硬质合金及深加工产品和陶瓷材料生产 11.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及其应用 12.锡化合物、锑化合物(不含氧化锑)生产 13.性能磁性材料制造 14.超细粉体材料、电子浆料及其制品生产 15.非晶合金薄带制造 16.新型刹车材料制造 17.品质镁合金铸造及板、管、型材加工技术开发 18.有色金属生产过程检测和控制技术开发 19.焙烧、热压预氧化和细菌氧化提金工艺技术开发及应用 九、化工 1.化工原料矿产资源勘探及大中型化工原料矿山建设 2.资源节约和环保型氮肥装置建设以及原料本地化、经济化改造 3.优质磷复肥、钾肥及各种专用复合肥生产 4.效、低毒、安全新品种农药及中间体开发生产 5.用清洁生产技术建设和改造无机化工生产装置 6.环保型涂料生产 7.新型生物化工产品、专用精细化学品和膜材料生产 8.新型效、无污染催化剂开发及生产 9.有机硅、有机氟及性能无机氟化工产品生产 10.无机纳米及功能性材料生产 11.新型染料及其中间体开发及生产 12.大型芳烃生产装置建设 13.提油品质量的炼油及节能降耗装置改造 14.大型乙烯建设(东部及沿海80万吨/年及以上、西部60万吨/年及以上)及现有乙烯改扩建 15.大型合成树脂及合成树脂新工艺、新产品开发 16.大型己内酰胺、乙二醇、丙烯腈的生产技术开发和成套设备制造 17.大型合成橡胶、合成胶乳和热塑性弹性体先进工艺开发、新产品制造 18.新型环保型油剂、助剂等纺织专用化学品生产 19.复合材料、功能性分子材料、工程塑料及低成本化、新型塑料合金生产 20.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的大型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生产 21.等级道路沥青、聚合物改性沥青和特种沥青生产 22.低硫含酸重质原油综合利用 23.合成树脂加工用新型助剂、新型吸附剂、性能添加剂和复配技术开发 24.20万吨/年及以上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 25.氯化法钛白粉生产 26.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 27.醇醚燃料生产 十、建材 1.日产4000吨及以上(西部地区日产20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及装备和配套材料开发 2.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建筑密封材料、建筑涂料开发生产 3.优质环保型摩擦与密封材料生产 4.3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和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 5.优质节能复合门窗及五金配件生产 6.新型管材(含管件)技术开发制造 7.优质浮法玻璃生产技术、装备和节能、安全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开发 8.一次冲洗用水量6升及以下的坐便器、节水型小便、蹲便器及节水控制设备开发生产 9.新技术和环保产业需求的纯、超细、改性等精细加工矿物材料生产及其技术装备开发制造 10.新型干法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建材产品生产中消纳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的无害化与资源化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 1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玻璃钢)机械化成型技术开发 12.散装水泥装备技术开发 13.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技术开发与生产 14.50万吨/年及以上人工砂生产线及其技术装备开发生产 15.10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建设 16.20万立方米/年以上大型石材荒料、30万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复合石材生产 17.品质人工晶体材料生产技术开发 十一、医药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与生产 2.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开发与生产 3.新型诊断试剂及生物芯片技术开发与生产 4.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及器具开发与生产(含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药,第三代宫内节育器等) 5.天然药物、海洋药物开发与生产 6.制剂新辅料开发与生产 7.关键医药中间体开发与生产 8.医药生物工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9.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10.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生产、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 11.药物生产中的膜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手性技术及自控技术等开发和应用 12.原料药清洁生产工艺开发与应用 13.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 14.中药现代化(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开发;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有效成份的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中药饮片创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15.少数民族医药开发生产 16.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开发与制造 17.早期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开发制造 18.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开发制造 19.医疗急救及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开发生产 20.实验动物养殖 21.微生物开发利用 十二、机械 1.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及刀具制造 2.三轴以上联动的速、精密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制造 3.新型传感器开发及制造 4.轿车轴承、铁路轴承、精密轴承、低噪音轴承制造 5.转轮直径8.5米及以上混流、轴流式水电设备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 6.大型贯流及抽水蓄能水电机组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 7.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成套设备技术开发、设备制造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 8.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 9.40万千瓦级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设备制造 10.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1.500千伏及以上超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制造 12.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制造(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潮汐等) 13.3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氨成套设备制造 14.6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制造技术开发及应用 15.集散型(DCS)控制系统及智能化现场仪表开发及制造 16.精密仪器开发及制造 17.新型液压、气动、密封元器件及装置制造 18.自动化焊接设备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9.大型、精密模具及汽车模具设计与制造 20.