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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4

快讯播报

煤炭质检验收快讯

2024-04-09 08:27

安源煤业公告,公司所属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此前因发生安全事故进行停产整顿。经公司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复产验收,矿井具备恢复生产条件,同意曲江公司于4月8日晚班开始恢复正常生产。曲江公司本次停产期间为1月18日至4月8日,实际停产天数为82天;本次停产预计影响公司商品煤产量约4.5万吨,预计损失5526万元左右。公司后期将通过进一步优化生产方案等措施,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2023-12-09 15:53

宝泰隆公告,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回执》,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联合试运转期限延期至2024年4月25日。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正在验收中,待验收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披露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项目进展情况。

2023-09-25 13:54

近日,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公司完成了重大隐患整改。长武县煤炭工业局组织验收合格并履行了重大隐患销号及复工复产程序,同意该矿恢复生产。

2023-06-12 14:59

根据《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能发煤炭〔2019〕1号)规定,2023年5月29日,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太行煤矿通过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确定煤矿生产能力60万吨/年。

2023-06-07 08:37

6日在中交二航局珲春进口百万吨煤炭产业园项目部了解到,可实现静态储煤100万吨、年吞吐能力达1000万吨的珲春市进口百万吨煤炭产业园于近日竣工,进入项目验收阶段。

煤炭质检验收相关资讯

  • 山西省开展2018年度生产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建档、公告情况 及生产煤质管理情况核查

    检查煤矿煤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及煤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煤质保证和验收制度制定情况、煤矿生产煤质检测记录、煤质管理台账建立等情况;同时要对各市、县、集团开展煤质抽检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生产煤质抽检开展情况、生产煤矿生产煤质管理工作日常检查情况、所属生产煤矿生产煤质基本信息档案建立情况、对不符合煤炭生产煤质要求的煤矿处罚情况等 (三)对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和生产要素管理信息系统检查,这是本次核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 山西省关于对全省生产煤矿煤质管理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

    关于对全省生产煤矿煤质管理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为认真落实《山西省煤炭生产煤质管理暂行办法》(晋煤行发﹝2017﹞376号),切实推进全省生产煤矿生产环节煤质管理工作,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及分管领导要求,决定对全省生产煤矿生产环节煤质管理工作进行督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8年7月11日—22日 二、督察检查内容 (一)对煤矿督察检查内容 1.是否制定煤炭生产煤质保证和验收制度; 2.是否建立并完善煤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明确了内部煤质管理责任; 3.是否按规定做好煤质检测记录,是否建立了煤质管理台账; 4.是否存在开采煤层煤质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山西省煤炭生产煤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情况,开采煤层煤质发生变化是否按要求逐级向上级公司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5.是否采取了提高生产环节煤质的措施; 6.煤炭生产煤质是否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 山西省开展2018年度生产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建档、公告情况 及生产煤质管理情况核查

    检查煤矿煤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及煤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煤质保证和验收制度制定情况、煤矿生产煤质检测记录、煤质管理台账建立等情况;同时要对各市、县、集团开展煤质抽检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生产煤质抽检开展情况、生产煤矿生产煤质管理工作日常检查情况、所属生产煤矿生产煤质基本信息档案建立情况、对不符合煤炭生产煤质要求的煤矿处罚情况等 (三)对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和生产要素管理信息系统检查,这是本次核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 山西省关于对全省生产煤矿煤质管理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

    关于对全省生产煤矿煤质管理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为认真落实《山西省煤炭生产煤质管理暂行办法》(晋煤行发﹝2017﹞376号),切实推进全省生产煤矿生产环节煤质管理工作,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及分管领导要求,决定对全省生产煤矿生产环节煤质管理工作进行督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8年7月11日—22日 二、督察检查内容 (一)对煤矿督察检查内容 1.是否制定煤炭生产煤质保证和验收制度; 2.是否建立并完善煤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明确了内部煤质管理责任; 3.是否按规定做好煤质检测记录,是否建立了煤质管理台账; 4.是否存在开采煤层煤质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山西省煤炭生产煤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情况,开采煤层煤质发生变化是否按要求逐级向上级公司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5.是否采取了提高生产环节煤质的措施; 6.煤炭生产煤质是否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 发改委:常州顺利通过国家钢铁去产能复查验收

    根据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部署,11月20-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带队的验收组对江苏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抽查22日,验收组对我市(常州市,下同)星宇德立公司2016年钢铁去产能完成情况进行了复查抽验,该公司2016年承担了100万吨去产能任务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钢铁生产设备拆除情况,审阅了相关档案材料,并与企业负责人就职工安置、奖补资金拨付、企业债务处置等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

  • Mysteel短讯速递(11月21日早间版)

    根据意见稿,为支持深水油气勘探开发,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油气减征30%资源税;考虑到衰竭期矿山开采难度大、成本高,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经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认定,减征30%资源税 ►江苏省提前完成钢铁煤炭去产能 11月20日-23日,国家质检总局带队至江苏省验收抽查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 质检总局:对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撤销生产许可

