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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7

快讯播报

铅蓄电池处理规范快讯

2024-04-24 09:09

4月24日,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年报。年报显示,公司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已入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拥有“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前驱体/碳酸锂→正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技术,在国内同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2024年,公司将积极布局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上游资源,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需求变化,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完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

2024-04-15 08:32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政务消息表示,将从引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出发,今年我省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实施奖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具体内容为,省级财政对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按每家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年处理能力在1万吨及以上、年再生利用量达5000吨及以上且信息完整、生产前驱体或正极材料的企业,按每吨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同时,省级财政对牵头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2024-04-13 11:24

广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印发。到2027年,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尾矿、冶炼渣、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3.2亿吨左右,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5700万吨左右。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80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400万辆,废弃电器电子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1000万台(套),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2024-04-10 10:49

4月9日,福建省厦门市工信局对提案《关于推动工业企业加快ESG建设的建议》进行答复,表示将采取多项措施,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答复中表明今后的推动计划,一是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二是促进资源利用循环化转型;三是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四是持续推进绿色体系建设。其中明确表明,将规范动力蓄电池生产、使用、贮运、回收、利用各渠道环节,构建形成高效、持续、完整的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

2024-04-10 08:43

4月9日,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的公告。文件表明,惠州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二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中商锂新能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为第五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上述两家企业均具有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置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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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废蓄电池收集处理产业发展十分迅速,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和生产效率水平大幅度提升现行《废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是2009年发布的,实施超过10年,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废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污染防治的新要求为此,我部组织开展了《技术规范》的修订工作,对废蓄电池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建设、废蓄电池运输、收集过程和再生企业处理过程环境管理等提出一系列新的要求。

  • Mymetal: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蓄电池处理污染防治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讨论会暨再生行业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

    会议由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秘书长尚辉良主持 李士龙、吴小云和赵兴分别代表会议主办单位致辞,表示各方将继续为推动蓄电池生产及再生产业规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希望各位参会代表畅所欲言,求同存异,协同发展,为生态环境部修订《废蓄电池处理污染防治控制技术规范》提供参考 何艺重点介绍了《废蓄电池处理污染防治控制技术规范》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及近期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蓄电池生产及再生产业规范发展及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并就建立废蓄电池收集处理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收集企业未提及办理危险废转移联单、废蓄电池收集单位仅提及蓄电池生产企业等参会代表关切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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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信部:7家蓄电池企业因不符合规范条件拟从公告撤销

    按照《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查,江苏金长兴电源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不再符合《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要求,拟从公告中撤销,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传真:010-66016906 邮箱:xfpsqgyc@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019年5月29日 。

  • 工信部文件:加强蓄电池行业规范管理

    为推广先进工艺技术,《规范条件》规定这类项目也不受生产能力的限制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一个企业同一厂区既生产普通蓄电池又生产新型蓄电池(或既采用传统工艺又采用先进工艺)的,那么其总生产能力仍需要满足《规范条件》的要求;只有该企业同一厂区全部生产新型蓄电池(或采用先进工艺)的,才不受生产能力的限制   (十七)为什么禁止生产开口式普通蓄电池?   开口式普通蓄电池指采用酸雾未经过滤的直排式结构,内部与外部压力一致的蓄电池

  • 工业和信息化部符合《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6年第5号 为推动我国蓄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及《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蓄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工作。

  • 规范蓄电池回收体系不能再拖延

  • 工信部发榜蓄电池 规范企业天能动力成优等生

    备受关注的2015年我国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工作日前“发榜”,来自浙江的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天能动力成为“优等生”,旗下超八成产能、共计六家公司进入工信部首批蓄电池企业规范名单   此前几年,我国蓄电池行业曾经因为环保问题而遭遇“风暴”为此,包括工信部在内的相关国家部委制定出台了《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等行业政策,旨在推动蓄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

  • 工信部拟公告《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推动蓄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工作现将拟公告的符合《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一批)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月1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李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电话:010-68205680传真:010-66017178 电子邮箱:XFPSQGYC123@163.com 附件:拟公告的符合《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一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25日 。

  • 工信部:《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5年第85号 为进一步规范蓄电池行业管理,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及《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见附件1)和《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本)》(见附件2)。