可控气氛及大型真空热处理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21.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设计制造 22.城市垃圾处理设备制造 23.粉煤灰储运、利用成套设备制造 24.废旧电器、塑料、废旧橡胶回收利用设备制造 25.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设备制造 26.工业机器人及其成套系统开发制造 27.50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综合采掘、装运成套设备及大型煤矿洗选机械设备制造 28.2000万吨级/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成套设备制造 29.大型油气集输设备制造 30.自动化速多色成套印刷设备制造 31.种、肥、水、药效施用和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具制造 32.5吨/时以上种子加工成套设备开发制造 33.禽、畜类自动化养殖成套设备制造 34.设施农业设备制造 35.农、林、渔、畜产品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36.秸秆综合利用关键设备制造 37.农业(棉花、水稻、小麦、玉米、豆类、薯类、草饲料等)收获机械制造 38.营林及人工植被工业化生产设备制造技术开发 39.大型工程施工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及制造 40.电控内燃机及关键零部件技术开发与制造 41.蓄冷(热)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42.大型能量回收装置成套设备设计制造 43.7000米及以上深井钻机成套设备设计制造 44.性能清淤设备制造 45.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备制造 46.自动气象站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47.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制造 48.地震台站、台网和流动地震观测技术系统开发及仪器设备制造 49.地质灾害监测治理新技术及设备研发 50.有害气体净化设备制造 51.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及设备 52.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处理设备制造 十三、汽车 1.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系统设计开发 2.自动变速箱、重型汽车变速箱等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具有自主产权(品牌)的先进、适用汽车、发动机制造 3.汽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制造 4.汽车重要部件的精密锻压、多工位压力成型及铸造 5.汽车、摩托车型式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开发制造 6.压缩天然气、氢燃料、合成燃料、液化石油气、醇醚类燃料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及制造 7.先进的小排量经济型乘用车、集装箱运输车、多轴大型专用车辆 8.先进的轿车用柴油发动机开发制造 9.城市用低底盘公共汽车开发制造 十四、船舶 1.技术、性能、特种船舶和10万吨级及以上大型船舶设计及制造 2.万吨级及以上客船、客滚船、滚装船、客箱船、火车渡船制造 3.5000立方米及以上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船制造 4.3000标准箱(TEU)及以上集装箱船制造 5.船用动力系统、电站、特辅机制造 6.大型远洋渔船及海上钻井船、钻采平台、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轮等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 7.船舶控制与自动化、通讯导航、仪器仪表等船用设备制造 十五、航空航天 1.飞机及零部件开发制造 2.航空发动机开发制造 3.机载设备系统开发制造 4.直升机总体、旋翼系统、传动系统开发制造 5.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及生产 6.航空航天用燃气轮机制造 7.卫星、运载火箭及零部件制造 8.航空、航天技术应用及系统软硬件产品、终端产品开发生产 9.航空器地面模拟训练系统开发制造 10.航空器地面维修、维护、检测设备开发制造 11.卫星地面系统建设及设备制造 十六、轻工 1.符合经济规模的林纸一体化木浆、纸和纸板生产 2.新技术制浆造纸机械成套设备开发制造 3.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 4.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 5.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和农用多层薄膜开发、生产 6.技术陶瓷(含工业陶瓷)产品及装备技术开发 7.陶瓷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8.光、机、电子一体缝制机械及特种工业缝纫机开发制造 9.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新技术开发和产品制造 10.新型、生态型(易降解、易回收、可复用)包装材料研发、生产 11.新型塑料保温板、大口径塑料管材(直径0.5米以上)、超低噪音排水塑料管、防渗土工膜、医用塑料等新型塑料产品开发、制造 12.新、数字印刷技术及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及应用 13.技术绿色电池产品制造(无汞碱锰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燃料电池、锌空气电池、太阳能电池) 14.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制造 15.天然食品添加剂原料及生产技术开发应用 16.无元素氯(ECF)和全无氯(TCF)化学纸浆漂白工艺开发及应用 十七、纺织 1.档纺织品生产、印染和后整理加工 2.采用化纤仿真加工技术生产档化纤面料 3.各种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技术纤维生产 4.纤维及非纤维用新型聚脂(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聚葵二酸乙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等)生产 5.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包括除羊毛以外的其他动物纤维、麻纤维、竹纤维、桑蚕丝、彩色棉花等)产品加工 6.采用新技术的产业用特种纺织品生产 7.新型技术纺织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制造 8.档地毯、抽纱、刺绣产品生产 9.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档服装生产 10.利用可再生资源的新型纤维(聚乳酸纤维、溶剂法纤维素纤维、动植物蛋白纤维等)生产 11.纺织、纺机企业生产所需检测、试验仪器开发制造 十八、建筑 1.节能省地型建筑暨绿色建筑的开发 2.层建筑与空间结构技术开发 3.低噪声建筑施工机具开发与制造 4.住宅性能外围护结构材料与部件制造 5.新型建筑结构系统开发 6.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与推广 7.建筑节水、节能、节地及节材关键技术开发 8.智能建筑产品与设备的生产制造与集成技术研究 9.居住及公共建筑集中采暖按热量计量技术应用 10.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及其施工技术开发 十九、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城市基础空间信息数据生产及关键技术开发 2.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3.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 4.城市交通管制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5.城镇地下管道共同沟建设 6.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 7.城镇燃气工程 8.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 9.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10.