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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4

快讯播报

煤炭指标文件快讯

2024-02-21 16:31

Mysteel煤焦:《关于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的通知》下发以来,山西部分集团煤矿开始下发减产要求,据市场传山煤国际减产800万吨,目前集团内部并未公布正式文件。最新调研反馈,经核实晋北区域煤矿完成煤炭保供任务后,按照核定产能生产,目前正在执行中。

2024-02-04 10:19

陕煤集团彬长矿业1月份煤炭产销超额完成计划指标,较去年同比增加16.75万吨,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实现首月“开门红”。

2024-01-16 11:12

【太钢轧制不锈钢复合板在煤炭漏斗车领域实现全球首用】近日,太钢首次采用新技术直接焊接的铁路货车用轧制复合板批量合同全部交付,该材料在敞车领域实现全球首发后,再次在煤炭漏斗车领域实现全球首用,进一步拓展了轧制复合板应用领域,推动了绿色功能型复合材料在铁路货车领域迭代升级。 煤炭漏斗车是我国铁路煤炭运输的重要交通工具,具有车体强度高、车辆载重大、耐腐蚀性强、装卸效率高等特点,要求货车使用寿命为25年,但车厢采用的是碳钢耐候板材,寿命只有8~15年。为延长煤炭漏斗车使用寿命,轧制复合板团队针对技术要求高、工艺流程长等难题,边研究、边试制、边改进,经过不懈努力,突破了煤炭漏斗车领域不锈钢与高强碳钢直接焊接非对称轧制复合板制造技术瓶颈,产品各项性能满足技术要求和应用指标,为提高铁路货车厢体用钢全生命周期性价比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提升了太钢在复合板制造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技术中心将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产品和技术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嘱托,以“四化”为方向引领,积极承担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使命,在不锈钢复合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产品研发方面不断推陈出新,为公司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不锈钢企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4-01-03 08:45

2023年,国家能源集团自产煤量、外购煤量、商品煤销售量、铁路运输量、发电总量等9项指标打破历史纪录,煤炭总销量完成8.3亿吨,创造历史新纪录,全年发电总量历史首次突破1.2万亿度,供热总量达4.98亿吉焦。

2023-11-07 11:45

印尼矿产和煤炭行业预算和预算工作计划 (RKAB) 评估进程缓慢的问题继续受到关注。


矿产和煤炭总局(Minerba)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1月1日,在2024年和2023年变更的757份RKAB申请中,只有444份获得批准。与此同时,仍有200份RKAB申请仍在处理或待处理,还有113份RKAB申请尚未提交纠正文件,37家企业实体尚未提交RKAB。


矿产和煤炭总局代理总干事Bambang Haryadi 表示,他的政党将对持有 IUP 且未提交 RKAB 的公司发出三次警告。 在三次警告后,Bambang 表示,未提交 RKAB 的 IUP 所有者将受到暂时停止采矿活动的行政处罚。


煤炭指标文件相关资讯

  • 内蒙古伊泰煤炭宏景塔一矿核减产能指标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宏景塔一矿2023年核减产能指标折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1月25日至1月31日,联系电话:0471-5221885 2024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能源局

  • 内蒙古2024年关闭退出煤矿项目(第一批)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要求,经企业申请,2024年对鄂尔多斯市建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泰生煤矿等3处煤矿实施关闭,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关闭的3处煤矿均申请不享受中央和自治区奖补资金,产能指标自主交易,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工作均由企业负责,并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请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证照、批复文件及时予以注(吊、撤)消,并进行公告;停止对其生产供电、供水。

  • 宁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

    项目建设单位办理节能审查,须向所在地工信部门逐级提交项目节能审查申请,内容包括:项目节能审查请示;项目备案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节能报告(送审稿);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等 五市工信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应对提交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资料予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是否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产能置换及园区管理等有关规定;项目能效水平、能耗情况和对区域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影响评价;项目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等是否列入禁止类、淘汰类管控范围;“两高”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评估论证报告,单位产品能耗是否达到国家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标准;涉及能耗指标替代的项目,落实相关要求;涉及煤炭消耗减量等量替代的项目,提交所在地市级发改部门出具的替代文件;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取得审批手续之前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经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发局查处的相关材料;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等。

  •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武家塔煤矿产能指标公示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家塔煤矿为我区2021年关闭退出煤矿,生产能力60万吨/年,属于资源枯竭煤矿,不享受中央及自治区奖补资金,产能指标可以自主交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有关规定,武家塔煤矿产能置换指标可按200%折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规定,现对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家塔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联系电话:0471-5221885。

  • 徐钢集团高炉装备技改升级产能减量置换等4个项目整改工作完成

    五、整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 (一)徐钢集团高炉装备技改升级产能减量置换项目变压器设备已全部更换完成,达到了《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的一级能效等级 (二)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已落实煤炭指标,并于2023年6月25日取得项目核准文件 (三)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5#、6#机组)已于2023年1月31日取得项目核准文件,于2023年6月26日取得节能报告审查意见,于2023年8月30日取得环评审批文件

  • 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已审核确认产能置换方案的(包括在建煤矿),其产能置换指标总量的60%、80%、100%可另行使用,指标不再进行折算 (二)优化调整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产能储备煤矿要严格按照已批复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办理核准相关手续当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在符合服务年限要求的前提下,设计产能可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基础上浮动1~3个设计级差,最大增幅原则上应低于规划建设规模的30%,且不出现环环评〔2020〕63号文件规定的规划重大调整情形。

