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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9

快讯播报

区县煤炭管理快讯

2024-04-12 16:10

郑州煤电公告,接到所属控股子公司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新郑煤电接上级煤炭管理部门通知,因存在1条重大隐患,矿井于2024年4月4日停止生产。待隐患整改完成,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后恢复生产。

2024-04-12 09:55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2024-04-03 15:27

【六部门:大力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优化鄂尔多斯、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煤炭产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大力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优化鄂尔多斯、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煤炭产能,有序推进通辽等地区先进产能建设,保护性管理利用稀有煤种。

2024-03-26 15:48

3月26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有关工作的通知,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十三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外核算减少的煤炭消费量(主要包括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第一产业中的畜牧业、林业,第二产业中的规模以下工业,第三产业中规模以下交通运输、邮政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及其他行业等)不作为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源。

2024-03-22 10:14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健全完善能源法律法规。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能源法》,加快修订《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推动修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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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公布2024年市级重点项目清单,总投资约4.4万亿元

  • 郑州市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调整为橙色预警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清运(建筑垃圾、渣土)、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砂石运输,市区四环内停止建筑物料、装饰建材物料、散装水泥运输(以上运输车辆使用纯电动、氢能源的除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办理以上车辆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重点行业电力、煤炭、铸造、建材、有色等企业优先使用铁路、管道运输,其余部分使用新能源或国六车辆运输。

  • 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②重点行业电力、煤炭、铸造、建材、有色等企业优先使用铁路、管道运输,其余部分使用新能源或国六车辆运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③全市禁止使用不满足Ⅲ类限值要求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与市管理平台联网并粘贴环保标识。

  • 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4.开展传统产业聚集区综合整治4月底前,重点针对铸造、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独立轧钢、有色、煤炭采选、化工、包装印刷、家具、彩涂板、零部件制造、人造板等行业,完成产业聚集区排查工作,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通过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 重庆市电力电煤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电煤储备日常管理工作,序时制定全市年度储煤目标和各企业年度计划,跟踪落实储煤进度,实施监督考核,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年度电煤储备财政补贴方案,及时兑现电煤储备补贴资金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在储煤点的选择、电煤运输、仓储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发电企业负责电煤储备,对标目标计划开展好储煤工作,确保完成任务发电企业充分利用自有储煤场等地进行储备,厂外储煤场地原则上须选择电厂所在区县或周边区县辖区内的场地,提前15天报市经济信息委备案,并提供能证明煤炭货权的票据资料。

  • 兰州随机抽查煤炭市场:动态监价保障民用散煤保供

    兰州还落实民用散煤储备动态管理制度,积极协调指导各区县工信部门按照《兰州市民用散煤保供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内煤炭经营单位落实民用散煤储备底线标准,每周向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上报储量,动态掌握了解全市民用散煤储备情况 该《方案》披露,煤炭生产企业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最大生产能力组织煤炭生产并与三大电厂、各煤矿对接,紧急状态下建立煤炭保供运输绿色通道,允许煤炭配送车辆避开高峰期配送民用散煤,确保遇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及铁路发运能力不足时,公路运输秩序安全畅通。

  • 郑州关于切实加强极端天气煤矿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县(市)煤炭管理部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郑煤集团、神火集团、河南地煤集团、中煤河南分公司: 近期,郑州市强对流极端灾害天气多发频发,为切实加强极端天气煤矿防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极端灾害天气煤矿防汛工作,对防汛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 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

    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1.切实加强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煤炭、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

  • 陕西:部署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雨季“三防” 专项检查

    二是自然资源部门全面开展超层越界专项检查,重点对国有大型煤矿周边中小型煤矿、保有储量即将枯竭煤矿、重要交通沿线或保护区周边煤矿按照比例进行抽查,并对相关部门移交存在超层越界问题的煤矿进行依法立案查处三是市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直接监管煤矿开展全覆盖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并对辖区县级监管煤矿按照比例进行抽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直接监管煤矿进行全覆盖排查四是由陕西省安委办牵头相关部门成立省级综合督查组,对各产煤市县和煤矿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 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

    (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3.开展煤炭市场专项设定“禁煤区”,强化散煤输入管控;从严管控销售网点,清理整顿现有煤炭经营单位;加强煤质监测,严厉打击煤炭储运、销售、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牵头协调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4.开展春秋两季扬尘污染专项。

  • 2020年淄博市散煤清洁化治理暨民用清洁煤炭替代使用工作方案

    补贴由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市级根据区县清洁煤炭推广情况,由市业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机构对区县情况复核后给予50元/吨的奖补 根据规定,民用清洁煤炭必须符合《淄博市煤炭质量要求》,民用清洁煤炭原则上实行装袋配送,包装袋上注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煤质指标等信息或在包装内放标识卡市、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煤炭检测机构,对民用清洁煤炭不定期抽检,凡质量不达标的,一经查实,对配送企业依法处罚。

  • 哈密市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试行)

    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加工、销售、进口、使用的煤炭、油品等能源的质量开展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水利、林业草原、农业农村、公安、电力等部门落实源头管控措施,以区县人民政府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荒行为,对弃耕、撂荒地采取生态输水、扎草方格等措施恢复生态,抑制扬尘污染 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以及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 哈密市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试行)

    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加工、销售、进口、使用的煤炭、油品等能源的质量开展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水利、林业草原、农业农村、公安、电力等部门落实源头管控措施,以区县人民政府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荒行为,对弃耕、撂荒地采取生态输水、扎草方格等措施恢复生态,抑制扬尘污染 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以及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 关于印发淄博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研究制定《淄博市煤炭消费指标统筹调剂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煤炭消费指标统筹调剂制度,在完成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基础上,对全市煤炭消费指标进行统筹调剂,用于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根据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对区县补偿或征收煤炭消费指标统筹调剂费用,推进煤炭指标高效配置,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配合) (八)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

  • 黄石市2019年度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市交运局牵头,市经信局依责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5.已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的区县要严格执行禁燃区的有关规定,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按照期限实现淘汰、改用清洁能源或实现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6.强化煤炭消费管控对年用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用煤台账、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污染天气优质煤储备等开展监督检查,集中整治突出问题。

  • 铜川市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散煤源头管理煤炭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含煤场)、煤炭经销户必须持照经营,不得将煤质不达标的煤炭销售给居民使用一经查处,追溯源头,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高限处罚,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2019年10月底前,由市场监管、能源、公安、城市管理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依法取缔辖区范围内全部劣质煤炭非法经营场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 铜川市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散煤源头管理煤炭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含煤场)、煤炭经销户必须持照经营,不得将煤质不达标的煤炭销售给居民使用一经查处,追溯源头,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高限处罚,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2019年10月底前,由市场监管、能源、公安、城市管理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依法取缔辖区范围内全部劣质煤炭非法经营场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 济南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各区县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强化人员、制度、资金保障,统筹推动目标任务完成要实施精准化、差别化政策,将任务目标分解到重点企业、园区,对压减的煤炭消费量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各区县政府根据产业特点和能源需求情况,于2019年10月底前制定腾退低效落后能耗产业实施方案,腾出的能耗指标优先用于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为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预留能耗空间。

  • 济南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各区县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强化人员、制度、资金保障,统筹推动目标任务完成要实施精准化、差别化政策,将任务目标分解到重点企业、园区,对压减的煤炭消费量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各区县政府根据产业特点和能源需求情况,于2019年10月底前制定腾退低效落后能耗产业实施方案,腾出的能耗指标优先用于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为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预留能耗空间。

  • 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钢铁类

    ◎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各区县、开发区全年分四次组织开展摸底排查;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采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列入本地区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中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的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建立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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