节能、低污染取暖设备制造 11.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 12.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 13.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和推广 14.燃气汽车加气站工程 15.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化技术开发 16.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开发 17.城际快速、城市轨道交通(经国家批准)系统开发、建设及车辆制造 18.城市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 19.城市照明智能化、绿色照明产品及系统技术开发 20.国家住宅示范工程建设 二十、铁路 1.铁路新线建设 2.既有线路提速及扩能 3.客运专线、速铁路系统技术开发及建设 4.机车同步操纵、列车电空制动(ECP)、25吨及以上轴重货运重载技术开发 5.铁路行车及客运、货运安全保障系统技术与装备开发 6.编组站自动化、装卸作业机械化设备制造 7.铁路运输信息系统开发 8.铁路集装箱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 9.交流传动机车、动车组、原机车、机车车辆救援设备制造及技术开发 10.交流传动核心元器件制造(含IGCT、IGBT元器件) 11.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接触网、道岔、牵引供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2.电气化铁路牵引供电功率因数补偿技术开发 13.铁路线路检测、机车车辆监测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4.大型养路机械、多用途养路机械、轨道检测设备、工务专用设备开发制造 15.行车调度指挥自动化技术开发 16.混凝土结构物修补和提耐久性技术、材料开发 17.速磁悬浮交通系统技术及材料开发与应用 18.铁路旅客列车集便器及污物地面接收、处理工程 二十一、公路 1.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速公路网项目建设 2.公路智能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 3.公路快速客货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 4.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建设 5.公路工程新材料开发及生产 6.公路工程及养护新型机械设备设计制造 7.公路集装箱和厢式运输 8.特大跨径桥梁修筑和养护技术开发 9.长大隧道修筑和维护技术开发 10.农村客货运输网络开发与建设 11.农村公路建设 二十二、水运 1.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建设 2.出海深水航道及内河干线航道建设、通航建筑物建设 3.大型港口装卸自动化工程 4.海运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开发 5.水上安全保障系统和救助打捞装备建设与开发 6.内河航运及船型标准化 7.港口、深水航道及航电枢纽建设所需特种工程机械设备设计制造 8.集装箱多式联运及水上集装箱运输 9.水上速客运 10.原油、成品油、天然气船舶运输 11.船舶溢油监测及应急消除系统建设开发 12.水上滚装多式联运及水路大宗散货运输 13.水运行业信息系统建设 14.国际邮轮运输 二十三、航空运输 1.机场建设 2.公共航空运输 3.通用航空 4.空中交通管制和通讯导航系统建设 5.航空器维修 6.航空计算机管理及其网络系统开发与建设 7.航空油料设施建设 8.航空特种车辆、货场设备、仓储设备、货物集装器、性能机场安检设备、性能机场消防设备开发与制造 9.海上空中监督巡逻和搜救设施建设 二十四、信息产业 1.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 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 3.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 4.网管监控、七号信令、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 5.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 6.智能网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 7.宽带网络设备制造及建设 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9.IP业务网络建设 10.邮政储蓄网络建设 11.邮政综合业务网建设 12.邮件处理自动化工程 13.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 14.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 15.32波及以上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 16.10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7.支撑通讯网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18.同温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9.数字移动通信(含GSM-R)、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 20.大中型电子计算机及性能微机、工作站、服务器设备制造 21.线宽1.2微米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 22.大规模集成电路装备制造 23.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24.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25.软件开发生产 26.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 27.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 28.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和数字产品用存储卡制造 29.新型显示器件、中分辨率彩色显像管/显示管及玻壳制造及技术开发 30.新型(非色散)单模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制造 31.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设备制造 32.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播放机盘片制造 33.只读光盘和可记录光盘复制生产 34.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产品制造 35.普通纸传真机制造 36.信息安全产品、网络监察专用设备开发制造 37.数字多功能电话机制造 38.6英寸及以上单晶硅、多晶硅及晶片制造 39.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制造 40.汽车电子产品制造 41.医疗电子产品制造 42.金融电子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 43.无线局域网(Wi-Fi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等)技术开发、设备制造 44.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 45.卫星导航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二十五、其他服务业 1.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及以连锁经营形式发展的中小超市、便利店、专业店等新型零售业态 2.粮食、棉花、食糖、食用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的现代化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 3.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流通设施及农产品贸工农一体化设施建设 4.闲置设备、旧货、旧机动车调剂交易市场建设 5.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农、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7.