  • 内蒙古福城矿业长城二号煤矿二期工程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指标使用情况公告

  • 内蒙古能源局对内蒙古宁发矿业一矿、二矿产能指标的公示

    内蒙古宁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二矿为我区2023年关闭退出煤矿,建设规模分别为60万吨/年、120万吨/年,属于长期停建煤矿,不享受中央及自治区奖补资金,产能指标可以自主交易根据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和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有关规定,内蒙古宁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二矿产能置换指标可按200%折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内蒙古宁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二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4月28日至5月8日,联系电话:0471-5221885。

  • 内蒙古宁发矿业一矿、二矿产能指标公示

    内蒙古宁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二矿为我区2023年关闭退出煤矿,建设规模分别为60万吨/年、120万吨/年,属于长期停建煤矿,不享受中央及自治区奖补资金,产能指标可以自主交易根据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和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有关规定,内蒙古宁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二矿产能置换指标可按200%折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内蒙古宁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二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4月28日至5月8日,联系电话:0471-5221885。

  • 准格尔旗怀远壕赖沟煤矿、西乌珠穆沁旗哈达图煤炭新井产能指标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和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有关规定,哈达图煤矿产能置换指标可按200%折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壕赖沟煤矿、哈达图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2月28日至3月6日,联系电话:0471-5221885。

  • 河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探索实施碳排放影响评价把碳排放评价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在环评文件中设置碳排放评价专章,开展碳排放量核算,落实区域和行业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推动实现碳排放作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约束指标,建立碳排放源头控制机制。

  • 2023年内蒙古宁发矿业一矿等6处煤矿关闭退出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要求,经企业申请并报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2023年对内蒙古宁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矿等6处煤矿实施关闭,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关闭的6处煤矿均申请不享受中央和自治区奖补资金,产能指标自主交易,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工作均由企业负责请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证照、批复文件及时予以注(吊、撤)消,并进行公告;停止对其生产供电、供水。

  • 贵州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产能置换工作

    一、生产煤矿(取得或曾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产能指标根据煤矿公告生产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证载规模、核定产能文件批复规模认定 二、非生产煤矿产能指标根据初步设计(开采方案设计)批复矿井设计生产能力认定产能指标,设计服务年限未达到《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依据设计可采储量确定满足最低服务年限的矿井等级规模并据此认定产能指标 三、兼并重组(产能置换)批复保留煤矿参与产能置换关闭退出的,如未取得批复拟建规模初步设计(开采方案设计)批复,按参与重组的煤矿原有产能之和认定产能指标,原有产能按前述标准进行认定;如已取得批复拟建规模初步设计(开采方案设计)批复,属国家能源局生产能力登记公告范围内煤矿的,经省能源局认定后,最高可按认定产能的200%计算产能指标

  • 关于对准格尔旗准格尔矿区星达工贸宝通煤矿产能置换方案指标使用情况的公示

    准格尔旗准格尔矿区星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宝通煤矿为我区资源整合煤矿,建设规模120万吨/年,新增产能75万吨/年,企业拟调整产能置换方案,通过购买产能指标的方式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并重新编制了产能置换方案,产能指标使用情况见附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宝通煤矿产能置换方案指标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举报电话0471-6604641、6604643。

  • 内蒙古能源局对乌海中能东方红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产能指标的公示

    乌海中能东方红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为我区2021年去产能关闭退出煤矿,生产能力45万吨/年,属于资源枯竭煤矿,不享受中央及自治区奖补资金,产能指标可以自主交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有关规定,东方红煤矿产能置换指标可按200%进行折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规定,现对东方红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联系电话:0471-6604641、0471-6604643。

  • 贵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产能置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参与兼并重组(产能置换)的煤矿、未取得兼并重组(产能置换)实施方案批复或实施方案已废止(撤销)的煤矿,属新建煤矿以核准文件批复的建设规模认定产能,属改扩建、技术改造煤矿以核准(审批)文件批复的最终生产能力认定产能,属生产煤矿根据公告生产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核定批复文件等认定产能 (三)已批保留煤矿产能置换最高可按初步设计(开采方案设计)批复规模的200%计算产能指标

  • 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二、科学确定指标水平 为有效激发相关企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内生动力,必须合理确定指标,充分发挥导向作用《通知》参考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中的准入值或限定值,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的指标值,提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基准水平指标;对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以及国家、地方现行政策、标准中先进能效指标值和最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提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标杆水平指标

  • 六部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培育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军企业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实现碳达峰目标要求、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参考国家现行标准中的准入值或限定值,以及国家政策文件明确的相关指标,科学确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基准水平本文件将视行业发展和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和动态调整,适时建立包括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等在内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二、分类分批实施,滚动提升利用水平 对新建煤炭利用项目,应对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

  • 关于对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乡通达煤矿产能置换方案指标使用情况的公示

    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乡通达煤矿为我区2011年批复的技术改造煤矿,建设规模60万吨/年,新增产能30万吨/年,需承担不少于30万吨/年的产能置换任务项目单位编制了产能置换方案,产能指标使用情况见附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通达煤矿产能置换方案指标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4月26日至5月3日,举报电话0471-6604641、6604643。

  • 山东: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乙烯、PX、煤制甲醇、煤制烯烃(乙烯、丙烯)、煤制乙二醇、醋酸、石灰、沥青防水材料、陶瓷、有色(不含电解铝)等其他“两高”项目不实行产能替代 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两高一资”项目核查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59号)暂停的项目,在暂停前落实了煤炭、产能替代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按当时政策规定的替代比例执行;不在鲁发改工业〔2021〕59号文件暂停之列的项目(2021年1月23日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未依法依规落实煤炭、产能替代,需要整改补齐产能指标的,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立项节能审查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面违规“两高”项目处置方案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624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技改立项产能替代方面违规“两高”项目处置方案的通知》(鲁工信改〔2021〕180号)规定,以项目立项时有关政策规定的替代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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