  • 蓄电池彰显优势 污染治理逐步规范

    http://www.chinacame.com/ 目前对环境危害比较严重的是废旧蓄电池的拆解和冶炼,这一环节由于没有国家部委一级的强力干预,仅靠地方有关部门去管理,确实监管不到位,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的大的再生企业,在环保上做了很大的投入,有的甚至实现了在线监测,而小的冶炼厂则设施过于简陋,甚至不设任何的环保设施,尤其在安徽等地的一些小作坊的手工拆解和冶炼,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而且也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构成危害,且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低,也正因为如此,国家环保局已将废旧蓄电池回收再生的污染控制列为正式工作,《废蓄电池收集和处理控制规范》、《清洁生产、废蓄电池回收业》的初稿已经完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如果能将其列为强制性标准,势必对废旧蓄电池的收集、处理起到规范作用。

  • 陕西推出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

    为了加强污染防治和资源循环利用,促进蓄电池行业和再生产业有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促进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近日《陕西省促进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的工作方案》出台该方案表示,2014年6月底前,不能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准入公告的蓄电池、再生生产企业一律列入下一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2014年底前淘汰所有3万吨以下再生和开口式普通蓄电池生产能力。

  • 陕西省促进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

    现将《陕西省促进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的工作方案》印发与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联系人:鲁玉奇 联系电话及传真:87290132 2013年6月25日 附件: 陕西省促进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污染防治和资源循环利用,杜绝污染事件发生,促进我省蓄电池和再生行业规范发展,按照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9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 陕西省促进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

    现将《陕西省促进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的工作方案》印发与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联系人:鲁玉奇 联系电话及传真:87290132 2013年6月25日 附件: 陕西省促进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污染防治和资源循环利用,杜绝污染事件发生,促进我省蓄电池和再生行业规范发展,按照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9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 蓄电池和再生产业将得到规范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蓄电池生产和出口国,整个行业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大都生产不规范,管理也不够严格 机构指出:“十二五”期间,随着电动自行车、汽车及光伏蓄电池的快速增长,蓄电池的需求量也必将保持很大幅度的增长,而随着蓄电池需求量的不断增长,再生行业也必将保持相应快的增长速度要从根本上避免“血”事件的发生,必须切实规范提升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营造规范有序的回收网络,促使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的形成。

  • 蓄电池和再生产业将得到规范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蓄电池生产和出口国,整个行业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大都生产不规范,管理也不够严格 机构指出:“十二五”期间,随着电动自行车、汽车及光伏蓄电池的快速增长,蓄电池的需求量也必将保持很大幅度的增长,而随着蓄电池需求量的不断增长,再生行业也必将保持相应快的增长速度要从根本上避免“血”事件的发生,必须切实规范提升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营造规范有序的回收网络,促使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的形成。

  • 我国将用5项措施规范提升蓄电池和再生产业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在湖北省襄阳市组织召开了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杨铁生表示,国家将通过采取五项措施,规范提升蓄电池和再生产业,化解环境污染 这五项措施是:严格准入管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把好行业的入口,调整优化存量,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强化环境监管,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继续开展蓄电池和再生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核查;规范回收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出台《废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积极引导扶持,促进合法企业做大做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再生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组织实施,突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 我国将采取措施规范提升蓄电池和再生产业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在湖北省襄阳市组织召开了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杨铁生表示,国家将通过采取五项措施,规范提升蓄电池和再生产业,化解环境污染 这五项措施是:严格准入管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把好行业的入口,调整优化存量,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强化环境监管,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继续开展蓄电池和再生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核查;规范回收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出台《废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积极引导扶持,促进合法企业做大做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再生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组织实施,突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 我国将采取措施规范提升蓄电池和再生产业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在湖北省襄阳市组织召开了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杨铁生表示,国家将通过采取五项措施,规范提升蓄电池和再生产业,化解环境污染 这五项措施是:严格准入管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把好行业的入口,调整优化存量,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强化环境监管,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继续开展蓄电池和再生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核查;规范回收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出台《废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积极引导扶持,促进合法企业做大做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再生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组织实施,突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 五部门促进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

    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发改委和财政部五大部门日前发布《促进蓄电池和再生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根据意见,到2015年,废蓄电池的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循环再生比重超过50%,推动形成全国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另外,意见表示,将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来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蓄电池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继续对利用废蓄电池生产再生的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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