租赁服务 8.后勤社会化服务 9.城市社区服务网点建设 10.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11.社会化养老服务 12.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13.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 14.血站建设 15.远程医疗服务 16.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众文化、科普、体育设施建设及产业化运营 17.文物保护及设施建设 18.幼儿教育、义务教育、中教育、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及特殊教育 19.远程教育系统建设 20.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及儿童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21.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 22.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森林旅游、生态旅游及其它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23.信用卡及其网络服务 24.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 25.就业创业咨询、辅导、中介及培训服务 26.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 27.科学普及、技术推广、科技交流、技术咨询、知识产权及气象、环保、测绘、地震、海洋、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 28.经济、规划、工程、管理、会计、审计、法律、环保等咨询服务 29.科学仪器、实验动物、化学试剂、文献信息等科研支撑条件共建共享服务 30.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 31.防伪技术开发和运用 32.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体系建设 33.动漫制作 二十六、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2.海洋开发及海洋环境保护 3.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4.微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工程 5.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开发与利用 6.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7.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 8.区域性废旧汽车处理中心建设 9.流出物辐射环境监测技术工程 10.环境监测体系工程和新型环保技术开发应用 11.放射性废物及其它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技术及设备开发、制造 12.流动污染源(火车、船舶、汽车等)防治技术开发及应用 13.城市交通噪声与振动控制及材料生产 14.电网、信息系统电磁辐射控制技术开发 15.削减和控制二恶英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 16.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 17.废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处置技术开发与应用 18.“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19.“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及生产 20.含汞废物的汞回收处理技术开发应用及成套设备制造 21.重复用水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与使用 22.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23.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24.废物填埋防渗膜生产 25.新型水处理药剂开发及生产 26.煤气、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及装置开发、成套设备制造 27.墙体吸收噪声技术与材料开发 28.交流变频调速节能技术开发及应用 29.机动车、内燃机车节油技术开发及应用 30.新型节能环保家用电器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及技术开发 31.节水、节能产品生产 32.用水监测仪器开发、生产 33.新型节能照明产品、生产技术开发和配套的材料、设备技术开发 34.节能、节水、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35.日产20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余热发电 36.炉、转炉、焦炉煤气回收及综合利用 37.能耗、污染重的石油、石化、化工行业节能、环保改造 38.效、节能采矿、选矿技术(药剂)及设备开发、成套设备制造 39.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 40.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 41.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42.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第二类 限制类 一、农林业 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 2.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中密度纤维板项目 3.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 4.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二、煤炭 1.单井井型低于以下规模的煤矿项目:山西、陕西、内蒙古30万吨/年;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北京、河北、东北及华东地区15万吨/年;西南和中南地区9万吨/年;开采极薄煤层3万吨/年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未经国家或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三、电力 1.除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除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发电煤耗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发电机组,空冷机组发电煤耗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发电机组 四、石油、天然气和化工 1.10万吨/年以下及DMT法聚酯装置 2.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装置(连续法及间歇法) 3.1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装置 4.10万吨/年以下ABS树脂装置(本体连续法除外) 5.60万吨/年以下乙烯装置 6.8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炼油装置 7.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装置、4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装置、8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装置、80万吨/年以下延迟焦化装置 8.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装置 9.20万吨/年以下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装置、12万吨/年以下电石法聚氯乙烯装置 10.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装置(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 11.