    2016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质检总局就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全系统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近期,经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23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明确要求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对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撤销生产许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维护生产许可证管理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就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坚决淘汰“地条钢”等落后产能,加快推进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国务院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抽查、全面督查和违规企业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获证企业,以及各地方政府明确的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获证企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立即办理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手续,并按程序上报总局。

  • 质检总局:对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撤销生产许可

    2016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质检总局就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全系统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近期,经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23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明确要求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对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撤销生产许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维护生产许可证管理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就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坚决淘汰“地条钢”等落后产能,加快推进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国务院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抽查、全面督查和违规企业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获证企业,以及各地方政府明确的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获证企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立即办理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手续,并按程序上报总局。

  • 质检总局:对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撤销生产许可

    2016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质检总局就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全系统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近期,经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23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明确要求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对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撤销生产许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维护生产许可证管理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就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坚决淘汰“地条钢”等落后产能,加快推进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国务院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抽查、全面督查和违规企业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获证企业,以及各地方政府明确的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获证企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立即办理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手续,并按程序上报总局。

  • 港口煤炭检验站在森达美港口正式揭牌运行

    据东方圣城网消息,1月18日上午,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检中心港口煤炭检验站在森达美港口正式揭牌运行 据了解,煤质检验室暨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检中心港口煤炭检验站已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实验室验收,它的成立将先进技术资源、设备资源、人力资源延伸到了森达美港口,为鲁南质检中心搭建创新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增添了一抹重彩。

  • 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验收

    《济宁日报》消息,11月17日,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宁)顺利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现场验收 该机构致力于服务地方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现有研发人员52人,承担了11项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它的建成和投入使用,为该中心紧密融入到当地特色产业服务大平台,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煤炭的高效、清洁和综合利用,打造国家级煤化工产业基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煤炭超市”激发燃料管理“正能量”

    三是满足苛刻的“客户群体”燃煤入厂过程中,该公司各职能部门也采用“煤炭超市”模式对燃料主管单位进行严格验收燃料质检中心对入厂煤质进行严格验收,重点打击分层煤、夹心煤等掺杂使假行为,并将煤质检查情况上报厂部;财务部门重点检查煤价情况,对于高于企业要求的燃煤坚决不允许入厂,对于亏吨亏卡情况根据企业管理规定按照“质价统一”原则进行处理,坚决维护企业利益;发电部和化学车间跟踪入炉煤质量,对因燃煤质量问题造成限负荷的情况,按照电量损失对燃料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 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1年以来,按照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六轮集中清理。

  • 国家天然气煤化工质检中心筹建就绪

    据综合媒体消息,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基础上筹建的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基本就绪,将申请国家质检总局验收 目前,该中心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中红外汽油分析系统、便携式天然气相色谱仪、煤岩分析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全自动氧弹热值仪、露点仪等检测设备全部安装到位,而且新增采购了价值530万元的美国瓦格萨汽油辛烷值测定仪等设备,使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天然气、煤炭、汽油、柴油等部分检测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检中心筹建基本就绪

    内蒙古新闻消息,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基础上筹建的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基本就绪,将申请国家质检总局验收 目前,该中心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中红外汽油分析系统、便携式天然气相色谱仪、煤岩分析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全自动氧弹热值仪、露点仪等检测设备全部安装到位,而且新增采购了价值530万元的美国瓦格萨汽油辛烷值测定仪等设备,使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天然气、煤炭、汽油、柴油等部分检测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济钢质检中心通过第三次认可监督评审

    其中安排了3类检测产品的现场试验18项,利用能力验证结果4项,9台校准测量仪器的现场试验22项,全部通过验收 济钢质检中心承担着全公司钢铁产品、原燃料、焦化产品的检测、环境监测、计量校准以及国内外其他委托人的检测、校准服务工作2000年11月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现已获认可的检测项目涵盖铁矿石、煤炭、铁合金、耐火材料、石油产品、焦化产品、环境监测、钢铁产品物理性能、无损检测、校准等领域,涉及检测项目205项,校准项目62项。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台《进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相关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本口岸进出口煤炭的除杂、质量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便利对外贸易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简化程序,方便进出口 办理进出口煤炭报检和检验监管等手续,符合条件的,可以采用电子数据文件的形式。

