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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6

快讯播报

煤炭扬尘预测快讯

2024-01-22 08:30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近日供需双弱,煤价以震荡为主。从中期来看,安监政策或持续对煤价形成支撑。虽然煤炭龙头公司在估值和分红方面将依然具备价值吸引力,但短期股息回报主题热度有所降温,加之煤企盈利预测出现波动,我们预计板块或出现短暂波动。

2024-01-11 11:59

据美国能源信息署(EIA)最新消息,2024年煤炭出口预测已下调至 8255.38万吨,比2023年9071.8万吨出口量减少9%。报告预测2024年煤炭产量将创历史新低同比下降15.9%至44388.5万吨。2025年将进一步下降12.4%至38900万吨。

2023-12-18 09:37

国际能源署15日发布的2023年度煤炭市场报告显示,全球煤炭需求在今年达到历史新高后将在未来几年呈下降趋势。这是该报告首次预测全球煤炭需求下降。

2023-12-11 11:07

近日,由新疆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阜康煤层气田61亿立方米煤层气探明储量报告通过自然资源部评审备案,标志着新疆煤层气储量备案实现零的突破。据统计,新疆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预测资源量为7.51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26%。煤层气的规模化开发利用,既能有效降低煤矿瓦斯风险、减少煤炭开采过程中甲烷温室气体排放,又能充分利用资源、补充天然气供应,具有十分广阔的开发利用潜力。

2023-10-25 08:43

陕西能源资源种类齐全、品质优良,特别是陕北地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丰富,是国家重要的综合能源保障基地。位于陕西省最北部的榆林境内已发现8大类48种矿产资源,煤炭预测储量2800亿吨,矿产资源富集,开发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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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完成 必要时可实施限行

    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尽早采取升级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生产,《预案》分类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工业企业、移动源、扬尘源等方面例如,在移动源减排措施方面,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企业,针对不同级别的预警,应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

  • 《黑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二、《行动计划》总体目标 到2020年,黑河市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基本控制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县(市)、五大连池风景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6.6%和6.4% 三、《行动计划》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围绕“四个结构调整”和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设定33项重点任务,其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分为优化产业布局、严控水泥行业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推进各类园区提质增效、加大绿色环保产业培育力度共11项内容;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分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散煤管控、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清洁能源发展共6项内容;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分为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共5项内容;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分为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加强扬尘综合整治、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控制农业源氨的排放共7项;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分为强化预测预警联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水泥熟料错峰生产共4项内容。

  • 山西长治:水泥企业10月1日起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一律予以停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市环保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通报,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和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对各县市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天然气气源保障工作;市经信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淘汰落后产能,协调指导各县市区“煤改电”工程,会同市环保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工业行业错峰生产,协调铁路部门优化运输结构;市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依法查处排放检验(包括定期排放检验和监督抽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开展其他依法查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拨付和审核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城市道路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集中供热等工作;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对运营车辆抛撒、公路超限及货运源头装载治理,配合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落实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供应工作,加强对加油站点管理;市煤炭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煤炭生产、储存过程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未落实清洁取暖地区的洁净煤保障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各地对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车用尿素以及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煤炭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按相关规定注销超出淘汰时限燃煤承压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市气象局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和相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

  • 关于印发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和市直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中心,实施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市环保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通报,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指导督促各县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和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全市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对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天然气气源保障工作;市经信委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的淘汰落后产能,协调指导全市的“煤改电”工程,督促指导全市的工业行业错峰生产,协调铁路部门优化运输结构;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排放检验(包括定期和监督抽测)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其他查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的筹集工作并及时拨付;市住建委负责指导各县区城市道路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工作;市市政委负责指导各县区增加集中供热面积和提高供热比例的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和大同公路分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对运营车辆抛洒、公路超限及货运源头装载治理,配合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落实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供应工作,打击黑加油站,按照要求加强对加油站点管理;市煤炭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开展煤炭质量管控,开展煤炭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好未落实清洁取暖地区的洁净煤保障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各县区实施秸秆的综合利用,防治面源污染,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程建设;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对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车用尿素以及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开展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按相关规定注销超出淘汰时限燃煤承压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进行监督管理;市气象局配合市环境保护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和相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

  • 山西大同发布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和市直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中心,实施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市环保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通报,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指导督促各县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和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全市的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对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天然气气源保障工作;市经信委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的淘汰落后产能,协调指导全市的“煤改电”工程,督促指导全市的工业行业错峰生产,协调铁路部门优化运输结构;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排放检验(包括定期和监督抽测)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其他查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的筹集工作并及时拨付;市住建委负责指导各县区城市道路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工作;市市政委负责指导各县区增加集中供热面积和提高供热比例的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和大同公路分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对运营车辆抛洒、公路超限及货运源头装载治理,配合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落实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供应工作,打击黑加油站,按照要求加强对加油站点管理;市煤炭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开展煤炭质量管控,开展煤炭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好未落实清洁取暖地区的洁净煤保障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各县区实施秸秆的综合利用,防治面源污染,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程建设;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对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车用尿素以及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开展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按相关规定注销超出淘汰时限燃煤承压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进行监督管理;市气象局配合市环境保护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和相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

  • 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市环保局负责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工业企业开展污染物排放升级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散乱污”企业取缔、燃煤污染综合治理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组织实施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协调解决清洁取暖气源保障工作;市经信(国资)委负责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指导各县(市、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协调指导“煤改电”工程,协调铁路部门优化运输结构;市公安局负责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拨付及审核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推进集中供热工作,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营车辆抛洒、公路超限及货运源头装载的治理,指导各县(市、区)错峰运输工作;市商务粮食局负责协调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供应工作,加强对加油站点、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负责全市煤炭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开展煤炭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好清洁取暖优质煤保障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市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车用尿素以及煤炭质量监督检查;市质监局负责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注销超出淘汰时限燃煤承压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重、中型柴油车辆禁、限行管控,依法查处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市气象局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和相关信息发布。

  • 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市环保局负责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工业企业开展污染物排放升级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散乱污”企业取缔、燃煤污染综合治理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组织实施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协调解决清洁取暖气源保障工作;市经信(国资)委负责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指导各县(市、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协调指导“煤改电”工程,协调铁路部门优化运输结构;市公安局负责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拨付及审核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推进集中供热工作,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营车辆抛洒、公路超限及货运源头装载的治理,指导各县(市、区)错峰运输工作;市商务粮食局负责协调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供应工作,加强对加油站点、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负责全市煤炭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开展煤炭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好清洁取暖优质煤保障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市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车用尿素以及煤炭质量监督检查;市质监局负责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注销超出淘汰时限燃煤承压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重、中型柴油车辆禁、限行管控,依法查处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市气象局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和相关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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