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装置 12.22.5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装置 13.20万吨/年以下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 14.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装置 15.20万吨/年以下乙烯法醋酸装置、1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装置 16.100万吨/年以下氨碱装置 17.30万吨/年以下联碱装置 18.2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装置、1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装置 19.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装置 20.以石油(硫石油焦除外)为原料的化肥生产项目 21.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废酸、亚铁能够综合利用,并实现达标排放的除外) 22.1000吨/年以下铅铬黄生产线 23.5000吨/年及以下氧化铁红颜料装置 24.2.5万千伏安以下(能力小于4.5万吨)及2.5万千伏安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电石矿热炉项目 25.5000吨/年以下的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 26.15万吨/年以下烧碱装置 27.2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装置 28.单线2万吨/年以下或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 29.氯化汞触媒项目 30.单套1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氢(HF)生产装置(配套自用和电子纯氟化氢除外) 31.单套反应釜6000吨/年以下、后处理3万吨/年以下的F22生产装置(作为原料进行深加工除外) 32.2万吨/年以下的(甲基)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 33.8万吨/年以下的甲烷氯化物生产项目(不包括为有机硅配套的一氯甲烷生产项目) 34.8万吨/年及以上、对副产的全部四氯化碳没有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项目 35.斜交轮胎项目 36.力车胎项目(手推车胎) 37.毒农药原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甲基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磷化锌、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生产项目 38.以滴滴涕为原料的生产三氯杀螨醇项目 39.以六氯苯为原料的生产五氯酚钠项目 40.林丹生产项目 41.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 五、信息产业 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 2.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六、钢铁 1.钢铁企业和缺水地区,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焦炉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项目 3.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以下或1000立方米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炉项目 4.公称容量12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项目 5.公称容量7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项目 6.80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25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1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2.5万千伏安以下、2.5万千伏安及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铁合金矿热电炉项目(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单台矿热电炉容量≥1.25万千伏安) 10.含铬质耐火材料生产线 11.普通功率和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直径550毫米以下及2万吨/年以下的超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3.5万吨/年以下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4.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气化炉) 七、有色金属 1.钨、钼、锡、锑及稀土矿开采、冶炼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改造项目除外)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3.电解铝项目(淘汰自焙槽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4.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下铅冶炼项目 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 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7.4吨以下的再生铝反射炉项目 8.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9.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0.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11.离子型稀土矿原矿池浸工艺项目 12.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项目 八、黄金 1.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独立氰化项目 2.日处理矿石100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 3.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 4.处理矿石5万吨/年以下的独立浸场项目(青藏原除外) 5.日处理岩金矿石5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 6.处理砂金矿砂2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 7.在林区、农田、河道中开采黄金项目 九、建材 1.非浮法及日熔化量500吨以下普通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 2.10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砖生产线 3.5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4.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新建日产1500吨及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5.2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5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聚乙烯膜层厚度在0.5毫米以下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生产线 7.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8.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 9.