  • 煤炭储备政策框架向社会征求意见

    包括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安全监管总局,2005.9.26;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全监管总局,2005.9.2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2007.12.28;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全监管总局,2005.9.26的有关内容) M05203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包括目的、适用范围、瓦斯治理原则、责任主体、技术要求、监控监测、监督检查等) (含修订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安全监管局,2005.1.6;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安全监管局,2004.1.6) M05204煤矿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煤炭工业部,1996.10.21) M05205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煤矿安监局,2001.11.26) M05206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2005.7.22) M05207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煤矿安监局,2004.5.21) M05208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煤矿安监局,2004.5.21) M05209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2005.12.14) M05210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登记管理规则(安全监管总局,2005.8.31) M05211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2007.1.11) M05212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2005.8.29) M05213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监管局,2003.8.15)(修订,包括处罚主体、种类、程序、执行备案、对处罚的救济等) (含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监管总局,2007.11.30;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安全监管总局,2007.10.8等有关内容) M05214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包括事故分类、事故报告、事故现场处置和保护、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监督检查、罚则等) (含修订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煤炭工业部,1995.2.14;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2007.7.3的有关内容) 六、煤炭经营类 行政法规: M06101煤炭经营管理条例(包括经营主体资质、经营许可制度、经营监督检查制度、法律责任等) 部门规章: M06201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发展改革委,2004.12.27) M06202煤炭进出口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进出口检验、质量监督、出口配额、监督检查、罚则等) (含修订进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06.6.26;出口煤炭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商检局、煤炭工业部,1988.3.3;出口煤炭质量许可证考核办法(试行),商检局、煤炭工业部,1988.3.3;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2004.1.7) 七、煤层气类 行政法规: M07101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管理条例(包括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勘探、开发管理程序、煤层气销售权、分成煤层气流向、产品分成合同及其他形式合同的规范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部门规章: M07201煤层气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煤炭工业部,1994.4.4)(修订,包括煤层气勘探开发规划、煤层气勘探、开发、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的矿权管理、开采原则、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监督检查、罚则等) M07202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实施办法(包括补贴种类、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程序、救济途径,监督检查等) 八、煤炭综合利用类 部门规章: M08201煤炭工业节能降耗实施办法(包括节能降耗管理体制、发展目标、考核机制、监测机制、技术支持和保障措施等) (含修订煤炭工业部节约能源监测管理办法,煤炭工业部,1996.4.17) M08202煤炭加工与转化管理办法(包括煤炭加工和转化分类、技术要求、科技创新、奖励措施、监督检查、罚则等) M08203煤矿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包括粉煤灰、煤泥、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的认定、优惠政策、监督检查、罚则等) (含修订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经贸委,1994.1.11;煤炭工业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煤炭工业部,1996.9.27;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经贸委等,1998.2.12) 九、煤矿矿区和环境保护类 行政法规: M0910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11.29) M09102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2007.10.9) M09103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1.2) M09104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1988.11.8) M09105煤矿矿区环境保护条例(包括矿区环境保护的原则和主要制度、企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 部门规章: M09201煤矿矿区环境保护实施办法(包括建设项目环保程序、竣工验收、矿区环境治理、环境监测、污染物排放、排污费管理、监督检查、罚则等) (含修订吸纳煤炭工业环境保护暂行管理办法,煤炭工业部,1994.11.2;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环保总局,1992.8.14;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环保总局,2003.3.2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环保总局,1990.6.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保总局,2001.12.27;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2004.8.16的有关内容) M09202压煤建筑物搬迁管理办法(包括压煤建筑物搬迁管理体制、搬迁计划的制定、搬迁程序、组织实施、补偿标准、奖惩,监督检查等) M09203采煤损害补偿管理办法(包括采煤损害补偿的原则、范围、标准、程序、监督检查、罚则等) 十、煤炭从业人员类 行政法规: M10101煤矿井下人员特殊保护条例(包括井下作业时间限制、劳动条件、劳保用品、保险制度、职业健康、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包括吸纳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1987.2.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2004.1.1的相关内容) 部门规章: M10201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包括煤矿职业危害范围及其认定程序、职业危害报告和监管制度、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治、罚则等) (含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卫生部、劳动部等,1987.11.5;职业病目录,劳动部、卫生部,2002.4.18;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保障部,2003.9.23) M10202煤炭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包括培训机构、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程序、监督检查、罚则等) (含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煤炭工业局,2000.4.19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2004.12.28的内容,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煤炭工业部,1994.3.10的修订) M10203煤矿矿长资格证管理办法(包括矿长资格证的取得条件、程序、监督管理、罚则等) M10204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包括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取得条件、程序及监督管理等) 十五其他 部门规章: M15201煤炭统计管理办法(包括企业、生产、安全、经营、职工收入、教育等统计的管理、方法、监督检查等) M15202煤炭行政处罚办法(煤炭工业部,1997.5.19)(修订,包括处罚主体、违法行为、处罚程序、监督管理、罚则、法律救济等) 说明:1.划横线的立法项目为待制订、修订的立法,计划在2008-2015年完成。

  • 进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相关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本口岸进出口煤炭的除杂、质量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便利对外贸易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简化程序,方便进出口。

  • 进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第90号)

    第三十条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相关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本口岸进出口煤炭的除杂、质量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便利对外贸易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简化程序,方便进出口 办理进出口煤炭报检和检验监管等手续,符合条件的,可以采用电子数据文件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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