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2.5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15万平方米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10.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11.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12.5000吨/年以下岩(矿)棉生产线 十、医药 1.维生素C原料项目 2.青霉素原料药项目 3.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项目 4.药用丁基橡胶塞项目 5.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 6.原料为濒危、紧缺动植物药材,且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产品生产能力扩大项目 7.使用氯氟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的医药用品生产项目 8.充汞式玻璃体温计项目 9.充汞式血压计项目 10.银汞齐齿科材料项目 十一、机械 1.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制造项目 2.装岩机(立爪装岩机除外)制造项目 3.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制造项目 4.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制造项目 5.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制造项目 6.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制造项目 7.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制造项目 8.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 9.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 10.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制造项目 11.农用运输车项目(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 12.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先进的第二代单缸机除外) 13.50马力及以下拖拉机制造项目 14.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机组除外) 15.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特种电缆及500千伏及以上超压电缆除外) 16.普通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 17.普通电火花加工机床和线切割加工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 18.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数控压力机除外) 19.普通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 20.普通速钢钻头、铣刀、锯片、丝锥、板牙项目 21.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 22.直径400毫米及以下各种结合剂砂轮制造项目 23.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制造项目 24.普通微小型球轴承制造项目 25.10~35千伏树脂绝缘干式变压器制造项目 26.2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 27.普通电焊条制造项目 28.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 29.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30.100立方米及以下活塞式动力压缩机制造项目 31.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 32.20立方米以下螺杆压缩机制造项目 33.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 34.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 十二、船舶 1.未列入国家船舶工业中长期规划的民用大型造船设施项目(指船坞、船台宽度大于或等于42米,能够建造单船10万载重吨级及以上的船坞、船台及配套造船设施) 2.未列入国家船舶工业中长期规划的船用柴油机制造项目 十三、轻工 1.达不到国家《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电冰箱、冷柜)项目 2.达不到国家《电动洗衣机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洗衣机项目 3.达不到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空调器项目 4.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 5.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6.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线 7.年加工皮革1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 8.生产速度低于1500只/时的单螺旋灯丝白炽灯生产线 9.普通中速工业平缝机系列生产线 10.普通中速工业包缝机系列生产线 11.电子计价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 12.电子汽车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 13.电子静态轨道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 14.电子动态轨道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 15.电子皮带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 16.电子吊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 17.弹簧度盘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 18.二片铝质易拉罐项目 19.普通真空保温瓶玻璃瓶胆生产线 20.2万吨/年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21.合成脂肪醇项目(含羰基合成醇、齐格勒醇,不含油脂加氢醇) 22.3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23.糊式锌锰电池项目 24.镉镍电池项目 25.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项目 26.2000吨/年以下牙膏项目 27.原糖生产项目 28.北方海盐100万吨/年以下项目;南方海盐新建盐场项目;矿(井)盐60万吨/年以下的项目;湖盐20万吨/年以下的项目 29.白酒生产线 30.酒精生产线(燃料乙醇项目除外) 31.使用传统工艺、技术的味精生产线 32.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十四、纺织 1.74型染整生产线 十五、烟草 1.卷烟加工项目(改造项目除外) 十六、消防 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项目 2.灭火器项目 3.碳酸氢钠干粉(BC)灭火剂项目 4.防火门项目 5.消防水带项目 6.消防栓(室内、外)项目 7.普通消防车(罐类、专项类)项目 十七、其他 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 2.用地面积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 3.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4.尔夫球场项目 5.赛马场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06年是指应于2006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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